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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金融服務助力

發布時間:2021-05-16 03:09:31

A. 為什麼國務院加強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和財稅扶持

小型來和微型企業在促進經濟源增長、增加就業、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當前一些小型微型企業經營困難,融資難和稅費負擔偏重等問題突出,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要加強金融服務和財稅扶持,主要加大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能夠吸納就業的科技、服務和加工業等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引導和幫助小型微型企業穩健經營、增強盈利能力和發展後勁。

B. 基層央行如何加強金融管理

新形勢下如何提高基層人民銀行金融服務工作

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的一項長期性的基礎工作,也是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能之一,多年來,這項職能並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隨著金融監管職能的分離,金融服務在基層央行職能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越來越重要。目前強化服務職能,提高服務水平,成為我們思考研究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轉變思想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員工對金融服務職能重要性的認識。一是轉變思想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提供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三大職能之一,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同等重要。人民銀行職能轉變後,金融服務的職能不是減輕了,而是更重了。我們要適應金融改革的要求,轉變金融服務觀念,樹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的理念,在履行人民銀行各項職能的過程中強化服務意識,把工作重心從防化金融風險轉移到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上來,向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為主的方向轉變。二是培養人民銀行幹部職工履行金融服務職責的榮譽感、使命感和責任感。明確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責以及搞好金融服務工作,對強化人民銀行職能、履行人民銀行職責、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把更多的精力和人力用在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方面。三是樹立大服務理念,要在履行各項職能的過程中強化服務意識,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不僅要服務於金融機構,還要服務於地方政府,服務於企業單位以及廣大社會公眾,要把人民銀行的金融服務滲透到社會經濟的各個方面。

二、健全管理機制,提升服務效率。在金融服務管理方面,要改進過去那種寬泛的工作規則、粗放的管理制度,促使金融服務工作與日新月異的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相適應。一是健全內控管理工作機制,要加強內控制度的建設,從組織上、制度上、管理上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服務工作的到位,要結合人民銀行職能調整後的工作需要,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梳理,確保各項工作制度完整、有效、可操作。二是加大對金融服務工作的監督檢查,規范服務行為,著力塑造良好的基層央行形象。要建立科學、量化、公開的金融服務考核指標和評價機制,加快建立以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為核心的考核指標評價體系,注重考核指標的量化、細化,以有利於基層央行的金融服務更能滿足客戶需求和更貼近服務對象。三是加強內部協調,提升服務合力,本著機構設置精簡化、職能分工專業化、整體運作高效化的原則,對內部服務力量進行整合,使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和服務得到有效加強。四是完善激勵機制,嚴格按行員職位和實際工作的績效定工資收入與獎勵高低,切實解決員工工作責任、工作量與工作收入不對稱的問題,調動員工在金融服務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提供優質高效金融服務,滿足服務對象實際需要。一是改進和完善「窗口」指導方式。總結近幾年「窗口」指導經驗,完善金融工作例會制度,爭取地方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對金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為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鋪平道路;適時召開銀企座談會和項目推介會,進行銀企信息溝通,了解不同企業對貨幣政策的需求和對政策執行的敏感度,研究分析和反饋貨幣信貸政策傳導終端的作用和效果;建立信貸徵信建設聯席會議制度,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建立反洗錢、反假幣聯席會議制度,分析通報存在問題和情況,形成職責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人民銀行與銀監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使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能夠信息共享、風險共防、良性互動,共同維護轄內金融穩定。二是整合調研力量,設立課題研究組,選擇重點課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減少低水平重復調研,提高整體調研質量。加強對各項貨幣信貸政策措施的調查分析,及時掌握並反饋政策實施效果,為金融機構、各級政府部門和上級行提供具有較高信息含量和決策參考價值的信息服務,使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各項操作目標和傳導措施落到實處。三是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搭建金融與經濟信息平台,定期統計和採集信息資源,運用數據分析軟體對轄區金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深度分析,得出客觀評價,形成相應對策,增強人民銀行統計信息的可用性,滿足上級行、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社會對金融統計信息的需要。

四、建立基層央行金融服務的社會監督機制,樹立央行社會化大服務的品牌。建立金融服務社會監督機制就是要把各類金融服務活動置於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讓社會公眾參與,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各類金融活動的健康發展。一要建立支付結算社會監督機制,將銀行結算納入社會監督之下,嚴禁壓票壓匯、無理拒付,截留他行及客戶的資金等違規行為,嚴禁違反規定開設銀行賬戶或利用結算卡壓客戶開立銀行賬戶,建立暢通的結算渠道,服務地方經濟。二是要建立人民幣管理社會監督機制,設立舉報獎勵制度,做好殘損人民幣的兌換和人民幣反假防假的群防群治工作,加大社會反假力度,凈化人民幣流通環境,讓人民群眾放心。三是推行金融服務首問負責制

