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黑龍江樂彤傳媒公司以拍電影電視劇為名吸引民眾投資,與投資者簽訂合同不兌現是否詐騙違法
1、如果對方向社會吸收公眾存款,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則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當事人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追究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責任。
如果對方吸收社會存款,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屬於簽訂了合同後違約,那麼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合法權利。
2、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在繼續履行或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當事人仍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4、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A、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B、非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C、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D、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前款所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
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47號命令《非法金融機構或非法金融業務取締辦法》4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07條、1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