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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精神

發布時間:2021-02-22 17:08:58

A. 工銀瑞信沒有信託精神,有何面目在行業中生存

!!!!!!!

B. 安徽國元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文化

《論語》雲:「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作為一個「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機構,「誠信」是國元信託賴以生存的基石;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效率」是我們必備的武器;在風險較高的金融行業,「規范」是我們的保障;在飛速發展的現代,「創新」更是我們的生命。國元信託的企業精神就是「誠信、高效、規范、創新」。
銅錢的構想,標志著公司秉承為他人贏得財富,為自己締造財富的理念;外圓和內方,代表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范經營,是國元的傳統;雷與風,創與穩是我們的追求。天地乾坤,和諧統一,是企業與員工共同的願景。
願景→使命→核心價值觀,經制度化、流程化後,使之成為了組織成員自覺地思維和行為習慣。這樣的企業文化已被員工們認同,深入了他們的內心。就在前幾天,季度分配時,由於幾百個項目同時分配,涉及受益人本金收益、信託報酬、銀行保管費、代理費等多方面資金的核算、轉款,財務部的幾個同志連續多天加班加點。當下正值酷暑,當問及是否需要下班後開一下空調時,同志們說:「唉,不用了,就我們幾個人加班,開一層樓的空調太浪費了,我們扛一扛就過去了。」一句朴實的「扛一扛就過去了」就是這些與國元信託共患難、共成長的老員工的寫照。
這種「小事」在國元信託比比皆是,無論老員工、新員工;業務部門、中後台保障部門都是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這就是企業文化的力量。弗朗西斯曾經說過:「你可以買到一個人的時間,可以雇一個人到固定的工作崗位,可以買到按時或按日計算的技術操作,但你買不到熱情,買不到創造性,買不到全身心地投入。」而我們的國元信託的員工,孩子、家人生病住院也不曾離開工作崗位半步。走款、分配一刻沒耽誤。關心客戶的資金及時到位,保證國元信託的信譽;關心信託報酬的及早到賬,體現公司利潤並可再運用;關心合作夥伴的資金及時給付,維系與他們的良好合作關系。唯一沒想到的……不,不是沒有想,而是不去想的——是家庭的事,孩子的事。因為這里也是我們的大家庭,我們的心是溫暖的。每當我們堅守崗位,微笑面對困難時,想到的是,這里也有我們可以愛的人、有我們必須做的事,更有我們共同的夢想。沒有華麗的展示、沒有豪言壯語,只有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的精神,共擔風雨、共迎彩虹的心願。
當企業文化能使員工和企業憧憬未來,讓員工對未來有更多的期待時,這樣的企業文化無疑是符合企業發展戰略的,能促進企業發展的。我們所有的人都是平凡的,當一群平凡的人以共同的價值理念為基礎,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時,必將成就一個不平凡的企業。

C. 天津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理念

公司秉承「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經營理念,發揮「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職能,立足金融信託本業,積極開展金融創新,努力拓展信託理財業務。多年來,發展並完善了集合資金信託、單一資金信託、股權投資、權益收購、租賃業務、指定項目信託等業務品種。充分發揮信託優勢,圍繞重點工程項目、基礎設施建設、能源交通運輸、城市房地產開發、大型企業產品更新換代、教育和高新技術等產業發展,推出一系列信託產品,將民間資金轉變為投資資本,在滿足投資者資金保值增值需求的同時,服務城市經濟發展。
經過二十多年的不斷創新與發展,公司與數百家企業機構建立了穩定的業務合作關系,形成了科學的經營管理機制,為投資者提供了高效的理財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今後,公司嚴格按照《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開展各項業務,繼續秉承「對社會負責,對客戶負責,對股東負責、對員工負責」的企業精神,始終如一地為投資者提供專業化的高水平信託服務。
日前,由市工商聯和天津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共同舉辦的服務民營企業信託業務介紹會在天津大禮堂召開。
據了解,全市70餘家民營企業出席了會議。信託網的諸多投融資功能引起了與會民營企業家的廣泛關注,希望通過金融信託平台,一方面融通資金,解決企業資金短缺;另一方面,將閑散資金委託信託公司代為理財,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為繁榮天津地方經濟,支持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貢獻力量。