C.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

D.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

E. 國家對小微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方面: 《指導意見》提出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堅守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准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降低擔保服務門檻,著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體舉措包括:明確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持范圍和重點對象,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並實行差別費率、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強化財稅正向激勵、構建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協同配合、逐級放大增信效應和優化監管考核機制等。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達到80%以上,帶動合作機構支小支農擔保金額佔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佔比不得低於50%。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在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要求銀擔合作各方要協商確定融資擔保業務風險分擔比例。原則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於20%,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於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承擔的比例。同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要推動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對總」合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分支機構審批許可權並在授信額度、擔保放大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銀擔合作各方要細化業務准入和擔保代償條件,明確代償追償責任,並實施跟蹤評估。 在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的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強化財稅正向激勵,加大獎補支持力度、完善資金補充機制,探索風險補償機制,並落實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按照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執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廣泛參與,出資入股與無償捐資相結合的多元化資金補充機制。」《指導意見》明確,中央財政要根據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業務拓展、擔保代償和績效考核等情況,適時對其進行資金補充。鼓勵地方政府和參與銀擔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拓展和放大倍數等情況,適時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注資、捐資。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較高,在保余額、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優化監管考核機制,要求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健全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保持較低水平或降幅較大的機構給予考核加分,鼓勵進一步降費讓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合理確定貸款風險權重等。」《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優化支小支農業務內部考核激勵機制,重點考核業務規模、戶數及其佔比、增量等指標,降低或取消相應利潤考核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其基本原則為「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行、落實風險分擔補償、凝聚擔保機構合力」。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嚴格以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不斷提高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和佔比;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合理分險的銀擔合作機制。 也明確禁止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F. 論文,懸賞100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相關資料~

你還沒有告訴我郵箱呢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業務變革
組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是內深化我國金融體制容改革的客觀要求,也是郵政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郵政儲蓄的現行管理體制已不能滿足銀行業監管法制化、規范化的管理要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成立是進一步理順郵政儲蓄管理體制,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郵政儲蓄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成立
2007年3月6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宜告成立,3月20日在北京舉行了隆重的成立儀式。至此,醞釀十年之久、存款規模列全國第五位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成立,成為2007年中國銀行業的一大盛事,中國銀行業的歷史上從此也不得不大寫特寫一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成立,是在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的指導下,金融體制改革取得的一項新的重要成果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展戰略探討
為使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平穩度過轉型期並保持穩定發展,文章分析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展戰略的實施原則,探討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展戰略的子策略及實施要點。

G. 金融機構如何助推小微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要來助推小微企業發展,主自要應該在為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上著手。小微企業發展的一大障礙就是資金短缺,而向銀行貸款時常面臨著復雜的手續和繁瑣的流程,不僅牽扯精力,還有可能耽誤發展時機。所以金融機構應該在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簡化貸款流程,並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強大的經濟支撐。

H. 金融服務該如何助力海洋經濟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1月25日宣布,人民銀行、海洋局等八部門聯合出台了《關內於改進和加強海洋經容濟發展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圍繞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明確了銀行、證券、保險、多元化融資等領域的支持重點和方向。

股權、債券方面,指導意見明確,引導涉海企業積極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獲得融資支持。保險方面,強調規范發展各類互助保險,探索巨災保險和再保險機制,加快發展航運險、濱海旅遊險、環境責任險等。

多元化融資方面,指導意見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起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推動航運金融發展,加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投貸聯動等模式在海洋領域的規范推廣。

I. 如何改進銀行金融服務的的對策及建議

對策及建議:

  1. (1)大力發展中西部及農村地區的金融市場堅持西部大開發戰略,大力發展西部經濟,加大對西部信貸力度。

    (2)對民眾,加強金融服務宣傳力度,使得西部低收入者也能利用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財富最大化。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政策機制。政府應該金融支持與財政扶持並重在加強支農惠農政策,加大財政支農力度的同時,逐步建立信貸支農的財政貼息、稅收優惠、風險補償、中介服務等政策機制,為農村金融服務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創新。大力整治社會信用環境。

    (3)對農民進行金融知識的培訓,讓農民利用各種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財富最大化。

