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融資 > 農村三權融資

農村三權融資

發布時間:2021-02-16 07:59:24

『壹』 土地確權中的三權是指什麼

所謂農地來的三權,是指一切自權、承包權、運營權。

也就是說,原來的承包運營權一分為二了,承包權還是歸農民,運營權能夠流轉,運營權能夠流轉給非農戶。承包運營權一分為二給老百姓帶來的影響遠不止這些字面的變化,而是深遠影響每位農民的切身利益。

拓展資料:

三權分置必須權屬確認先行。

一、只有通過土地確權才能明析各自獨立的三種權屬,使土地所在地點、面積、界止、種類有法可依、有據可查;

二、經過確權的土地誰也不能隨意侵佔,減少土地權屬糾紛,使獲得承包權的農戶真正放心經營或轉讓經營權;

三、通過土地確權使三權分置才能真正做到『』放活『』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利於規模經營、規模效益,利於農產品結構和供求市場調節。

『貳』 允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可能帶來什麼問題

試著探討一下,說的不一定對個問題總結起來分別可從權能層面、法律層面、權證層面和技術層面來展開探討,下面依次:

1、權能問題。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項特殊的用益物權,起源於1978年安徽鳳陽小崗村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創造」,解決了中國的吃飯問題,當時的承包期限是20年,1998年有效期到了,搞了二輪延包,這次期限是30年,到2028年(流轉及抵押應不得超過該年限)。從權能來看,土地承包經營權(一個完整的詞彙,一個獨特的概念,一項特殊的權利)是用益物權,不具備權屬性,從四項基本權能來看,應該是使用和,並沒有權,因為權歸集體。正因為沒有權,所以也沒有處置權。因其權為集體產權、且為用益物權的獨特性質,從狹義來說,目前尚不存在以其他客體的經營權為抵押物的融資方式。但是從廣義來說,還有水域灘塗養殖權、水利設施使用權等與其有一點類似,然而卻又不同。

2、法律問題。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從法理上來說是站不住腳的。《物權法》、《擔保法》、《土地承包法》對耕地、自留地、集體機動地、宅基地的抵押有限制性條款。明確的是《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或者抵償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這等於是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無效抵押物。這基本就把以家庭承包方式獲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貸款的路徹底封死了。但是: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銀發〔2008〕295號)提出:(二)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范圍。鼓勵金融機構根據試點地區農業發展情況和農村經濟特點,依照相關法律,進一步擴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申請貸款可用於擔保的財產范圍,積極規范和完善涉農擔保貸款業務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農貸款擔保財產的評估、管理、處置機制。按照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的原則,探索發展大型農用生產設備、林權、水域灘塗使用權等抵押貸款,規范發展應收賬款、股權、倉單、存單等權利質押貸款。原則上,凡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能夠有效控制、可用於貸款擔保的各類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試點用於貸款擔保。積極推進和完善多元化的農村信貸擔保體系建設,鼓勵各類信貸擔保機構通過再擔保、聯合擔保以及擔保與保險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加大對農村的融資擔保服務。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09〕92號)提出:穩步推進農村融資性擔保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有效完善農村信貸風險分擔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大力開發符合農村實際特點的「信貸+保險」金融服務新產品。支持政策性金融加大對農業開發和農田水利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開辦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中國銀監會廳關於做好2013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監辦發〔2013〕51號)提出:探索擴大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等借款人可用於擔保的財產范圍,創新各類符合法律規定和實際需要的農(副)產品訂單、保單、倉單等權利以及農用生產設備、機械、林權、水域灘塗使用權等財產抵(質)押貸款品種。支持在法律關系明確地區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農房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此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2014年一號文件也明確「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國務院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現階段通過市場流轉交易的農村產權包括承包到戶的和農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等,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林地經營權為主,不涉及農村集體土地權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體土地承包權,具有明顯的資產使用權租賃市場的特徵。2015年一號文件:做好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貸款試點工作。所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處於一種法律有障礙和政策鼓勵的兩難之中。為什麼會鼓勵,我想是部分地區城鎮化進程導致農民數量減少導致土地拋荒,而細碎的家庭分散經營雖然曾在特定歷史時期做出過的貢獻,但是當下已然不適合現代農業發展要求。集約土地規模化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這就需要資金支持即農村金融支撐,而從事農村經營的主體缺少融資渠道(主要是抵押物擔保物匱乏)的困境所致。為了解決法律障礙和政策鼓勵、現實需求三者間的困境,各方可謂絞盡腦汁:以上出現了幾種提法尤其值得注意:一是人行提出的」土地經營權「二是銀監會提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三是三中全會起草組提出的「農民對承包地承包經營權」四是一號文件提出的「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五是國辦(中農辦)不久前
獨辟蹊徑
提出的「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從權能上說,以上說的其實是一個東西,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除了銀監會比較憨厚,其他的提法都有規避與現有法律沖突的考慮。這個事情的發展大致就是這樣的,但是又有了新的發展,那就是2014年底中共廳、國務院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正式明確提出
農村土地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置」前面說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個完整的詞彙,一個獨特的概念,一項特殊的權利是一項用益物權,但是由於土地流轉的現實,在實質上,對這項權利又進行了「瓜分」:流出方保留承包權,流入方只有經營權。這個問題說到這里已經基本說清楚了。