D. 信託關系和委託關系的區別是什麼

信託關系和委託關系的區別:

1、成立的條件不同:設立信託必須有確定的信託財產,委託人沒有合法所有的、用於設立信託的財產,信託關系就無從確立。委託代理關系則不一定以存在財產為前提,沒有確定的財產,委託代 理關系也可以成立;

2、財產的性質不同:信託關系中, 信託財產是獨立的, 與委託人、 受託人或者受益人的自有財產相區別, 委託人、受託人或者收益人的債權人均不得對信託財產主張權利。但委託代理關系中,即使委託代理的事項是讓代理人進行財產管理或者處分,該財產仍屬於委託人的自有財產, 委託人的債權人仍可以對該財產主張權利。

3、採取行動的名義不同:信託的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採取行動,代理人只能以委託人的名義採取行動;

4、委託人的許可權不同:信託的委託人、受益人通常只能要求受託人按照信託文件實施信託,受託人依據信託 文件管理、處分信託財產,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委託人通常不得干預。委託代理關系中, 委託人可以隨時向代理人發出指示,甚至改變主意,代理人應當服從。

(4)信託精神擴展閱讀

信託關系的構成要素為:信託行為、信託目的、信託主體(信託當事人)、信託客體、信託報酬、信託結束。

1、信託行為是指以信託為目的的法律行為。或者說是合法地設定信託的行為。

2、信託目的是指委託人通過信託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

3、信託主體(信託當事人)是指完成信託行為的行為主體,即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1)委託人:是為了一定的目的將其財產以信託的方式,委託給受託人經營的人。委託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2)受託人:是接受信託財產,按約定的信託合同,對信託財產進行經營的人。受託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3)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委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受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4、信託客體是指信託關系的標的物,即信託財產。

5、信託報酬是指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所取得的報酬,通常是按信託財產或信託收益的一定比率計算的。

6、信託結束是指信託行為的終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委託關系

E. 華鑫信託的企業文化

公司使命:為客戶、股東、社會和員工創造更大的價值
公司以價值思維為引領,堅持穩健經營,以最優質的信託產品和服務為基礎,以全面風險管理為手段,以高端人才團隊為保障,確保客戶利益最大化,實現公司發展與股東發展、社會發展相協調,公司利益與員工利益相一致。
公司願景:建設同業領先的專業化、國際化信託公司
公司志向高遠,矢志進取,公司將以專業化的經營優勢和國際化的發展視野,力爭成為業績優良、管理先進、科學發展、質形俱佳、值得信賴,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一流信託公司。
核心價值:誠信 求真 和諧 創新
誠信是公司經營秉承的基本原則。公司始終以誠為根、信為本,以誠信面對客戶及合作夥伴,言必行,諾必踐。
求真是公司科學發展的基本要求。公司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斷探求事物發展規律,提高按照客觀規律辦事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和諧是公司不懈追求的共同理想。公司堅持以人為本、致力科學發展,營造公司與合作夥伴、員工、社會、自然友好共融的和諧環境。
創新是公司發展的不竭動力。公司始終不渝地堅持創新,大力倡導創新意識,加強創新支持,讓一切智慧源泉充分雲涌,讓一切優秀創新成果競相迸發,使公司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蓬勃發展。
公司精神:始於至信 臻於至善
始於至信是公司珍視商譽,崇尚道德品行、堅持職業操守,以「至誠至信」為基本准則、發展基石和出發點;臻於至善是公司永不止息、創新超越的進取狀態和對完美境界孜孜不倦的追求精神,力求把工作完成的具有審美價值,以「至善至美」為目標追求,自強不息,矢志進取,永不懈怠,追求卓越的運營表現。
經營理念:穩健經營 價值至上
風控創造價值。公司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價值思維的理念,把創造價值、創造效益作為重要的決策依據和考核標准,以全面風險管理為手段,保證實現指標更優、效益更佳,努力創造更大價值。
人才理念:德選其人 才盡其用 酬顯其績
優秀人才是企業效益的最大保障。公司堅持「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原則,廣納賢才,堅持用靠得住、敢負責、肯實干、口碑好的人。通過「崗位靠競爭、收入靠貢獻」和「職位能升能降、人員能進能出」的用人用工激勵機制,充分挖掘員工潛力,建設一支品行兼優、團結協作、專業素質優良、充滿創新活力的人才隊伍。
員工守則:
有三種問題必須思考:生存、發展和品牌。
有三種宗旨必須至上:尊重、服務和卓越;
有三種品質必須堅守:忠誠、盡責和奉獻;
有三種管理必須遵守:紀律、執行和穩健;
有三種做法必須注重:溝通、理解和合作;
有三種習慣必須培養:細致、謙虛和好學。

