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權融資優點與缺點國際債券的種類
傳統的資本結構理論認為,股權融資的成本高於負債融資,這是因為:一方面,從投資者的角度講,投資於普通股的風險較高,要求的投資報酬率也會較高;另一方面,對於籌資公司來講,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不具備抵稅作用,而且股票的發行費用一般也高於其他證券,而債務性資金的利息費用在稅前列支,具有抵稅的作用。因此,股權融資的成本一般要高於債務融資成本。但由於目前我國資本市場與上市公司沒有嚴格的股利分配限制,利用股票融資的成本反而較低。主要因為:
第一,股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無需償還。與債權融資相比,股票融資不存在到期還本付息的壓力,尤其在中國目前還沒有建立有效的兼並破產機制的情況下,上市公司一般不用過分考慮被摘牌和被兼並的風險。由此,股權資金的長期無償佔用幾乎被認定是無風險的,是公司永久性資本,在公司持續經營期內都無需償還,除非公司解散。
第二,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目前我國上市公司運作還不規范,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形式上廣泛採用除現金股利以外的送股、配股、暫不分配等形式,使股權融資成本息得較低。公司有盈利,並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利較少或雖有盈利但現金短缺或有更有利的投資機會,也可以少付或不付股利。
第三,籌資風險小。目前我國證券市場規模較小,可供投資的對象很少,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又非常大,進行股票投資的熱情也較高,這使我國股票市場的市盈率和股價長時間維持在較高的水平,非常有利於上市公司及時足額的募集資金。並且由於普通股股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一般也不用支付固定的股利,不存在還本付息的風險。
第四,普通股籌資形成權益性資本,能增強公司信譽。普通股股本以及由此產生的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等,是公司對外負債的基礎,有利於進一步拓展公司融資渠道,提高公司的融資能力,降低融資風險。
就我國目前上市公司再融資情況來看,我國上市公司偏好於股權融資。 國際債券其種類如下:名稱含義固定利率債券fixed rate bond指具有固定利率、固定利息息票和固定到期日的債券;債券代理機構通常按照規定向息票持有人支付利息,並於到期日向債券持有人償付本息 浮動利率債券FRNs是指利息率可按一定條件浮動變化的債券。特點是:①其債券利息率可根據短期存款利率的變化每6個月或3個月調整一次②其利息率通常是在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基礎上略提高一些,並且其利息率浮動通常定有最低下浮限制,並可附有利息率浮動上限。③浮動利率債券依其具體發行條件可附有不同的息票,通常每6個月或3個月支付一次。④浮動利率債券通常為中長期債券,期限多為5年至15年⑤浮動利率債券多為可轉讓的無記名債券。 零息債券zero-coupon bond是指以貼現方式發行,不附息票,而於到期日時按面值一次性支付本利的債券。其特點是:①該類債券以低於面值的貼現方式發行,其發行貼現率決定債券的利息率。②該類債券的兌付期限固定,到期後將按債券面值還款,形式上無利息支付問題。③該類債券的收益率具有一定的先定性,對投資者有一定的吸引力。④該類債券在稅收上也有一定優勢,可以免徵利息所得稅。 可轉換債券CB是指按照固定利率條件發行,但可按照投資者的意願和約定條件轉換為對發行人(或擔保人)公司股票的公司債券。它的特點是:①此類債券的發行人僅限於其資本業已股份化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②此類債券是一種固定利率債券,其利息率通常較低,用以平衡轉換選擇權的利益。③此類債券在發行條件中附有轉換選擇權。④此類債券的轉換日期通常為發行條件中約定的某一利息支付日,並應規定合理的申請准備時間。 短期票據美國稱為「商業票據」(commercial bond),歐洲稱為「歐洲票據」(Euronotes)。在短期票據便利化安排下,借款人通常須與附有承銷責任的金融機構簽署包括貸款承諾、票據承銷、貸款展期承諾和還款擔保在內的一系列協議,然後由借款人簽發一系列短期票據交由承銷人安排以貼現價格承銷和余額承購,而背書轉讓制度、票據貼現市場和承銷人的貸款承諾則為借款人的短期票據融資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在初次短期票據即期後,借款人通過續期短期票據和承銷人的展期承諾實現所謂的「循環承銷安排」,以此自然延長了貸款時間,由此可形成1~7年的中短期融資。短期票據便利化具有手續簡便、籌資成本低的特點。
B. 如何發行債券融資
公司債券上市發抄行的程序
(1)作出決議或決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
C. 借貸寶可以續期嗎
可以過橋
