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知道股份公司董事會選舉程序的啊 謝謝!
換屆選舉的程序 1、 推薦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即***年**月**日前)按本公告約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會的提名委員會推薦董事候選人並提交相關文件;提名委員會同時自行在本公司、控股(參股)企業內部以及人才市場搜尋董事人選。 2、 在推薦時間屆滿後,提名委員會將召開會議,對推薦的董事人選及其自行搜尋的董事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於符合資格的董事人選,將由提名委員會提交給本公司董事會。 3、 本公司董事會根據提名委員會提交的人選召開董事會確定董事候選人名單,並以提案的方式提請本公司下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4、 董事候選人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作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並承諾資料真實、完整並保證當選後履行董事職責。 5、 董事當選後,本公司將與當選董事簽訂聘任合同。 四、董事任職資格 (一)非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董事候選人應為自然人,且無需持有公司股份。董事會成員可由股東代表、員工代表、社會專家等人組成。凡具有下述條款所述事實者不能擔任本公司董事: 1、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 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 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 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6、 國家公務員; 7、 被中國證券管理部門確定為市場禁入者的,並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員。 (二)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本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除需具備上述任職資格之外,還必須滿足下述條款所述事實: 1、 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2、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3、 具有下述一項或以上之條件: (1) 具有豐富、成功的大型、國際化企業的管理經驗; (2) 具有豐富、成功的企業發展戰略理論及實踐經驗; (3) 具有豐富的高科技產品開發及營銷經驗; (4) 具有豐富的資本運作理論及經驗。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公司的獨立董事 (1) 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 (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 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 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 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 為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6) 擔任獨立董事職務的上市公司超過5家的人員; (7) 本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8)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2. 董事長、董事會、理事等的設置、產生方式
你的問題要回答清楚,要寫無數的字。我盡量簡單說:
先說章程,董事會的章程,其實是董事會議事程序。就是董事會的召集、召開、表決的方式等。上市公司的網站上有。
但是,董事會的議事程序,要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章程是公司最根本的制度,好比國家的憲法。
下面說董事長什麼的。理事會不是公司制的管理機構,是非企業的法人,才叫做理事會,比如社團、基金會。理事是該非企業法人出資人委派的。
然後是董事會
1、內資企業,
董事會是股東會選擇的,董事長是董事會選舉的。
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約定,也可以股東直接任命董事和董事長
2、外資企業
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外資企業不設股東會,董事和董事長由股東們商量。在公司出資協議和公司章程里約定
分紅方案就不說了,上市公司多了去了,自己找吧
3. 董事會成員選舉辦法
不知道貴公司原來的選舉辦法是怎麼樣的,按正常應該是全體股東都全部出席,根據出資額現限定幾名重要候選人,然後在候選人中投票選舉,需要全體股東投票,按票數選舉,這樣就產生了新的董事成員。還有,具體還要看你們公司的章程是如何定製的。
4.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選舉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具體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專產生及組成有所區別: 有限責任屬公司適用於該法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員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適用該法第一百零九條: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5. 一般 上市公司董事選舉 每年開幾次會 出席率 這些在哪裡能看到 在財務數據里不
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股東大會分為年專度股東大會和屬臨時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六個月內舉行.根據我國會計制度,會計年度一般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故年度股東大會一般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召開.
年度股東大會可以討論《公司章程》規定的任何事項.在年度股東大會中,單獨持有或者合並持有公司有表決權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或者監事會可以提出臨時提案.
股份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情況:董事會人數不足章程規定人數的2/3,未彌補虧損達股本總額1/3,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請求,董事會認為必要,監事會提議召開.
臨時股東大會中只能對股東大會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項進行表決.也就是,臨時股東大會不得提出臨時議案.
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2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0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
董事會的具體召開時間由公司自行制定,或在公司章程中註明
6. 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如何產生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還是董事會選舉產生
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並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並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