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如何定向增發
定向增發只是一種形式,增發主體和客體不同,流程也有一些差異。比如,上市公司向機構投資者定向發行股票以發展資金;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由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定向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用來購買大股東的業務類資產,從而實現資產置換;或是大股東直接用資產來換上市公司股份,形式上仍然採用上市公司定向發行,等等。
定向增發的條件在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出台後,比較松。具體的流程大致是:
一、公司有大體思路,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四、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六、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七、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② 近期定向增發的股票有哪些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
定向增發
[1]上市公司的增發,配股,發債等~~都屬於再融資概念的范疇.
[2]增發: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
[3]定向增發:是增發的一種形式.是指上市公司在增發股票時,其發行的對象是特定的投資者(不是有錢就能買).
[4]在一個成熟的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總是在股票價值與市場價格相當或被市場價格高估時,實施增發計劃;而在股票價值被市場價格低估時實施回購計劃.這才是遵循價值規律、符合市場經濟邏輯的合理增發行為。因為在市場價格低於股票價值時實施增發,對公司原有股東無異於是一次盤剝,當然對二級市場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和投資信心都是一種傷害。
所謂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購、合並及資產重組中,上市公司以新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為對價,取得特定人資產的行為。證監會於2001年底出台的《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和2002年9月出台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已經為今後推出定向增發制度預留了空間。由於定向增發是一個相對比較敏感的市場話題,過去只有少數公司進行過定向增發試點,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制定關於定向增發的規范意見,為在較大范圍內推行定向增發打好基礎。
③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是否需要最近3年連續盈利
定向增發條件較為寬松,沒有業績方面的要求,也無融資額的限制
增發的主要規定有以下幾點。
一、定向增發條件較為寬松,沒有業績方面的要求,也無融資額的限制,極大刺激了上市公司採用定向增發的沖動。定向增發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流方式。
二、定向增發特定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三、定向增發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增發部分的鎖定期不是很長,鎖定期結束以後,這部分股票將會進入二級市場流通,有可能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
四、定向增發不需要經過煩瑣的審批程序,也不用漫長地等待,並且可以減少發行費用。採用定向增發方式,券商承銷的傭金大概是傳統方式的一半左右。
目前,管理層對於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並沒有關於公司盈利等相關方面的硬性規定。對於一些過往盈利記錄未能滿足公開融資條件,但又面臨重大發展機遇的公司而言,定向增發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個關鍵性的融資渠道。
定向增發對上市公司的好處是不言而喻的,對參與增發的其他機構來說,也提供了重要的投資機會。對於投資機構來說,定向增發方式可以使投資機構以簡潔、低成本的方式參與高成長公司或行業,輕易獲得公司或行業高速發展帶來的利潤,更為重要的是定向增發的股權一般鎖定期只有一年左右時間,隨後可以進行流通,投資周期短且收益將非常豐厚。
從目前定向增發的情況來看,機構投資者對公司擬定向增發股份的需求相當旺盛。而對於普通流通股股東而言,定向增發同樣意味著利好。
④ 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都有哪些運作模式和目的
(一)定向增發的四種模式
按照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對象、交易結構、大體可以概括為以下四種模式:
1、資產並購型定向增發
2、財務型定向增發
3、增發與資產收購相結合
4、通過定向增發並購其他公司
一、資產並購型定向增發
整體上市目前受到市場比較激烈的認同,如鞍鋼、太鋼公布整體上市方案後股價持續上漲,其理由主要在於:
(1)整體上市對業績的增厚作用。整體上市條件下,鑒於大股東持有股權比例大幅度增加,未來存在更大的獲利空間,所以在增發價格上體現出了一定對原有流通股東比例有利的優惠。
(2)減少關聯交易與同業競爭的不規范行為,增強公司業務與經營的透明度,減少了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的利益沖突,有助於提升公司內在價值。
(3)對於部分流通股本較小的公司通過定向增發、整體上市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市值水平與流動性。
二、財務型定向增發
主要體現為通過定向增發實現外資並購或引入戰略投資者財務性定向增發其意義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有利於上市公司比較便捷地實現增發事項,抓住有利的產業投資時機。
三、增發與資產收購相結合
上公司在獲得自己的同時反向收購控股股東優質資產,預計這將是比較普通的一種增發行為。對於整體上市存在明顯的困難,但是控股股東又擁有一定的優質資產,同時控股股東財務又擁有一定變現。這種增發行為由於能夠迅速收購集團的優質資產,改善業績空間或者公司持續發展潛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構成對公司發展的利好。
四、優質公司通過定向增發並購其他公司
與現金收購相比,定向增發作為並購手段能大大減輕並購後的現金流壓力。同時,定向增發更有利於發揮龍頭公司的估值優勢,能夠真正起到扶優扶強的效果,因而,這種方式對龍頭公司是頗具吸引力的。
(二)定增的三大主要目的
按照上市公司目的和價值取向不同,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模式
一、資產並購重組型
