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眾籌融資管理需要完善哪些內容
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一直比較突出,也難以有效的得到解決,而眾籌這一創新的互聯網金融形式打破了一系列的限制,為中小企業融資鋪平了道路。
一、降低融資門檻,化解融資難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以商業銀行和民間借貸為主。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為降低放貸風險,往往對中小企業設立較高的融資門檻:對企業資產規模、營業收入、企業信用、貸款額度與期限等方面做出嚴格要求,導致中小企業無法獲得足額貸款。民間借貸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融資難問題,但其高利率與高風險讓中小企業苦不堪言。相比之下,眾籌融資門檻要低很多。中小企業只需要在眾籌平台上提供項目創意、可行性、風險等信息即可,待通過審核後就可以在網路平台上向公眾融資。
二、降低融資成本,化解融資貴問題
據《小微企業融資發展報告2013》調查數據顯示,59.4%的小微企業表示其融資成本在5%-10%,40.6%的小微企業表示融資成本超過10%。在中小企業的負債數據中,絕大部分都不是來自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而是「影子銀行系統」的信託、乃至各種其他類型的高利率借貸。即使有些中小企業能有幸獲得國有銀行貸款,各種形式的風險溢價也相當沉重,最終導致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居高不下。眾籌融資使中小企業能合理避開多項稅費,並分散公眾的資金風險,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
三、加速資本運轉,提高融資速度
在傳統的國有銀行間接融資、「場內市場」直接融資模式中,金融機構往往要求中小企業提供本企業的詳盡信息,並通過層層審核以評估其償債能力,最終仍可能拒絕其貸款申請。「成功把握小」和「審核時間長」延長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時間,並可能使其喪失最佳投資機會。而眾籌模式打破了投融資雙方信息不對稱瓶頸,利用網路平台進行融資,突破了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公眾可以隨時隨地進行資助,更加便捷;同時面向網民公眾進行融資,平攤金額更小,風險更低,更能促進籌資成功。
四、前期市場調查,降低經營風險
眾籌模式的一個隱性價值在於融資同時即進行前期的市場調查。部分中小企業家由於缺少對宏觀經濟形勢的掌控和了解,往往投入到「過飽和」行業或者是盲目跟投,結果造成項目投產之日就是產品積壓之時。在眾籌模式中,項目發起者通過平台向公眾展示項目信息,公眾對項目進行評估並決定是否支持或投資以及支持或投資金額的大小,這就相當於對預投產的產品進行了前期的市場調查,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應出產品未來投放市場的成效,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生產成本與融資風險。
結論
眾籌平台是一個有巨大發展前景的創新型經濟模式,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具有巨大價值。但也正是由於其「新」的特質,國內諸多配套的制度無法迅速跟上,因此限制了眾籌行業的快速發展。不過,互聯網金融模式在未來20年將成為主流。尋找價值觀的認同是一種剛性需求,信用和風險的把控將決定眾籌模式在中國能否做大,政府監管部門也應重視這一新興產業帶來的積極影響和監管難題,建立監管機制與行業標准,引導眾籌行業的健康發展。
㈡ 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生效了嗎
私募股權眾籌做的是一個平台,即可在一個開放的、基於互聯網的平台上,讓更多的投資人參與到投資創業企業的過程中來,能夠讓更多的創業者在他們沒有更好、更透明的渠道接觸到投資的時候,能夠有效地對接,並且降低中間的溝通成本和時間成本
㈢ 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哪一年發布
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股權眾籌行業健康發展,防範金融風險,根據《證券法》、《公司法》、《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是指融資者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平台以非公開發行方式進行的股權融資活動。
第三條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應當遵循誠實、守信、自願、公平的原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尊重融資者知識產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中國證券業協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對股權眾籌融資行業進行自律管理。證券業協會委託中證資本市場監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對股權眾籌融資業務備案和後續監測進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股權眾籌平台
第五條股權眾籌平台是指通過互聯網平台為股權眾籌投融資雙方提供信息發布、需求對接、協助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的中介機構。
第六條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在證券業協會備案登記,並申請成為證券業協會會員。
證券業協會為股權眾籌平台辦理備案登記不構成對股權眾籌平台內控水平、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客戶資金安全的保證。
第七條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具備下列眾多創造條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公司空間或合夥企業;
