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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受賄

發布時間:2021-04-27 16:05:45

㈠ 我想了解一下 金融詐騙犯和詐騙犯的案例 案情經過

新華網北京2月13日電(李煦 高志海)身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江與某銀行北京某支行分理處主任戴某相互勾結,採取掛失和偽造存款單位印章、預留印鑒卡等手段,大肆進行金融詐騙,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最終在京受到法律嚴懲。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3日以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數罪並罰一審判處朱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1000餘萬元發還銀行;繼續追繳其詐騙所得贓款。

北京市某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與某銀行某支行分理處主任戴某(另案處理)合謀後,並在戴授意、幫助下,採取存摺掛失及偽造存款單位印章、預留印鑒卡,偽造轉賬支票的方法,先後分別於1998年3月,把馬某存入該分理處2000萬元中的1000萬元轉出歸自己使用;於1998年9月,將馬某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名義存入某銀行某支行分理處的3000萬元轉入自己的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賬戶。於1999年5月到6月間,將北京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存入分理處2億元中的8400萬元轉出騙走。案發後,支行先後賠付馬某4000萬元,墊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7262萬元。

朱江於1999年6月逃往美國,後於2001年2月26日回國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朱江與銀行內部人員相勾結,大肆進行金融詐騙活動,其行為已分別構成票據詐騙罪和金融憑證詐騙罪,詐騙數額均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其能夠主動回國投案並協助追回部分贓款,法院依法對其予以從輕、減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㈡ 兩只大老虎是怎麼倒在小舅子身上的

9月11日晚,《巡視利劍》第四集《巡視全覆蓋》播出。專題片中披露,一汽原老總徐建一讓小舅子參與部分一汽的業務,為其謀私利。

就在前一天,另一隻大老虎也是倒在小舅子身上——安徽原副省長楊振超利用內弟參與淮南市工程牟利。

而且在此次播出的專題片中,因變質的親屬關系而落馬的不在少數,例如王保安四兄弟齊上陣、王三運庇護兩個外甥承攬工程、蘇樹林授意其弟代收好處等。


蘇樹林的貪腐也與其弟密不可分。蘇樹林認為自己直接幫企業辦事有風險便讓其弟去幫民營企業辦事,代收受好處。而蘇樹林則為他站台,打招呼。蘇樹林說:「是我讓他去做的,我害了他。」

被吹捧為安徽股神的陳樹隆主要是通過股票證券市場牟利。1994年到1998年,陳樹隆利用職權為私營企業主施永炒作期貨、拆借資金提供幫助。然後他以其弟弟炒股需要借錢為由,向對方索取回報。此後,他不僅把弟弟牽扯其中,還讓侄女幫他操盤。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一些大老虎的下一代也牽涉進了貪腐案,王三運就是這方面的典型——他的兒子和兩個外甥均在其庇護下承攬工程以權謀私。據王三運介紹,他的兩個外甥,經常出錢裝修房子,還曾給王三運在貴陽買房子。

