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務院 43 號文對信託以及信託銷售會有怎樣的影響
對銷售沒有什麼影響,對信託公司影響大,43號文之後,政府平台融資就越來越少。
信託交易共分為五步 :
1、選擇產品
選擇優質的信託項目,要從三個維度考慮,安全新、流動性、收益性。信託的收益分固定收益類和浮動收益、以及固定收益+超額收益。挑選固定收益類信託產品,需從信託公司、行業、融資方、抵押/質押物和收益和期限五個方面把關。
2、選擇渠道
信託產品的購買包括銀行、信託公司和第三方理財公司三條渠道。一般來講銀行的信託產品種類繁多,網點眾多購買方便,但收益率偏低;信託公司產品收益率高,但產品相對單一,異地購買也是難題,第三方理財收益較高,選擇性比較大,是中產階層理想的理財渠道。
3、認購繳款
推薦期屆滿,投資者確認份額後,除銀行購買信託產品外,投資者採取在信託公司直接購買或通過第三方理財公司購買信託產品,需保證在約定日期前將其足額的認購資金,用銀行轉賬形式劃入受託人為本信託計劃單獨開立的銀行託管資金賬戶內(信託專戶)。第三方理財公司不能通過自由賬戶為投資者代繳、代存資金。
4、簽署合同
委託人(投資者)交款後與信託簽署信託合同及相關文本,簽約時委託人須向受託人提供以下材料:銀行轉賬憑證原件、信託利益劃付賬戶、身份證明文件以及信託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5、購買成功
委託人(投資者)完成繳款,信託計劃成立後,信託公司將在成立後約定時間內向受益人發放受益權證書。
『貳』 國家那個文件具體明確了信託公司不能設立異地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信版托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權辦法》明確規定,信託公司不得在注冊地之外的異地設立分支機構,不能在注冊地以外區域進行產品營銷,2012年開始可以在異地進行直接銷售,但還是不能設立分支機構
『叄』 財稅2017年58號文關於特定甲供適用簡易計稅是怎麼回事
2017年7月出台的財稅58號文對建築企業明面上是看好像是一種保護,因為甲方只要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乙方就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方指的是建設單位,乙方指的是總包單位。
文中規定,只要甲供的材料有規定材料中四種的其中一種,乙方必須實行簡易計稅。
為了區別之前2016年36號文的甲供描述,這次58號文的甲供我們可以稱之為「特定甲供」,以前的政策稱為「普通甲供」,目前依然有效,只要甲方供應全部或者部分某項材料、設備,乙方就可以選擇簡易計稅。
『肆』 川府函(2014)58號文
川府發〔2014〕5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深入貫徹省委《關於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和《關於認真貫徹「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監督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我省土地出讓管理,規范土地出讓行為,健全土地出讓管理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省政府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的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6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的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規范土地出讓行為,特製定如下規定。
一、規范土地出讓前期工作
(一)堅持規劃先行。各地要加快實現擬出讓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在控制性詳細規劃未覆蓋區域,不得出讓房地產開發用地。市、縣城市規劃部門必須嚴格依據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明確並向社會公開擬出讓地塊的空間范圍、用途、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等規劃條件,涉及兼容一種以上用途的,必須明確各用途范圍和比例。
(二)堅持「凈地」出讓。擬出讓地塊必須是徵收(拆遷)安置補償落實到位、沒有法律經濟糾紛、土地權利清晰並已注銷原土地使用證、規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基本條件的「凈地」。不具備「凈地」條件的宗地,一律不得出讓。
(三)周密編制土地出讓方案。土地出讓方案應包括擬出讓地塊的位置、空間范圍、用途、面積、年限、出讓方式、出讓時間、土地使用條件、出讓起始價、起叫價、底價確定原則等內容。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確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價格。商品住宅及含商品住宅的用地,一律以拍賣方式公開出讓,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予以規避。市、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必須組織擬出讓宗地的地價評估,評估機構應獨立出具土地估價報告並嚴格履行電子備案程序。土地出讓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前應書面徵求城市規劃等相關部門意見,各部門的書面意見同土地出讓方案一並報送。
二、堅持土地出讓集體決策
(四)嚴格土地出讓方案審批。土地出讓方案審批必須採取集體會審方式。以會議方式集體決策的,主要領導末位表態,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商業、娛樂、旅遊、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出讓,不得違法違規設定準入許可、競買人資質限定等影響公平、公正競爭的限制性條件。市、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招商引資項目的投資協議或招商協議不得與土地出讓的相關內容掛鉤,嚴禁以事先的會議紀要、簽訂的投資協議或招商協議等為依據量身定製土地出讓方案,倒置土地出讓決策程序。
(五)嚴格土地出讓底價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應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前1個小時內,由當地政府組織專門決策小組,按照土地出讓方案確定的原則集體確定,並在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結束前嚴格保密。嚴禁泄露競買人信息和出讓底價。拍賣出讓可採取無底價方式,其起叫價即為土地出讓底價。對底價確定的過程及結果,應納入集體決策的記錄文件,存檔備查。
三、完善土地出讓交易制度
(六)規范土地出讓信息發布和報名環節。土地出讓公告必須於招標拍賣掛牌活動開始前20日發布,土地出讓結果必須在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公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公告及土地出讓結果除在當地土地有形市場或指定的場所、地方或省級主流媒體上公開發布外,必須在中國土地市場網、四川土地礦權交易信息網和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公開。對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申請人一視同仁,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阻礙報名。在公告報名有效工作時間內,必須有專人值班受理。
