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要求:
核名費(30元)但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費是50元,一般的核名都能夠在第二天拿到核准通知書,但是如果在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省名(從2011年1月1日起,冠省名的企業注冊資金不得少於200萬)一般需要5到7個工作日。(核名的時候一般准備3到5個名字,按照規定,同行業中有重名、馳名商標不予核准)。
工商設立登記
需要准備的資料是:核名通知書、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章程、股東會決議、產權復印件、租房協議。到工商局領一張企業登記設立表,按照格式填寫,加上所准備的資料交到受理窗口,如果受理之後一般在第二天就可以拿到營業執照了。在工商設立這塊,工商局收取的費用是按照注冊資金的萬分之八(一千萬以內)一千萬到一個億是萬分之四,一億以上不再收取注冊費。
刻章
拿到工商營業執照後就可以去刻章了,刻章比較簡單,只需要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因為是上網章,需要去公安局備案,這個刻章公司就可以代辦了,交了資料第二天就能夠拿到印章了,印章是三枚:公章,法人章,財務章,三枚章都有上網編號且編號不一樣。成都刻章的費用一般在320元——580元不等。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所需要的資料是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記得還要帶上公章。窗口受理之後,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就可以領取,費用是108元,市工商局收費是148元。
辦理稅務登記證
辦理稅務登記證所需要的資料:(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股東身份證、產權、租房合同、驗資報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有些區還需要股東身份證原件,要原件主要是查法人在其他地方有沒有欠稅或者偷漏稅。還需要填寫一份稅務登記表。窗口受理後一般當場就可以拿到,有些區是需要第二天才能夠拿到的。辦理稅務登記證不需要交費,但是辦理了稅務登記證後在5到7個工作日內需要去主管的稅務機關報到,不然會罰款。
辦理銀行基本賬戶
開設基本賬戶需要的資料:(營業執照正本、組織機構代碼正本、稅務登記證正本、身份證)復印件。還要帶上身份證原件,三枚上網章,所有股東要到場簽字。銀行資料收集齊全後會派人去企業所在地照相核實地址然後上報人們銀行,審核批准後會頒發開戶許可證、這樣基本戶就算開好了,激活後就可以正常使用了。這個時候早申請網銀和支票,支票需要購買密碼支付器(430元)。銀行開設基本賬戶一般需要2到4個星期,主要是看銀行的辦事效率。開設基本賬戶的費用根據銀行的不一樣而不同,從430元(民生銀行)到2200元(工商銀行)不等。
② 深圳市日合同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深圳市日合同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03月26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投版資管理、投資咨詢權(不含限制項目)等。
法定代表人:李樹平
成立時間:2015-03-26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307112435681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愛聯社區蒲排聯愛大廈506
③ 國家對投資管理公司有什麼規定
(這是深圳市的投資管理公司的規定,你可以做一下參考)
投資管理規定 (2009年)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
為規范公司投資行為,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保障投資資產安全及有效增值,維
護股東合法權益,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深圳市國資委《深圳
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規定》、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深圳市長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控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
下簡稱「直屬企業」)的投資行為。
第三條 投資定義
本規定所稱「投資」是指控股公司或直屬企業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或無形資產等公司資
產實施的對外投資行為,包括:
(1)土地儲備、房地產開發等房地產項目投資;
(2)設立直屬企業、收購兼並、合作出資、對所出資企業追加投入等股權投資;
(3)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固定資產投資;
