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融資 > 銀監理財新規

銀監理財新規

發布時間:2021-05-18 17:16:13

⑴ 保監會和銀監會在2019年發布新規

看了下面這段話,你會有正確答案,盡管我看不到選項,希望採納!!!!
11年3月13日中國保監會和銀監會今天聯合發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以下簡稱「《監管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建立重大事件聯合應急處理機制,應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中出現的群訪群訴、群體性退保等事件,同時在客戶投訴、退保等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積極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度,不得相互推諉,避免產生負面影響,使事態擴大。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發展迅速,銀行代理渠道逐漸成為人身保險銷售的重要支柱。據統計,通過銀行渠道獲得的保費收入已佔人身保險保費總量的近50%。但由於部分保險公司和銀行盲目追求規模,對銷售人員培訓不到位,對銷售過程和業務品質管理粗放,致使有些銷售人員受利益驅動而屢屢誤導消費者,「存單變保單」的事件時有發生,消費者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
「諸如銷售誤導類的問題客戶投訴比較集中,社會反映強烈,如不妥善整治,不僅會對銀保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還會影響保險業和銀行業的聲譽。」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出台《監管指引》的目標就是為了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從規范銀保市場秩序、加快銀保發展方式轉變入手,促進銀保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
《監管指引》規定,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應當結合自身及對方的資本狀況、資產規模、管控能力等因素審慎選擇合作對象,合理確定合作對象的范圍和數量。單一商業銀行代理網點與每家保險公司的連續合作期限不得少於一年。對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網點已經中止合作的情況,商業銀行應配合保險公司做好滿期給付、退保、投訴處理等保單後續服務。
此外,保險公司委託商業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應當是按照中國保監會保險產品審批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經過中國保監會審批或備案的保險產品。保單封面主體部分必須以顯著的字體印有「保險單」或「保險合同」字樣、保險公司名稱等內容。
針對銷售人員的誤導銷售和錯誤銷售行為,《監管指引》明確規定,銷售人員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推出」、「銀行推出」、「銀行理財新業務」等不當用語,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將保險產品的利益與銀行存款收益、國債收益等進行片面類比,不得誇大或變相誇大保險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諾固定分紅收益。商業銀行網點及其銷售人員不得以中獎、抽獎、送實物、送保險、產品停售等方式進行誤導或誘導銷售。
值得關注的是,《監管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根據保險產品的復雜程度區分不同的銷售區域。
其中,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將不得通過商業銀行儲蓄櫃台銷售,也不得銷售給未經過風險測評或風險測評結果顯示不適合的客戶。
對於保單期限和繳費期限較長、保障程度高、產品設計相對復雜以及需較長時間解釋說明的保險產品,《監管指引》規定,商業銀行須積極開拓理財服務區、理財專櫃、財富中心、私人銀行等專門銷售區域,通過對銷售區域和銷售隊伍的控制,提高銷售品質,將合適的產品通過合適的人員銷售給合適的客戶
!!
《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以下簡稱「《監管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建立重大事件聯合應急處理機制,應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中出現的群訪群訴、群體性退保等事件,同時在客戶投訴、退保等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積極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度,不得相互推諉,避免產生負面影響,使事態擴大。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發展迅速,銀行代理渠道逐漸成為人身保險銷售的重要支柱。據統計,通過銀行渠道獲得的保費收入已佔人身保險保費總量的近50%。但由於部分保險公司和銀行盲目追求規模,對銷售人員培訓不到位,對銷售過程和業務品質管理粗放,致使有些銷售人員受利益驅動而屢屢誤導消費者,「存單變保單」的事件時有發生,消費者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
「諸如銷售誤導類的問題客戶投訴比較集中,社會反映強烈,如不妥善整治,不僅會對銀保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還會影響保險業和銀行業的聲譽。」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出台《監管指引》的目標就是為了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從規范銀保市場秩序、加快銀保發展方式轉變入手,促進銀保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
《監管指引》規定,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應當結合自身及對方的資本狀況、資產規模、管控能力等因素審慎選擇合作對象,合理確定合作對象的范圍和數量。單一商業銀行代理網點與每家保險公司的連續合作期限不得少於一年。對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網點已經中止合作的情況,商業銀行應配合保險公司做好滿期給付、退保、投訴處理等保單後續服務。
此外,保險公司委託商業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應當是按照中國保監會保險產品審批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經過中國保監會審批或備案的保險產品。保單封面主體部分必須以顯著的字體印有「保險單」或「保險合同」字樣、保險公司名稱等內容。
針對銷售人員的誤導銷售和錯誤銷售行為,《監管指引》明確規定,銷售人員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推出」、「銀行推出」、「銀行理財新業務」等不當用語,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將保險產品的利益與銀行存款收益、國債收益等進行片面類比,不得誇大或變相誇大保險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諾固定分紅收益。商業銀行網點及其銷售人員不得以中獎、抽獎、送實物、送保險、產品停售等方式進行誤導或誘導銷售。
值得關注的是,《監管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根據保險產品的復雜程度區分不同的銷售區域。
其中,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將不得通過商業銀行儲蓄櫃台銷售,也不得銷售給未經過風險測評或風險測評結果顯示不適合的客戶。
對於保單期限和繳費期限較長、保障程度高、產品設計相對復雜以及需較長時間解釋說明的保險產品,《監管指引》規定,商業銀行須積極開拓理財服務區、理財專櫃、財富中心、私人銀行等專門銷售區域,通過對銷售區域和銷售隊伍的控制,提高銷售品質,將合適的產品通過合適的人員銷售給合適的客戶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⑵ 史上最嚴的銀行理財新規是什麼和舊版有什麼區別

