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線等法律達人: 最高額保證貸款中合同一方(借貸方)主體只能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么 私人可以作為主體么
私人不能作為最高額保證合同簽訂主體,只能是企業等法人機構才有作為主體的權利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簽訂。
只能是單位對單位進行簽訂,不能是私人對單位。
㈡ 什麼是最高額融資合同
就是隨借隨還的那種,但不能超過最高限制。
㈢ 各位律師您們好:根據法律最高額抵押的額度(比率)是多少原因---民間借貸:1萬8的借款起訴13,
問:各位律師您們好:根據法律最高額抵押的額度(比率)是多少?原因---民間借貸:1萬8的借款起訴13,4萬左右的房產擁有權(傳票案由:借款質押合同糾紛).謝謝!!各位律師您們好:根據法律最高額抵押的額度(比率)是多少?原因---民間借貸:1萬8的借款起訴13,4萬左右的房產擁有權(傳票案由:借款質押合同糾紛).謝謝!!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第一、我國合同法第206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應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還本金,無需返還利息。但是,這並不代表任何時候都不需要返還利息,根據《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借款合同到期後,原告主張權利之日起,被告應負償還借款及利息之義務。」nn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5條規定:n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n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nn第二、合同法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見,逾期付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只要付款逾期,該項利息即依法產生,不以當事人是否約定為轉移,即使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守約方仍有權主張,法律對此予以充分保護。這是因為,損失賠償不是必然要約定的,如合同中未約定損失賠償,但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仍應當賠償。對於金錢給付義務中,因遲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預見的應當就是利息損失,即該筆款項被佔用後,債權人無法進行存款獲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為,或債權人因急用該筆資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須支付利息。因此,無論當事人在合同中是否約定了違約賠償方式,只要一方當事人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當事人就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逾期收款的利息損失是顯而易見的,債務人除需繼續履行合同即支付款項外,還需賠償逾期付款期間相關款項的利息損失。nn綜上所述,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但沒有按雙方約定在還款期限內付清借款,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故債權人要求其給付逾期付款利息在起訴後法院是予以支持的。
㈣ 在線等法律達人: 最高額保證貸款中合同一方(借貸方)主體只能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么 私人可以作為主體么
可以來。法律規定不可能詳細到社會源生活的各個細小方面,只要法律不禁止的,都是可以的。
《擔保法》
第五節 最高額抵押
第五十九條
本法所稱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第六十條 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
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
第六十一條 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第六十二條 最高額抵押除適用本節規定外,適用本章其他規定。
㈤ 最高法院:最高額抵押權可否隨主債權一並轉讓
最高額抵押權可以隨主債權一並轉讓。抵押權是一種法律協議,當資金借入人不能支付債券或票據所要求支付的款項時,它能夠保護資金借出人。抵押權賦予資金借出人從協議中確定的資金借入人資產的出售所得現金中獲得償還的權利,借貸雙方規定了各項抵押條款。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並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最高額融資合同擴展閱讀:
抵押實現的方式:
以抵押物折價即以協議的形式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立法多有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縣對「流質契約」的禁止。 所謂流質契約,又稱位流押契約、流抵契約或期前抵押物抵償約款,是指物的擔保當事人於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合同中或於債務履行期屆滿之前,約定債權屆期未獲清償時擔保物即歸債權人所有的條款。
「流質契約」之禁止的根本原因在於,當擔保物的價值高於債權額或日後升值時,多餘部分不再退還給擔保人.擔保人或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將會受損;而如果擔保物之後發生貶值,雙方也不再找補,則擔保權人的利益將會受到損失。
上述情況均有失公平,尤其是,債務人往往系經濟上的弱者,而債權人則通常居於優越地位。債權人可能借債務人因急迫困窘而舉債之機,逼使其以價值較高的抵押物擔保較小的債權,並希冀債務人屆期不能償債時,取得抵押物所有權以獲得暴利。
因此。基於民法公平原則及正義觀念,為保護作為弱者的債務人的利益並平衡各方權益,近現代各國民法大多禁止流質契約。我國《物權法》對此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 除上述方式以外,理論上與實踐中一般還允許抵押權人可與抵押人協商以其他方式實現抵押權。
其中最有意義的方式,就是參照英美法的制度以抵押權人佔有抵押物而收取孳息,或對抵押物託管經營來實現抵押權。如金融部門有的與抵押人協商出租抵押房產或由銀行使用抵押房產,以房租抵還貸款。
在我國涉外項目融資中,由於抵押物多為大型電站、公路、橋梁等,以拍賣的方式變價較為困難,故通常認可境外債權人有權接管抵押物並以收益抵債。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抵押權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㈥ 最高額擔保合同中約定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仍然有效符合法律規定嗎
從擔保法一般規定,若擔保合同的主合同無效,那為擔保合同又約定的擔保合同應該無效。由於商業經濟中當事人雙方出於各自利益考慮,若一方提出擔保的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由次產生的又一擔保合同有效就要看約定的內容和標的了。若都雙方同意且對誠信進行約束,那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擔保合同也是可以有效的,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㈦ 最高額融資合同里對承諾費通常在哪裡約定
「融資合同」,在《合同法》中有「借款合同」跟「融資租賃合同」與你說的「融資合同「相似。你自己對照一下看看。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中會載明借款數額、幣種、利率、期限等等內容。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中一般有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期限、租金構成、支付方法、幣種、租賃物歸屬等等條款
㈧ 請問「最高額抵押」保證的借款合同怎麼算抵押率
什麼是抵押率?借貸金額占最高額的百分比?
如果是這樣的話,第一個10%,第二個15%啊。
㈨ 什麼是最高額度擔保
最高額擔保常見的是最高額保證。
最高額保證,就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簽訂一個總的保證合同,為一定期限內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項商品交易行為提供保證,只要債權人和債務人在保證合同約定的債權額限度內進行交易,保證人則依法承擔保證責任。
最高額保證即屬於人的擔保中保證的一種特殊形式,是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對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不特定同種類債權提供的保證,為現實經濟活動中,特別是銀行融資業務中一種較為常用的擔保方式。
《擔保法》第14條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