現在很多貪腐不就是利用自己的親屬嘛,自己名下什麼都沒有。好像很清廉,其實貪腐的東西都在背後的親屬身上。

㈢ TOP集團 CEO是誰

出生於浙江紹興的宋如華

「要想看見光明,也許得先經歷黑暗。」發明犯罪預警系統的海妮曼博士在《少數派報告》里對約翰·安德頓說。「上帝想讓誰滅亡,必先使其瘋狂。」西諺也說。但宋如華不信這些。他認為,自己可以創造一個完美的資本神話,一個完美無缺的「系統」,打破那些宿命。在托普這件事上,他就是神,就是上帝。
宋如華這位生於1962年4月的浙江紹興人,是一位少年才子———他1983年從成都電子科技大學應用物理系畢業留校任教時年僅21歲,1989年,宋獲理學碩士學位,次年即被破格提拔為副教授,那年他28歲。原同事、現電子科大一教授表示,宋如華在教師崗位上表現相當出色,他思想活躍,演講極富煽動性,曾被學生評為最受歡迎的老師。1992年,當他拋下成都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的身份,以5000元資本下海8年後,托普集團總資產已經膨脹到號稱的100億元,年銷售額達50多億元,先後收購了上市公司原川長征(後改名為托普軟體)、金獅股份(後改名為炎黃在線、炎黃物流),還在香港創業板運作上市托普科技,在全國設立了27個軟體園區,擁有1.4萬余畝土地,成就了一個商界傳奇。宋甚至公開提出,要打造一個「托普經濟帝國」!一切就像一個完美的童話。只不過,它太完美了,就像《少數派報告》里那個天才般的預防犯罪系統,不由得奉命調查此事的聯邦調查局探員威特沃再三追問:「難道它就沒有一點漏洞?從不出錯?」再完美,童話終究只是童話而已。如此,不得不佩服宋如華心思之深沉機巧———直到2005年4月,宋如華已遠遁美國近一年,托普旗下所有企業幾乎都分崩離析,總額近30億元的債務黑洞橫亘在托普面前,人們仍然無從得知真相。有關托普經濟帝國的一切,仍像一道鐵幕。但事事有意外。原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高勇被控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出庭受審,宋如華因運作收購托普軟體及增發而向高勇行賄,此案被四川省檢察院反貪局查實,在檢察院起訴書中,在高勇、托普相關人員的供訴中,宋如華和托普謎案的真實面目終於掀開了一角。宋如華是2011年主動回國的,一入境便被逮捕。2013年4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原托普集團董事局主席、四川托普軟體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宋如華,涉嫌挪用資金及合同詐騙罪一案。檢方稱,2000年6月,宋如華與楊宇、魯安利等8人,以各自名義作為股東設立浙江普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浙江普華),但均不出資,宋如華未經托普集團董事局和托普軟體的同意,挪用托普軟體1億元作為8名股東的注冊資本金,其中,宋如華占該公司股份64%;2000年8月,宋如華再次從托普軟體挪用1.86億元至浙江普華賬戶,使浙江普華注冊資本金增加至3億元,宋如華個人持有該公司股份比例增長至88%,之後浙江普華將上述款項以從事投資活動及往來款名義在托普集團、浙江托普公司等單位之間轉款。除了被控挪用資金外,公訴人還指控宋如華合同詐騙罪。宋如華當庭表示,指控與事實有重大出入。編輯本段發跡1992年,已破格當上副教授兩年的宋不再滿足:「我們的老師非常好、非常可貴,但他們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等著別人來加工資。」這年5月,宋如華以5000元開設了一間名為「教授電腦」的鋪面,當年,有個朋友讓宋如華代買三台電腦終端。宋如華騎著一輛三輪車去找實達電腦成都辦事處負責人,剛好趕上對方搬家,宋一到即跑來跑去地幫著搬家,結果三台終端人家預收款都沒收就讓他拿走了,宋充分利用實達電腦方面對他的好感,拿下了實達西南地區獨家代理權。這是宋如華真正賺錢的開始。後來,四川建設信託投資公司紅廟子證券營業部想搞電子顯示屏,打電話到電子科大詢問,接電話者將此信息轉給了宋如華。彼時的宋如華根本不懂什麼電子顯示屏,但他居然一口就應承了下來,從內蒙古、深圳買材料,幾個人10天10夜加班才弄好,這次收入是34萬。1994年,成都金牛區稅務局向托普訂購幾台電腦,後來擔任過上市公司托普軟體董事長的戴禮輝負責送貨安裝,在安裝時他偶然看到局長桌子上的一份文件,裡面提到了「金稅工程」,即引入一整套軟體系統,對增值稅的監控管理,戴立即飛報宋如華。宋則馬上趕到金牛區稅務局洽談合作事宜,最終得到了這筆大單,實際上簽單時托普手頭什麼軟體也沒有,回頭再找電子科大的技術人員開發。發現這個商機後,宋如華一鼓作氣拿下四川省內多個「金稅工程」項目。宋如華從巨大的成功中總結出了一條秘不示人的生意經:要做成大生意,就得和政府合作,政府機關龐大的采購「盤子」是一個巨大的生意來源。事實證明,這被中國企業家運用得極為嫻熟的手法在短期內雖然有效,卻有著致命的缺陷。那位資深副總裁總結說,這使托普形成了痼疾———過度依賴政府,對政府的能力過度迷信,而忽視了對市場本身的分析、了解,最終的危險是使企業的決策可能與市場大趨勢背道而馳。編輯本段資本狂人1998年前後,金錢,權力,帝國,派頭,成為宋如華的關鍵詞。1
