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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科技金融中心管理細則

發布時間:2021-04-13 10:40:59

Ⅰ 東莞12部門聯合發文升級樓市調控 商品住房獲證三年後可交易

2020年7月25日凌晨,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東莞市公安局、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東莞市金融工作局、東莞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東莞監管分局等十二部門聯合發文,頒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進一步升級調控政策。
查閱文件看到,其寫明「為切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城市主體責任,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相關事項通知。」
其具體內容有九條,分別是:
一、加大住宅用地和住房供應力度
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適當提高新增國有建設用地中住宅用地供應比例,優先滿足住宅用地需要,緩解住房供需矛盾。積極創新體制機制,著力突破城市更新項目周期長、進展慢的瓶頸,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應。加強住房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促進區域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對接,引導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協同推進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優化住宅用地差別化限地價出讓方式。加大安居房配建力度。原則上要求新供應住宅用地項目、政府主導城市更新住宅項目配建不少於住宅計容建築面積 10%的安居房,用於人才住房等用途。試點建設「三限房」,在房價較高的熱點區域選取符合兩規、條件成熟、配套完善的地塊,建設「 限地價、限房價、限購買人群」的住房項目。
二、調整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須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商品住房。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再作為購房資格審核材料。為做好與原有政策的銜接,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連續繳納個稅滿一年或兩年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規定購買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
三、調整商品住房限轉讓年限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的商品住房(以網簽時間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交易轉讓。
四、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對於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或其配偶須為本市戶籍。
五、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
密切監測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對於新建商品住房申報銷售價格明顯超出周邊市場價格水平的,從土地成本、建安成本、 銷售管理費用、稅費、企業利潤等方面進行全面核查,對定價超出行業公允水平又不能作出合理說明的,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或暫不辦理現售備案。
六、規范房地產金融秩序
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持續做好房地產金融風險防控各項工作,切實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強化房地產融資業務管理,將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過高和增速過快的銀行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督促銀行嚴格審核購房資金來源,嚴查嚴防挪用消費貸款及其他貸款用於購房。禁止非銀行金融機構向個人提供購房貸款。嚴厲打擊「高評高貸」行為,對參與「高評高貸」的評估機構、金融機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責任。
七、規范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
加大聯合查處力度,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重點打擊房地產領域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宣傳、惡意炒作、收「茶水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二手房市場操盤控價、抱團漲價、通過「陰陽合同」騙取貸款、將不具備交易轉讓條件的房源掛牌出售等惡意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從嚴查處。對相關參與機構、個人,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限制交易、列入個人徵信不良記錄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加大房地產信息公開力度
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用地、房源、住房交易價格等信息公開,促進供需信息對接對稱。定期發布全市已成交住宅用地的可售樓面單價平均數。適時公布存量房源和未來計劃上市房源情況。定期公布全市各鎮街(園區)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簽交易數據,適時公布各鎮街(園區)有代表性的、成交活躍的二手房樓盤的網簽交易信息,提高房價透明度,引導市場理性交易。
九、加強宣傳輿論引導
加強房地產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房地產信息發布規范管理,對虛假誇大、捏造散布不實言論、誤導公眾、違規發布房地產信息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事實上,這是自7月以來,東莞市政府已經出台的第三則有關房地產方面政策,也是最為嚴厲的一次政策調整。
7月2日,東莞官方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預(銷)售管理的通知》,以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銷售、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加強商品住房項目銷售監管。
7月15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統計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商品住宅網簽銷售信息公開的通知》,為加強商品住宅網簽銷售信息公開,進一步提高房價透明度,合理引導市場預期,落實做好「一城一策」相關工作,東莞將定期發布網簽房價,提高房價透明度。
根據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官網和東莞市統計局官網發布的數據,2020年1-6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網簽20978套,與2019年1-6月的21058套基本持平;網簽面積約244.24萬平方米,同比微增3.3%。
此前報道顯示,今年上半年東莞一手住宅網簽面積創近四年同期最高。
據悉,上半年東莞樓市與去年同期相比仍能實現穩中有增,6月是最大功臣,該月網簽面積高達83.11萬平方米,同比大幅增加了近5成。
加上隨著深圳樓市新政出台,讓部分深圳消費者將購房需求轉移到東莞、惠州等城市,使得東莞未來房價上漲預期更加激烈,也讓不少業內人士早已預言東莞將出台新的樓市調控政策。