3、權證問題。

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這里要明確一個重要問題,即抵押的到底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還是流轉後「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即「三權分置」提出的,是承包權還是經營權?前面已經說清楚了,在土地法、承包法沒改之前(改法後,後面說法就不成立了),現階段,將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抵押是違法的,可以操作的是流轉後的經營權。問題中所提出的「用於抵押的權證」,和「《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提出 5 年內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嚴格來說,並不是同一個證。花開兩朵各表一枝,先說這個《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提出的5年完成的這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這個證其實一直都有,網上隨便找個圖。日期是1998年,二輪延包的年份,這個證作為農戶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明,在全國大多數地方基本都確權到位了。既然都有了,二輪延包又沒有結束,那麼現在為什麼又要頒這個證呢?新頒的證和老證有什麼區別呢?這些問題我看不太清楚,但是我們可以找一個角度來管窺蠡測一下在《2009年國土資源公報》中,國土資源部曾解釋稱,「(2009年)耕地、建設用地等數據,待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全面完成後另行發布」。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啟動於2007年,歷時三年,2009年底基本結束。但是,調查結果遲遲未公布。2012年12月,國土資源部曾發布通報稱,2011年,中國耕地保有量為18.2476億畝,全國耕地凈減勢頭得到有效控制,且自2009年以來,全國耕地保有量連續三年保持在18.24億畝以上。但是,該數據並未體現在《2011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中。《2013中國國土資源公報》顯示,2012年中國耕地保有量為20.27億畝,2009年以來連續四年耕地保有量超20億畝;而近年來,中國政府一直強調18億畝耕地紅線不能突破。(國土部:中國現有耕地超過20億畝來源2014年04月22日
16:29 來源於
財新網)。簡而言之就是家當沒搞清楚,守了好些年的18億畝耕地紅線,國土部一普查,發現不但沒減少,還「憑空」多了2億畝出來。18億畝我推斷就是根據上面紅本本的登記數據統計出來的,多出2億畝並不奇怪,仔細看紅本本上的內容就可以發現,一是測量技術先進了,國土部是拿衛星測的,原來農村是用步量的,田埂啥的都沒算,誤差太大;二是承包分地的時候,地有好壞,好地一畝算一畝,拿到差地的人家不幹了,私下說好一畝半算一畝,兩畝算一畝;三是農業稅2006年才取消,沒取消之前是土地稅,實際佔有多,而少登記是可以少交稅的,以上種種,導致出入。回過頭我們來看看這個老證,四至不清(四至處為空白,且並未附四至圖),面積不準(長寬處為空白,面積數據度以現在的要求標准來看很可能是不夠的),過於簡陋。檯面上來說,這對於「不可逆城鎮化」調整土地涉及的問題、糧食保護耕地紅線問題、保護農民權益問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土地流轉等工作開展不利。檯面下來說,政府征地成本、工商資本流轉成本、農戶流租金收入等等,這些可都是真金白銀的問題啊,此外承包地幾十年歷史積累矛盾也很突出,但是這個是馬蜂窩就不捅了。如果因為四至和面積都搞不清楚,進而產生爭議,總得拿個證明的東西出來吧,這時候這個本子就不夠用了。現階段的確權頒證,是的證,的具體標准我沒去查,四至都要到用GPS定位,要附圖,每塊地還有的編號。目前很多試點都已經開始搞,但是有難度,主要集中在一是確權成本太高,很多地方希望用國土部門的技術手段來測,但是一畝要四五十元(國家只配套10元一畝地),還有人力成本和工本費等等,隨便搞下就是千萬上億的成本,錢從哪來?二是農戶意願,有的實際佔有比老證上佔有面積大,這一測,會如何變動,心裡在打鼓。三是基層也畏難,入戶調查、戶籍台賬等,而且農村的土地矛盾大了去了,翻燒餅吃力不討好。進程方面,2014年山東、四川、安徽3個省和其他省區市的27個縣進行了整體試點,不少地方還結合實際擴大了試點范圍。截至2014年底,全國1988個縣(市、區)開展了試點工作,涉及1.3萬個鄉鎮、19.5萬個村,試點覆蓋面積3.3億畝。2015年又新增江蘇、江西、湖北、湖南、甘肅、寧夏、吉林、貴州、河南等9個整省試點,據悉有些試點已經探索出一些價格量又足的辦法來,既符合部里的規程標准,又能控製成本。所以考慮到事情的難度5年完成並不誇張。第二個證就是用於抵押的證,即使用權證,主要是農地流轉後,給流入方發一個證,證明他的使用權利,當然,如果沒流轉的也可能給農戶再發一個使用權證,這個證目前全國沒幾個地方發,個別地方在搞試點探索發了這個證(封閉試點網上沒找到圖),一般是政府發,僅處於探索階段。