F. 信託本質上是一種什麼,本身不構成應稅實體

信託本質是契約精神,代替客戶理財,是需要交稅的,只是時間問題。

G. 簡述信託的主要職能

全國200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國際私法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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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代碼:00249

一、單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正確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題乾的括弧內。每小題1分,共30分)

1.在沖突法的國內立法方式上,我國主要採取的作法是( )

A.將沖突規范分散規定在民法典的有關章節中

B.制訂單行沖突法典

C.在民法或其他法典中以專編或專章,比較系統地規定沖突法規范

D.主要以判例和學說為依據

2.現在,印度、土耳其、敘利亞等國,當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適用不同的婚姻法從而可能產生法律沖突,這種法律沖突被稱為( )

A.區際法律沖突B.時際法律沖突

C.人際法律沖突D.國際法律沖突

3.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適用公約》適用范圍很廣。在下列各項中,唯一不適用的是( )

A.隱名代理B.商業代理

C.非商業代理D.信託代理

4.外國人在內國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過( )

A.單邊沖突規范直接規定B.雙邊沖突規范間接規定

C.國際慣例規定D.國內立法或國際條約直接加以規定

5.自義大利法則區別說誕生後,最早以當事人的本國法作屬人法的是( )

A.1756年的《巴伐利亞法典》B.1794年的《普魯士法典》

C.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D.1900年的《德國民法典》

6.提倡"規則選擇"或"結果選擇"方法,以取代傳統的"管轄權選擇"方法的學者是( )

A.庫克B.里斯C.艾倫。茨威格D.凱弗斯

7.在1928年召開的哈瓦那第六屆泛美會議上,通過了著名的( )

A.《布斯塔曼特法典》

B.《關於解決本國法與住所地法沖突的公約》

C.《支票統一法公約》

D.《婚姻法律沖突公約》

8.被認為採用了英國學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權行為自體法"說的一個最有名的案例為( )

A.鮑富萊蒙案B.福哥案

C.特魯弗特案D.巴蓓科訴傑克遜案

9.假設A國和B國是《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成員國,C國未加入,如果合同當事人未選擇准據法,對下述糾紛中國法院應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的是( )

A.中國公司與A國公司締結的合同B.中國公司與B國公司締結的合同

C.中國公司與C國公司締結的合同D.A國公司與B國公司締結的合同

10.假設中國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發包人為韓國乙公司的橋梁建設工程,工程承包合同當事人未選擇法律,後甲與乙發生爭議,中國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應適用( )

A.中國法B.日本法

C.韓國法D.國際條約

11.在合同法律適用領域,最早採用的靈活的開放性的連結點是( )

A.締約地B.履行地

C.意思自治原則D.最密切聯系原則

12.對《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法律適用的選擇權常在( )

A.保險人B.被保險人

C.受理案件的法院D.合同的雙方當事人

13.在我國,判斷某項遺產是否為涉外無人繼承財產,應該適用( )