Ⅱ 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秘書事務和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衛生、信訪、保密、文書檔案、辦公自動化、辦事窗口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會議決定和領導批示事項的跟蹤和督辦;負責組織辦理人大意見、建議和議案,以及政協提案的回復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行政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徵兵和安全保衛工作。
綜合科
負責起草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半年及年終總結、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承擔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綜合研究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信息,協調組織各種專題調查研究;統籌管理對外宣傳、媒體接訪和信息公開、發布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有關地方性法規;負責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執法人員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工作,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工作,綜合研究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組織本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承擔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
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以及重大項目建設投產情況,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以及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重點發展大企業集團和工業商貿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鼓勵總部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認定總部企業有關工作,動態監測和分析總部企業和總部經濟發展態勢,協調解決推動總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重點企業、龍頭企業和總部企業的聯系、服務工作。
產業調整規劃科
承擔市產業結構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產業集群工作;擬訂全市產業轉移的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產業轉移工業園發展的有關問題;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宏觀管理和指導,規范企業行為;組織實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典當業,對典當行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進行審核,指導典當行業協會。
電力能源科
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和改革等工作;組織協調成品油及煤炭等能源的保障工作;編制加油站及天然氣加氣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汽車加氣站的設立審批和管理工作,依法審核成品油、煤炭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
節能與循環經濟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和推廣應用天然氣、太陽能等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及規劃、計劃;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和新設備的推廣應用;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參與協調企業環境保護;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工作。
工業科(市汽車工業辦公室、市民用爆破器材行業辦公室、市行業協會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鋼鐵、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質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輕工、紡織、食品、醫葯、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推進裝備製造業的發展;研究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指導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承擔對國家下達的國防科技工業高新工程、專項計劃和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實施進行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保障服務工作;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保密工作,監督指導國防科技工業的國家安全工作;實施國家有關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准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制改革;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制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民用爆炸物品建設項目驗收、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以及船舶(漁業船隻除外)的建造質量安全監管;承擔民用爆炸物品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工作;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聯系、指導工商領域的相關行業協會;承擔指導全市水泥行業的發展和改革工作。
貿易流通科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擴大內需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商貿東莞」工程的有關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物流、餐飲、住宿、家政)的行業管理工作,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統一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擬定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和實施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專業批發市場等大型商業設施的規劃建設,推進社區商業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擬定工貿結合的政策措施,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的融合發展;負責商貿流通業和重要商品市場運行監測,調控商品市場供應,組織協調重要消費品應急儲備和供應工作;承擔繭絲綢的生產流通協調工作;承擔粵港、粵澳服務業合作相關工作。
市場管理科
擬訂健全、規范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負責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承擔對市場秩序的現狀進行調查研究,協同有關部門進行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設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承擔對酒類流通和生豬屠宰業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核發酒類批發、零售許可證;依法對拍賣、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技術進步與質量科
編制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共性及關鍵技術開發、工業設計以及重大技術開發專項;編制市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各項扶持資金和名牌獎勵資金使用計劃;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協調工業商貿企業推廣現代產業應用技術;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及宏觀管理,指導、協調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和新產品及新技術開發、工業性試驗、重大裝備項目的研製及共性、關鍵項目招標,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工作;指導、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負責技術進步和質量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參與技術型壁壘研究與應對工作;組織擬定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和固定資產投資政策以及產業結構調整方案;擬定企業技術改造、設備和技術引進及重大裝備國產化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實施國家和省市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劃,審核、上報需經國家和省審批、核准、備案的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編制市級技術改造資金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措施意見;引導企業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協助企業引進資金和技術實施技術改造;組織企業開展國內外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相關領域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
經貿合作與會展科
擬訂全市展覽展銷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展覽展銷業實行監督管理;承擔有關重大展會的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會展企業開展與國內外會展行業的合作與交流;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拓國內市場,組織開展國內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對外招商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協調解決有關經濟協作簽約項目進展中的重大問題。
電子信息產業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實施電子信息重大項目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科
承擔「雙軟認定」工作,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劃和標准;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技術研發及應用,指導、扶持創意產業園區發展,推進軟體服務外包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信息化推進科
推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指導協調電子商務發展,
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指導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工作,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和新標准,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推動政務信息及有關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企業信用信息收集、管理和發布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推進無線城市建設;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負責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人事培訓科
負責機關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資保險、離退休老幹部、職稱、黨務、工會、青年、婦女、計劃生育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機關和歸口單位出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商務執法科
承擔全市生豬屠宰、酒類專賣、成品油、二手車、廢品回收、拍賣、典當以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職能范圍內的其他行政執法工
作,受理和處理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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