  2. 服務意識創新。

    (1)服務意識的創新,首先是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客戶購買金融產品是為了享受金融服務的,只有認識到客戶的重要性,並且一切服務圍繞著客戶,才能留住客戶,留住客戶的資金。

    (2)其次是樹立「銀行客戶雙贏」的經營理念,在服務產生的價值理解上要發掘層次的內容。再次是樹立「服務第一」的思想觀念,在服務內涵上應根據市場需求的發展變化,開辟新功能,增加新內容,拓寬新的服務渠道。

    (3)第四是服務要不斷創新,緊跟時代步伐,在服務的空間上擴展;把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創新由系統地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發展中間業務轉移到全方位支持社會經濟的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個領域中去。最後是樹立「服務到家」的主動服務理念,使服務意識與不斷變化的服務需求和拍甚至超前。引進回訪制度。客戶辦理完業務離開並不是服務流程的終止,需要建立創新性的銀行回訪制度。建立創新性的顧客回訪制度一方面有助於銀行保持現有顧客、尋找潛在顧客,使銀行服務流程的終點重新又變為起點;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回訪准確把握顧客需求,為產品創新提供必要的資源。

  3. 明晰市場定位,實施差別化、個性化服務策略。首先,建立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對客戶的檔案分門別類進行管理,據個人的性別、年齡、職業、交易習慣和業務偏好等特點,提供有針對性的、專業化的個性化的金融服務。通過全方位的個性化特色服務,不斷吸引客戶,培育更多客戶群。其次,銀行要進行充分調研,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市場細分,將客戶分為優質客戶一般客戶和低質客戶等不同層次,不同層次的客戶對銀行金融服務產品的需求各不相同,給銀行帶來的利潤相差也很大。銀行要根據自身特點,確定主要目標客戶,為其置身定做個性化的金融服務產品,獲取更大利潤。

  4. 提高金融創新能力,為客戶提供豐富的金融產品和特色服務。商業銀行可以從三方面採取產品創新的措施。

  5. 強化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業務經營、用工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是要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並且有效實施內部控制體系。對於金融服務從業人員的監督要到位,防止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客戶資金,或者私自客戶資金。另外實行以人為本的管理方式,支持和鼓勵員工為做好工作所作的全部努力,包括創新、對銀行的忠誠和責任感等。建立員工業務考核獎懲機制,採用目標責任制的形式,將目標責任與考核獎懲掛鉤,為了有效的調動人的積極性,可以從物質激勵、事業發展激勵、培訓發展激勵、工作激勵、精神激勵幾方面人手。

  6. 服務創新中的人才培養 服務創新中的人才培養商業銀行應培養一批具有現代化科學技術和金融理論實踐水平的人才,以適應新形勢下金融為經濟服務的客觀要求。一要組建專門的創新團隊,充實科技隊伍,增強科技保障實力。二要加強對一線員工的培訓,提高業務技能。提升技術在服務創新中的支持力度通過技術創新推動服務創新,三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把握先機,贏得發展的主動權。四是加快科技應用推廣和創新步伐,進一步把商業銀行的科技優勢演變為核心競爭力,開拓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水平,在為客戶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務的同時,促進商業銀行的超常規發展。