凈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有與開展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相迅速騰飛適應的專業人員,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術行業從業經歷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2人;
有合法的互聯網平台及其他技術設施;
有完善的業務管理制度;
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勤勉盡責,督促投融資雙方依法合規開展眾籌融資活動、履行約定義務;
對投融資雙方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必要審核;
對融資項目的合法性進行必要審核;
採取措施防範欺詐行為,發現欺詐行為或其他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及時公告並終止相關眾籌活動;
對募集期資金設立專戶管理,證券業協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投融資雙方的信息、融資記錄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信息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於10年;
㈣ 互聯網眾籌由誰負責監管
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㈤ 我國從2014年出台哪些股權眾籌的監管的法律法規相應的主要政策有哪些
2014年12月日,中國證券業協會起草並下發《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把股權眾籌分為公募眾籌和私募股權眾籌,定義合格投資者的門檻,股權眾籌平台的准入標准等。列出了九條股權眾籌平台的禁止性行為,如不得進行股權代持,不得進行證券的轉讓業務等。該文件目前仍為徵求意見稿。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中指出股權眾籌融資必須在中介機構平台進行,股權眾籌融資方應為小微企業,應披露必要信息,投資者應具備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小額投資。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該文件屬於政策性指導意見。2015年7月30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明確私募股權眾籌是場外證券業務,開展私募股權眾籌並接受備案的主體主有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五類。該文件屬於行業自律性規則。2015年8月10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關於調整個別條款的通知》,將《場外證券業務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十)項「私募股權眾籌」修改為「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2015年8月7日中國證監會發下《關於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通知中明確定義股權眾籌的概念,把市場上通過互聯網形式開展的非公開股權融資和私募股權融資行為排除在股權眾籌的概念之外。股權眾籌明確為,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把公開、小額、大眾作為股權眾籌的根本特徵,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即證監會)批准,任何單位或機構不得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活動。」該文件屬於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下發的工作文件。另外,2015年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版的《證券法(修訂草案)》第十三條規定,「通過證券經營機構或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機構以互聯網等眾籌方式公開發行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的,可以豁免注冊或核准」,可見,我國也很可能將建立股權眾籌小額融資豁免制度。綜合上述,根據我國目前監管理思路,股權眾籌分為兩種,一是列為公募類型的股權眾籌融資,對於前者基本思路是實行牌照管理。京東金融的「東家」,騰訊「眾創空間」螞蟻金服的「螞蟻達客」和平安集團旗下的深圳前海普惠眾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公募股權眾籌試點的資質,2015年6月9日,螞蟻金服獲是上海市黃浦區工商部門頒發的全國首張公募股權眾籌營業執照。另一是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依規進行中國證券業協會的備案管理,合規經營,健康發展。具體包括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部提交申請為會員,接受一個證券從業者的資格、要求和自律規定。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交申請成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向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有限公司進行登記和申請許可權申請。經營中所開展的私募股權融資信息,通過場外業務報告系統向中證報價進行備案。
㈥ 股權眾籌發展轉向精細化 哪些監管紅線需注意
『愛就投』股權眾籌平台為您解答:
2014年,股權眾籌迎來改革的春風,2015年爆發式增長,2016年股權眾籌正在進入規范階段,造成這些不同發展狀態的,是國家對股權眾籌的政策導向。當前股權眾籌的格局在2016年已然悄然轉變。據統計,2016年中國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平台新增項目數量共計3268個,同比減少4264個,降幅達56.6%。2016年新增項目融資額共計52.98億元,同比增加1.08億元,漲幅為2.1%。可以清楚的看到,原本眾籌平台的粗放式發展模式已經逐步向精耕細作轉變。正如中關村眾籌聯盟副理事長、雲投匯CEO董剛所言,「2016年,股權眾籌的格局已然發生變化。」