4、操作層面的問題。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過程中可能遇到什麼問題?三個方面,一是政策法律層面,二是技術層面,三是風險層面。政策法律層面主要是法律法規限制,金融機構開展起來有顧慮,而且直接影響申請強制處理抵押物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技術層面主要是指抵押物要估價,抵押物值多少錢?現階段農村資產資源缺乏專業評估機構和人員,還未建立農業評估的行業標准,抵押物價值認定困難,現在很多地方都評估了,但是價值認定是否合理值得商榷,評的太低,農戶貸不到幾個錢,評的太高,銀行不認。還有就是登記部門和銀行是脫節的,比方一塊地不但有土地承包證,種了樹後又去辦了個林權證,挖了個坑辦了水域灘塗養殖證,同一塊地理論上可以用不同的權證在不同銀行反復抵押,這就跟房地產市場不健全的時候開發商一房多賣類似。而這個地是否已經抵押過,銀行現階段根本查不到,有一物多抵風險;風險層面說到底是的問題,一是缺乏抵押擔保機構,誰願意來擔保,誰來兜底?況且擔保公司不是慈善企業,是要收費的,也會變相增加融資成本,如果成本過高,這個融資就會失去意義。因此如何擔保這個是核心問題。二是農業保險覆蓋太低,加大了銀行風險;三是抵押物處置難,即使法院支持,因缺乏公開有效的市場,這個抵押物的流動性太差,執行成本很高。概而言之,銀行需要獨立承擔風險,缺乏風險分散機制。

『叄』 2016年十月,中央出台意見,提出要完善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其內容包括哪些

(1)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所有權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根本,必須得到充分體現和保障,不能虛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土地承包權。農戶享有土地承包權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要穩定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土地承包權人對承包土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農村集體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民家庭承包,不論經營權如何流轉,集體土地承包權都屬於農民家庭。
(3)土地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關鍵。土地經營權人對流轉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內佔有、耕作並取得相應收益的權利。
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積極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三權」分別是指,宅基地集體所有權、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宅基地使用權。
(1)「三權分置」體系中的「集體所有權」,是指農村集體組織依法對宅基地擁有佔有權、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權能。
(2)「三權分置」體系中的「農戶宅基地資格權」,是基於農戶作為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所獲得的宅基地資格權利,本質上屬於一種組織成員福利權,只有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才擁有宅基地資格權,具有典型的社區封閉性、身份依附性和不可交易性。
(3)「三權分置」體系中的「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一定條件下的處分權。