A.財產所地在法B.當事人屬人法

C.繼承關系的准據法D.法院地法

14.假設某人具有A國國籍,在C國有若干動產,在B國居住了三年後未立遺囑死亡,在A國和在D國的繼承人發生糾紛而由A國法院受理此案。如果上述四個國家都參加了1988年《死者遺產繼承的准據法公約》,那麼根據該公約,A國法院原則上應適用來判決這起涉外繼承爭議的是( )

A.A國法B.B國法C.C國法D.D國法

15.規定了一種並不為大陸法系所熟悉的"國際證書"制的國際公約是( )

A.《遺囑處分方式法律沖突公約》B.《遺產國際管理公約》

C.《死者遺產繼承的准據法公約》D.《關於婚姻財產制的海牙公約》

16.我國《民法通則》第145條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這是一條( )

A.無條件的選擇性沖突規范B.有條件的選擇性沖突規范

C.重疊性沖突規范D.單邊沖突規范

17.美國1971年的第二部《沖突法重述》的報告員是( )

A.比爾B.柯里C.斯托雷D.里斯

18.《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規定,對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的申請人給予優先權,該優先權期限為( )

A.發明和實用新型為12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6個月

B.發明和實用新型為6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12個月

C.發明和實用新型為12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12個月

D.發明和實用新型為6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6個月

19.關於《世界版權公約》和《伯爾尼公約》所實行的原則和內容,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前者實行雙國籍國民待遇原則,後者不實行雙國籍國民待遇原則

B.前者實行附條件自動保護原則,後者不實行附條件自動保護原則

C.前者實行版權獨立原則,後者不實行版權獨立原則

D.前者保護作者的精神權利,後者不保護作者的精神權利

20.關於破產財團范圍的法律適用,一般認為應適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當事人屬人法D.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21.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的意見》,在發生國籍的消極沖突時,用來確定當事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的連結點是(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則適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適用其居住地

C.最後擁有的國籍

D.住所

22.假設甲是A國人,在B國有慣常居所,乙公司是C國法人,其主營業地在A國,並在D國設分銷商場。甲在D國商場買了乙公司的彩電帶回A國使用,後彩電發生爆炸。如果上述四國均是《產品責任法律適用公約》的成員國,依該公約,該案的准據法應是( )

A.A國法B.B國法C.C國法D.D國法

23.動產與不動產的識別,一般應適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當事人約定的法D.當事人的屬人法

24.在國際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徵履行作為判定合同與何地有最密切聯系的根據的是( )

A.英國學者B.美國學者

C.瑞士學者D.法國學者

25.就最惠國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國普遍採用的是( )

A.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

B.有條件的最惠國待遇

C.有條件的最惠國待遇為主,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為輔

D.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為主,有條件的最惠國待遇為輔

26.《關於信託的法律適用及其承認公約》規定,涉外信託的准據法,首先適用( )

A.當事人自主選擇的法律B.與信託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

C.信託管理地國家的法律D.信託財產所在地國家的法律

27.法國規定不動產的法定繼承依不動產所在地法,德國則規定依死者的本國法,且兩國都認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沖突法。現如一德國公民死於法國並在法國留有不動產,為此不動產法定繼承發生爭訟,其結果為( )

A.在法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B.在德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C.在兩國任何一國起訴都會發生反致

D.在任何一國起訴都不會發生反致

28.在"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條沖突規范中,"侵權行為地法"是( )

A.范圍B.指定原因C.准據法D.連接對象

29.仲裁法主要是指( )

A.調整仲裁程序的法律

B.調整仲裁實體問題的法律

C.調整仲裁實體問題和程序問題的法律

D.調整仲裁協議當事人行為能力的法律

30.假設甲因出生而同時取得A國和B國國籍,而又取得C國和D國國籍,並且在D國設有住所。現甲在中國法院涉訟,依我國規定甲的本國法應是( )

A.A國法B.B國法C.C國法D.D國法

二、多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二至五個正確的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分別填在題乾的括弧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每小題2分,共10分)

