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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和租約

發布時間:2021-05-09 19:24:46

⑴ 租賃合同與融資租賃合同有什麼區別

租賃合同與融資租賃合同有什麼區別
1、主體要求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可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和金融機構;相比之下,財產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廣泛的,沒有特定的限制。
2、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在融資租賃中,標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貨方直接交付給承租人,出租人對標的物的瑕疵不承擔責任。標的物交付後,出租人把所有人的全部責任包括維修、保險、納稅等全部轉移給承租人,如因意外事故導致標的物的毀損、滅失,也由承租方承擔責任。而在財產租賃中,標的物由出租人交給承租人後,出租人仍負有對標的物的維修、保養等義務,因意外事故而導致標的物滅失,是由出租方承擔責任的。
3、租金的計算不同。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據設備價款、運費、利息、手續費和交租次數計算出來的,租金的數額比一般財產租賃中的租金數額要高。承租方交付租金實際上相當於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設備,在交完最後一次租金後,設備只剩下名義價值,一般情況下,只需辦理一下手續,所有權即轉移給承租方。
4、合同的生效條件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與供貨方購銷關系的成立為前提,即使租賃合同已經訂立,如果購銷關系不成立,則合同不能生效;而財產租賃合同的成立則以租賃合同的訂立為標准,合同一經訂立,租賃關系即為成立。第三種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

⑵ 租賃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所以兩張合同中間不同的一個是租本金的計算方式,一個是對租賃物的選擇上的問題。融資租賃合同里邊會有承租人關於租賃物的選擇的申明

⑶ 融資租賃合同與租賃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兩種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賃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並使用租賃物的法律關系,它們之間存在著如下的區別: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有自由選擇權,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無權選擇。
二、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由成本、購買租賃物的費用、利息等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資的對價、租賃合同的租金是租賃物的使用對價,一般在租賃期間屆滿時不能收回投資
三、融資租賃合同中對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由承租人承擔,而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由出租人承擔。
四、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主要是融通資金,一般不直接承擔交付租賃物的義務,租賃物由供貨人交付承租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質量責任;租賃合同則是出租人按合同約定將租賃物直接交付承租人,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質量責任。
五、租賃期滿,融資租賃合同一般採用「退租、續租、留購」三種方法之一處置,而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必須按合同約定交還租賃物(或者續簽租賃合同),不存在「留購」租賃物。
六、融資租賃合同涉及多個當事人,其法律關系十分復雜,而租賃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相對而言,關系較單純、簡單。

⑷ 什麼是融資租賃和普通租賃有什麼區別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和供貨人的選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賃期限結束後,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徵性的價格購買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轉移到承租人。而普通租賃一般是承租人對出租人已有的物件交付租金後,取回使用,租賃期滿後,將物件完好地退還給出租人。兩者主要的區別在於:租賃交易一般是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當事人參與,簽訂一份租賃合同,租賃物一般為出租人已有的物品。而融資租賃交易一般有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人三方參與,至少簽訂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和購買合同,而且購買合同的決策人是承租人,買方則是出租人。這就導致租賃和融資租賃在法律權利義務的劃分、交易稅目等方面都有不同。融資租賃是一種專門的交易形式,具有多種普通租賃不具有的社會和經濟功能。

⑸ 融資租賃與一般租賃有哪些差別

現代租賃已成為解決企業資金來源的一種籌資方式。企業資產的租賃有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種。經營租賃是指以提供設備等資產的短期使用權為特徵的租賃形式,而融資租賃是以融資為目的,從而最終獲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一種租賃形式。二者的區別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租賃程序不同。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2)租賃期限不同。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3)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有承租方負責。
(4)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經營租賃期滿後,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後,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於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5)租賃的實質不同。經營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二、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的程序
所謂融資租賃合同的成立就是指承租人和出租人就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等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法律行為。
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一般包括如下步驟:
1、選擇租賃物
由承租人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租賃物和出賣人,這是融資租賃合同訂立前就要認真對待的一個關鍵問題。承租人一般應注意從出賣人的信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質量、價格等進行考察。
2、選擇出租人
選擇出租人又稱租賃委託。由承租人對眾多的出租人進行反復調查比較,綜合考慮其資金實力、籌資能力、租金高低、支付方式、信譽、提供的服務等,擇優選擇,然後向選中的租賃公司提出租賃的要求即租賃委託。這一步驟在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確定了整個交易的基本內容,成為後續的相關買賣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簽訂的基礎。
3、項目受理
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出租人購入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適用,相當於向承租人提供了一筆長期貸款。為了確保其投入的本金、利息的回收,並獲取相應的利潤。出租人必須對租賃項目本身和承租人的資信情況進行全面的審查和評估,之後,出租人正式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委託書,租賃項目開始啟動運行。
4、訂立相關的買賣合同
與融資租賃合同相關的買賣合同由出租人和出賣人簽訂,其訂立的過程與一般買賣合同並無大的差異。但由於相關買賣合同不僅涉及了買賣雙方及用戶的直接權益,而且直接影響到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因此,在簽訂相關的買賣合同時,必須預先考慮到與租賃合同條款的一致。
5、訂立融資租賃合同
租賃談判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進行,主要包括確定租金和支付方式、租期、擔保、租賃物在租賃期滿後的歸屬等問題。

⑹ 融資租賃與普通租賃的區別

租賃公司是銀監會批准和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是銀行機構成立的子公司,回也可以是非銀行機構成答立的公司。必須接受銀監會嚴格的監管。普通融資租賃公司包括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必須經過商務部和國稅總局批准,外資只需要省級商務局(廳)批准即可,而且監管不嚴格;
金融租賃公司相比其它租賃公司對承租人的要求較高,租賃設備價值較高,靈活度不夠,資金充裕,大項目較多。
總結:以上就是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

⑺ 融資租賃和普通租賃的區別

融資租賃就是說,是一種長期租賃行為,如你花五年租對方的設備,每年也付租金,等五年期滿後對方作價將這機器賣給你,這設備就屬於你的了
而普通租賃又稱為經營租賃.是一種短期租賃行為,租期滿後一般設備還給出租人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和供貨人的選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賃期限結束後,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徵性的價格購買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轉移到承租人。而普通租賃一般是承租人對出租人已有的物件交付租金後,取回使用,租賃期滿後,將物件完好地退還給出租人。

⑻ 融資性租賃與經營性租賃兩者區別。

1、作用不同

由於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並安裝投入使用,並能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並不想擁用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融資租賃資產是屬於專業租賃公司購買,然後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於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4、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5、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

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有承租方負責。

6、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

經營租賃期滿後,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後,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於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7、租賃的實質不同

經營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8)融資和租約擴展閱讀: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

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產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產權是一個較大的概念,產權包括所有權。房地產所有權只是房地產產權中主要的一種。

參考資料:所有權-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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