A. 怎樣引導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
作為近年來新興的金融業態,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發展迅猛,對普通百姓理財、小微企業融資及國民經濟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互聯網金融以其低成本、非抵押和便捷
的融資模式,豐富了金融市場的層次和產品,有助於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高金融服務的普惠性。然而,互聯網金融在帶來便捷和
效率的同時,也蘊含著更為復雜多變的風險,對金融體系的穩定運行和健康發展帶來了挑戰。因此,應充分認識互聯網金融面臨的主要風險,強化監管,防範風險,
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面臨的風險主要表現在監管法律法規缺失滯後、機構運營不規范、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保障等方面。
法律風險:相關監管法律法規缺失滯後。我國互聯網金融立法已開始起步,今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
確了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職責分工、監管責任、業務邊界等。但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仍不健全,互聯網金融企業准入和退出標准、運作方式、交易者身份認證等方
面尚無明確的法律規定,缺乏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大數據時代客戶隱私權沒有相應保護條款,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建設明顯滯後於互聯網金融發展實
際。同時,金融監管體制如何適應跨時空、跨地域和混業經營的互聯網金融監管要求,迫切需要進一步研究探索。
業務風險:互聯網金融機構運營不規范。目前,互聯網金融機構普遍存在經營管理不規范問題。比如,點對點技術(P2P)借貸行業還沒有運營牌照、注冊資本等
硬性准入門檻,許多P2P借貸平台創業者風險識別能力低、管理能力不足、風險控制機制缺失、資金調配不當:有的出於利益驅動,採用「資金池」運作模式,私
自對借款進行拆標,導致借貸資金期限錯配,甚至出現合同欺詐;有的開發高風險借款標的,甚至虛構借款人,挪用投資人資金等。同時,對用戶注冊把關不嚴、客
戶借貸關系缺乏必要擔保等現象在網路借貸平台普遍存在,很容易產生信用風險;互聯網理財資金通常承諾T+0的及時贖回,
但缺乏應對流動性風險的機制與資金,一旦投資者集中贖回,就可能產生流動性風險,甚至會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社會風險: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保障。與傳統金融具有獨立性很強的封閉通信網路不同,互聯網金融處於一個開放的網路世界,存在諸如密鑰管理以及加密技術
不完善、相關協議安全性差、黑客攻擊等信息安全隱患,可能導致用戶信息數據泄露或損壞,對金融消費者的信息安全和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還可能誘發贖回擠
兌風潮。互聯網理財產品在運營管理中存在誇大金融產品收益、風險提示不充分、收益與預期存在較大差距等問題。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14年4月中旬,我
國有118家P2P借貸平台陷入困境或倒閉,給金融消費者造成較大財產損失。這些問題嚴重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金融秩序穩定和社會和諧。
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必須進一步強化監管,著力防範和化解風險。當前,應在以下三個方面積極進行探索實踐:
完善監管規制,構建高效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在修訂、完善現有金融法規的基礎上,針對不同互聯網金融模式,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立法,推動相關部門規章和國
家標準的制定,以明晰各交易主體法律地位、准入和退出條件、業務邊界、權利和義務等。構建高效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科學選擇適應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實際
的監管模式,考慮成立專門監管機構,全面統籌監管工作。可借鑒發達國家「監管前置」的管理經驗,重新梳理各類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實施市場准入和退
出制度,取締不符合要求、甚至存在欺詐和非法集資嫌疑的金融平台,切實防範金融風險。
強化行業自律,規范互聯網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可以借鑒國際上管理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先行、監管隨後跟進」的經驗,研究成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充分發揮
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特別是制定互聯網金融公平交易規則,推動形成統一的行業服務標准,引導互聯網金融機構樹立合法合規經營意識,規范經營行為,加強風險
管控能力建設,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同時,積極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完善徵信系統,夯實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及業務開展的社會信用基礎。
加強風險教育,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消費者保護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重點。由於互聯網金融在我國尚處於發展初期,有關消費者保護的法律法規嚴重
缺失,需要加快制定專門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和責任承擔、金融機構信息披露、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資金第三方託管等作出明確
規定,確保互聯網金融參與各方的信息和財產安全。同時,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教育,提高其網路信息安全意識、風險防範意識,了解和掌握風險防範工
