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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
本質相同,只是通道不同,即發行主體不同:一個是信回托公司,一個是資產管答理公司,系公募基金公司的子公司。信託公司自上世紀80年代既已存在,經過數輪增資目前注冊資本在10億左右。資產管理公司自2012年底至2013年初陸續獲得業務牌照,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金大約在2000萬-5000萬左右。
2、監管不同
信託公司由銀監會監管,資產管理公司由證監會監管。
3、公司數量差異
全國目前有68家信託公司持有銀監會頒發的信託牌照,資產管理公司(均為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由證監會授予牌照)目前40餘家。
4、資管計劃募集完畢需交由證監會驗資
信託募集結束,款項交至託管銀行即可成立;資管計劃募集完畢後,需交由證監會驗資,驗資完畢方可成立。
5、小額數量不同
100萬-300萬以下的個人投資者,每個信託計劃只有50個,資管計劃可以有200個。
6.收益不同
資管計劃為市場新興產品,為做好品牌目前收取的通道費用較信託低,因此相對信託產品而言,讓渡給投資者的收益較信託高。
⑶ 為什麼信託業重啟增資擴股的模式呢
在監管環境較以前發生較大變化的情況下,《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成為業務發展的基礎,資本約對信託公司發展帶來壓力。從業務擴張、資本信用、監管要求和行業競爭等方面綜合考慮,信託公司對增資擴股具有訴求。同時,增資也是一把「雙刃劍」,應理性面對增資熱潮。
行業評級指標對信託公司凈資產規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注冊資本考核指標方面,100億元是滿分,而大部分公司距離100億元注冊資金有差距,信託公司對提升監管評級有訴求,以滿足監管指標要求。
⑷ 請問信託、資管、定向融資計劃區別
從四方面介紹信託、資管、定向融資計劃三者的區別:
1、管理人角色不同:
定向融資計劃與信託、資管明顯區別是管理人角色。
傳統意義上信託、資管及私募產品的管理人核心職責和義務是按照約定為合格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並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提出的相應的規范性要求。具有較強的自主性、主動性和管理性。
而定向融資計劃中核心部分是資產交易平台,不得自主處理資金。其更側重於是一種交易通道,合格投資者直接借錢給發行方,定向融資計劃的安全性取決於發行方的資信情況和增信方的擔保能力。
因為最終的融資主體都是一樣的。除往往和其他類型的產品一樣,要求融資主體辦理抵質押相關風控措施,定向融資計劃還常要求被各大評級機構評為AA+的關聯主體和實際控制人出函保障本息安全,為產品如期兌付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
2、三者的規模大小不同:
全國目前有68家信託公司持有銀監會頒發的信託牌照,資產管理公司(均為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由證監會授予牌照)目前40餘家;
100萬-300萬以下的個人投資者,每個信託計劃只有50個,資管計劃可以有200個。
3、三者的監管方不同:
信託公司由銀監會監管,資產管理公司由證監會監管;
信託募集結束,款項交至託管銀行即可成立;資管計劃募集完畢後,需交由證監會驗資,驗資完畢方可成立。
未來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可通過交易所向其他投資者轉讓;信託份額轉讓需雙方同時去信託公司辦理。
4、職能不同:
信託基本職能是財產管理職能。體現在:
① 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②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為受益人的利益。
③ 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託合同規定,受託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的受託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受託人有賠償責任。
④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只能按信託目的來進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隨意利用信託財產。
信託派生職能:
① 金融職能即融通資金。信託財產多數表現為貨幣形態。同時為使信託財產保值增值,信託投資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② 溝通和協調經濟關系職能。即代理和咨詢。信託業務具有多邊經濟關系,受託人作為委託人與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橫向經濟 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可與經營各方建立互動關系,提供可靠的經濟信息,為委託人的財產尋找投資場所,從而加強經濟聯系與溝通。包括:見證、擔保、代理、咨詢、監督職能。
③ 社會投資職能。指受託人運用信託業務手段參與社會投資活動的職能,它通過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得到體現。
④ 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的職能。指信託業可以為捐助或資助社會公益事業的委託人服務,以實現其特定目的功能。
⑸ 信託的問題。
你要搞理才的:話不要瞎投,投得十大保險公司是不錯的。
⑹ 信託與債的區別要哪些呢
信託的融資功能和發行債券道理其實是一樣的
簡單區分的話就是發行融資性信託專一定會尋屬找一個信託公司作為中間平台。
1.發行債券的融資主體信用評級相對信託融資的融資主體高,但是也不乏一些優質的企業通過信託公司發行融資性信託。
2.相對來說融資成本債券較信託成本低廉一些。
3.二者的交易市場也有很大的區別,債券有專門對應的債券市場,信託都是通過各類金融平台或者三方理財公司代銷的。
4.承銷主體也不同,信託主要平台自然是信託公司,債券的承銷商多為銀行或者證券公司
不一一列舉了,關鍵是怎麼針對項目運作好這兩種融資方式
浙江富昌投資
⑺ 信託公司擁有這么多客戶,為什麼不做PE,信託計劃能做PE投資擬上市公司股權嗎
PE的主要退出渠道就是IPO,擬上市公司准備IPO之前是不允許股東中有信託計劃的。