宋如華
997年前後,宋如華就已經醉心於「弄一個上市公司」,並曾多次找四川省一位領導,但得到的回復是「不可能」。宋不死心,多次「反復匯報」,該領導發話說:「托普的宋如華還是一個幹事情的人,看看有沒有什麼資源可以給他。」宋又找到張育仁,張是原省體改委主任、省股份制試點領導小組副組長、省證券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1997年下半年,托普以極低代價,獲得了上市公司這一當時極為寶貴的融資平台。這年7月,中國證監會成都證管辦正式成立,原涼山州副州長高勇空降到成都證管辦任副主任,主管上市公司監管處和稽查處。高氏到任後曾參加四川省組織的30家重點民營企業座談會,由此認識宋。宋隨後到高勇辦公室「匯報工作」,雙方往來漸密。托普軟體增發的報告交到中國證監會後,高勇受命率隊核查,眼光犀利的高馬上發現了問題,認為,這個公司不應該被批准增發。宋如華與他的助手、後來亦曾擔任過托普軟體董事長的李智,先後多次到證管辦樓下的茶樓找高勇喝茶,到高勇辦公室匯報。此後,宋如華先後通過金雕廣告公司支付給高勇78.6萬元,部分以廣告費名義、部分以贊助高勇出書名義,部分以購買高勇著作的名義。高勇就此成了宋如華的「高參」,不僅沒有阻攔托普增發,還幫助托普「潤色」增發報告,在證監會對此有些躊躇之時,高勇還帶著宋如華到北京遍訪其通過人脈關系打通的高層,終於使托普增發通過。增發前幾個月,一位小股東給托普公司董事會寫了封信,該信刊登在2000年1月5日的《中國證券報》上,信中提了3個問題:「投資那麼多的項目,鋪那麼大攤子,是否有必要?能否真正產生良好的效益?作為投資人,風險實在太大了,不知你們替投資人考慮了沒有?」在那個記錄著蛇鼠一窩與IT激情張揚的年代,托普光環四射,誰也阻擋不了托普戰車「前進」的步伐。2000年5月,托普軟體以每股28.91元的高價增發了3380萬股新股,實際募集資金9.54億元,計劃投資項目10個。據宋如華資深副總裁說,錢到手後,宋曾長嘆:「如願以償」。資本市場的熱錢和國內IT概念的膨脹,終於讓宋失去理智。增發圈錢近10億元不久,當年下半年,托普聲東擊西,借殼江蘇常州金獅股份,填進「炎黃在線」的IT概念;2001年初,托普科技分拆至香港創業板上市。至2002年,托普即宣稱集團總資產超過100億元。編輯本段成功之道事業騰飛所謂「身正為師,學高為范」,宋如華在本職的教師崗位上發揮得相當出色。他在任教期間於《中國激光》、《光學學報》、《通信學報》、《Proc.SPIE》等中外學術雜志、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一百餘篇,部分論文被國外權威刊物索引摘錄,部分論文先後獲國家、省光電學會、科協優秀論文獎。1992年7月,宋如華率領兩名青年教師以5000元資金創辦托普公司。按照宋如華自己的話說,自己本來是「一輩子吃粉筆灰」的命,沒想到「一不留神」,便「溜下了海」。宋如華原來只是想把高校的一些項目外包到企業,騰出點時間精力自己搞科研,誰知他和托普剛巧趕上了90年代我國本土IT基礎產業發展的契機,托普的事業開始騰飛。托普一路從原來的應用電子項目起家,從一家只賣電子顯示屏的小公司開始,宋如華經過九年的苦心經營托普集團集合硬體、通信、網路、精密數控機械等技術與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融合系統集成、技術咨詢與IT服務於一體的高科技企業集團。90年代初中國本土企業自我掌握知識產權的專業軟體前景並不明朗。1994年,宋如華借鑒了海外的一些軟體發展的經驗,領導托普率先將目光轉向軟體開發,並研發出自主版權的稅務軟體,一炮打響。不久,企業的營銷渠道就從成都推廣到了全國市場。從「四五個人七八條槍」偏於成都一域的民營企業,發展今日擁有近30個軟體產業基地、50多家核心企業的大型應用軟體供應商之一,宋如華帶領托普集團在十年內累計銷售收入逾百億元,累計上繳利稅近4億元。僅2001年一年,托普就完成產值55億元,實現利稅6.86億元。隨後,宋如華進入最令人驚心動魄的資本運作。1995年,托普實行股份制運作,企業發展的步伐明顯加快,業務領域也急劇擴大。宋如華作為一個技術人才是個老手,作為資本運作卻是個新手,但是黃鶯初啼,托普前進的歌聲卻也是可圈可點。1998年4月,托普閃電入主上市公司「川長征」,借殼上市,出現了「托普軟體」。