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對信託的了解
1979年新中國第一家信託投資公司成立到現在,中國的信託業起起伏伏,前後經歷了五次大的行業性整頓,這是其他任何金融行業都未曾有過的經歷。值得慶幸的是,在歷經曲折之後,我國的信託業重新迎來了一個蓬勃發展的新時期。中國信託業協會的成立,正是我國信託業走向規范化發展的重要標志。
一、在「錯位」中吸取經驗教訓,辯證地、歷史地看待我國信託業前二十年發展歷程
從1979年到1999年,這二十年的信託業曲折發展歷程並非偶然的,而帶有鮮明的時代烙印。在公有制占絕對主導地位,產權單一、社會財富極其有限、市場剛剛開始萌芽的改革開放之初,以財產管理為特色的信託根本沒有存在並發展的前提,而市場剛剛興起,資金需求旺盛,銀行和金融機構過少,業務單一,迫切要求出現適應這種需求的比較靈活的金融機構,擴大融資渠道。可見信託業的出現是有其客觀經濟的基礎的。如果看不到這一點,不能夠辯證地、歷史地看待我國信託業的曲折發展歷史,那種認為信託制度不適用於中國的看法,是片面的。問題出在「錯位」上。最後一次整頓即1999年第五次整頓,適應新的歷史條件,在金融體系、融資渠道出現多樣化的情況下,開始「歸位」,辦成真正的信託。
從這二十年的實踐中,我們獲得不少經驗教訓。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多元化的社會財富積累和信託觀念的普及是信託業發展的市場基礎
信託投資公司作為一種以信託服務方式進行財產繼受和管理的專業理財機構,其發展的一個基本前提是社會財富的廣泛積累和財富主體多元化。如果社會財富十分匱乏,或者只為國家或個別主體所擁有,則都不可能產生對信託的需求。與此同時,信託業的發展也離不開社會對這一制度的認可和接受,或者說信託文化的確立。與之對照,在我國信託業恢復發展的近二十年裡,上述條件恰恰都不具備,這正是我國信託業遲遲得不到發展的社會根源與經濟根源。
(二)信託業發展必須建立在合理的業務定位之上
信託的本質是一種財產繼受和管理制度,因而信託業的定位也必須緊緊圍繞這一本質特徵展開。如果政策設計不是建立在業務自身規律基礎上,而是過多地考慮短期的、過渡性的目標,必然導致對信託投資公司定位的嚴重錯位。
(三)信託業發展離不開良好的經營規則和信託法律環境
我國信託業之所以幾起幾落,與信託業經營規則和監管法規缺失不無關系。這不僅導致信託公司違法違規事件屢屢發生,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信託業的社會聲譽,損害了信託業務得以開展的信任基礎。
二、在「歸位」中探索新的發展模式——正確評價第五次整頓後發生的變化
由於吸取了前四次信託整頓的經驗教訓,經過6年的努力,以信託歸位為主旨的第五次信託整頓取得了顯著成效。
首先,以信託業歸位為立足點,形成了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辦法》為基礎的信託監管法規框架,並相繼出台了信託會計制度、信託專用賬戶制度等關繫到信託功能能否正常運轉的配套制度。在此基礎上,信託投資公司以資金信託、財產信託和公益信託為核心業務的經營范圍基本確立,為歸位後的信託業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其次,在實施信託分類處置、分業經營的基礎上,原有絕大部分信託投資公司都通過關閉、轉制等各種方式退出了信託業,只有一部分經營業績較好、內控比較完善、市場競爭力較強的信託投資公司得到保留,並在核銷壞賬、補充資本、引進人才的基礎上實現了重新登記,初步形成了一支專業化的理財隊伍,為我國信託業的重新崛起提供了組織准備。
第三,重新登記後的信託投資公司抓住我國經過二十年改革開放後社會財富迅速積累、產權改革日益深入這樣一個歷史機遇,發揮信託理財的破產風險隔離和資金運用方式靈活多樣優勢,積極進取,不斷創新,推出了大量符合社會經濟需要的信託理財產品,在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引導居民儲蓄向產業投資轉化等領域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第四,如何正確看待和化解信託業歸位以來出現的新問題是我們的重要任務。
由於信託法規的完善、信託觀念的認識深化和普及都是一個漸進過程,我國信託業在逐步回歸本業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這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信託投資公司違規現象依然時有發生。二是信託業務的私募定位導致信託產品規模化發展無法實現。三是由於信託市場狹窄、競爭激烈,導致信託業務收益微薄。
信託業歸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非我們的方向出了問題。信託業回歸本業是一條正確的康莊大道,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走下去。
三、站在完善我國金融市場的高度,進一步明確我國信託業定位,促進信託業發展
信託作為一種金融工具,其獨特之處在於兩大特色,即財產管理領域獨有的破產風險隔離功能,以及信託財產運用上的貸款、投資、租賃等多種形式靈活安排、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並舉的融資特色。由於這兩大特色,信託業才能夠在金融體系中發揮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連接器和潤滑劑作用,起到四兩撥千斤的功能。
要促進我國信託業的發展,首先應在改善信託業的公司治理機制、逐步增強我國信託業的聲譽的基礎上,適當調整信託業的業務范圍和經營模式,盡快引入國外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年金信託、資產證券化信託等大眾化信託業務,實現我國信託業發展與經濟金融體系完善之間的良性互動。這將是決定未來我國信託業能否持續穩健發展的基石。
