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法律顧問服務的內容包括哪些
服務內容目錄⒈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項目;⒉合同簽訂、履行法律操作實務;⒊企業應收賬款管理法律操作實務;⒋企業采購管理法律操作實務;⒌企業員工入職管理法律操作實務;⒍企業員工離職管理法律操作實務;⒎企業銷售人員管理法律操作實務;⒏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法律操作實務。其他服務內容⒈制定並審核公司的法律文件包括各類合同、協議;⒉為公司人員提供法律咨詢指導,協助公司人員解決法律問題;⒊參與公司經營決策,依法提出法律意見;⒋組織做好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工商事務、仲裁訴訟等方面的法律事務工作;⒌對公司業務進行法律監督,保證公司商業行為的合理合法性;⒍協助公司相關人員和有關部門就業務相關法律問題進行協商。
B. 用產品代理權能股權融資嗎
可以。
股權出讓融資模式概論
一、基本概念
股權出讓融資,是指中小企業出讓企業的部分股權,以籌集企業所需要的資金。按所出讓股權的價格與其賬面價格的關系,股權出讓融資可以劃分為溢價出讓股權、平價出讓股權和折價出讓股權;按出讓股權所佔比例,又可以劃分為出讓企業全部股權、出讓企業大部分股權和出讓企業少部分股權。
二、主要特點
股權出讓融資會對企業的股權結構、管理權、發展戰略、收益方式四個方面產生影響。
1.對股權結構的影響完全改變
企業出讓股權後,原股東的股權被稀釋,甚至喪失控股地位或完全喪失股權。
2.對管理權的影響
隨著股權結構的變化,企業的管理權也相應地發生變化。管理權將歸股權出讓後的控股股東所有。
3.對發展戰略的影響
在企業的管理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管理者很可能有不同的發展戰略。新管理者從自身利益出發,可能會完全改變創業者的初衷和設想。
4.對收益方式的影響
投資者往往希望在短期內看到投資的回報,所以可能不像創業者那麼注重企業長遠的發展前景,因而改變企業的發展戰略以實現短期內的收益。
所以股權出讓融資可能影響企業所有者的控制權和企業的發展,在很多時候會出現資金和原發展戰略的兩難選擇。
三、實務運作:股權出讓對象的種類和選擇
股權出讓對象的選擇是股權出讓融資中最重要的一環。如果與出讓對象在企業發展問題上不一致,引入資金卻改變了企業的發展方向,就失去了融資的意義。股權出讓的對象一般有大型企業、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個人和外商等。
1.大型企業
吸引大型企業投資不僅可以解決資金問題,更可以利用大企業成熟的開發能力、生產能力和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的運營。大企業投資中小企業的方式是收購、兼並、戰略聯盟、聯營等。但大企業投資中小企業是出於自身效益的考慮,注重形成自身的產業鏈,降低運營成本,可能會和所投資企業的利益發生沖突。
2.產業投資基金
產業投資基金則沒有自己的產業基礎,投資的目的就是為了收益,與企業的目標較一致。吸引產業投資基金的步驟大致包括:創業者與產業投資基金接觸;企業向產業投資基金介紹自己;產業投資基金對企業進行考察;商討投資方式;簽訂投資協議;共同制定企業發展計劃。
3.政府投資
各級政府均以財政撥款的方式設立了各種形式的基金,用於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因為這些創新基金不以盈利為目的,強調投資的社會效益,因而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最佳融資方式。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由國務院批准、科技部操作的「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根據中小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分別以貸款貼息、無償貸款、資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給予支持。
4.個人投資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鄉居民收入的不斷增長,個人資金的數量已十分可觀。但由於我國金融市場目前仍很不完善,向個人融資的成本較高。
5.外商投資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大量國外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將進入我國金融市場。他們不僅帶來大量的資金,同時也會帶來先進的金融市場運作制度和方法。
股權出讓融資的原因多樣:因為融資需要;希望引進新的投資者,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為了公司發展戰略的需要,等等。
新興產業、國家政策扶持的企業由於其良好的發展前景,易於找到股權的受讓方;而一般的企業和虧損的企業在希望出讓股權時,則要考慮與自身業務有相關性,並且希望縱向發展擴張的企業。