企業業務重組後股價一路攀升,令行家和分析師大跌眼鏡;2000年,托普旗下「炎黃在線」再次在深市買殼上市;2001年4月,「托普科技」又在香港創業板上市。托普形成了三家上市公司和另外七家核心企業為中心,總資產59億,凈資產35億的大型企業集團,在美國、澳大利亞、愛爾蘭、印度、新加坡以及我國香港特區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分公司和辦事機構。十年艱苦創業路,宋如華本人一路行來,吃盡苦頭,也收益滿滿。憑借企業的軟體概念和中國龐大的市場容量,宋如華的身價扶搖直上。例如托普集團在深圳上市的子公司中,宋如華擁有26%的股份。這些股份在.com高峰時期,就曾經為這位普通的大學教師創造了價值50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近6億的「紙上富貴」,宋如華也因此受到了《福布斯》中國富人排名的注意。與很多人名利雙收後甚囂塵上不同,宋如華面對財富保持著一份平靜的心態。《福布斯》排名公布後不久,他即向媒體指出,《福布斯》中國富人排名存在估算上的缺陷——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老總,他並沒有那麼高的身價。「《福布斯》實在太高抬我了。」他說。在中國現代民營企業的探索中,我們經常可以聽到一個字眼:儒商。結束體腦倒掛的創業時代,高素質、高學歷的人才和技術產權、無形品牌入股出現在了中國的高科技產業。宋如華就是其中的代表。作為托普集團重大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宋如華主持了多項國家級、省級科研項目,其中包括不少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更加難能可貴的是,在長年的企業經營實踐中中,宋如華還實現了從一名技術專家向企業家、管理專家的成功轉變。宋如華倡導「以人為本,以技為魂,以市場為源,以管理為紐帶」的管理理念,順應市場的發展,企業不斷實施「超越式發展」。同時針對中國國有企業改造,他提出「一體化管理」的模式。他提出的建設中國軟體產業帶的思路及其逐步實施方略,對推動中國軟體產業的發展發揮了獨特作用。從圈錢到圈地,從圈地再到圈錢,「資本新人」宋如華晉身運作高手的速度快得驚人。從1994年6月開始,托普一口氣在北京、杭州、天津、武漢等城市設立了8家辦事機構;1995年底,托普的銷售收入達到4000萬元,5年之後,集團的銷售收入達到20個億;2001年,托普通過了SW-CMM3級國際認證,企業躋身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無聲無息之中,宋如華和托普將產業做大,企業開始了多元化。除了軟體產品被廣泛運用在稅務、醫保等公用事業部門及房地產行業,托普也涉足廣告業和房地產。幾乎是遵循所有多元化企業成長的慣例,托普也進入了金融服務業。2002年6月28日,由托普集團、四川托普科技發展公司、四川金融租賃股份、三通高科等股東共同投資1000萬元,非常低調地成立了普盛保險代理公司,這是四川省首家獲得保監會同意開業的專業保險代理公司。金融產業鏈到位之後,宋如華一償夙願,構想中的五大托普集團核心業務成型。托普集團公司,主營業務為計算機應用軟體;邁托普公司,主要發展「TOP」品牌產品;柯爾公司,主要向國內外IT產品製造商提供信息技術增值服務;托普教育公司,擁有托普大學、四所信息技術學院和一所培訓學院;托普金融公司則是以金融機構或內部金融機構為載體,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實現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構建托普集團的資本平台。世上有三種「稀缺」資產:錢、土地和人。宋如華和托普不缺土地也不缺錢,唯獨缺的是企業自己培養的子弟兵,大舉招兵買馬亦是勢在必行。盡管步子是稍微快了一點,顯得不太穩健,但是無論如何,繞了一圈,宋如華又當上了「教師」——孔子有「弟子千人」,其中「賢者七十二」,宋如華則收了「門徒」五千,其中也必有不少精英,堪與孔聖人媲美了。編輯本段泡沫破滅打擊廣告
高勇被逮捕