1.7月27日,《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已下發至銀行,這意味著自2014年12月以來擱置的銀行理財業務監管新規徵求意見有望於近日重啟。而這份《徵求意見稿》號稱史上「最嚴銀行理財監管新規」,而它的下發將產生不小的影響。
2.具體的內容比較多,建議直接搜索就能看到具體內容
3.區別
(1)分類管理方向確定:新版徵求意見稿根據理財產品投資范圍,將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分為基礎類理財業務和綜合類理財業務。這也是較2014年版的徵求意見稿新增的內容。
(2)非標投資不得對接資管計劃:在舊版《徵求意見稿》中,銀監會就對非標資產回表、非標資產不允許錯配等理財業務做出了詳盡規定。只是如今兩年多過去了,舊版《徵求意見稿》一直沒有下文。新版文件明確要求「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投資的特殊目的載體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符合銀監會關於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相關規定監管規定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投資計劃除外」。也就是說,未來銀行理財資金進行非標投資,或將不能對接資管計劃產品。
(3)分級理財產品將遭「封殺」:《徵求意見稿》明文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發行分級理財產品。分級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償順序的不同,將理財產品劃分為不同等級的份額,不同等級份額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額比例計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約定、按照優先與劣後份額安排進行收益分配的理財產品。

⑶ 銀監會新規對銀行理財業務有哪些影響

國泰君安分析指邱冠華指,新規對銀行基本面影響有限,但是理財產品受到回打壓,社會融資總量減少的預期答使得經濟復甦不確定性增加,從而使經濟復甦增添變數,短期將改變市場對經濟復甦的預期。
而本輪銀行股上漲的邏輯亦遭到破壞,短期來看,股價將承壓,預計情緒波動之後銀行股仍會有相對收益。
銀河證券研究所首席策略分析師孫建波也持類似看法,「如果說影子銀行是群魔亂舞,這一監管手段則是闖進萬聖節舞會的帶著恐怖面具的天使。短期超級利空,長期有利於資金的資產市場配置。」