(七)推進土地出讓交易環節改革。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土地交易機構進場交易、公共資源交易機構受委託組織交易等多種方式,將土地出讓交易環節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施。各縣(市、區)除工業用地外的土地出讓,原則上進入所在市(州)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情況特殊的,由所在市(州)人民政府研究確定並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八)完善土地出讓合同內容。土地出讓成交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受讓人逾期不簽訂合同的,出讓人應終止供地、不退還定金。土地出讓合同應嚴格約定交地時間、開竣工時間、容積率等規劃條件、價款及繳納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出讓價款繳納期限不得超過1年,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且繳納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對工業用地改變用途的,必須明確約定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按規定程序出讓。
(九)開展土地出讓網上交易試點。各地應積極穩妥開展土地網上交易試點,探索在公共資源交易等平台上進行網上土地招標拍賣掛牌競買申請、資格審查、報價、競價、成交確認等環節的信息技術和方法,制定網上交易規范,建立網路運行安全和風險防範機制。
四、強化土地出讓監管
(十)規范土地用途、容積率等規劃條件調整。土地出讓後,原則上不允許調整既定規劃條件,確需調整土地用途、容積率指標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並經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調整前和調整後的內容必須在批准調整後5日內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20日。
(十一)嚴格實行土地出讓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各地要建立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提醒、備案制度。除因不可抗力未及時繳納的外,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及違約金的,不得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也不得按出讓價款繳納比例分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收入全額繳入地方國庫,通過地方基金預算安排支出。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減免土地出讓價款,也不得以土地換項目、先征後返、獎勵補貼等形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價款,更不得以任何方式讓企業參與土地出讓收益分成。
(十二)健全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各地要採取建設項目用地信息公示、項目開竣工申報、現場核查、竣工驗收、土地開發利用履約保證金、定期通報、建立誠信檔案等方式,切實加強出讓土地開發利用的全程監管,督促用地者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利用土地。對競得土地後不及時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出讓合同、未按合同約定及時開竣工、未按合同約定用途或開發利用條件建設的,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向社會公示,並納入企業不誠信檔案。
(十三)堅決查處違紀違法出讓土地行為。全省各級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監察等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加強監督檢查,以規范土地出讓行為為重心,針對土地用途、容積率等規劃條件的確定及其執行情況、競買條件的設置、出讓方式的選擇、出讓底價的確定、土地出讓收入管理等重點和關鍵環節,及時發現、堅決制止並依法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對違紀違法問題多發高發地區,要對主要領導嚴格實行問責。
(4)58號文信託擴展閱讀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中國共產黨四川省委員會領導。
二、歷史沿革
1、194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成立。
2、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撤銷四川省,分別成立川東、川南、川西、川北4個行署區。
3、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撤銷4個行署區行政公署,合並成立為四川省人民政府。
4、1955年1月,改稱四川省人民委員會;同年7月,西康省並入。
5、1968年5月,成立四川省革命委員會。
6、1979年12月,四川省革命委員會撤銷,恢復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
『伍』 社保58號文件有什麼規定
人社局58號文件,那三種人可以一次性交社保金
『陸』 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的中國銀監會發文通知
中國復銀監會關於印製發《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的通知
銀監發〔2008〕8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現將《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給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柒』 58號文中有關離退休人員是否還可以上交住房公積金
《
住房公積金
管理條例》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
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
委託銀行辦理職工
住房公積金賬戶
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捌』 關於信託受益權轉讓銀監有幾號文