在宋如華心中,托普之敗,最大的罪魁禍首是媒體,而不是自己膨脹的盲目擴張心態、急於圈錢的躁動。2002年,托普四處打廣告,聲稱要招聘5000名工程師———這是牛氣如微軟之流都不敢輕易出手之舉,隨即引來媒體廣泛質疑,由此引發銀行警覺,托普資金鏈斷裂。宋曾說,托普並非媒體質疑的那樣,沒有核心競爭力,「我們的核心競爭力就是圈錢,圈地,圈人,最終圈市場」。通過上市圈錢,通過出錢建軟體園與當地政府搞好關系,「以投資換市場」,通過高薪圈住國內最好的軟體業人才,「托普經濟帝國庶幾可成。」事件解析看起來完美的邏輯鏈條,組成一個完美的烏托邦。這個鏈條中,顛倒了因果關系———托普借殼川長征上市沒花多少錢,其時家底如何很難查證,但2000年托普開始在全國大建軟體園時,啟動資金居然只有不可想像的200萬元!要命的是,托普內部還掀起了「有錢就擺闊」的富貴病。宋如華資深副總裁透露,2000年托普集團僅一個月的財務支出就需要上千萬之巨,各種貪污公款、捲款私逃、公然吃回扣等現象屢禁不止,金額之高、輻射范圍之廣遠超出外界的想像。但市場已經不再是那個市場。2001年5月,光大證券就托普軟體股票發行發布的回訪報告稱,托普軟體10個項目實際投資總額約5.1億元———單個項目投資額最多的是9225萬元,最少的是914萬元。2000年托普軟體實現凈利潤8729.38萬元,超出盈利預測11.71%。2000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50,826.41萬元,上年27,422.14萬元,增長85.35%。然而,到2004年,托普突然報告,這些項目幾乎無一成功。面對群涌而至的質疑,2003年的一天,宋如華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反問記者,「我們那個時候認為(這些項目)都是對的,也沒有提供虛假數據,現在達不到預期目的……這個世界本來變化比較多,對不對?」2002年媒體風波驟起,引發的連鎖反應把托普推向崩潰邊緣之際,「曾經緊握的手,突然反變成拳頭。」原來的合作夥伴紛紛倒戈,銀行、地方政府與托普劃清界限、保持距離,托普高層內部的矛盾也公開化,局面已經不可收拾。請辭2004年3月,宋如華將托普軟體大股東之位,以2元錢價格賣給老部下,同時辭去托普軟體董事長之職。4月16日,托普軟體第一次集中披露了涉訟和擔保事項。同年7月8日,托普軟體又披露了一批未及時予以公告的涉訴案件,涉訴金額4.6億余元。公司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累計涉訴金額(本金)179704.19萬元,佔2003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179.79%。炎黃物流也披露了2002年11月至2004年1月期間發生的重大違規擔保事項,涉及金額28600萬元。炎黃物流還自查出12項未披露訴訟事項,大多與托普軟體相關,公司因連帶擔保責任被牽涉,涉及金額1.6億元左右。香港創業板公司托普科技,上市募集資金除了零頭外,全被抽空。具有歷史幽默感的是,宋如華曾經在1997年探望過的史玉柱成功翻身,反過來派健特高層到東部軟體園訪問,安慰宋如華。內外交困的宋如華為尋求心理解脫,還曾經到普陀山燒香拜佛,一次就掏出20萬元的香火錢。此時,宋如華已經很難找到心理的片刻安寧。編輯本段拯救托普拯救托普
漫畫宋如華是在2004年正式決定長居美國的。在此之前,他一直在深圳、美國奔波,企圖拯救托普。第一方案是江蘇炎黃物流10配6。這一方案原定2003年實施,旋即破產。第二方案是將托普目前盈利的教育產業、健康保健產業分拆上市,然後以售股資金填補托普系的黑洞。但香港托普科技前車之鑒,已經讓托普在資本市場上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宋奔走良久,並與新加坡投行接觸多次,最終無功而返。第三方案是將托普打包出售,尋找大買家,微軟就是其中之一。據稱宋曾多方努力,甚至委曲求全,此事還是不了了之。這時,宋如華明白,拯救托普已經是個不可能的任務。結束托普2004年3月,宋如華在美國通過越洋電話主持了托普控股集團最後一次董事局會議。會議很短,氣氛壓抑而沉重。宋感嘆:「現在外界都把屎盆子扣在我頭上,說我帶走了8000多萬美金,但一直沒有一個人站出來為我說話,我感到非常痛心。」5月底,托普控股集團直屬董事局辦公室等「留守」員工以現金方式領取了最後一次工資,30餘人集體到黃山旅遊,正式結束了在托普的職業生涯,搬出上海東部軟體園,去了「炎黃通用」圖書公司,原董事局辦公室主任方燁出任董事長,總經理為原董事局辦公室副主任詹俊武,原主管信息化建設的兩個副總裁、原董事局辦公室(上海)一幹人員包括司機等悉數在冊。據說這是宋如華個人借錢給他們注冊的公司,業務自己做。而宋自己,亦在美國開了一家中文書店。還會回來宋如華他在走的時候說:「我一定會回來的.宋的老家紹興最出名的人物,是越王勾踐。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他在慘敗後20年終於一雪前恥打敗了吳王夫差;宋如華能像他的老鄉一樣,東山再起嗎?《少數派報告》里那個關鍵證人阿加莎說:「我累了,我對將來的一切感到累了。」一個托普集團的資深員工贈與宋如華一段《金剛經》的偈語:「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當作如是觀。」