具體操作方面,股權出讓首先要確認股權出讓方無涉及行政處罰、訴訟等有可能影響到股權交易的事件。其次,要聘請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對出讓方的資產、財務等狀況進行審計,作為雙方商議確定交易價格等關鍵因素的基礎。如果涉及法律問題,還要聘請律師事務所處理出具相關的文件。在前期准備工作完成後,交易雙方就最關鍵的交易價格進行協商。交易價格以資產評估結果為基礎,另外考慮到企業的增值潛力等因素,也會略高於或低於評估價格。股權出讓,特別是大比例股權出讓往往涉及數額較大的收購款,受讓方希望能延長付款的期限,而出讓方則不希望發生支付的風險,因此雙方還要就出讓款項支付的安排等問題進行協商。
C. 什麼是房地產信託投融資實務及典型案例
《房地產信託投融資實務及典型案例》著重介紹最新的、實戰型的房地產信託操作版模式,權以「房地產信託能為房地產項目解決哪些問題」為切入點,從房地產信託融資的主體、業態以及類型等多角度全方位闡述運用信託,以解房地產項目融資的燃眉之急。《房地產信託投融資實務及典型案例》直擊市場熱點,向讀者介紹了房地產信託融資的業務流程、模式和案例,並涉及房地產基金等前沿的實務信息、實務知識、實務案例和融資技巧等。與此同時,該書以「專業知識闡述十經典案例展示」的模式,展現給讀者一個個房地產信託融資的經典、鮮活的實務操作案例,為房地產和金融專業人士提供了完整的知識和信息以及實用的參考方案。凡此種種,無不鮮明地突出了該書的實務性、實用性和實戰性,成為信託公司、房地產企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律師事務所、房地產評估公司、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私募基金等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金融、法律、投融資的研究人士和科研院所的學生等不可多得的寶貴讀物。
D. 成為住建局公務員2年,圍繞PPP學習了招投標、投融資、土地、稅務、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實務等。
如果你有別的能力,可以轉行,但是如果不轉行,就會一直做公務員的。
E. 懸賞一遍論文,題目:融資型投資業務的資產運營效率與風險防範,要求,正式論文格式,題材隨便,時間很緊
在較長時期內,投資基礎設施項目將會是我國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的主陣地,主要投資方式未來可能從信用借款轉向PPP等項目融資方式。
2006年以來,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一系列保險資金運用政策,支持保險機構通過債權、股權等多種形式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目前,保險資金主要採用間接方式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專業管理機構作為受託人,發起設立信託型投資計劃,向保險公司募集資金,投向基礎設施項目。
截至目前,保險機構通過發起設立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等投資計劃,投資各類基礎設施項目超過萬億元,主要投資項目有中石油西氣東輸項目、南水北調工程、京滬高鐵等國家重大工程及城市軌道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項目等重大民生工程。債權投資計劃已經發展成為企業年金、銀行理財資金等保險業外資金爭相配置的重要金融產品,成為部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核心業務和重要收入利潤來源。
未來一段較長時期,我國仍將處於快速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 「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的積極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資本密集型的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規模巨大,均對中長期投資資金的需求很大。與銀行、證券、信託等其他金融部門相比,保險業可以提供期限更長、供應更加穩定、資金成本較為合理的巨額資本,有條件成為經濟新常態下長期投資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
外部環境挑戰
從外部投資環境看,保險機構投資基礎設施項目還存在一些挑戰因素:
一是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凸顯。
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基礎設施項目的主要投融資主體,以平台債務融資為主導的基礎設施投融資模式不可持續。大部分平台主要從事投資回收期較長的基礎設施和園區建設等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項目,難以依靠項目及公司經營性現金流償還貸款,維持資金鏈條主要依託土地財政。地方財政提供的各種顯性或隱性擔保是包括保險資金在內的各類社會資金向平台提供融資的主要動因。