『肆』 農村有地的必看,農村土地三權分置,你將獲得哪些收益

10月31日,一部關乎6億人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初審。草案帶來哪些利好?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擬入法草案對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作了吸納,從立法的角度上進行了明確。 所謂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農民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後來,隨著進城務工的農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轉讓給其他人。 受讓人不擁有承包權,而是一種經營權。這樣,就有了三種權利,即歸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歸原農戶的承包權,以及歸實際經營者的經營權。為了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願,國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並行。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表示,「『三權分置』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創新。」 目前,農村已有30%以上的承包農戶在流轉承包地,流轉面積4.79億畝。草案規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流轉中分為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同時明確了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的權能。為加強對土地承包權的保護,草案規定,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後,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權不變。實行「三權分置」後,土地可以作為要素要流動起來,集中在農村能人手裡,搞現代農業和規模經營。這樣,農業產業融合發展就有了基礎,農民收入增加就有了新的制度保證。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這次的修正案草案確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久不變,並明確規定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30年。為進一步規范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適當調整,草案劃定了紅線:必須堅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不得打亂重分的原則;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草案還規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第三方通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經承包方或其委託代理人書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有分析指出,今後,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這大大激發了農村土地的金融屬性,讓農民不再只是獲得土地上的單純的農作物收入,同時還能夠獲得土地價值收益。草案規定,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發包方、承包方應當依法履行流轉合同約定,尊重第三方依法依合同取得的權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葉興慶說,拿到經營權以後,經過承包戶的同意,還可以設置抵押權。比如規模經營主體,兩三百畝地經營權,通過承包戶同意,可以到銀行去抵押,解決資金問題。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進了城,原先的承包地怎麼辦?這個問題最受廣大農民關注。此次草案也有明確規定,刪除了現行法律中關於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的規定。劉振偉說,鑒於城鄉人口結構的變革是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現階段農民進城務工、落戶的情況也十分復雜,草案規定,維護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由農民選擇而不代替農民選擇。

『伍』 土地政策首次明確「三權分離」能給農民帶來什麼實惠

突破一:放活經營權,同時保障土地不被經營者隨意「圈走」
隨著全國大范圍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過半,許多擁有承包權、但是已經把土地流轉出去搞經營的農民擔心:他們對土地的承包權會不會喪失?這些土地會不會被現在的經營者「圈走」?
曾是大包干發源地的安徽小崗村,近年來全村超過4000畝土地被流轉出去建農業示範田。但大包干帶頭人嚴金昌有著隱隱的憂慮:「土地流轉時間一長,會不會轉著轉著就收不回來了?」隨著城鎮化、工業化快速推進,越來越多農民進城務工,有他這樣擔憂的農民不在少數。
針對種種隱憂,意見明確提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這樣一來,具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不但可以安心地離開土地進城務工,還可以享受到土地流轉帶來的經濟效益。「既放活了土地的經營權,又保障了承包農戶的權利。」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說。
有專家認為,「三權分離」已是很大進步,但要讓農民真正吃下「定心丸」,還需要加快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把土地承包關系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
成都市新津縣袁山村是較早進行農村產權改革試點的村子之一。該村村民袁福清早在2009年就拿到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他說:「我以前既沒有什麼東西能證明,也沒有辦法變現融資,現在有了這些法定證件,我們才感受到了法律的保護。」
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黃小虎則認為,「三權分離」是實踐中的產物,這種形態是一段時間內的過渡。從長遠看,還是要解決城市化過程中農民變市民的問題。「目前,農民工在城市裡就業、居住和社保都不穩定,老家的土地是他們安定的退路,『三權分離』既給農民留下後路,也放活了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激活新時期農村的活力。在這種情況下,『三權分離』具有積極意義。」
突破二:首次明確適度規模經營的「度」,防止出現「超級巨無霸」
雖然未來農業發展的方向是規模化生產,但是這在一些地方被異化為「超大規模養殖」「巨無霸型種植園」,動輒一望無際的農場往往由於資金不到位、技術跟不上,或市場容量有限而被撂荒。
一位基層幹部坦承:幾年前「適度規模經營」的政策落到基層,唱成了「鼓勵多流轉、大流轉」的調子。一個區,甚至一個鄉鎮如果沒有一個流轉大戶,那麼農業的成績單是不好看的。在這樣的背景下,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上一輪部分農村的「圈地運動」。
例如,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三岔鎮龍崗村曾於2011年將全村6000多畝土地整體流轉給了當地一家企業,做農業經營。然而,由於農業種植收益低,巨無霸式生產成本畸高,造成大面積土地「返荒」,浪費了寶貴的耕地資源。
這次意見首次明確適度規模經營的「度」:「現階段,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
「『適度規模』一直缺少一把尺子,部分地區上一階段打了政策擦邊球,出現盲目流轉、貪大求快的問題。」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說,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既要積極鼓勵,也不能拔苗助長,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程國強表示,意見中一個基本共識,是我國農業是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和主體,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業生產主體是我國糧食安全的主要依靠力量,今後的農業扶持政策不能偏離了這個基本農情,因此「戶均承包面積的10倍到15倍」實際上是現有生產條件下的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堅持了這個導向,盲目追求超大規模種植就可避免。
「必須給大企業下鄉設置一道『高門檻』。一是建立嚴格的准入制度,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承包耕地要有明確的上限控制,按面積實行分級備案;二是建立風險的動態監管機制,查驗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況;三是建立風險保障金制度,防止損害農民土地權益,防範承包農戶因流入方違約或經營不善而遭受損失。」中國社科院農村所研究員張曉山說。
突破三:開出4大「負面清單」,縛住濫用權力佔地之手
中國耕地退化面積已超耕地總面積40%,違規佔地搞非農建設……近年來,一些違規、違法行為屢屢吞噬耕地面積,引發人們對於糧食安全危機的擔憂。
記者此前在河北、湖北等地調研發現,一個縣一年拿到的建設用地指標僅有四五百畝,然而有些企業一個項目就能一次性佔地500畝,這其中不乏當地幹部「推波助瀾」。為了從農民手裡拿到土地,村幹部欺瞞村民稱是租賃土地,實際上是以租代征,搞企業開發。當地幹部表示,不給土地指標,招商引資哪有吸引力?「招商引資肯定喜歡個頭大一點的,需要的地肯定就要多一點。」
針對種種問題,意見一連用了4個「嚴禁」: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嚴禁破壞、污染、圈佔閑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
「意見中一連串的嚴禁有著很強的現實針對性。」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賀雪峰說,上一階段土地流轉中,一些土地頻頻出現農地流轉糾紛,其中不少就是村支兩委在沒有徵得農民同意的情況下,把土地流轉了,甚至偷梁換柱改變用途,損害農民合法權益。這種政府主導的強制性、強迫性雖然少數也有現實無奈,但是由於程序不正義,人為斬斷了農民與其土地的聯系,影響了返鄉農民的退路,成為新時期干群矛盾「新燃點」。
專家表示,意見明確土地流轉的這些「負面清單」,劃出了土地流轉的禁區和高壓線,對於基層政府具有一定的約束力。不過一些地方官員表示,下一步具體怎麼監管和問責地方政府仍然有待進一步完善。要防止「有禁不止」,就要完善土地管理中的執法主體和執法依據,而從目前的現狀來看,這兩者都還有待制度健全。