具和技術手段。還應盡快建立科學、便捷的賠償機制與訴訟機制,成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負責受理投訴、解決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B. 如何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規范發展
從國內實踐看,互聯網金融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網路銀行、金融理財產品網路銷售、第三方電子支付、網路保險銷售,以及網路小額信貸等,例如P2P網貸平台、阿里「余額寶」、和訊「放心保」等。互聯網金融具有的獨特優勢,將對傳統商業銀行的競爭行為產生深遠的影響,在銀行業長期發展過程中發揮鯰魚效應,包括改變銀行傳統盈利模式、調整業務結構、改變客戶基礎、改善服務水平、建立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統等。但在互聯網金融井噴的同時,也暴露出監管缺位、信息泄露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在互聯網金融給人們帶來諸多便利的同時,也需要對其進行規范,預防可能出現的風險,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加快互聯網金融立法。目前,我國金融法律體系對互聯網金融這種新的金融業態普遍關注不夠,尚不存在專門針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法律,只有銀監會於2011年發布的《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但是互聯網金融發展速度已遠超預期,在其發展過程中也滋生了不少風險隱患,如果不加快對其進行立法規范,就可能會引起更大的風險。因此,建議充分考慮互聯網金融的特點,加快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一是要加快互聯網金融發展基礎性法律立法。梳理完善現行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制度,從法律層面界定互聯網金融問題,釐定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方向,包括界定互聯網金融的范疇、建立較高行業准入門檻、規范市場主體交易行為等問題。二是要修正和完善互聯網金融配套法律體系。修正和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等互聯網金融配套法律體系,對促進互聯網金融發展涉及的框架性、原則性內容進行細化立法,系統構建與互聯網金融相關的配套法律制度。三是要制定互聯網金融相關的部門規章和國家標准。制定互聯網金融相關的部門規章,發布網路金融行為指引文件和國家標准,為網路金融平台運營商、出借人、借款人等相關參與者提供具體化的規范引導。 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的金融模式,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尚無法完全覆蓋,存在一定的監管缺位,例如銀行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服從銀監會的相關監管,以阿里金融為代表的小貸公司由地方政府監管,以宜信為代表的人人貸業務、以支付寶為代表的電子支付業務則無明確的監管部門,主要依靠行業自律。因此,必須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制,以保證既能充分包容創新又能確保監管到位。一是要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體。建議結合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新情況,重新梳理各類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業務范圍,在此基礎上,明確相應互聯網金融企業、互聯網金融業務監管部門。二是要強調互聯網金融非現場監管。隨著互聯網金融深化,以及金融交易虛擬化,交易對象變得難以明確,同時交易時間縮短、交易頻率加大,使得現場檢查很難有更多用武之地。因此,必須重視非現場技術在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的廣泛運用。三是要建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同時考慮到互聯網金融行業具有技術相對密集、參與人員眾多、跨區域發展等特點,一旦陷入非法集資,可能會引發事關穩定的社會問題,所以應當加強對該行業的研究和監測,形成一定的預警機制,並制定好應急處理預案。四是要加強國際監管協調。由於互聯網金融對地域的模糊,對於跨國性互聯網金融交易行為,就需要加強與其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的合作,實施統一監管。 完善互聯網金融配套徵信系統。由於與互聯網金融相關聯的徵信體系不健全,也讓整個互聯網金融平台蘊含著大量金融風險,特別是對於P2P行業,徵信信息的獲取是當前面臨的最大難題。目前,徵信來源往往從央行的徵信中心、工商局的中小企業中心等獲取,但這些傳統的徵信系統,一般難以涵蓋企業完整具體的經營活動,發揮作用也有限。因此,應當完善徵信系統建設。一是要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並且對有債權債務關系的相關利益人提供這類准公共產品,就能既有效降低審核成本和壞賬率,又保護個人隱私。建議央行契入互聯網數據來創新徵信手段,將互聯網金融平台產生的信用信息納入企業和居民信用信息資料庫的採集范圍,為互聯網金融提供積極服務。二是在徵信上還需要形成行業內部的徵信體系,並與整個外部徵信系統對接,開放與共享相關信用數據。針對中小企業信用,一些電商平台的企業實時運營數據是信用的最好憑證;而針對個人信用,可接入個人信用卡使用信息。 重視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保護。互聯網金融的便利性使得人人都可以成為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但是金融交易內在的復雜多樣和專業性仍然存在。再與高技術的互聯網行業結合在一起,金融消費者准確理解和掌握互聯網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難度在加大,使得交易安全、個人信息泄露、資金虧損等風險也日益暴露。因此,要更加關注和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一是建立消費者保護的協調合作機制。
C. 如何促進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
網路的圖片是用搜索引擎搜索的網上資源.這是一個人為無法干預的過程.如果想讓自專己的圖片顯示在屬網路圖片搜索上,建議弄個網頁,上面放上圖片,等一陣子,也許就被網路收錄了.要說明的是,網路自身不儲存圖片,你的圖片網頁要一直存在,否則過段時間網路會移除相應的搜索結果.
