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叫信託產品信託公司
信託產品
信託又稱「相信委託」,它是以資財為核心、信任為基礎、委託為方式的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有財產的人為了自己的或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不能很好管理和運用的財產交給所信任的人去進行管理或處理。受託財產權的人要收取一定的費用。
信託業務的成立具備下述條件:一是必須有委託人(信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方信託關系人;二是必須有信託關系人共同訂立的信託合同;三是信託的財產或資金必須是確屬委託人所有。
金融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信託投資作為一種風險和收益介於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基金股票之間的理財方式,正憑借其較高且穩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廣大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青睞。
在投資方式上,信託產品同儲蓄、國債類似,一般有相對固定的期限,明確的收益率(信託為預計收益率)。投資者購買信託產品後,一般到期便可領取收益及本金,省時、省心。
品種主要有:
1. 貸款信託類
貸款信託是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是目前數量最多的一種。
2. 權益信託類
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 融資租賃信託
4. 不動產信託
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
信託公司是按照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政策和其他有關的信託法規的規定,設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其設立條件主要有:
1,符合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章程;
2,具有符合國家信託法規的注冊資本
3,符合規定的股東,具有投資額和經營權;
4,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
5,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吸收下列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信託存款,具體如下:
(1)財政部門委託投資或貸款的信託資金存款;
(2)企業主管部門委託投資或貸款的信託資金存款;(3)勞動保險機構的勞動保險基金存款;
(4)科研單位的科研基金存款;
(5)各種學會、基金會的基金存款。
目前國內的信託公司如:中泰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山東省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等等。
信託公司可以經營信託業務
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
信託公司能保證投資收益嗎?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5月9日公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信託業務的本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作為受託人的信託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信託文件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由此獲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損失,均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信託公司)在信託期間的責任
信託投資公司在信託期間應盡謹慎、忠誠、善良、盡職等責任。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
②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公司產品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錢存銀行,由銀行把錢用到他想用的地方去,你只管拿約定的利息。
信託公司,錢存銀行再轉入信託公司,然後由信託公司把錢轉到他想轉的地方去,你只管拿約定的利息。
銀行理財產品一般是不超過6%;信託公司公開的利息一般都是超過8%的。
③ 什麼是信託產品
信託產品,由信託公司發行,,類似於銀行理財產品。
[定義]
什麼是信託理財,眾多投資其實對它並沒有準確的認識與理解。據悉,信託理財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財產權的含義包括:對財產的實際使用權、獲取財產收益的受益權、實施對財產管理的權力、對財產處分的權利。而信託類理財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
[特點]
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賣點。信託計劃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今年以來發售的信託類產品,年收益率一般在6%—7.5%左右;而目前隨著銀行幾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年收益率已提高至7%—9%,收益遠高於同期存款。
[選擇]
在購買信託產品時,專家提醒,主要是看三點。首先,要看理財產品的受託人,即信託公司的投資管理能力、風險控制體系、管理團隊、歷史業績等情況。其次要關注這個信託的具體交易結構和後期管理情況,具體來說就是信託財產的具體運用和投資方向、運作期限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資要求、流動性情況和平均收益率怎麼樣。