『陸』 三權抵押融資什麼意思

三權」抵押貸款是農戶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權和林權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
開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對於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農村資源,解決農村融資瓶頸,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設立貸款基金,規避貸款風險

首先要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讓金融機構「不畏貸」「想貸」「積極貸」。努力與政府溝通,希望由政府出資設立「農村信貸風險代償基金」,由政府承諾按照貸款本金的一定比例設立代償基金,在出現壞賬時予以一定比例的政府補償,分擔銀行信貸風險。即當農民貸款出現損失並經確認後,由銀行和代償基金按比例分擔損失。還可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引入擔保或保險機構,構建「代償基金+銀行+擔保(保險)」風險共擔體,進一步分散信貸風險。讓金融機構放下「前怕狼,後怕虎」的思想負擔,由「畏貸」轉變為「積極貸」,真正達到緩解農村產業融資難的目的。

(二)建立有效的土地評估機構和確權管理機構

建議由政府部門牽頭,投資成立「農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農村「三權」抵押融資提供評估服務,簡化環節簡化手續,對農村土地進行快速權威評估。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由銀行、財政、農辦、房管、國土、規劃、法院等部門組成的農村「三權」抵押貸款領導小組,制訂具體的操作辦法和流程,明確房產、土地部門負責房產、土地確權辦證和抵押登記。

(三)加大此類產權流轉市場建設

各鎮成立土地流轉中心,保證區域范圍內產權流轉並負責土地承包確權辦證和質押登記。用於貸款抵押的農村住房,經農村住房抵押和流轉的書面承諾後,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之後,當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債務時,其用於抵押的房產可以在本市一定范圍內流轉變現,由此促進銀行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的推行。隨著一系列舉措的出台,推動農村集團土地房產及承包地經營權的市場流轉,使此類產權能夠正常在本市轄區內流轉交易,將農村此類睡眠資產盤活。

(四)加大宣傳,消除顧慮

針對多數農戶「怕貸」的思想,建議不斷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特別要加大「三權」抵押貸款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普及農村土地和房屋產權的改革制度。可以開展「三權」抵押政策「進村入鄉」活動,力求將政策講明說透,讓農戶貸得安心,用得放心。