D. 可轉換債券籌資與發行普通股或普通債券籌資的不同點有哪些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希望採納
E. 與BOT融資方式相比,ABS融資方式的特點包括( )。
正確答案為:B,C,D選項
答案解析:ABS與B()T融資方式在項目所有權、運營權歸屬、適用范圍、對項目所在國的影響、融資方式、風險分散度、融資成本等方面都有不同之處。1)項目所有權、運營權歸屬。BOT融資方式中,項目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在特許經營期內是屬於項目公司的,在特許期經營結束之後,所有權及與經營權將會移交給政府;在ABS融資方式中,根據合同規定,項目的所有權在債券存續期內由原始權益人轉至SPV,而經營權與決策權仍屬於原始權益人,債券到期後,利用項目所產生的收益還本付息並支付各類費用之後,項目的所有權重新回到原始權益人手中。2)適用范圍。對於關系國家經濟命脈或包括國防項目在內的敏感項目,採用BOT融資方式是不可行的,容易引起政治、社會、經濟等各方面的問題;在ABS融資方式中,雖在債券存續期內資產的所有權歸SPV所有,但是資產的運營與決策權仍然歸屬原始權益人,SPV不參與運營,不必擔心外商或私營機構控制,因此應用更加廣泛。3)資金來源。BOT與ABS融資方式的資金來源主要都是民間資本,可以是國內資金,也可以是外資,如項目發起人自有資金、銀行貸款等;但ABS方式強調通過證券市場發行債券這一方式籌集資金,這是ABS方式與其他項目融資方式一個較大的區別。4)對項目所在國的影響。BOT會給東道國帶來一定負面效應,如掠奪性經營、國家稅收流失及國家承擔價格、外匯等多種風險,ABS則較少出現上述問題。5)風險分散度。BOT風險主要由政府、投資者/經營者、貸款機構承擔;ABS則由眾多的投資者承擔,而且債券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轉讓,變現能力強。6)融資成本。BOT過程復雜、牽涉面廣、融資成本因中間環節多而增加;ABS則只涉及原始權益人、SPV、證券承銷商和投資者,無需政府的許可、授權、擔保等,過程簡單,降低了融資成本。
F. 房地產公司融資需要什麼條件
澎湃新聞獲得的消息顯示, 交易所反饋給陸家嘴的文件函提到,如發行單位屬於「關注類」企業,需另外提供至少六個方面的消息,待交易所審核,方能發行。
根據去年10月的監管函,發行公司債的房企需滿足一定的基礎條件,非上市的民企收到規模的限制。境內上市公司、房地產央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所屬房企,或是中國房地產行業協會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營非上市房企,滿足其中之一方可發債。
此外,200億元總資產、30億元營收、凈利潤、65%負債率、一二線土地儲備佔比50%,這些分類指標將部分中小房企推至公司債門外。
同策咨詢研究總監張宏偉認為,今年國內房企融資渠道收緊,未來會有更多的房企將融資需求轉向至海外,但門檻並非小企業可觸及。
G. 信達證券融資融券帳戶到期可以續簽幾次需提前幾天續簽
你好,一般可以續簽1次,提前一周可以辦理續簽。
H. 發行可續期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對大股東肯定是利好,因為公司的融資增加。對中小股東是否好事則要區別對待,如能產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因為股票價格其他影響有很多),否則就是壞事。但一般來說市場是當利好來理解的。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較好的開發項目,暫無資金採取的一種有效措施。 對投資者也是一種選擇,可持有債券,獲得較高利息,也可轉成股票,分享公司發展成果是利好,當然對股市有一定分流資金的作用。
(8)可續期融資擴展閱讀
就股票而言,只要股份公司盈利,股票持有人就會定期收到公司發放的股息與紅利,例如香港、台灣的公司通常在每年3月份舉行一次股東大會,決定每股的派息數額和一些公司的發展方針和計劃,在4月間派息。而美國的企業則都是每半年派息一次。
一般臨近發息前夕,股市得知公司得派息數後,相應得股票價格會有明顯得變動。短期投資宜在發息日之前大批購入該股票,在獲得股息和其他好處後,再將所持股票轉手;而長期投資者則不宜在這期間購買該股票。因而,證券投資者應根據投資得不同目的而分散自己得投資時間,以將風險分散在不同階段上。
I. 什麼叫非標融資
非標准債券融資:
企業的融資行為按資金的類別可分為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債務融資)
標准化債權資產,指有公開上市交易的債權性金融產品。中國的債權性金融工具有兩個公開交易的市場:銀行間市場和滬深交易所市場。在這兩個市場上上市交易的債權性證券,屬於公開上市的標准化證券
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指未公開上市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如信託貸款等。比起標准化債券資產,這類資產一般不公開發行,風險較高,流動性也低,缺乏標准化的證券特徵,但名義收益率會高很多。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