銀監會於2008年對信託投資私人股權有相關規定,即《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
《指引》對私人股權信託投資對象、信託公司業務資格准入、投向限制等作了具體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信託的第三方投資顧問資格也給予明確指引。不過,雖然銀監會對信託私人股權投資給予明確肯定,信託私人股權投資仍受到不能直接參與擬上市公司IPO的限制。
《指引》指出,私人股權投資信託可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及中國銀監會規定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信託業務活動。
《指引》還明確,信託公司以固有資金參與設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的,所佔份額不得超過該信託計劃財產的20%,用於設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的固有資金不得超過信託公司凈資產的20%。在信託存續期間信託公司既不能轉讓這部分受益權,也不能以該受益權為標的進行融資。
另外,《指引》對投資顧問的資格也有明確規定,投資顧問應滿足以下條件:持有不低於該信託計劃1%的信託單位;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軟硬體設施;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投資立項、盡職調查及決策流程;主要團隊成員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業績記錄良好等。
《指引》對信託公司開展私人股權投資業務給予了肯定,並將起到規范這一業務發展的作用。但是,信託股權投資的退出機制仍是一大難題。目前,中國證監會通過窗口指導,不允許信託公司的信託產品直接參與擬上市公司IPO過程。
⑻ 中信資本與中信信託是一回事嗎
不是。
中信資本,全稱「中信資本控股有限公司」(CITIC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為中信集團旗下公司之一。成立於2002年,是一家主攻中國市場的投資管理及顧問公司。核心業務包括私募股權投資 、房地產基金、結構融資、資產管理及特項投資。
中信信託,成立於1988年3月5日,系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全國性金融機構,公司自營貸款主要面向大型製造企業、商業零售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借款人須以上市公司股權、土地使用權、房產等作抵押或者質押擔保,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
(8)信託擬增資擴展閱讀:
中信信託的服務領域
1、在農業領域,中信信託正在推出中信國元農業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擬籌集4億元資金,以貸款、發放附轉股權的貸款、認購增資、受讓股份等方式運用於河南省內具有高成長性的農業加工業類企業,促進我國農業產業化程度的不斷提升。
2、在產權領域,公司於5月聯合金融同行啟動北京版權產業融資平台,以借款企業的版權信託作為保障,以對貸款項目的全過程監控為手段,為擁有自主版權的創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開創了國內版權信託的先河。
3、在面向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領域,推出支持災區重建和災區中小企業發展的中信揚帆一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為中小企業提供過橋融資的中信達道系列、中信同盈系列、中信信逸中小企業等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和中信開元汽車信託租賃項目,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4、在公益信託領域,聯合國家開發銀行和招商銀行合作推出抗震賑災系列集合資金信託產品。960萬元人民幣的信託收益捐贈給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用於援建地震災區的學校,成為國內捐款規模最大的公益性信託項目,並第一次由信託公司聯合銀行發起愛心信託項目。
⑼ 成立信託公司對注冊資本有什麼要求
首先,請樓主先閱讀《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2號),到銀監會網站上搜索就有。
簡要回答如下樓主問題如下:
1、成立信託公司的限制條件很多,注冊資本金僅是其中一條。信託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
2、按照規定辦理流程大致如下:
a.具體審批部門:銀監會非銀部
b.依據及全文:《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主席令第11號,根據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決定》修正);《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銀監會令[2006]第1號);《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2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13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13號)
c.辦理程序及時限:《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13號)
d.上報材料清單及表格銀監會網站下載
提請樓主注意以下問題;樓主如果擬新成立信託公司非常困難,沒有強大的股東背景,很難通過審批。08年開始,即使實力強勁的集團,如華能、中糧、信達、建銀投資等大集團公司,也都採取的是收購原有經營不善的信託公司,信託公司這種金融機構投資、融資等方面運作非常活躍,因此銀監會對其做過四次大的整頓,最新的一次是從07年開始,既然活躍,風險也就較高,監管部門不會輕易批新的執照的。在當前市場中,只有兩家信託公司還有機會被大家購買,但是已經20多個買家盯著,因此若您真要建立信託公司,難度較大。如果您只是想了解流程,以上我提供的文件已經非常全面。
⑽ 為什麼信託公司愛增資
增資的目的:
1、增加准備金,防範風險
2、增資擴股,引進股東
3、增加流動資金,處置已發生風險
4、增加影響力和管理規模,伺機上市
5、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