主要通過向特定對象增發股份來收購其所持有的資產,而且多為非現金資產,比如股權、債權、實物等,而該特定對象多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以主營整體上市為目的的定向增發便是該類型的代表,一般能有效地解決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及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問題,並通過引入優質資產改善公司的基本面,同時由於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提升其市場競爭力。
二、引入戰略投資者型
主要以與公司業務香港或互補且持有比較長的戰略投資者作為特定對象增發股份,投資者所獲增發的股份持有期一般在3年及3年以上。目前市場上該類型的定向增發大多為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投資者多為行業國際領先者。
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引入戰略投資者不僅獲得後者的資金,更重要的是獲得後者所帶來的管理經驗、先進的技術以及廣闊的市場前景。
三、財務投資型
通過向該類投資者定向增發,以融入公司經營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增發的特定對象多為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QFII等機構投資者。該類投資這主要業務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互不關聯,大多不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經營管理,且持有公司的股份時間較短,增發門檻較低,這有利於上市公司比較便捷地實現增發,抓住有利的產業投資機會。
⑤ 關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請教專家
非公開增發和整體上市不是同一個概念也沒有必然聯系,非公開增發一般是針對戰略性投資者(如基金,保險公司,私募等)
非公開增發(定向)一般來說是優於公開增發的,原因在於有目地的針對機構或者個人投資者進行投資,引入的資產相對於二級市場上魚龍混雜的小散資金更為優質,更加利於公司的投資以及相關基礎建設。
其次之所以上市公司會選擇定增方式,你可以想像之前大股東在增發前的一系列運作和幕後活動,他積極爭取來的機構和個人是不會允許出現跌破增發價的情況出現,因此股價後市在二級市場上的表現更加值得期待。
除了上面所說的戰略投資者的定增,還有一種較為常見就是增發對象是大股東,其以現金認購,表明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發展的信心,也屬於公司的利好。
一般你在關注一隻票的定增事宜的話可以在F10裡面找到概括性的描述,當然你可以上證交所網站上查找公司關於個股增發的詳細公告原文。
純手寫的,本人水平有限希望能幫到你!!
祝好運~~
⑥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 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增發 增發: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 [編輯本段]增發對股價的影響 增發對股價是利好還是利空。其實,只要是概念,消息,都是主力為了配合股價的拉升或殺跌作準備的。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業績面,基本面更不用說了。炒股是炒庄。也就是說當你進入某一個股時,只要看其庄強不強就可以了,強者恆強,這是巔撲不滅的真理。如果一個業績很好,凈資流量為正,市盈低的,股價總拉不起來。不是說一月兩月,而是近半年時間,從未有個大行情,那隻能說此庄弱。不碰為妙。而增發,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錢的把戲之外,並不會對其基本面改變很多。很多公司增發一是為了解決資金困難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資,向外拆錢。就是說子公司賺了錢並不歸上市公司所有,三是發展新的項目,或開新的公司,反正增發的錢只會有一點點流入上市公司的財務中。股在增發價之前,公司會同機構勾結,抬高股價,當增發價定下來之後,其股價就不會搞高了。所以,增發的股要看其時機擇機而進,並不是所有的增發都能給你帶來利潤,
如果某股通過了董事會的增方預案,還有報批監證會。一般情況下,其增發會通過。在申報增發的過程中,該上市公司為了提高增發股價,達到圈錢的最大化,會暗中與機構勾結拉升股價,也就是說,當股有了增發,其批準的可能性極大時,此時可以介入,機構會狂拉股價,達到上市公司高層的意願。如果增發方案已經通過,此時還是不介入為妙,因為一通過,其增發的股價也就隨之定來了。主力及上市公司是不會讓增發價與現股價相差很多的。如果股價高,其增發低,則會打壓股價。所以,不要因為某股通過了增發,且當日上市漲幅無限制而搶進,其結果只會讓痛心,因為,這時股也不會漲,也不會跌。橫盤。大家近期還是從整體上市及資產注入方面去玩股吧,因為這兩個方面才是真正意義是的要辦好公司,即使短期套著,也可以長線持有。
如果有好的項目急需資金,增發股票無疑是圈錢的最佳方案。如果為圈錢而圈錢,則是公司的一大敗筆,圈了錢確沒有用途,即不能給股東帶來收益,又不能給公司帶來利潤,對公司的正常經營也沒有幫助,其結果是:增發以後凈資產增加,新的資金盈利能力不如舊的。
⑦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規定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2006年證監會推出的《再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以及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外,沒有其他條件,這就是說,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也可申請發行。
定向增發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大投資人(例如外資)欲成為上市公司戰略股東、甚至成為控股股東的。以前沒有定向增發,它們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東購買股權(如摩根士丹利及國際金融公司聯合收購海螺水泥14.33%股權),新股東掏出來的錢進的是大股東的口袋,對做強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種是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後去購並他人,迅速擴大規模。
作用: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7.非公開發行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由於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提出非公開增發計劃、並且已經被大投資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會有較好的成長性。
⑧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證監會對該上市公司有什麼條件限制和要求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⑨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股份是從哪出的
增發就是無中生有,不是從那裡來的.就跟首次發行一樣,發行前是沒有的.你給他錢,他就給你一個你已經給過錢的憑證,這個憑證就是發行的股票.沒人給錢,這個憑證就誰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