從長期看,地方財政收入有下滑趨勢,地方政府還款能力可能進一步下降。部分地方政府契約精神和信用意識較為淡薄,還款意願較低,甚至存在「新官不認舊賬」、「管借不管還」以及通過行政手段逃廢平台債務的現象。
在部分區域,地方政府通過多個融資平台集中舉借巨額債務,借新還舊、平台相互擔保等情況比較嚴重,部分城市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已經遠超過其可支配總財力。近年二、三線城市土地出讓凈收益普遍大幅度下降,土地財政難以持續,區域性投資風險逐步顯現。
二是股權投資權益保障機制難以落實。
例如,2007年平安資產發起設立股權投資計劃募集保險資金,成為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東,並委派了董事和監事。由於京滬高鐵存在治理結構、關聯交易、核心資產劃分等問題,影響了京滬高鐵的發展質量和運營效率,京滬高鐵作為優質資產會計報表連年虧損,極大損害了保險等社會資本的投資熱情。
三是缺乏配套支持政策。
例如,保險資金股權投資計劃取得的收益為目標公司的稅後分配收益,應免徵企業所得稅。但目前稅收法規存在滯後性,實務中保險公司面臨重復征稅的問題,嚴重影響了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和投資積極性。又如,不動產投資計劃的資產抵質押登記制度尚未明確,在國內大部分地區無法辦理不動產抵質押登記,嚴重限制了投資計劃的風險管控和權益保障能力。
監管政策制約
從監管政策層面看,2012年10月發布的系列監管政策大幅度拓寬了險資投資計劃的運作空間,政策效應已經顯現。從市場主體反映的情況看,還需要進一步修訂監管政策。目前比較突出的問題有:
一是監管政策立法層級過低。
目前投資計劃主要依據是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還有一些非正式的監管口徑,缺乏上位法支持。監管政策對微觀具體事項規定過細過嚴,修訂不及時,缺乏制度彈性,限制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產品創新空間。
二是投資行業范圍較窄。
監管政策限定了交通、通訊、能源、市政、環境保護等5個可投資行業,與實體經濟的重點投資行業並不匹配。現有投資計劃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和不動產3個行業,合計佔比超過90%。而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3年分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中,投資額佔比前五名的行業依次是製造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水利環境和公用設施管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三是高度依賴外部信用增級。
符合監管政策免於信用增級要求的償債主體較少。按2013年中國500強公司排行榜,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億元的公司不到100家,其中還有部分公司凈資產低於300億元,不滿足監管要求。如此,絕大多數債權投資計劃都需要有非常強的外部信用增級,顯著增加了融資主體的融資成本,造成對信用資質好的融資主體的擠出效應。一方面,降低了專業管理機構選擇優質償債主體的空間,降低了投資計劃的市場競爭力;另一方面,債權投資計劃的第一還款來源普遍較弱,形成風險隱患。
市場主體問題
從市場主體層面看,保險機構參與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行業文化的制約。
保險業長期存在重視前端銷售、強調當期激勵、忽視能力建設的文化缺陷,對保險資產管理產品領域的負面影響表現為:低價競爭與同業搶奪項目,投資協議不規范而存在法律風險,以高當期激勵爭奪行業內有限的專業人員,普遍忽視後續管理與風險管控,急於拓展業務而忽視能力建設、風險控制和投後管理等。
二是投資管理能力普遍不足。
目前,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等重大項目的投資模式單一、投資期限較短、創新意識不強、專業團隊相對分散、投資風險管控能力較弱。基礎設施重點項目的資金需求量較大,投資期限較長,涉及較多的法律問題和投資風險,協調管理成本較高,投資風險難以控制,需要積聚行業力量來對接重大項目,提升專業管理機構的投資能力。
三是保險資金負債成本逐年走高。
近年,保險與券商、基金、信託、銀行理財等金融機構和產品的競爭加劇,推高了保險產品的渠道銷售費用和負債成本。保險資金對投資計劃的收益率要求超過企業年金和銀行理財產品,制約了保險資金通過投資計劃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能力。由於投資計劃的收益率不能覆蓋其負債成本,部分中小保險公司大量投資高風險高收益的信託計劃,潛伏了較大風險。
創新路徑思考
首先,保險機構需要加強能力建設。
保險資金作為保險公司的負債,是保證其履行保險賠償或給付義務的准備金,是中產階級的風險儲備金和養命錢。與信託、私人銀行、私募基金等針對高凈值客戶的金融產品相比,保險資金更加強調投資安全性。由於基礎設施項目投資規模大,投資回收期長,資產流動性差,信息透明度較低,存在較大投資風險,因而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對投資管理能力的要求遠高於股票、債券等公開交易品種。