⑷ 銀保監會銀行理財監管新規降低起售點嗎

2018年7月20日,中國銀保監會就《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作為資管新規的實施細則,銀保監會稱此舉有利於消除市場不確定性,穩定市場預期,推動銀行理財業務規范轉型。

據介紹,此次管理辦法加強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在監管上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前者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發行,風險外溢性強,在投資范圍、杠桿比例、流動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監管要求相對審慎;後者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較強,投資范圍等監管要求相對寬松。

在單只理財產品銷售起點方面,上述二者亦有不同。單只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人民幣,下同)降至1萬元;單只私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

官方如何規范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一直備受市場關注。對此,管理辦法強調期限匹配。按照資管新規相關要求,除另有規定外,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資產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理財產品的到期日或開放式理財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

此外,銀保監會還表示將實施限額和集中度管理。延續現行監管規定,管理辦法要求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余額,不得超過理財產品凈資產的35%或銀行總資產的4%;投資單一機構及其關聯企業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凈額的10%。

就過渡期設置而言,管理辦法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直到2020年12月31日。銀保監會強調,過渡期內銀行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未到期資產,但應控制存量理財產品整體規模;過渡期結束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違反規定的理財產品。

⑸ 剛剛,銀監會史上最嚴理財文件已下發至銀行主要講了什麼

有關人士指出,新規對A股市場的影響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這個不確定性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是否一定是下發給銀行的真實版本、預計什麼時候實施、多長的過渡期(或者是否有過渡期,新老劃斷等);(2)如果真的實施,那麼有多少資金將抽離權益市場?
股市方面,長久貸建議,需要提防分類管理制度對權益配資的影響,同時關注銀行業績短期受損。通過保本基金等間接進入股市的資金也會有所減少。但從中長期來看,銀行理財利率下降,降低全社會無風險利率,對估值將有支撐。

上海長久貸為您解答

⑹ 銀行理財監管新規下發,影響有多大

影響一:去小銀行只能買國債、票據、大額存單等基礎理財產品
原理:新規第十六條規定可開展風險較高的綜合類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的門檻:資本凈額不低於 50 億元人民幣、監管評級良好、理財業務管理規范等;新規第十七條規定商業銀行首次開展理財業務的,應當從事基礎類理財業務至少三年。總體而言,要有錢、有資歷、身家必須清白。
因此,新規實施後,投資人在體量較小的銀行可能只能買到國債、票據、大額存單、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等基礎理財產品。如果要購買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權益類資產的綜合類理財產品,就需要去大銀行方可辦理。大銀行在資金實力、風控機制、業務水平等方面占優勢,相當於是監管部門通過新規幫投資者篩選出了投資相對高風險理財產品的備選銀行。
影響二:非常難以買到投資於股市的銀行理財產品
原理:新規第三十五條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除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之外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境內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或交易股票及其受(收)益權,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簡而言之,銀行理財的資金不能投向股票市場。也就是說,新規一旦實施,普通投資人將無法買到投資股市的銀行理財產品。
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刀切」,使銀行理財徹底與股市絕緣。因為新規第三十五條還有後半句話:「僅面向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私人銀行客戶、高資產凈值客戶和機構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除外。」也就是說,銀行理財還是可以投股市的,只不過這部分高風險的理財產品只面向特定客戶開發:私人銀行客戶和高資產凈值客戶。
私人銀行客戶是指金融凈資產達到 600 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商業銀行客戶,而高資產凈值客戶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單筆認購理財產品不少於 100 萬元人民幣;認購理財產品時,個人或家庭金融凈資產總計超過 100 萬元人民幣等。
影響三:難以通過選擇優先順序份額參加權益類產品的投資
新規第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發行分級理財產品。所謂分級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償順序的不同,將理財產品劃分為不同等級的份額,不同等級份額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額比例計算。
分級產品遭禁後,不同風險偏好的客戶將無法通過選擇不同優先順序份額的方式參加權益類產品的投資。融360小編認為,此舉意在降低分級理財產品中劣後級產品的風險,對於高風險偏好的銀行理財投資人進行了一定的限制。