(4)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所規定的以公司資產實施的對外投資。
第四條 高風險投資限制
控股公司及直屬企業原則上不得進行高風險的投資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進行任何形式的炒作
性證券投資、理財產品投資、利率匯率產品遠期和掉期交易、期貨期權交易等投資行為。
進行上述高風險投資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控股公司《章程》和相關制度,並
由控股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條 投資主體與管理許可權
控股公司和直屬企業的投資項目由控股公司的投資主管部門實施全程監督管理,主要包括投
資項目的初選、立項、可行性研究、審批、實施監督與後評價等。
第六條 投資主管部門
控股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股權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投資策劃部負責房地產項目投資2
管理;風險控制部負責投資項目的重大風險管理和審計,財務部負責投資項目的日常財務管理。
第七條 投資管理原則
控股公司和直屬企業對於投資行為應遵循以下管理原則:
(1)遵循性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制度;
(2)執行性原則,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公司戰略規劃;
(3)風險性原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因素的項目原則上不得投資;
(4)審慎性原則,對於不確定的不利因素作為否定因素加以判斷;
(5)經濟性原則,合理配置資源,促進優化組合,創造良好效益。
第八條 投資決策原則
對投資項目的決策許可權劃分、決策程序須嚴格依據控股公司《章程》及《總經理工作細則》
的有關規定執行。
投資項目適用於市國資委《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規定》,且未達到股東大會審議
標准時,須按控股公司《章程》規定,由控股公司董事會會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審議同意,再按
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投資項目適用於市國資委《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規定》,且未達到董事會審議標
准時,須按控股公司《總經理工作細則》規定,經控股公司領導班子會議決策,再按國有資產管
理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章 投資項目前期管理
第九條 投資項目初選
控股公司和直屬企業的投資項目由投資主管部門負責項目初選,直屬企業予以協助;直屬企
業年度預算內的小額固定資產投資由該企業自行初選。
投資主管部門和直屬企業應當根據投資管理原則,積極為公司尋求投資機會,合理初選,促
進公司發展。
第十條 投資項目立項
對於初選後的擬投資項目,投資主管部門應提交項目建議書或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材料向控
股公司申請立項,由領導班子會議審核批准立項。
第十一條 可行性研究要求
在投資項目立項後,應進行全面、充分、嚴密的可行性研究論證,並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十二條 可行性研究責任主體3
控股公司投資項目由投資主管部門負責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涉及直屬企業的,直屬企業應
當予以協助。
直屬企業投資項目視情況由直屬企業協助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在投資主管部門指導下進行可
行性研究論證。
第十三條 可行性研究內容
可行性研究應當以投資項目實施的必要性、技術與經濟可行性為基本內容,主要針對以下問
題進行分析論證:
(一)投資的外部環境分析;
(二)市場狀況分析;
(三)投資回報率;
(四)投資回收期;
(五)投資流動性;
(六)投資的預期成本;
(七)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
(八)稅收優惠條件;
(九)投資風險(政治風險、法律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等);
(十)對實際資產和經營的控制能力。
第三章 投資項目決策管理
第十四條 投資項目決策管理方式
控股公司根據《章程》和《總經理工作細則》中關於股東大會、董事會和領導班子會的投資
決策許可權,對投資項目實行逐級審批,並依法進行信息披露。
控股公司根據《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規定》,對於應當經市國資委核准、審批或
備案的投資項目,另行完成相關程序。
第十五條 控股公司對直屬企業投資項目的審批
直屬企業除在年度預算內的小額固定資產投資外,所進行的房地產項目投資、股權投資、大