為有效管理投資風險,專業管理機構應當在項目儲備、盡職調查、信用評級、項目評估、交易結構設計、決策審批、組織實施、產品銷售、後續管理等重點業務環節具有較強的專業水平,建立具有項目投資、法律、會計、審計、資產評估、信用評級、風險管理等方面從業經驗的專業團隊,建立相互制衡的運作機制,減少對個人專業能力和業務資源的過度依賴。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需要實現專業化運作,搭建合理的組織架構,設計專業化運作流程,積聚專業人才和資源,有效提升投資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
其次,保險機構需要加強業務創新。
最近幾年,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大力開發准標准化的債權投資計劃金融產品,鍛煉了隊伍,積累了業務資源,建立了銷售渠道。隨著地方政府債務的規范管理,地方政府隱形擔保及剛性兌付逐步打破,地方融資平檯面臨轉型與分化。財政部與發改委等部門正在積極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可以預計,符合價格調整機制相對靈活、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投資規模相對較大、需求長期穩定等特點的經營性及准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未來可能主要通過PPP方式進行融資運作。
保險資金要順應這種變化,適時將投資計劃的發展重心從公司融資或平台融資轉變為項目融資,創新交易結構和產品形態,以項目本身的經營性收入作為償債資金來源,減輕對銀行擔保等外部信用增級的依賴。通過投資計劃直接對接優質投資項目,投資期限與項目投資回收期相匹配,償債安排與項目的經營性現金凈流量相匹配。由此減少償債主體的再融資風險及保險資金的再投資風險,充分發揮保險資金提供中長期穩定性投資資金的比較優勢。
再次,保險行業需要強化基礎設施建設。
一是行業協會需要發揮更大作用。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已經成立,債權投資計劃等金融產品注冊查驗工作將主要由行業協會承擔,監管部門將更多關注系統性區域性風險防範。行業協會需要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發揮好維權、服務、創新和自律的功能作用,積極維護市場秩序,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二是盡快建設投資計劃交易清算平台。由於投資計劃個性化特徵較強、信息披露不足,目前流動性較低,缺乏市場化定價估值機制,亟須建立相應的市場基礎設施。包括:建立或選擇資產交易場所,讓資產流動起來,盤活存量;要有專門機構進行產品登記和確權,建立登記中心和行業管理平台;強化信息披露制度對相關利益主體的約束力,不斷提高信息披露的時效性、連續性、全面性。
三是建立行業性母基金。保險業通過成立行業母基金的方式開展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可以構建行業平台和公司平台兩級專業投資管理平台,統籌行業力量,提升行業整體投資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同時還能有效實現投資分散度,平滑投資風險。
最後,進一步改進監管方式與機制。
按照「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總體要求,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防範化解風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一是完善監管政策。尊重市場主體,鼓勵行業創新,根據市場情況及發展需要及時修訂、整合及簡化監管政策,提高監管效率和彈性。在政策層面支持保險機構擴大投資空間,豐富投資工具,加強風險管控,確保投資風險可控。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主動加強與國土、住建、財政、稅收、環保等部門及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推動相關部門盡快出台支持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配套支持政策。
三是加強風險管控。持續監測保險資金投資風險,確保保險資金安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F. 求教:應收賬款融資實務操作
銀行現在有項叫保理的業務,就是以應收賬款為擔保的吧~~
G. 房地產信託投融資實務及典型案例的目 錄
第一章 F房地產集團的信託融資「成長故事」
第一節 F房地產集團簡介及其金融化發展路徑
第二節 F房地產集團與信託公司合作的典型案例
第三節 F房地產集團的房地產基金實踐
第二章 房地產信託融資的典型模式及其案例
第一節 房地產信託市場透視
第二節 貸款模式
第三節 股權模式