根據我國《信託來法》第46條的規定:「源受益人可以放棄信託受益權。」但是,全體受益人棄信託受益權的,信託終止。同時,第47條規定:「受益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其信託益權可以用於清償債務,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尤其重的是,第48條規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但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的除外。
所需材料:賬戶變更申請書、面簽聲明書、賬戶變更確認書*2份、承諾函、變更後銀行卡、身份證復印件、合同掃描件、新卡銀行開戶證明(500萬以上客戶)
『玖』 中辦國辦[2015]58號文
中辦指的是中央辦公廳,國辦指的是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文時,文件的發文機構也只寫一個,沒有兩個同時寫的。所以查不到樓主詢問的」中辦國辦「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
(國辦發〔2015〕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和要求,創新政府管理方式,規范市場執法行為,切實解決當前一些領域存在的檢查任性和執法擾民、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後監管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29號)部署,大力推廣隨機抽查,規范監管行為,創新管理方式,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監管效能,激發市場活力。
——堅持依法監管。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事中事後監管,落實監管責任,確保事中事後監管依法有序進行,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規范化。
——堅持公正高效。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監管效能,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優化市場環境。
——堅持公開透明。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實行「陽光執法」,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堅持協同推進。在事中事後監管領域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形成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台,探索推進跨部門跨行業聯合隨機抽查。
二、大力推廣隨機抽查監管
(一)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要大力推廣隨機抽查,不斷提高隨機抽查在檢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要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三)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監管領域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對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市場主體,要加大隨機抽查力度。
(四)加強抽查結果運用。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快配套制度機制建設
(一)抓緊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門之間、上下之間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依託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整合形成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台,及時公開監管信息,形成監管合力。
(二)推進隨機抽查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制度。在隨機抽查工作中,要根據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採取針對性強的監督檢查方式,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讓失信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三)探索開展聯合抽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抽查。按照「雙隨機」要求,制定並實施聯合抽查計劃,對同一市場主體的多個檢查事項,原則上應一次性完成,提高執法效能,降低市場主體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廣隨機抽查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和督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隨機抽查監管的統籌協調,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充實並合理調配一線執法檢查力量,加強跨部門協同配合,不斷提高檢查水平,切實把隨機抽查監管落到實處。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大力推廣隨機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對監管工作中失職瀆職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加強宣傳培訓。隨機抽查是事中事後監管方式的探索和創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執法人員培訓,轉變執法理念,探索完善隨機抽查監管辦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
隨機抽查不僅要在市場監管領域推廣,也要在各部門的檢查工作中廣泛運用。各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在本部門、本領域推廣隨機抽查的任務安排和時間進度要求,於2015年9月底前報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抓好督促落實,總結交流經驗,務求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取得實效,把簡政放權改革向縱深推進,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7月29日
『拾』 中石化58號文件是否真實
網上流傳的一些文件,在沒有正式下發之前,還是不要相信的。可信度不高。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文件中國石化〔2015〕85號關於離崗 人員分流安置工作指導意見
各企事業單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為保障和促進中國石化深化改革、轉型發展,妥善做好產業結構調整、嚴格「三定」競爭上崗等所產生離崗人員的分流安置工作,進一步優化人力資源結構,提高勞動生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