(一)應進一步加大信託業對外開放的力度,廣泛引入境內外戰略投資者,有效增強信託投資公司的資本實力,切實改善信託投資公司的公司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使信託投資公司的信用基礎和市場聲譽得到顯著提升。
(二)應逐步調整信託業的業務范圍,構建以企業年金信託業務、職工持股信託、資產證券化信託業務等大眾化信託業務為主的信託經營模式。
(三)引導信託在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的領域發揮積極作用
引導信託在扶助貧困、發展教、科、文、衛事業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不斷設計公益信託品種,利用公益信託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既符合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方向,又有助於提升我國信託業的社會形象,值得大力鼓勵。
此外,信託在改善我國基礎設施投資,促進房地產等支柱產業穩健發展等領域也大有用武之地,例如發展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業務,等等。總言而之,信託作為一種特色鮮明的財產繼受和管理制度,在中國有著廣闊的發展空間。我國信託業唯一需要努力的,是如何把無窮多的可能性轉變為現實,這既是給中國信託業的機遇和挑戰,也是給每一個中國金融事業參與者的機遇和挑戰。
中國信託業協會的成立恰逢其時。我相信,面對這樣一種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中國信託業協會必將肩負起歷史使命,推動我國信託業在中國經濟金融事業的發展歷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⑵ 誰能通俗的解釋一下「信託」如何運作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2)你是個信託擴展閱讀:
信託作用
信託的作用是信託職能發揮的結果,包括:
① 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其特點:一是規模效益,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匯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二是專家管理,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他們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的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證。
② 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的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持經濟的發展。
③ 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④ 促進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完善:
⑤ 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過設立各項公益信託,可支持我國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慈善等事業的發展。
⑥ 信託制度有利於構築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場規則的基礎,而信用是信託的基石,信託作為一項經濟制度,如沒有誠信原則支撐,就談不上信託,而信託制度的回歸,不僅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而且對構築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⑶ 什麼是信託,請簡單的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吧,謝謝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回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答,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3)你是個信託擴展閱讀:
信託行為
在達成一項信託時,構成法律行為所履行的手續就是信託行為。信託行為是指委託者與受委託者雙方簽訂合同或協議。此外,委託人立下遺囑同樣是法律行為、也屬信託行為。
根據不同的信託目的,需要簽訂不同的合同,但屬於同一類別並大量發生的業務,如信託存款,則沒有必要一一簽合同,只由信託部門發給委託者統一印刷,附有文字條款,類似合同的信託存款證書即可;這種證書同樣具有合同的效力。
⑷ 你怎樣看待信託
自從炒股虧了大錢後,也不敢相信信託投資
⑸ 你好,信託是什麼意思啊
家族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財產以實現財富內長期規劃的目標。容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