31.依我國《仲裁法》,下列不能提交仲裁的事項是( )

A.婚姻B.收養

C.知識產權的轉讓D.監護

E.繼承

32.國家及其財產的豁免權內容包括( )

A.司法管轄豁免B.訴訟程序豁免

C.職能豁免D.強制執行豁免

E.絕對豁免

33.屬《巴黎公約》規定的工業產權的保護對象的是( )

A.實用新型B.服務標記

C.原產地名稱D.制止不正當競爭

E.商標

34.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主要險別有( )

A.平安險B.水漬險

C.偷竊險D.一切險

E.鉤損險

35.在我國,合同當事人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必須是( )

A.在訂立合同時選擇B.明示選擇

C.選擇實體法D.在法院開庭審理前作出選擇

E.選擇與合同有實質聯系的法律

三、簡答題(每小題6分,共24分)

36.簡述我國在加入1958年《紐約公約》時所作的兩項重要保留。

37.簡述夫妻人身關系法律適用的幾種不同制度。

38.簡述認許外國法人在內國活動時的四種程序。

39.簡述國際私法統一化運動的主要特點。

四、論述題(12分)

40.試述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四編關於涉外民事訴訟中特別地域管轄和協議管轄的有關規定。

五、案例分析題(每小題12分,共24分)

41.案情:

1994年,中國丁公司與美國D公司簽訂一項從後者購貨的合同,後因美方無力履行,徵得丁公司的同意後,將合同賣方的權利、義務轉移由瑞士G公司承擔。G公司於1995年先後數次電傳稱:"貨物已在裝船港備妥待運","裝船日期為1995年3月31日"等,要求以該公司為受益人開出信用證,並最終提取了貨款。丁公司不久見貨到,乃於1996年向中國S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貨款及賠償銀行利息、經營損失及其他費用。S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經審理後,所作出的判決基本上滿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請求。瑞士G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S市高級人民法院。其理由主要為雙方簽訂的購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而中國已加入1958年的《紐約公約》,因而原審法院無管轄權。

問:(1)若你作為中國丁公司委託的代理人,你將如何發表代理意見?

(2)若你作為瑞士G公司委託的代理人,你將如何發表代理意見?

42.甲男與乙女均系A國人,並在A國內結婚後,又在B國購置了一批財產和土地。20年甲去世,住所移至B國的乙根據A國法律在B國提起訴訟,要求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財產取得甲在B國的遺產的一半和死者的地產四分之一的用益權。B國法院受理了這個案件。

依B國沖突法規定,如認為本案乃屬夫妻財產關系,則應適用結婚時當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認為本案乃夫妻繼承權問題,則對於不動產要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作為結婚時當事人住所地法的A國法和作為不動產所在地的B國法雖承認該乙無論依上述何種認定,均可取得死者遺產的一半,但她對餘下地產的用益權,如依B國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國法,她可以享有。最後B國法院對其定性為夫妻財產關系,適用為結婚當時的住所地法的A國法,滿足了乙對其餘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權的請求。

試問:(1)B國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識別時是以哪一學說為依據的?有無充分理由?

(2)B國法院在這里能依"准據法說"進行定性嗎?為什麼?

試卷及答案見http://www.pp369.cn/zk/上面可以查
我查了一個多小時才找到的

H. 中糧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文化

使命 願景 核心價值和服務理念
使命:奉獻優質金融理財服務,實現客內戶價值的最大化。
願景容:發揮股東行業優勢、滿足客戶投融資需求,把公司建設成有產業特色、有行業美譽的一流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平台。
核心價值和服務理念 Core values and beliefs
誠信,倡導「公開、公平、公正」的做人做事准則,是中糧信託發展的基石和中糧信託人的道德規范
客戶至上,我們聆聽並了解客戶需求,提供令人滿意的個性化方案
團隊,倡導「陽光、透明、真誠、協作」的個性品質,是中糧信託人在共同使命、願景下的團結奮斗精神
專業,蘊涵了對事業盡善盡美的追求和不斷提高的專業水準,是中糧信託人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
創新,強調富有激情和創造力、進取心,是中糧信託發展的不竭動力。