第四節 權益模式
第五節 准資產證券化模式
第六節 組合模式
第三章 房地產信託的操作流程與風險控制
第一節 房地產信託業務的基本流程以及風險識別
第二節 房地產信託項目的風險控制機制
第三節 投資者選購房地產信託產品的風險識別技巧
第四章 不同主體的房地產信託融資及其案例
第一節 房地產企業
第二節 地方政府
第三節 房地產私募基金
第四節 建築企業
第五章 不同時點的房地產信託融資及其案例
第一節 「拿地」期間
第二節 「五證」期間
第三節 物業持有期
第六章 不同業態的房地產信託融資及其案例
第一節 住宅(商品房和保障房)
第二節 商業地產和產業地產
第三節 旅遊地產
第七章 不同需求的房地產信託融資及其案例
第一節 房地產開發建設
第二節 房地產流通服務
第三節 房地產資源並購
第八章 房地產基金:信託型、公司型、有限合夥型及其組合
第一節 房地產私募基金市場分析
第二節 信託型房地產基金
第三節 公司型房地產基金
第四節 有限合夥型房地產基金
第五節 組合型房地產基金
附錄
1.全國信託公司聯系方式
2.全國信託公司股東情況
3.2010年1季度至2011年3季度信託公司主要業務數據(包含房地產信託)
4.房地產信託法律法規政策文件
5.房地產信託立法的相關草案
6.房地產信託相關合同文本(參考)
7.房地產信託盡職調查報告(參考)
8.房地產信託相關交易文本(參考)
9.房地產信託受益權轉讓
10.房地產企業(上市與非上市)信託融資一覽表
11.房地產基金(有限合夥)相關文本(參考)
12.房地產信託融資實務培訓提綱(參考)
序 (王連洲)
信託法律網主編、信澤金理財顧問公司總經理王巍,懷著對中國信託業未來發展前景的自信和期許,前兩年就向我談起他未來展業的一些想法和思路:以自己的業務專長,辦好信託法律網和信澤金理財顧問公司,特別是准備編寫一套突出信託創新和實務操作方面的叢書,為推動信託制度在中國的根植與發展,做些力所能及、切實有用的工作。
原本准備將我本人在全國人大財經委任職期間,參與信託立法的一些主要過程與經歷,編輯成冊,作為叢書的第一冊。其主要內容包括本人從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如何調進全國人大財經委;信託立法的初衷和背景;信託立法的主要流程及參與主體;信託法制定為什麼拖延了八年時間,其中主要的阻力和爭議的主要問題是什麼;信託的法律定義為什麼用信託資產的「委託給」而不用信託資產的「移轉」;信託法為什麼沒有對信託機構經營活動做出規定;參與歷次信託論壇和境內外信託考察調研的情況與感想等等。將其分門別類歸納整理,輔之以信託法主要精神的釋讀,採取兩人彼此對話的表現形式,付梓成書。這對釐清中國《信託法》制定的前因後果與脈絡,總結信託制度實施中的經驗和教訓,推動信託功能知識的普及,拓展業界人士未來發展的思路,或許可提供一些令人感興趣的借鑒資料。這是一件有助於信託制度普及推廣的工作,沒有理由不樂觀其成。這項工作完成的部分,已在信託法律網的《信託周刊》中登載過。但是由於本人辦公地和居住地的幾次搬動,反映信託法起草工作活動的原始資料尚缺不少,需要繼續搜集和充實,因而付梓成書的時間不得不有所推遲。
而目前准備條件最成熟的,是王巍主編的這本《房地產信託投融資實務及典型案例》,自然而然就被提到了首位出版,以滿足市場的需要。其背景是,伴隨著信託「一法兩規」的相繼頒布和實施,極大地推動了中國信託制度功能的挖掘和發揮,促進了信託回歸主業的快速發展,以往懦弱受氣的信託丑小鴨逐漸變成了雄翔藍天的白天鵝。2011年上半年信託公司的資產規模已經遠遠超過基金公司的資產規模,達到了三萬七千多億元,特別是為應對近幾年世界金融危機風暴的波及,國內實施四萬億元投資計劃,給國內房地產信託的大發展帶來了契機。僅2011年上半年,房地產信託就經歷了一輪「罕見的快速成長」,二季度房地產信託資產的余額已達6052億元,比一季度4869億元超出24%左右,占信託資產總額的比例高達16.91%。在房企融資需求的強勁拉動下,房地產信託的規模和佔比頻頻刷新歷史記錄。目前,房地產信託已經成為銀行貸款之外的一條重要金融渠道,在社會上的認知度不斷提高,面對穩中有緊的貨幣政策,房地產信託依然備受各界關注。而市場急需的房地產信託專業書籍卻幾乎空白,市面上僅有的幾本與房地產信託有關的圖書,也多為理論探討或學術著作。這對於各信託公司及專業人士來說,實在無濟於事。鑒於此,王巍等為把金融信託與房地產這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也為了讓讀者在「實務總結+案例分析」的氛圍下,掌握更多的房地產金融實用知識,率先編輯出版「房地產信託投融資實務及典型案例」一書。
該書著重介紹最新的、實戰型的房地產信託操作模式,以「房地產信託能為房地產項目解決哪些問題」為切入點,從房地產信託融資的主體、業態以及類型等多角度全方位闡述運用信託,以解房地產項目融資的燃眉之急。本書直擊市場熱點,向讀者介紹了房地產信託融資的業務流程、模式和案例,並涉及房地產基金等前沿的實務信息、實務知識、實務案例和融資技巧等。與此同時,該書以「專業知識闡述+經典案例展示」的模式,展現給讀者一個個房地產信託融資的經典、鮮活的實務操作案例,為房地產和金融專業人士提供了完整的知識和信息以及實用的參考方案。凡此種種,無不鮮明地突出了該書的實務性、實用性和實戰性,成為信託公司、房地產企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律師事務所、房地產評估公司、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私募基金等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金融、法律、投融資的研究人士和科研院所的學生等不可多得的寶貴讀物。