把你的照片先上傳到你的網路空間,沒有網路空間就申請一個,然後把照片重新命名,也就是寫上你注的名字,成功。三天後在網路圖片搜索里,輸入你注的名字,就能找到了哦! ~
D. 如何促進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
從國內實踐看,互聯網金融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網路銀行、金融理財產品網路銷售、第三方電子支付、網路保險銷售,以及網路小額信貸等,例如P2P網貸平台、阿里「余額寶」、和訊「放心保」等。互聯網金融具有的獨特優勢,將對傳統商業銀行的競爭行為產生深遠的影響,在銀行業長期發展過程中發揮鯰魚效應,包括改變銀行傳統盈利模式、調整業務結構、改變客戶基礎、改善服務水平、建立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統等。但在互聯網金融井噴的同時,也暴露出監管缺位、信息泄露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在互聯網金融給人們帶來諸多便利的同時,也需要對其進行規范,預防可能出現的風險,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加快互聯網金融立法。目前,我國金融法律體系對互聯網金融這種新的金融業態普遍關注不夠,尚不存在專門針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法律,只有銀監會於2011年發布的《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但是互聯網金融發展速度已遠超預期,在其發展過程中也滋生了不少風險隱患,如果不加快對其進行立法規范,就可能會引起更大的風險。因此,建議充分考慮互聯網金融的特點,加快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一是要加快互聯網金融發展基礎性法律立法。梳理完善現行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制度,從法律層面界定互聯網金融問題,釐定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方向,包括界定互聯網金融的范疇、建立較高行業准入門檻、規范市場主體交易行為等問題。二是要修正和完善互聯網金融配套法律體系。修正和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等互聯網金融配套法律體系,對促進互聯網金融發展涉及的框架性、原則性內容進行細化立法,系統構建與互聯網金融相關的配套法律制度。三是要制定互聯網金融相關的部門規章和國家標准。制定互聯網金融相關的部門規章,發布網路金融行為指引文件和國家標准,為網路金融平台運營商、出借人、借款人等相關參與者提供具體化的規范引導。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的金融模式,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尚無法完全覆蓋,存在一定的監管缺位,例如銀行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服從銀監會的相關監管,以阿里金融為代表的小貸公司由地方政府監管,以宜信為代表的人人貸業務、以支付寶為代表的電子支付業務則無明確的監管部門,主要依靠行業自律。因此,必須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制,以保證既能充分包容創新又能確保監管到位。一是要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體。建議結合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新情況,重新梳理各類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業務范圍,在此基礎上,明確相應互聯網金融企業、互聯網金融業務監管部門。二是要強調互聯網金融非現場監管。隨著互聯網金融深化,以及金融交易虛擬化,交易對象變得難以明確,同時交易時間縮短、交易頻率加大,使得現場檢查很難有更多用武之地。因此,必須重視非現場技術在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的廣泛運用。三是要建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同時考慮到互聯網金融行業具有技術相對密集、參與人員眾多、跨區域發展等特點,一旦陷入非法集資,可能會引發事關穩定的社會問題,所以應當加強對該行業的研究和監測,形成一定的預警機制,並制定好應急處理預案。四是要加強國際監管協調。由於互聯網金融對地域的模糊,對於跨國性互聯網金融交易行為,就需要加強與其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的合作,實施統一監管。完善互聯網金融配套徵信系統。由於與互聯網金融相關聯的徵信體系不健全,也讓整個互聯網金融平台蘊含著大量金融風險,特別是對於P2P行業,徵信信息的獲取是當前面臨的最大難題。目前,徵信來源往往從央行的徵信中心、工商局的中小企業中心等獲取,但這些傳統的徵信系統,一般難以涵蓋企業完整具體的經營活動,發揮作用也有限。因此,應當完善徵信系統建設。一是要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並且對有債權債務關系的相關利益人提供這類准公共產品,就能既有效降低審核成本和壞賬率,又保護個人隱私。建議央行契入互聯網數據來創新徵信手段,將互聯網金融平台產生的信用信息納入企業和居民信用信息資料庫的採集范圍,為互聯網金融提供積極服務。二是在徵信上還需要形成行業內部的徵信體系,並與整個外部徵信系統對接,開放與共享相關信用數據。針對中小企業信用,一些電商平台的企業實時運營數據是信用的最好憑證;而針對個人信用,可接入個人信用卡使用信息。 重視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保護。互聯網金融的便利性使得人人都可以成為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但是金融交易內在的復雜多樣和專業性仍然存在。再與高技術的互聯網行業結合在一起,金融消費者准確理解和掌握互聯網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難度在加大,使得交易安全、個人信息泄露、資金虧損等風險也日益暴露。因此,要更加關注和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一是建立消費者保護的協調合作機制。相對於傳統金融來說,互聯網金融具有明顯的跨行業、跨區域的特徵,因此有必要構建良好的跨行業、跨區域的協調合作機制來保護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二是暢通互聯網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渠道。對於數額並不是很大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來說,通過需要花費大量時間、訴訟成本也相對比較高的司法程序來解決糾紛,並不是一個合適的糾紛解決路徑。對此,建議成立專門調解互聯網金融糾紛的平台,讓互聯網金融糾紛雙方低成本調解,並且這種網路糾紛解決平台也跨越了地域的限制。三是開展互聯網金融消費的教育。(作者單位: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