I. 信託的起源,有誰知道

信託起源:

原始的信託行為發源於數千年前古埃及的「遺囑託孤」。信託最早的文字記載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寫的遺囑,其中指定其妻繼承財產,其子為受益人,並為其子指定了監護人。

從法律的角度講,信託源於羅馬法「信託遺贈」制度。《羅馬法》中規定:在按遺囑劃分財產時,可以把遺囑直接授予繼 承人,若繼承人無力或無權承受時,可以按信託遺贈制度,把財產委託或轉讓給第三者處理。古羅馬的「信託遺贈」已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信託概念,並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確定。

從操作的層面上說,現代信託起源於英國的「尤斯制」。

英國在封建時代,人們普遍信奉宗教,按照當時的基督教義,信徒「活著要多捐獻,死後才可以升入天堂」。這使得教會的土地不斷增多。

根據英國當時的法律教會的土地是免徵役稅的。教會土地激增,意味著國家役稅收入逐漸減少。這無疑影響到了國王和封建貴族的利益。於是,13世紀初英王亨利三世頒布了一個《沒收條例》,規定凡把土地贈與教會團體的,要得到國王的許可,凡擅自出讓或贈與者,要沒收其土地。

當時英國的法官多數為教徒,為幫助教會擺脫不利的處境,通過「衡平法院」,參照《羅馬法》的信託遺贈制度,創造了(尤斯)制度。尤斯制度的具體內容是:凡要以土地貢獻給教會者,不作直接的讓渡,而是先贈送給第三者,並表明其贈送目的是為了維護教會的利益,第三者必須將從土地上所取得的收益轉交給教會。

隨著封建制度的徹底崩潰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契約關系的成熟,商業信用和貨幣信用的發展,以及分工的日益精細繁復,使尤斯制度逐漸演變為現代信託。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J. 懂經濟的請通俗解釋下:信託公司主要幹啥的謝謝

什麼叫信託
信託業以其獨特的,有別於其他金融機構的職能,牢固地在現代各國金融機構體系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並以其功能的豐富性,而獲得「金融百貨公司」之美譽。但必須明確的一點是,雖然時值今日,信託業的職能很多,但其原始功能——財產管理功能是其基本職能,其他諸種職能,都是在這一職能的基礎上行生而來。

信託公司是如何運作的:
廣義的信託關系在目前的金融市場上無處不在,公募基金本質上就是信託的一個細分領域,銀行的表外業務其實也可以理解成為信託的一種,現在如火如荼的券商基金資管業務本質上也是信託,只是國內的金融業是分業持牌經營,展業范圍受到監管部門的約束,因此叫信託業務的只能是信託公司開展,理解了信託的概念,將有助於理解信託業務。
信託業務顧名思義就是處理信託的業務,信託公司就是開展這一業務的主體,籠統來說,信託公司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信託合同的約定處理被委託的財產。委託的標的是現金,這就是一個資金信託,委託的標的是財產或財產權、這就是一個財產權信託,委託的標的可以多種多樣。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委託人的利益進行的,這就是一個自益信託,是為了他人的利益進行的,這就是一個他益信託。
上面是主要的分類方式,其餘還有諸如委託人是一個人的資金信託叫做單一資金信託,委託人是多個人的資金的信託叫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這個應該是大部分人最最眼熟的一個概念),當然也有資金信託中資金運用的標的是發放信託貸款的叫融資類信託,以各種投資形式進行運用的叫投資類信託等等分類方式,這樣分類下去可以無窮無盡,因而分類太多也就毫無意義。說到這里差不多就可以講清楚為什麼信託被成為目前金融市場上最靈活的工具了。你看基本沒什麼不能乾的,也體現了信託法立法中「法無禁止即可為」的精神,雖然這在實際業務中只能是一個最最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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