眾所周知,股權眾籌平台的發展離不開相關國家政策法規的監管與扶持。為此,齊魯財富網研究中心還對股權眾籌相關政策進行盤點,讓讀者對股權眾籌有一個更加清晰的了解。
1.2014年5月,證券業協會發布《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2014年5月,該辦法規定,「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在證券業協會備案登記,並申請成為證券業協會會員」。即股權眾籌平台僅需具備特定條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即可上線運行,並未設置任何前置審批或許可要求,且明確列出了需要滿足的標准,但是經過後來一些相關政策的頒布,大部分的專家及行內人士認為這個辦法不太具有參考價值了。
2.2015年7月18日,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規定,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將股權眾籌融資界定為公募性質,同時明確互聯網股權眾籌融資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3.2015年7月29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
將私募股權眾籌列入其中,確立了備案制要求。9月1日起實行。《辦法》規定,開展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業務,應向中國證券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
4.2015年8月7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
規定「股權眾籌」特指「公募股權眾籌」,而現有「私募股權眾籌」將用「私募股權融資」代替,並規定單個項目可參與的投資者上限為200人。證監會指出,「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活動。」這意味著,不論是股權眾籌發起還是股權眾籌平台設立,都需要獲得證監會批准,簡單說,不論是股權眾籌發起或股權眾籌平台設立,都需要獲得「審批或許可」。
通過以上文件就可以明確:
(1)互聯網股權融資的類型包括互聯網股權眾籌融資與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兩類,二者的區別在於前者為公開股權融資(即公募),後者為非公開股權融資(即私募)。其中,界定公開與非公開的標准為: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即為公開:第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第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第三,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2)互聯網股權眾籌融資由證監會負責審批監管,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備案監管。
5.2015年8月10日,中證協發布《關於調整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
中證協發布的《關於調整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將「私募股權眾籌」修改為「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
6.2016年4月14日,證監會等15部門聯合公布《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2016年股權眾籌開始進入整治階段。《實施方案》中明確規定,股權眾籌融資具有公開、小額、大眾的特徵,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和經濟金融安全,必須依法監管,且將股權眾籌作為監管重點。
7.2016年10月13日,國務院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對當前包括P2P、股權眾籌、第三方支付在內的互金行業提出了明確整治方案,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將採取嚴格准入管理,採取「穿透式」監管。
未來運營股權眾籌平台要明確是採取私募股權融資還是公募股權眾籌的方式,這樣決定了平台的監管部門,以及資質的申請。2017年股權眾籌的監管將會更加細化,屆時大家一定要仔細研讀眾籌相關法律政策,避免觸碰監管紅線。
㈦ 眾籌屬於哪個會監管
證監會
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此舉標志著網路眾籌監管大幕將緩緩拉開。
㈧ 眾籌平台有哪些監管機制
隨著抄眾籌行業的崛起,為了更好避免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相關法規相沖突的情況,監管部門也出台了一系列監管措施。2015年7月,央行聯合十部委發布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把眾籌定義為「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融資的活動」,鼓勵「發揮眾籌融資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務創新創業企業」。2015年9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台的指導意見》,提出了積極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新模式,肯定了眾籌已逐漸成為融資者募集資金的重要渠道,其涉及的行業領域涵蓋了體育、藝術、娛樂、公益等。
2016年證券法有望修訂,如果草案中「證券經營機構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機構以互聯網等眾籌方式公開發行證券」的建議能夠落實,將為眾籌在國內的發展預留創新空間。「相關法規、政策的不斷出台和完善將規范眾籌平台的權利和義務,避免無序競爭,提升行業的整體穩健度,產品眾籌平台也將在更好的行業和市場環境下得到更快速和穩健的發展。」
來自眾籌中原,歡迎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