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一些銀行在業務開展中存在規避貸款管理、未及時隔離投資風險等問題。為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促進相關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商業銀行應實現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標的物)的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單獨管理指對每個理財產品進行獨立的投資管理;單獨建賬指為每個理財產品建立投資明細賬,確保投資資產逐項清晰明確;單獨核算指對每個理財產品單獨進行會計賬務處理,確保每個理財產品都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對於本通知印發之前已投資的達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於2013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
三、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情況,包括融資客戶和項目名稱、剩餘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等。理財產品存續期內所投資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在5日內向投資人披露。
四、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管理流程,對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投資進行投前盡職調查、風險審查和投後風險管理。
五、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
六、商業銀行應加強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明確合作機構准入標准和程序、存續期管理、信息披露義務及退出機制。商業銀行應將合作機構名單於業務開辦10日前報告監管部門。本通知印發前已開展合作的機構名單應於2013年4月底前報告監管部門。
七、商業銀行代銷代理其他機構發行的產品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的,必須由商業銀行總行審核批准。
八、商業銀行不得為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
九、商業銀行要持續探索理財業務投資運作的模式和領域,促進業務規范健康發展。
十、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上述各項要求開展相關業務,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立即停止相關業務,直至達到規定要求。
十一、各級監管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商業銀行違反本通知相關規定的,應要求其立即停止銷售相關產品,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十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農村合作銀行、信用社等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業務的,參照本通知執行。
J. 融資融券簽約快到期,如何操作可以延期
可以到證券公司進行辦理,提交申請。單筆融資融券合約(或交易)不超過6個月。合同期限,不超過2年。單筆合約期限不得超過合同期限。融資融券開通後,賬戶里低於50萬在融資融券合同有效期限內是不會被取消資格的。
1)了結融券合約包括券的數量及融券費用。 買券還券後留存資金在賬上待晚上清算扣息,合約狀態由「未償還」變成「已償 還」
2)注意若融券券種有權益,還需要補償相應的權益(股份及資金),合約才算了結。
3)融券合約償還需關注【融券合約查詢】中的「未還融券數量」 「融券其它費合 計」 「應付權益補償數量」「在途權益補償數量」「應付權益補償金額」「在途權益補償金額」。
融資利息為年化利率8.6%,融券利息為年化利率10.6%,按天計息,一年按360天計算,我們融資日化利息率為萬分之2.3,目前市場上,信用卡取現利息萬分之5,民間貸款萬分之6以上
融資融券賬戶交易傭金標准為0.15%,在0.08%及以上可在營業部授權調整,在0.08%以下需上報公司總部調整。
交易注意事項
融資融券最長限期為6個月,到期前可按公司要求申請融資融券延期,如超期不還公司將強制平倉
維持擔保比例=(現金 + 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融資買入金額 + 融券賣出證券數量×市價 + 利息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