額固定資產投資和其他投資須上報控股公司審批。
控股公司對直屬企業投資項目履行如下審批程序:
投資主管部門收到直屬企業報送的全部資料後,由分管領導組織投資主管部門和相關業務部
門進行初審,並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4
初審予以否定的項目,直屬企業可在十個工作日內申請復議一次。 初審認定為可行的項目,
由投資主管部門提交領導班子會議進行審議;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應當進一步履
行相應審批程序。
投資主管部門根據最終審批結果,下達書面批復文件。
第十六條 投資項目審批原則
控股公司對投資項目進行審批應遵循以下主要原則:
(一)本規定第七條所列投資管理原則
(二)市場潛力較大,經濟效益良好;
(三)與企業投資能力相適應,資金、人才、技術、物質等條件具備;
(四)法律手續齊備;
(五)上報資料齊全、真實、可靠;
第十七條 投資項目審批時所需資料
控股公司審批投資項目時,投資主管部門及直屬企業須報送以下材料:
(一)項目投資立項批准文件;
(二)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相關資產評估報告(如需);
(四)有關合同(協議)草案;
(五)有關合資、合作單位的情況介紹、工商登記資料和資信證明;
(六)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批復文件、專業技術鑒定文件、法律顧問意見書等;
(七)項目負責人情況;
(八)資金來源說明及投資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
(九)按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對於尚未審批的投資項目,不得對外簽訂任何能夠產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或進行實際投資。
第四章 投資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八條 投資項目實施主體
投資項目經審批通過後,控股公司視情況確定投資主管部門、專門項目小組或直屬企業負責
項目實施的全程管理;同時應當明確項目責任人,在項目實施的相關合同履行完畢之前,原則上
不得更換項目責任人。
第十九條 投資項目實施情況報告5
投資項目責任人應當每半年定期或視情況不定期將項目實施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投資主管
部門,報告資料主要包括:
(一)財務報表;
(二)投資項目實施進度;
(三)項目累計投資額;
(四)投資回收情況;
(五)項目市場前景分析;
(六)對投資風險的重新評估;
(七)未來的改善措施。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變更
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和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按照控股公司批準的投資計劃予以實施,不得擅自更
改投資計劃。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若遇到重大突發事件致使原投資計劃受到影響、不能順利實施時,
項目責任人應當立即向控股公司報告情況,由控股公司決定是否更改或終止原投資計劃。
投資主管部門應將項目實際進展情況與實施計劃進行對比,提出調整建議,由控股公司相應
決策機構做出調整決策。
投資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重大情況變化導致投資額超出預算20%以上的,或需要比原計劃
滯後二年以上實施的,應當重新履行審批程序。
第二十一條 項目實施監督
投資主管部門應對投資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建立投資項目分類檔案,歸納總結各項
目的投資、收益及實施運作過程,作為以後審議和規劃相關投資項目的參考。
第二十二條 管理方式變更
就投資項目設立獨立的子公司後,控股公司另行按照相關管理制度對其進行管理。
第五章 投資項目的後評價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後評價
投資項目實施完成後,投資主管部門應當對已經過一至二個完整會計年度營運的項目以及建
設工期延長一年以上的在建項目,組織進行投資項目後評價,對項目的實施過程、結果和影響進
行全面回顧和評價。
對分階段實施、時間跨度較長的房地產項目,可按階段進行後評價。
第二十四條 後評價內容6
投資項目後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進行評價;
(二)對投資決策的合規性進行評價;
(三)對項目實施管理(如成本、質量、進度控制等)進行評價;
(四)對投資項目的財務和經濟效益進行評價,將投資項目取得的經濟效益與年度投資計劃
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對比,檢查投資項目是否取得原定經濟效益,並分析差異原因;
(五)分析影響項目經營的各項因素(如政策、管理、財務、技術、環境等),對項目是否
可持續經營並取得穩定收益進行評價,如發現項目預測與估計分析中的不足,應改善投資預算與
資源分配;
(六)總結項目投資、實施、管理的經驗和教訓,為未來的投資提供數據和經驗參照。