王連洲
2011年9月21日
後記 (信澤金)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本書以房地產信託投融資的實務操作與典型案例為主要內容,對信託模式在房地產金融領域的創新實踐進行了初步探索和總結。作為「信澤金智庫系列叢書」的第一本,我們衷心希望以「房地產信託」這一熱點話題作為開端,與各位同仁進行交流與探討。
首先,感謝金融行業的各位領導和朋友對本書給予了深切關懷,他們不僅提供了編撰思路,而且分享了寶貴經驗,使我們有勇氣、有信心推出這樣一本「頗具難度」的小冊子。尤其要感謝在金融界和法律界享有崇高威望的王連洲老師,他不僅擔當起「信澤金智庫系列叢書」的主編,而且為本書作序,從各方面給予了重要指導和大力支持。
其次,感謝中國信託行業的六十多家信託公司,它們作為富有活力和創造力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既是房地產金融創新的踐行者,也是本書中不少案例的原創者。與其說我們在編撰信託讀本,不如說我們在總結信託實踐。眾多信託公司的豐富實踐和寶貴經驗,無疑為本書提供了最生動的素材,這也是本書誕生的源頭。我們希望本書能為信託公司價值理念的傳播發揮些許作用。
再次,感謝信澤金的編輯組同仁,丁曉娟、甄浩、王武、黃玲在本書籌劃和編寫過程中做了不少工作,劉憲鳳、王曉慧、杜志恆、禹樂、袁惠邦、趙小華以及其他同仁也參與了本書的部分編輯和校對工作。總之,本書是團隊協作的結晶,是上述同仁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信澤金在信託研發領域的又一次全新嘗試。
最後,也是極為重要的,我們要感謝經濟管理出版社對本書的出版發行給予了大力支持,尤其要感謝郭麗娟女士在本書的編輯校對和出版發行方面付出了大量心血。每每翻開幾百頁的書稿以及其中的各種圖表,我們都深深感慨於郭麗娟女士以及其他編輯同仁在字里行間做出的不懈努力。我們希望本書能在眾人的同心協力下成為中國信託理念傳播的有益嘗試。
「信託潤澤金融,信任澤被財富。」讓我們繼續秉持孜孜以求的「Trust for Fortune」理念,在中國金融變革與財富管理創新的大潮中,不斷傳播信託的實用價值觀,造福於社會。誠摯期待廣大讀者對本書的不足之處提出寶貴意見,同時也歡迎各位同仁與我們交流探討信託的各類話題。
信澤金研發中心圖書編輯組
2011年11月
H. 想學習一下融資租賃的知識,請專業人士推薦幾本好書啊
基礎理論與實務操作:
1. 《如何投資和經營融資租賃公司》屈延凱
2. 《中小微企業融資租賃操作實務白皮書》前海融資租賃俱樂部、廣東中信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3. 《信託與融資租賃》馬麗娟
4. 《融資租賃及其宏觀經濟效應》史燕平
5. 《融資租賃原理與實務》史燕平
6. 《工程機械融資租賃實務和風險管理》張巨光、沙泉
7. 《基礎設施融資租賃》譚向東
8. 《融資租賃在中國:問題與解答》姜仲勤
9. 《融資租賃若干問題研究和借鑒》李魯陽
10. 《融資租賃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郭丁銘 、羅時貴
11. 《融資租賃制度概論》 史樹林、樂沸濤
12. 《中國融資租賃現狀與發展戰略》 高聖平
13. 《融資租賃公司經營:策與術》 李喆
14. 《金融租賃業務操作實務與圖解》高卓、 張媛媛
15. 《汽車租賃》張一兵
16. 《融資租賃與節能環保投融資》史燕平 劉若鴻
17. 《商業保理操作實務》秦國勇
18. 《高速鐵路、城際軌道和城市地鐵融資租賃研究》周曉津
風險管理:
19. 《融資租賃風險管理》程東躍
20. 《融資租賃項目風險分析:知與行 》李喆
21. 《融資租賃風險控制》)胡陽、 孫宗豐
財稅:
22. 《融資租賃會計》王少勇
23. 《融資租賃計價方法》李文華、 王樹春
24.《融資租賃的稅收》
法律:
25. 《融資租賃法律實務》秦國勇
26. 《融資租賃法律手冊》張稚萍
27. 《融資租賃登記與取回權》高聖平
28. 《融資租賃運作實務與法律風險防範》李中華
29.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江必新
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融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 奚曉明
31. 《企業常用合同範本(租賃、融資租賃合同)》鍾安惠
32. 《中德融資租賃法律制度比較研究》胡曉媛
33. 《融資租賃的監管》李魯陽、 張雪松
年度研究報告:
34. 《中國融資租賃行業2015年度報告》中國融資租賃三十人論壇、 零壹融資租賃研究中心
35. 《中國融資租賃行業2014年度報告》中國融資租賃三十人論壇
36. 《2014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中國租賃聯盟、 天津濱海融資租賃研究院
37. 《中國融資租賃業年鑒(2013年卷)》 (中國租賃藍皮書) 楊海田等
38. 《融資租賃藍皮書: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2014~2015) 》李光榮、王力
國外圖書:
39. 《租賃與資產融資——執業者的綜合指南》克里斯布比耶
40. 《設備租賃完全手冊?交易商指引:格式、清單和工作表》理查·M.康提諾
41. 《 租賃資產組合管理:如何提高回報並控制風險》湯森·沃克
42. 《租賃與資產融資:執業者的綜合指南 》湯森·沃克
I. 誰有融資租賃法律實務 秦國勇 電子版發我一份那!!感激不盡!!
真沒有電子版的。。。。。侵權不說,也不清楚。。。
那本書太過時了,我手裡有紙質的,政策都更新了,沒用。。。我覺得你可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釋義
我在融資租賃公司做,你可以私信我,一起交流
J. 貸款法律意見書什麼時候下發
一、貸款的發放
貸款經批准後,業務人員應當嚴格遵照批復意見,著手落實貸款批復條件,在落實貸款批復中提出的問題和各項附加條件後,即可簽署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經簽訂生效後,受法律保護的借貸關系即告確立,借貸雙方均應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1.貸款發放管理的重要性
在滿足借款合同用款前提條件的情況下,無正當理由或借款人沒有違約,銀行必須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發放貸款,這種做法主要基於以下三種原因:
首先,借款合同一旦簽訂生效,即成為民事法律事實,借貸雙方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即被確立,銀行不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發放貸款,就構成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 其次,影響借款人的利益。 最後,影響貸款的正常收回。 2.貸款發放的條件 (1)先決條件
作為貸款發放的重要先決條件,通常在借款合同內加以規定。銀行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逐條核對是否已完全齊備或生效,以確保貸款發放前符合所有授信批準的要求,落實全部用款前提條件。貸款實務操作中,先決條件文 件會因貸款而異,以下列舉的先決條件文件基本涵蓋了所有貸款種類,銀行應針對貸款的實際要求,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進行對照審查,分析是否齊備或有效。 首次放款的先決條件文件包括以下幾類:
其中,貸款類文件包括:①借貸雙方已正式簽署的借款合同;②銀行之間已正式簽署的貸款協議(多用於銀團貸款)。
公司類文件包括:①現時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批准證書、成立批復;②公司章程;③全體董事的名單及全體董事的簽字樣本;④就同意簽署並履行相關協議而出具的董事會決議(包括保證人);⑤就授權有關人士簽署相關協議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以及有關人士的簽字樣本(包括保證人);⑥其他必要文件的真實副本或復印件。
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包括:①已正式簽署的合營合同;②已正式簽署的建設合同或建造合同;③已正式簽署的技術許可合同;④已正式簽署的商標和商業名稱許可合同;⑤已正式簽署的培訓和實施支持合同;⑥已正式簽署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⑦其他必要文件合同。 擔保類文件包括:①已正式簽署的抵(質)押協議;②已正式簽署的保證協議;③保險權益轉讓相關協議或文件;④其他必要性文件。
在審查擔保類文件時,公司業務人員應特別注意抵(質)押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如向有關部門登記生效)。對於抵押協議雖正式簽署但生效滯後的貸款項目,應在抵押正式生效前,採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規避貸款風險。
與登記、批准、備案、印花稅有關的文件包括:①借款人所屬國家主管部門就擔保文件出具的同意借款人提供該擔保的文件;②海關部門就同意抵押協議項下進口設備抵押出具的批復文件;③房地產登記部門就抵押協議項下房地產抵押頒發的「房地產權利及其他權利證明」;④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抵押協議項下機器設備抵押頒發的「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證」;⑤車輛管理所就抵押協議項下車輛抵押頒發的車輛抵押登記證明文件;⑥已繳納印花稅的繳付憑證; ⑦貸款備案證明。
其他類文件包括:①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項目開工批復;②項目土地使用、規劃、工程設計方案的批復文件;③貸款項目(概)預算資金(包括自籌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④有關對建設項目的投保證明;⑤股東或政府部門出具的支持函;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和注冊資本佔用情況證明;⑦法律意見書;⑧財務報表;⑨其他一切必要的批文、許可或授權、委託、費用函件等。 除首次放款外,以後的每次放款無須重復提交許多證明文件和批准文件等,通常只需提交以下文件:.①提款申請書;②借款憑證;③工程檢驗師出具的工程進度報告和成本未超支的證明;④貸款用途證明文件;⑤其他貸款協議規定的文件。 (2)擔保手續的完善
在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前,銀行必須按照批復的要求,落實擔保條件,完善擔保合同和其他擔保文件及有關法律手續。具體操作因貸款的擔保方式不同而存在較大差別。