最後,還要看其信託產品所採取的擔保措施,誰來擔保和用什麼來擔保,並且預期的擔保措施能否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金等問題。專家同時提醒投資者,相比股票、債券,信託產品具有流動性較弱的劣勢,隨時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差。
如還有其它想問的方面,歡迎問~
④ 什麼是信託公司信託產品呢
信託就是信用復委託制,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人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矚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信託業在中國,最早可追溯到20世紀初。當代信託行業最早伴隨改革開放萌生,對於彌補我國傳統單一的銀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會閑置資金,引進外資,拓展投資渠道,為我國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社會財富的巨大增長,產權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加快,委託他人管理和處分自己的財產勢在必行,信託「一法兩規」的頒布將為信託業的健康發展奠定法制基礎,據初步統計,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場已經推出了四十幾個信託產品,吸收信託資金逾70億元。同時,證券市場基金作為一種標准化和典型的信託產品已經為人們日常生活所熟悉。
⑤ 民生信託公司的產品涉及哪些行業
公司產品標的資產不但有房地產、工商企業等傳統項目,還發展了航運實物、債券、證券投資、QDII等新生標的物,突出打造主動管理的投資類特色產品,為高凈值客戶提供了更為專業和豐富的產品選擇。
⑥ 信託公司產品類型
這個是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類信託,除此之外,還有房地產信託,礦業信託,工商企業應收賬款收益權信託,工商企業流動資金貸款信託,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類信託,藝術品信託,酒類信託,基礎建設信託等
⑦ 信託產品是什麼
信託產品是指由信託公司發行的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目前年化收益類多在8%-12%,優點是:低風險高收益,缺點是:1、100萬起步,門檻較高。2、期限一般為1-2年,期間變現能力差。
信託投資作為一種風險和收益介於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基金股票之間的理財方式,正憑借其
較高且穩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廣大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青睞。在投資方式上,信託產品同儲蓄、國債類似,一般有相對固定的期限,明確的收益率(信託為預計收益率)。投資者購買信託產品後,一般到期便可領取收益及本金,省時、省心。
品種主要有:
1. 貸款信託類 貸款信託是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
信託產品,是目前數量最多的一種。
2. 權益信託類 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
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 不動產信託 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
4. 融資租賃信託
⑧ 信託產品和資管產品有什麼區別
資管產品:就是證券公司在合同約定范圍內,按照合同要求幫客戶管理資產的業務!
信託產品:就是通過社會集資,然後利用這筆資金去進行投資,或者貸款!
⑨ 信託公司和銀行的信託產品區別在哪
投資者有抄時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中,不少就是信託類理財產品。但在銀行購買信託產品與在信
托公司直接購買有不同之處,首當其沖的就是投資門檻。銀行類信託理財產品沒有信託投資200份的數額限制,起價一般在5萬元左右。而直接在信託公司購買的信託產品通常門檻為100萬元;其次,銀行類信託產品的收益率往往比不過信託公司的。因為銀行是購買信託公司的產品,然後再拆分賣給個人投資者,收益自然會打折扣。當然,購買銀行類信託也有好處。從銀行購買就多了一道保護牆,承擔的風險相對比從信託公司直接購買信託產品要小。很多投資者認為銀行發行的信託產品和銀行信譽有關,這是誤解。關鍵還是看信託本身。相對來說,銀信合作的理財產品比較適合對信託不太了解的投資者。如果投資者想追求高收益率,可以直接到信託公司,根據自身的風險偏好來選擇產品。
⑩ 信託產品可靠嗎
地方政府違規融資警鍾長鳴 政信類信託佔比降至五年內最低
很多公司出於風險考慮回,暫停了4萬億答計劃後紅極一時的政信類業務。盡管還有少數公司在做,但已不是主流
繼財政部通報雲南、廣西、安徽、寧波等地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責案例後,日前,財政部網站披露了銀保監會依法依規處理部分金融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情況的通報,除交通銀行(5.750, -0.04, -0.69%)池州分行外,其餘7家金融機構均為信託公司。
據《投資者報》記者了解,本次通報中提及的信息多是2017年財政部移交線索。此後銀保監會進行核查處理完畢並已經對外公開發布的處罰信息,沒有新增的內容。不少涉事公司向記者宣稱已整改完畢。而業內猜測財政部此番公示具有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意在提示市場地方政府債務治理的底線並未放棄。
通報再度引起市場對曾經紅火一時的政信類業務的關注。但今時不同往昔,經過近幾年的整頓,政信類信託規模佔比一直在下滑,存量變少。很多公司出於風險考慮,暫停了該類業務,盡管還有少數公司在做,但已不是主流。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