總之,「三權」抵押貸款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工程,它在帶動農戶增收致富,拉動現代高效農業發展,促進新農村建設、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推動小康社會建設,維護金融秩序、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均具有積極意義。

『柒』 「三權」抵押貸款瓶頸在哪

但也發現有一些問題制約著「三權」抵押貸款的推廣。
沂南縣已在11個鄉鎮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試點之初,沂南聯社與當地政府一起進行調查摸底,幫助他們實現土地和房屋真正「身份合法」,達到「物有所歸,權有所屬」,為今後的評級授信工作和信貸投放提供了詳實的依據。
面臨的主要問題。1、立法上的限制和沖突。這是目前農村「三權」抵押所面臨的最大的法律問題。目前,無論是作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則,還是與農村三權相關的土地管理法、擔保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大都未明確規定農村三權可以進行抵押或是通過抵押方式進行流轉,更多的是隱含的限制或禁止。
3、抵押登記手續辦理難。辦理「三權」抵押貸款需要到房管部門、土地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的抵押登記,出具「他項權證」後,抵押擔保手續才具有法律效力。而目前沂南聯社辦理的幾筆「三權」抵押貸款業務均未辦理「他項權證」,因為,目前「三權」抵押貸款業務基本都是村民的小額信貸需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需要支付幾百元的手續費,無疑增加了貸款的成本。
4、「三權」資產處置變現難。一旦「三權」抵押貸款形成不良,「三權」資產處置變現將面臨諸多的困難。
為此建議,解決「三權」抵押的法律風險。對「三權」抵押的合法性進行明確,同時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合理確認「三權」抵押的有效性,保障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簡化「三權」評估及登記手續。建議對小額貸款抵押物價值認定不需要專業評估機構,可由借貸雙方協商認定。對抵押登記由農委、國土房管局和林業局委託鄉鎮合署辦理,免收抵押登記手續費,盡量為「三權」抵押貸款業務的推廣開辟「綠色通道」;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是核心。農村資產能否抵押關鍵在於抵押品是否有價值、有市場,建議抓緊出台「三權」流轉規范性文件,使流轉有章可循;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出台農村產權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合理採取稅收減免措施;積極發揮財政支撐作用,分別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房、林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對「三權」抵押貸款免徵營業稅,對金融機構因開展「三權」抵押貸款產生的損失進行補償,給金融機構大膽開展此項業務吃上「定心丸」。 (岳龍傳 尹曉斌)

『捌』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擬入法嗎

10月31日,一部關乎6億人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初審。草案帶來哪些利好?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擬入法

草案對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作了吸納,從立法的角度上進行了明確。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

草案還規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第三方通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經承包方或其委託代理人書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

有分析指出,今後,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這大大激發了農村土地的金融屬性,讓農民不再只是獲得土地上的單純的農作物收入,同時還能夠獲得土地價值收益。

草案規定,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發包方、承包方應當依法履行流轉合同約定,尊重第三方依法依合同取得的權利。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葉興慶說,拿到經營權以後,經過承包戶的同意,還可以設置抵押權。比如規模經營主體,兩三百畝地經營權,通過承包戶同意,可以到銀行去抵押,解決資金問題。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進了城,原先的承包地怎麼辦?這個問題最受廣大農民關注。此次草案也有明確規定,刪除了現行法律中關於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的規定。

劉振偉說,鑒於城鄉人口結構的變革是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現階段農民進城務工、落戶的情況也十分復雜,草案規定,維護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由農民選擇而不代替農民選擇。

閱讀全文

與農村三權融資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各省小微企業貸款比 瀏覽:142
投資b股 瀏覽:556
最新在岸人民幣反彈 瀏覽:84
外匯黃金怎麼樣 瀏覽:161
樂視網投資現狀 瀏覽:563
重倉格力的基金有哪些 瀏覽:107
中國銀行現貨白銀價格走勢圖 瀏覽:968
21加幣是多少人民幣匯率 瀏覽:826
國外橡膠期貨實時行情 瀏覽:159
股票市盈動靜 瀏覽:270
麥田外匯 瀏覽:202
中建新塘天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電話 瀏覽:575
基金估值計算 瀏覽:354
基金投資債權稅 瀏覽:859
航天機電資金流向 瀏覽:774
股票賬戶借用 瀏覽:712
國泰君安微融資 瀏覽:767
興業銀行貴金屬交易客戶端 瀏覽:251
菲拉格慕股票 瀏覽:637
基金660010今日 瀏覽: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