㈣ 中院終審判決不服,怎樣申請再審或申訴怎樣寫有哪些法律程序

1、對中院的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2、再審申請書的格式

再審申請書申請人:被申請人: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一案,XXX中級人民法院XXXX年X月X日作出(XXXX)XXX終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申請人認為該判決書XXXX(這里寫你的主要理由),現向貴院申請再審。請求事項:1、XXX2、XXX事實與理由:XXX此致XXX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人:年 月 日

3、法律程序

一、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申請再審人應是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審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繼受人及其近親屬。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三、申請再審人對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是針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錯誤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人提出再審請求不得超出原審訴訟請求。

申請再審人在民事再審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得變更、增加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原審已反訴的除外)。

四、申請再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民事案件進行申請再審立案。申請再審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經復查後,申請再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再審立案。

五、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六、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七、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八、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九、再審仍不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4)融資租賃受賄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㈤ 法考客觀題題型是什麼

客觀題題型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一、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共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試卷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5)融資租賃受賄擴展閱讀:

報名客觀題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等等。

㈥ 請問《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職工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是什麼

更正下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

此規定的福對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居然如下:

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

第六條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二)記過;

(三)記大過;(四)撤職;

(五)留用察看;(六)開除。

第七條受撤職處分的,應當降低一個以上(含一個)的職級以及相關待遇,但必須明確撤至的職級。擔任兩個以上職務(不含黨內職務)的,在給予其撤職處分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

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

管理人員違紀違規應當受到撤職處分,在決定給予其撤職處分時,本人已調任其他職務的,應當撤銷其現任職務;已被免職又未任新職務的,給予其撤銷原任職務的處分。

對於應當受到撤職處分,但是本人沒有職務可撤的,應當給予其記大過處分,降低相應職級及相關待遇。

給國家、集團公司資產造成損失或者對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事件負有責任,受到撤職以上處分的,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第八條受留用察看處分的管理人員,其所擔任的一切職務自然撤銷。

留用察看期一般為一年或者二年。因違法犯罪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留用察看期最長可至五年。

留用察看期內停發工資(薪酬),安排不敘職務的臨時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發給適當的勞動報酬。留用察看期滿以後,表現好的,重新確定崗位和工資(薪酬)等級;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第十條對受開除處分的管理人員,用人單位應當解除其勞動合同,五年內不得重新錄用。

第十一條有違紀違規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管理人員,在處分決定作出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根據本規定應當給予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企業給予的待遇。

管理人員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可以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處分。

第十二條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違規的,對為首者,從重處分,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違規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對於經濟方面共同違紀違規的,按照個人所得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給予處分。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額處分;對其他共同違紀違規的為首者,情節嚴重的,按照共同違紀的總數額處分。

第十三條單位違紀違規的,對違紀違規責任的承擔者,應當給予相應的處分。

領導班子作出違紀違規決定或者實施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共同違紀違規處理,但是在違紀違規行為決定或者實施過程中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領導班子成員除外。