E. 如何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嚴格規范入行門檻,規定行業的透明性,定期出示平台發展公告
這樣行業就會越來越健康,投資人會越來越信任
不像我投了個活寶,想賺收益,卻又擔心受怕的,
F. 如何理解政府工作報告中的「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
2015年,既是互聯網金融監管元年,也是風險事件叢生的一年,監管與風險並行,多起風險事件連續爆發,監管亦層層加碼。也是從這一年起,互聯網金融告別「三無狀態」,制度的籠子開始紮起。
先是央行等十部委聯合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並將「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作為總體要求加以明確。此後,央行、最高法、銀監會等部門分別從各自主導的領域發布文件,使互聯網金融有法可依。
有了制度辦法,加上行業自律,以及市場作用,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就具備了環境基礎。盡管環境基礎生成了,如何有效實現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仍然存在諸多挑戰,就拿P2P網貸來講,去年底發布的網貸管理辦法意見稿在執行層面仍待細化,網貸平台在對照辦法進行調整時,操作起來仍是一頭霧水。
所以,擺在監管層面的問題是在創新監管的原則指導下,以及不搞一刀切的呼籲下,進一步細化監管辦法,明確業務操作標准,讓監管有的放矢。擺在行業自律組織面前的問題是,如何做好橋梁紐帶發揮協調作用,既要反映行業現實訴求,又要協助政府做好行業自律,平衡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訴求。擺在行業從業者面前的問題是,如何按照監管要求,依法做好業務合規調整,既符合順應監管,又能做好業務創新服務經濟發展。
G. 請問政府如何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政府通來過以下途徑促進互聯自網金融健康發展的:
1、項目限制,監管要求單個借款人20萬以內,企業借款100萬以內,避免大額壞賬一次性爆發;
2、銀行存管,銀行存管可以保證政府清楚資金的流向;
3、信息透明,政府要求平台公布相關的信息,保證投資人能夠了解項目情況、了解平台真實情況、了解網站的資金進度等多方面因素;
4、政府監管,目前網貸平台收到銀監會監管,說明政府是認可互聯網金融平台的;
還有很多,建議可以閱讀一下最新的網貸行業協會監管暫新辦法。
H. 如何規范完善互聯網金融
尊敬的用戶您好:
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要求我們必須加強監管工作。根據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具體情況,本文建議採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 一、盡快制定互聯網金融法規,為互聯網金融市場治理提供法律依據。第一,對於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部門和監管范圍進行明確界定,並隨著市場的不斷變化及時更新。第二,規范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方從業資格,劃定合法業務范圍,明確服務提供方對公眾的義務和責任,制定互聯網金融從業人員職業行為准則。 二、加強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監管,並推進行業自律。第一,監管部門要明確監管責任和范圍,統一由主要監管部門對互聯網金融主體實行分層分級管理,明確每層對象的監管機構和監管政策,並建立跨層級跨部門的監管協調機制。第二,加大技術監控手段的投入,動態捕捉行業的風險動向,建立靈活的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第三,互聯網金融企業應加強自律,建立行業自律標准規范,以保護行業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三、加強公眾對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意識教育。互聯網金融企業和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公眾的互聯網金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宣傳,拓展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教育渠道,增強公眾對於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中國電信提供最優質的網路通訊服務,老友換新機,網齡抵現金,百兆寬頻免費體驗,超清電視iTV,電信活動可以直接通過營業廳查詢。
I. 如何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比如我是一個電廠工人,一個月拿到了2000元工資,這就是我一個月的勞動價值。內我買了農民的米面、容蔬菜;農民買了種子、化肥;化肥廠買了鋼材原料用於建廠,生產;鋼鐵廠買了煤炭煉鋼;煤炭生產要用到電力,形成一個循環圈。(當然社會上經濟生產的循環是輻射開的,非常龐大的系統,這里只是做一個單一的鏈條循環圈說說)。
假如一個月時間一個循環下來創造財富2萬元,那要是半個月資金循環一次呢,那一個月就有4萬元的財富,一周循環一次呢,一個月就有8萬元的財富。可見同樣一個月的時間,資金流通快了創造的財富就大得多了。資金的流通產生財富,就是這個原理了,可以理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