①對於提供抵(質)押擔保的:可以辦理登記或備案手續的,必須先完善有關登記、備案手續;如抵(質)押物無明確的登記部門,則必須先將抵(質)押物的有關產權文件及其辦理轉讓所需的有關文件正本交由銀行保管,並且將抵(質)押合同在當地的公證部門進行公證;特別注意抵押合同的生效前提條件。如遇特殊項目,無法及時辦理抵押登記,造成抵押生效滯後的,應採取必要的方式規避由此造成的貸款風險。
②對於以金融機構出具的不可撤銷保函或備用信用證作擔保的,須在收妥銀行認可的不可撤銷保函或備用信用證正本後,才能允許借款人提款。
③對於有權出具不可撤銷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的境外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境外法人、組織或個人擔保的保證,必須就保證的可行性、保證合同等有關文件征詢銀行指定律師的法律意見,獲得律師認可的書面意見,並在律師的主持下,完善保證合同、其他保證文件及有關法律手續後,才能允許借款人提款。 3.貸款發放的原則
(1)計劃、比例放款原則
應按照已批準的貸款項目年度投資計劃所規定的建設內容、費用,准確、及時地提供貸款。借款人用於建設項目的其他資金(自籌資金和其他銀行貸款)應與貸款同比例支用。 (2)進度放款原則
在中長期貸款發放過程中,銀行應按照完成工程量的多少進行付款。如果是分次發放或發放手續較復雜,銀行應在計劃提款日前與借款人取得聯系。借款人如需變更提款計劃,應於計劃提款日前合理時間內,向銀行提出申請,並徵得銀行同意。如借款人未經銀行批准擅自改變款項的用途,銀行有權不予支付。 (3)資本金足額原則
銀行需審查建設項目的資本金是否已足額到位。即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足額到位,貸款支取的比例也應同步低於借款人資本金到位的比例。此外,貸款原則上不能用於借款人的資本金、股本金和企業其他需自籌資金的融資。 4.貸款發放的審查
貸款發放審查作為貸時審查的核心工作,銀行必須嚴格掌握審查的要點,充分防範貸款執行階段的風險。審查的內容可能因貸款項目的不同情況有所差異,一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貸款合同審查
銀行應對借款人提款所對應的合同進行認真核查,包括合同真偽性的識別、合同提供方的履約能力調查,防止貸款挪用及產生對貸款不能如期償還的不利因案。審查工作中,還應通過可能的渠道了解,借款人是否存在重復使用.商務合同騙取不同銀行貸款的現象。 信貸業務中涉及的合同主要有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下面對各個合同的具體檢查條款進行介紹。 ①借款合同。貸款發放中借款合同條款的審查應著重於合同核心部分即合同必備條款的審查,借款合同中的必備條款有: ·貸款種類。 ·借款用途。 ·借款金額。 ·貸款利率。 ·還款方式。 ·還款期限。
。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②保證合同。保證合同的條款審查主要應注意以下條款:
·被保證的貸款數額。主債務的數額是指主合同的標的額,一般可用貨幣來衡量。保證合同應對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做出規定,以明確將來的責任。 ·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在保證合同中明確主債務的履行期限對保證人和債權人來說都至關重要。主債務的期限屆滿,對保證人來說意味著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義務或一般保證債務的義務;對債權人來說意味著主債務履行不能完成時可對保證人行使權利。 ·保證的方式。保證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它是指保證人在保證法律關系中承擔不同的民事責任,即補充責任或是第一順序責任。
·保證擔保的范圍。一般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期間。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條款審查主要應注意以下條款:
·抵押貸款的種類和數額。在抵押設立原因中應載明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否則就有違一般抵押權所擔保主債權的特定性原則,以表明主債權產生的原因(如借款、租賃、買賣等)及數額的大小。
·借款人履行貸款債務的期限。由於抵押權人對抵押物行使權利的條件是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的債權未受清償,如果抵押物履行期尚未屆滿,抵押權人不能對抵押物行使權利,否則,就屬侵權。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屬或使用權權屬。由於抵押是以特定的財產擔保特定債務的履行,抵押人對抵押物應具有所有權或者對抵押物享有使用權。抵押合同除對抵押物特定化外,還應當表明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權屬。
·抵押的范圍。除主債權以外,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一般還包括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此外,抵押物是否在有關部門辦理登記,也是抵押合同是否完善的重要前提之一。 ④質押合同。質押合同的條款審查應注意以下條款: ·被質押的貸款數額。 ·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物移交的時間。 ·質物生效的時間。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2)提款期限審查
在長期貸款項目中,通常會包括提款期、寬限期和還款期。銀行應審查借款人是否在規定的提款期內提款。除非借貸雙方同意延長,否則提款期過期後無效,未提足的貸款不能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