J. 淺談金融業如何助推鄉村旅遊發展的思考

在我國鄉村旅遊業起步較晚,但這種旅遊方式順應了人們注重休閑旅遊與生態旅遊的發展趨勢,被越來越多的城市居民所青睞,也使這種旅遊方式成為增加農民收入,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新亮點,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但一些制約因素限制了金融資本的投入,不利於鄉村旅遊業的快速發展。筆者針對目前鄉村旅遊融資難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辦法。鄉村旅遊的發展起關鍵作用的兩個因素一是鄉村旅遊資源,另一個是資本投資,投資可以發展鄉村旅遊市場的外部環境,提高競爭力,因此,金融資本的投入對鄉村旅遊發展的作用是毋庸置疑。近日,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金融支持旅遊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加強和改進旅遊業金融服務,支持和促進旅遊業快速發展。《意見》專門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小型微型旅遊企業和鄉村旅遊的信貸支持。對於融資相對困難的鄉村旅遊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因此,各涉農金融機構應積極採取多種有效信貸模式和服務方式,破解鄉村旅遊業發展的融資難題,努力滿足鄉村旅遊業的資金需求。目前農信社仍是支持鄉村旅遊發展的主角。一、當前制約金融業機構信貸支持鄉村旅遊發展的因素(一)、當前制約鄉村旅遊發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國的鄉村旅遊總體上處於初級階段,最初由一些來自農村的城市居民以「回老家」度假的形式出現,我們常常把這種傳統的鄉村旅遊歸類於探親旅遊,鄉村旅遊逐漸由過去的探親旅遊發展到現在依託農村旅遊資源,以農業生產和觀光休閑為一體的現代農業生產模式,這種旅遊方式順應了人們注重休閑旅遊與生態旅遊的發展趨勢,被越來越多的城市居民所青睞。然而我國鄉村旅遊處於初級階段,鄉村旅遊的開發大多是農戶自營發展,文化層次較低,旅遊產品單一,缺乏科學統一的規劃,不少地方沒有將鄉村旅遊資源的開發納入區域旅遊開發,進行統籌安排,全面規劃。目前鄉村旅遊現狀「面廣、點散」,季節性差異明顯,尚未形成「片連片、村連村」的新型產業集群,缺乏鄉村旅遊龍頭企業,旅遊企業普遍實力較弱,旅遊投資收益普遍偏低,這些都成為制約鄉村旅遊業投資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二)、當前金融機構信貸支持鄉村旅遊發展的瓶頸 在信貸支持鄉村旅遊發展中存在問題:1、信息不對稱。我們金融部門對鄉村旅遊產業發展的關注度不夠,對旅遊項目的特徵、數量、發展前景、以及國家扶持政策缺乏全面了解,對項目預期收益、風險程度難以作出准確判斷。2、擔保抵押較為困難。由於旅遊項目資金投入大、建設時間長、回收率低,項目單位在申請貸款時很難找到價值足夠大又能長期保值的抵押物,而多數農戶的房產不符合貸款抵押條件,其他可抵貸資產少,因此得不到信貸資金的支持。3、貸款管理難。長期從事傳統農業的農民普遍缺乏財務管理意識,經營「農家樂」的農民或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旅遊酒店的經營者多數都沒有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賬簿不健全,銀行機構對其信貸資金的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及效益都無法做出准確的評價,從而無法控制貸款風險。二、金融業如何助推鄉村旅遊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鄉村旅遊業不僅是農村經濟新的增長點,也是金融機構新的利潤增長點。這應引起涉農金融機構的清醒認識,將其作為縣域經濟的支柱產業予以支持,在鄉村旅遊產業鏈上做好文章。要主動破解融資難點,創新符合鄉村旅遊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加大信貸投放力度;應適當降低旅遊企業的貸款准入門檻,在利率、期限予以優惠,特別是要優先支持合理利用古村古鎮、民族村寨、農業和農村景觀資源發展觀光、特色和休閑旅遊項目和企業。(一)、不斷探索鄉村旅遊融資渠道。一是支持鄉村旅遊企業或農戶成立行業協會或其他自律組織,並加強與這些組織的合作,運用聯保、擔保基金和風險保證金等方式,積極探索發展滿足這些信用共同體成員的金融需求。二是擴大有效擔保品范圍。依託鄉村旅遊資源和整體開發思路,從探索擴大抵質押標的入手,按照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的原則,探索發展大型旅遊生產設備、林權、水域使用權等抵押貸款,原則上,凡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能夠有效控制、可用於貸款擔保的各類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用於鄉村旅遊企業的貸款擔保。(二)、金融機構應探索採取多種信貸模式,支持鄉村旅遊。首先要從區域支持「一鄉一特、一村一品」的特色農業發展,並促進產業鏈條的不斷延伸;其次是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依託當地特色產業發展開發具有影響力的旅遊精品,增加文化內涵,擴大知名度。城市居民遊客出遊的目的之一是體驗不同地域的文化。發展鄉村旅遊要深入挖掘歷史和本地的鄉土文化,做到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統一。因此,信貸支持鄉村旅遊業發展要注重增加文化內涵。對於民族風情展示、民族產品開發等項目的資金需求要積極支持。各涉農銀行機構將鄉村旅遊發展與農業緊密結合起來,支持餐飲服務業,促進「農家樂」的發展,「農家樂」的發展體現了一個地區鄉村旅遊的熱度。要通過發放林權抵押貸款、門市房抵押貸款、聯保貸款、農戶信用貸款等多種信貸模式,為農民發展高效觀光農業予以信貸支持。通過引進新品種、新技術來提高產品附加值的同時,要進一步引導農民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與鄉村旅遊緊密結合,實現「以旅助農、以旅富農、以旅興農」的目的。(平正分社苟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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