第六章 投資項目的監督與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督保障
公司監事應當對重大投資項目進行監督檢查,並就相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控股公司財務
總監應按照控股公司《財務總監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充分履行其職責,對重大投資項目出具獨
立的審核意見。
第二十六條 公司內部責任
投資主管部門和直屬企業違反本規定要求,在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和決策過程中出現下
列行為的,對於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分:
(一)未按規定上報審批的;
(二)上報審批時謊報、故意隱瞞重要情況的;
(三)未經可行性研究論證和集體研究而決策的;
(四)通過「化整為零」等方式故意逃避審批的;
(五)干預中介機構和專家獨立執業並發表意見的;
(六)有損出資人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七條 法律責任
投資項目因管理不善、違規操作、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導致發生重大損失的,應依法
追究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解釋7
本規定由控股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生效執行
本規定由控股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原《深圳市長城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
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④ 私募基金合同要點有哪些
明明白白看費用
大多數私募產品的認購起點,即最低認購額為100萬,偶爾也有50萬的認購起點(如朱雀5),部分私募的認購起點超過100萬,如200萬(匯利優選、從容優勢等)、300萬(如尚雅1,博頤精選等)。其實,超過300萬目前已經不算在信託50個自然人的限制中了,所以,300萬目前是私募的最高准入點了。
對投資人來說,由於私募單只產品金額較大,手中如果沒有200、300萬的金融資產,並不適合購買私募。另外,在選擇產品時,如果有300萬准備投入私募,如果不是對某家私募有特別的偏好,相對於購買一個300萬門檻的基金,不如拆開來投兩三家私募會比較好,這樣相對來說可以分散風險。
私募的認購費基本為1%,是價外收取。以100萬的認購額為例,投資者需要支付101萬,其中的1萬就是認購費。也有些產品沒有認購費(如混沌一號、揚子二號等)。私募還有另兩塊費用:固定管理費和託管費,以及浮動管理費率(業績報酬費)。前者加總一般在1.5%-2%之間,後者各私募產品基本都是20%。固定管理費和託管費比較簡單,比一下就明白高低,而業績報酬費的收取,卻比較復雜。比方說,其具體收取水平和收取頻率是有關系的。頻率越高,對投資人越不利。但太低的頻率,也可能使私募管理人失去做好業績的動力和生存的基礎(總是提不到業績報酬,團隊很難發展壯大)。就目前來說,私募業績報酬徵收的頻率從每周到每年或到產品時間期結束後才收取都有。
費用能便宜些,對投資人當然是好事,而且,如果費用超過了合理水平,投資人是應該慎重考慮的,畢竟經過今年上半年的大發展,私募產品目前也比較豐富了。不過,對投資人來說,更重要的是選擇合適自己的私募產品,而不要過於看重費用。事實上,好的私募,一般也是傾向於收取一個市場化的費用的。
看清流動性的局限
私募基金的流動性遠不如公募,首先是絕大多數私募都有1個至少6月的封閉期,期間一般不允許贖回,或贖回需要收取較高費率(3%),封閉期結束後才免贖回費。例如,星石3在認購後6個月內不可贖回,認購後6個月至一年為過渡期,贖回費率3%,一年封閉期結束後無贖回費;還有些私募基金依據時間來確定,如合志同方,贖回費在自信託計劃成立後2年內為1.5%,2年後為零;少數私募產品不收取贖回費,如新價值1。
此外,結束了封閉期,可以開始贖回後,私募也不是每天都能贖回的,而是需要在指定的贖回日才可辦理,一般是每周、雙周或每月一次。因此,私募在流動性上有較大的局限性,這對需要較強流動性的資金來說並不合適。
投資范圍與限制
從投資范圍來看,私募規定的都較為寬泛,一般都包括法律范圍內許可的股票、債券、基金、其他理財產品等。但一些設計較激進的產品還留下融資融券、投資權證的口子,如從容較激進的從容成長系列等。
關於投資限制,一般會從ST股票、持股額占信託資產比例及持股額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這幾個維度來確定。限制較嚴的不允許投資ST股票,兩個持有比例會限制的較低,如5%或10%。而較為寬松的則可以投資於ST股票(也有比例限制),兩個持有比例較高,一般為20%或30%。投資范圍和投資限制上的規定,可以幫助投資人了解產品的激進程度和風格,有利於投資人更好地選擇合適自己的產品。比如說,希望買穩健一點的產品的投資人,可以選擇不做融資融券,不做權證,以及限制較嚴的產品。而激進的投資人,可以選擇一隻合適的產品,盡情享受私募在投資上的靈活性:各種金融產品均可涉獵,可以集中一個行業,集中4隻個股,這在公募中,是不可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