上海長久貸為您解答

⑺ 2020年銀行理財新規對我們普通老百姓有啥影響呢

銀行新規出台,銀行理財產品將不再保本保息,也就是,銀行理財也會虧損回。以後,銀行理財和平答台理財一樣具有風險了。所以對目前的投資市場肯定有影響的,我是去年從銀行理財退出來的,後來朋友介紹,投資了人工智慧投顧平台:理財魔方,收益還可以,主要是安全。他們公募基金的投資平台,風險本身就小,資質上,理財魔方是持牌的投資機構,國家有審核的,還有民生銀行監管,感覺安全性還是可以。很高興您能一直採納我的回答,希望一直為您提供幫助

⑻ 銀行理財新規,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理財門檻降低,由之前的5萬起到現在的1萬起;
更安全了,新規嚴格監管影子銀行業務,以遏制當前銀行業市場的亂象。給投資者一個非常安全穩定的投資環境;
風險需要自己承擔,打破剛性兌付,投資要承擔風險。

⑼ 銀監會是什麼時候規定銀行理財不許承諾客戶保本保息

理財盲更需要安全。很多「保本+保息」理財產品所能保證的收益,都不能超專過銀行同期存屬款利息(銀監會不允許高息攬儲)。
誘人的「高利息」往往都打著「預期」的幌子,不能被寫進合同中,這點你給小心。

當然連本都不保的理財產品你更給小心,別到時候怎麼賠的你都不知道。

⑽ 銀行理財新規不再穿透底層資產是什麼意思

一級市場:發行加量,招標偏弱。
二級市場:債市繼續震盪調整。
監管升級成趨勢。上周銀監會發布6號、46號文和53號文,提出治理銀行套利、防控十大類風險和「四不當」整治,涉及銀行各類資產。對信貸資產強調地產融資趨嚴,地方債務嚴控;對債券類資產提出控制回購杠桿,產品杠桿設上限,產品底層資產杠桿穿透;對理財重申16年7月理財新規各項規定;對同業業務嚴格監管,包括控制同業增量、穿透管理不得多層嵌套、治理同業空轉行為。後續需要關注政策執行力度,若嚴格執行,金融去杠桿將帶來資產價格調整。
等待監管細則落地。15-16年利率市場化帶來銀行息差收窄,倒逼銀行擴張資產負債表套利,同業存單爆發式增長,催生地產和金融市場泡沫。近期監管開始不斷升級,未來MPA考核和大資管新規約束表外理財擴張、同業存單監管約束表內同業擴張,資金流向將從表外回歸表內、小行回歸大行,資產配置將從高風險往低風險轉移,利率債長期受益。但短期債市仍會面臨資金面、監管細則落地帶來贖回沖擊風險,短期債市震盪、等待政策落地,上調10年國債利率區間3.1-3.5%。

閱讀全文

與銀監理財新規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融資平台網 瀏覽:442
草甘膦原粉價格 瀏覽:460
期貨指數裡面沒有多開嗎 瀏覽:895
5千港幣等於多少人民幣多少 瀏覽:637
證券投資二十四堂課在線閱讀 瀏覽:235
螞蟻集團公募基金融資額 瀏覽:633
新基建融資建議 瀏覽:45
理財講座報告 瀏覽:563
快漲停股票 瀏覽:704
華中數控屬於哪個基金 瀏覽:832
招商證券股指期貨手續費調整 瀏覽:257
融資計劃書模板怎麼寫 瀏覽:29
第一理財年化 瀏覽:637
基金凈值公告方式 瀏覽:502
綠化貸理財安全嗎 瀏覽:217
離婚後再供房貸款買房 瀏覽:805
今天千足金的價格 瀏覽:587
理財取款程序 瀏覽:183
信託百世物流 瀏覽:676
注冊公司融資性 瀏覽: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