第十四條一人有本規定分則中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處分的違紀違規行為的,應當合並處理,按其數種違紀違規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其中一種違紀違規行為應當受到開除處分的,應當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五條一個違紀違規行為同時觸犯本規定兩個以上(含兩個)條款的,依照處分較重的條款定性處理。

一個條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個條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中,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6)融資租賃受賄擴展閱讀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分規定》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一)主動交代本人違紀違規問題的;

(二)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的違紀違規問題,經查證屬實的;

(三)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

(四)主動上交違紀違規所得或者賠償損失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第十七條有違紀違規行為應當受到警告、記過處分,但是具有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規定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可以給予組織處理,免予處分。對違紀違規管理人員免予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一)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

(二)強迫、唆使他人違紀違規的;

(三)拒不退還違紀違規所得或者拒絕賠償損失的;

(四)本規定另有規定的。

㈦ 舉報華夏保險公司員工職務侵佔貪污受賄,具體找哪個部門反映給公司公司不作為。

關於保險公司的問題都可以投訴到銀保監會,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電話:12378

(一)依法依規對全國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對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二)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開放和監管有效性開展系統性研究。參與擬訂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參與起草銀行業和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以及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起草銀行業和保險業其他法律法規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議。

(三)依據審慎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審慎監管與行為監管規則。制定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其他類型機構的經營規則和監管規則。制定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的監管制度。

(四)依法依規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實行准入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從業人員行為管理規范。

(五)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狀況、償付能力、經營行為和信息披露等實施監管。

(六)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實行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與合規評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數據報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發布,履行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工作職責。

(八)建立銀行業和保險業風險監控、評價和預警體系,跟蹤分析、監測、預測銀行業和保險業運行狀況。

(九)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和保險業機構緊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並組織實施。

(十)依法依規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負責非法集資的認定、查處和取締以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十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和監督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相關業務工作。

(十二)參加銀行業和保險業國際組織與國際監管規則制定,開展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3][9]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國家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微觀審慎監管、行為監管與金融消費者保護,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按照簡政放權要求,逐步減少並依法規范事前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金融服務,向派出機構適當轉移監管和服務職能,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業務和服務下沉,更好地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9]

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6]

2018年5月14日,商務部辦公廳發布通知,已將制定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自4月20日起,有關職責由銀保監會履行。[10]

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局。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開放政策研究與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國際銀行保險監管改革及發展趨勢、監管方法和運行機制等開展系統性研究,提出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政策建議。

(三)法規部。起草銀行業和保險業其他法律法規草案。擬訂相關監管規則。承擔合法性審查和法律咨詢服務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等工作。

(四)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統計制度、監管報表的編制披露以及行業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以及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工作。

(五)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承擔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報系統年度財務預決算。建立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並監督實施。監管保險保障基金使用情況。

(六)普惠金融部。協調推進銀行業和保險業普惠金融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對小微企業、「三農」和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工作。

(七)公司治理監管部。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規則。協調開展股權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監管。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開展加強股權管理、規范股東行為和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相關工作。

(八)銀行機構檢查局。擬訂銀行機構現場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九)非銀行機構檢查局。擬訂保險、信託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現場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十)重大風險事件與案件處置局(銀行業與保險業安全保衛局)。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違法違規案件調查規則。組織協調銀行業和保險業重大、跨區域風險事件和違法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檢查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創新業務監管部。協調開展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等功能監管。為銀行業和保險業創新業務的日常監管提供指導和支持。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金融科技等新業態監管策略研究等相關工作。

(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研究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總體規劃和實施辦法。調查處理損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辦理消費者投訴。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承擔打擊取締擅自設立相關非法金融機構或者變相從事相關法定金融業務的工作。承擔非法集資的認定、查處和取締以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向有關部門移送非法集資案件。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政策解釋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四)政策性銀行監管部。承擔政策性銀行和開發性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五)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六)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七)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八)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監管部。承擔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九)國際合作與外資機構監管部(港澳台辦公室)。承擔外事管理、國際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區相關事務。承擔外資銀行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監管部)。承擔財產保險、再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一)人身保險監管部。承擔人身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二)保險中介監管部。承擔保險中介機構的准入管理。制定保險中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和從業要求。檢查規范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三)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承擔建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的具體工作。承擔保險資金運用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四)信託監管部。承擔信託機構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指導信託業保障基金經營管理。

(二十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承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機構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六)人事部(黨委組織部)。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

機關黨委(黨委宣傳部)。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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