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投資者在交易所從事融資融券交易,融資融券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須先償還其融資欠款。融資融券暫不採用大宗交易方式。
融資買入:
例如:假設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資買入融資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B,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資買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B。
融券賣出:
例如: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C,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C。
融資融券操作需要注意:
第一:市場風險
T+0交易技巧並不是無風險的套利策略,其作用就是降低融資融券的利息費用,鎖定投資收益,在投資中使用該技巧的時候,對於個股的選擇一定要是依賴於投資者的判斷和各種類型的選股方法,需要承擔相應的市場風險。
第二:倉位的控制
在使用T+0交易技巧對於融資融券的倉位選擇,投資者需要根據自身風險控制能力和投資能力量力而行;其次在操作中不能超過融資融券額度,特別是看漲股票的T+0流轉需要提前預留足夠的融券額度,防止這些交易技巧無法實施。
⑵ 融資融券具體操作
按現行的融資融券試點辦法,融資買來的證券賣出後所得資金是自動轉入證券公司名下的融資專用賬戶(即自動還款),因為利息是按天計算的,這樣對你有好處,可以減少利息成本,你要買股票就再融資(選擇融資買入就可以),操作很方便。信用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來買標的(股票),所以你也沒必要保留融資資金。
⑶ 融資融券操作規則
融資融券操作規則主要有3種,分別是融資融券保證金規則、回融答資融券裸賣空規則、融資融券報升規則;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在融資融券交易規則中明確指出了初期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的比例,初期保證金的比例不低於50%。
在融資融券操作時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須先償還其融資欠款。融資融券暫不採用大宗交易方式。在買賣的過程中要注意自己面臨的風險。
投資者想要參與融資融券交易時必須先在證券公司已經開戶,證券賬戶開戶的期限要在18個月以上,託管的資金要在50萬以上,客戶資產已經納入了第三方存管的業務,客戶資產沒有任何的抵押或者擔保。
融資融券其實分為「融資」和「融券」兩個方面,而且這兩者的定義並不同。融資指的是資本借入,通俗的理解就是借錢。交易的雙方:借出方為證券公司,借入方為客戶。也就是說客戶(投資者)拿著向證券公司借的錢到市場上買股票,同時需要向證券公司還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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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融資融券具體怎麼操作
什麼是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通俗來講,融資就是投資者用手頭的證券作為抵押,向證券公司借錢買證券,投資者到期還本付息。對於手頭有大量資金被「套」又不甘心「割肉」的投資者來說,融資的好處在於變相解套資金,再次進入股市,可以把原來的一潭死水變成流動的泉水,解決了股票大幅下跌之後帶來的流動性枯竭問題。
與融資的概念恰好相反,融券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證券來賣,到期之後投資者歸還的也是相同種類和數量的證券,同時還要支付相應的利息。當股價停留在高位的時候,原本不敢介入市場的投資者就可以利用融券的方式向證券公司借一定數量的股票拋售,並在股價回調的時候重新買入,來實現套利。這也是有別於一般證券買賣的「賣空」手段。
五大「規則」
1.須開立信用證券和資金賬戶。
參與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先通過有關試點券商的徵信調查。投資者如不能達到試點券商的徵信要求,都不得參與融資融券業務。這些要求包括:在試點券商網點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有重大違約記錄等。
在通過以上調查之後,投資者需要按規定與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以及交易風險揭示書,並委託券商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投資者只能選定一家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在一個證券市場也只能委託券商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
2.須按比例繳納保證金。
投資者必須向證券公司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這也是融資融券過程中所產生的債權的擔保物。同時保證金的比例也決定了投資者可以通過融資融券將投資收益放大多少倍。
由於此次證監會宣布融資融券試點業務啟動的同時,並未推出相關細則,因此保證金的具體繳納比例還沒有定論。根據2006年滬深交易所發布的實施細則,融資和融券的保證金比例都不得低於50%,也就是說杠桿效應為2倍。如果按照這個比例測算,那麼以投資者要融資來舉例說明,其投入的保證金為5萬元,該投資者可從券商處融得10萬元資金。同樣,如果投資者要融券,其現有的作為保證金的證券市值為5萬元,那麼該投資者可融得的證券市值為10萬元的證券。另外,融資買入ET F和國債的初始保證金率為125%,維持保證金率為115%;融券賣出ETF的初始保證金率為125%,維持保證金率為115%;融資買入其他證券的初始保證金率為150%,維持保證金率為125%。
據悉,在今後的試點階段,初始保證金的比例會適度提高。在監管部門的窗口指導下,各試點證券公司根據各自情況,有可能把最低保證金比例從50%進行適度提高。至於具體比例,相關業內人士分析表示,60%、70%甚至100%都有可能。提高該比例後,融資融券的杠桿作用就不會很明顯。
需要提醒的是,除了初始的保證金以外,融資融券業務的交易中還有一定的保證金維持比例。實施細則規定,客戶維持的擔保比例不得低於130%。該比例是證券公司控制風險的重要手段,因此投資者應該隨時關注。否則,一旦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券商將會強行平倉。舉例來說,投資者擁有5萬元資金或證券,融得了10萬元的資金或證券,融資融券後的市值為15萬元,那麼按照130%的客戶維持擔保比例,如果其總市值減少到13萬元以下,該投資者就需要追加保證金,否則就會被強制平倉。而且,試點期間不同的證券公司也會根據自身情況提高追加的保證金比例,預計該比例有可能達到140%或者150%。而據某券商人士透露,對申請融資業務的客戶資產要求會比較高,「預計會在50萬元以上」。
3.融券賣出價不得低於最近成交價。
投資者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如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投資者在融券期間賣出通過其所有或控制的證券賬戶所持有與其融入證券相同證券的,其賣出該證券的價格也應當滿足不低於最近成交價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4.賣出證券資金須優先償還融資欠款。
對於融資,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後,可以通過直接還款或賣券還款的方式償還融入資金。投資者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按與券商之間的約定辦理;以賣券還款償還融入資金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託券商賣出證券,結算時投資者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券商融資專用賬戶。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對於融券,投資者融券賣出後,可以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償還融入證券。投資者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與券商之間約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以買券還券償還融入證券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託券商買入證券,結算時登記結算機構直接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劃轉至券商融券專用證券賬戶。
5.期限6個月。
為了控制信用風險,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風險有多大?
由於存在保證金「放大」作用,在投資者盈利放大的同時,一旦出現虧損,其虧損的金額也會放大。投資者熟知的一般證券交易,如果出現損失,損失的只是本金,但如果採用融資融券,那麼損失的除了本金之外,還有融資融券的部分,這極易使得投資者陷入爆倉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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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怎麼操作融資融券
1.先去券商那裡開戶。資金50萬起。2.購買國家指定的可以做融資融券的股票。3.融券:認為某支股票價格高估,可借券商手中的股票賣出,等價格低時,買進股票還給券商。融資:認為某支股票價格低估,可借券商手中的資金買入,等價格高時,拋出股票變現還資金給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