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公司能否從事代理銷售私募基金的業務,請提供相關法律法規依據。謝謝
信託公司確實可以作為私募基金的通道發行基金項目,但是這里並不是作為代銷,而是把這個基金項目加了個信託的通道,信託公司銷售的肯定是本公司的信託項目。
如果是其他信託公司或者金融機構的項目的話,很有可能是銷售人員私自行為。
投顧和基金管理人必須分開。投顧類的產品一般的管理人都是基金子公司、信託公司、期貨資管等;私募自己做管理人的是自主發行的契約型基金。
(1)代銷信託違法擴展閱讀: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三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貳』 騙人搞信託造成損失的屬違法嗎
你描述的不清晰,但是應該有兩種情況:
1、信託本身為合法設立的信託
2、信託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信託
第一種情況發生損失,由於要購買信託產品,需要合格投資人本人簽署對應的信託合同,信託公司與投資人參照信託合同約定協商解決。
第二種情況發生損失,屬於比較嚴重,屬於非法集資行為,涉及信託中證券類產品的,涉及非法證券罪。金額較大的話,罪名是非常重的。
『叄』 銀行代銷信託出事,各負什麼責任
實際上,如果按照合同,銀行在代銷或推介的產品發生虧損時,幾乎不需要承擔責任,信託公司承擔的責任也有限。
因為按照銀監會發布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依據信託計劃文件管理信託財產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違背信託計劃文件、處理信託失誤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按照《辦法》,在信託發生風險時並沒有銀行的責任。與代銷基金、代銷保險一樣,銀行只是作為銷售平台,向產品發行機構推薦合格客戶而已,並不會對其代銷產品的收益、運作等負責,這是慣例。
至於信託公司是否要擔責,要看信託公司是否有違背信託計劃文件,處置不當等責任。
當然,在信託銷售過程中,如果出現因銀行誤導而導致投資虧損的,那麼投資者可根據虧損程度,讓銀行來承擔一定的賠償。前提是有證據,證明確實有銷售誤導。比如當初有漏洞的宣傳材料,或銷售人員推銷時有誤,但也要憑借錄音證據。
如果銀行方面事先盡到了告知義務和風險提示責任(即找不出銀行的過失),那麼最終還是要根據信託合同來定責。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銀監會曾經發文,規定信託公司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這也經常是信託公司最後的擋箭牌。
對投資者來說,最好的方法就是在購買信託產品前,苦練「基本功」,考察信託產品的「陷阱」,提高對信託產品風險的判斷和認知能力。
『肆』 商業銀行代銷信託承擔什麼風險
代銷信託並不直接承擔風險,而且還有手續費可以賺。而一旦不能兌付,客戶還版是會上門找銀行扯皮權的,呵呵這就是潛在的影響了。當然,現在很多發行信託的公司一般也都是銀行的授信客戶,信託產品都有銀行授信兜底,發生不能兌付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需要客戶使用授信來兌付信託了,除非是臨時性過橋,否則對銀行而言勢必還是有潛在風險的。因此,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
『伍』 商業銀行代銷售信託計劃時,承擔什麼風險
政策風險:商業銀行不能代銷信託,只能做信託的代理資金收付。
兌付風險:萬一出現損失,老百姓一鬧,商業銀行不得不承擔兌付責任。
『陸』 三方代銷信託,資管產品屬於違法嗎
並不違法。中間都是有協議的。
『柒』 私人信託公司算是犯法嗎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六章
第五十八條 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內准,擅自設立信託公司容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
『捌』 信託項目出問題,代銷信託的三方需要負責任嗎
法律層面不需要承擔責任,但是道德倫理方面會有一定壓力,畢竟是你自己推薦客戶買的,發生了問題,有點說不過去。
『玖』 信託公司違法違規,投資人能否獲得賠償
如果因違法違規給投資人造成了損失,當然應該賠償,可以雙方商議也可以起訴賠償。
『拾』 根據自管新規公募基金可以代銷信託嗎
目前只有個別的券商發行自己的公募基金產品,比如東方證券發行的東方紅系列公募開放式基金。
資管則是一個相當大的寬泛概念,涉及的范圍極廣。基金產品就相當於其中的一個子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