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怎麼算
甲公司2008年1月3日購入可以上市交易的乙公司2008年1月1日發行的面值為2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8%的3年期債券,該債券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還本。共支付價款20.8萬元,稅費0.4萬元。甲公司將該債券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該債券投資的實際利率為(半年)2.9%.2008年6月30日,債券市價為20.1萬元。2008年12月31日,債券市價為19.6萬元。
(1)購入債券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2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12000
貸:銀行存款——212000
(2)2008年6月30日,攤銷溢價並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時
應收利息=200000×8%/2=8000(元)
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實際利率=212000×2.9%=6148(元)
溢價攤銷=應收利息-投資收益=8000-6148=1852(元)
借:應收利息8000
貸:投資收益 6148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1852
至此,債券賬面價值210148元(212000-1852),債券市價201000元。市價低於賬面價值9148元,應確認公允價值變動,並計入資本公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148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9148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本公積累計額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轉出,計入投資收益。
B. 為何這要改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不能歸為長期股權投資。
對於在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一般是按照持股比例來區分是長期股權投內資還是可供出售金容融資產:
<=20%: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0%:長期股權投資
按照嚴謹的會計理論的話,將對被投資方無重大影響、無共同控制或控制的情況的股權(基於表決權來認定,一般持股比例低於20%),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將對被投資方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或控制的情況的股權(基於表決權來認定,一般持股比例>20%),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
C.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的意思是什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
D.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的區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的區別如下:
1、包括范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20款,即電力建設基金收入、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鐵路建設基金收入、公路建設基金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收入、郵電附加費基金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
市話初裝基金收入、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收入、下放港口以港養港收入、煙草商業專營利潤收入、碘鹽基金收入、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入。
而長期股權投資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2、計算方法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
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轉移凈收入 計算公式為:轉移凈收入=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支出
而長期股權投資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是否涉及中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地方財政上劃完中央、省級財政收入之後地方留成部分收入,它主要是體現地方三級財政分稅制體系的稅收分成情況。
而長期股權投資體現地方留成部分的財政收入,不涉及上劃中央和省級財政的收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網路-長期股權投資E.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權益法核算,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丙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增加300萬元
丙公司分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00
甲公司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丙公司) 90(300*30% )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0
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5)20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F. 股權佔比20%以下列入可供銷售金融資產
正確,股權佔比20%以下的不形成控制,應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三十二條規定:「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據此,我們認為,對於此類「三無」(無控制、無共同控制、無重大影響)長期股權投資,應歸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這里,也需要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有一定的了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
其特點:
①該資產持有限期不定,即企業在初次確認時並不能確定是否在短期內出售以獲利,還是長期持有以獲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圖界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之間;
②該資產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G. 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例子
A公司於2010年1月1日從證券市場上購入B公司於2009年1月1日發行的債權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改債權5年期、票面利率為5%、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為2014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歸還本金和最後一次利息。購入債權使的實際利率為4%.A公司購入債權的面值為1000萬元,實際支付價款為1076.30萬元,另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假定按年支付利息。2010年12月31日,該債權的公允價值為1020萬元。2011年12月31日,該債權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為1000萬元並將繼續下降。2012年1月20日,A公司將該債權全部出售,收到款項995萬元存入銀行。
要求:編制A公司從2010年1月1日起到2012年1月20日上述有關業務的會計分錄。
1)2007年1月1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1000
應收利息50(1000×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36.30
貸:銀行存款1086.30
(2)2007年1月5日
借:銀行存款50
貸:應收利息50
(3)2007年12月31日
應確認的投資收益=(1000+36.30)×4%=41.45(萬元),應收利息 =1000×5%=5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50-41.45=8.55(萬元)。
借:應收利息50
貸:投資收益41.4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8.5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1000+36.30)+41.45-50=1027.75(萬元),公允價值為1020萬元,應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1027.75- 1020 =7.75(萬元)。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7.75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7.75
(4)2008年1月5日
借:銀行存款50
貸:應收利息50
(5)2008年12月31日
應確認的投資收益=1027.75×4%=41.11(萬元),應收利息=1000×5%=5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50-41.11=8.89(萬元)。 註:在計算2008年年初攤余成本時,不應考慮2007年12月31日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
借:應收利息50
貸:投資收益41.11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8.89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調整前的賬面價值=1020-8.89=1011.11(萬元),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應確認公允價值變動=1011.11-1000=11.11(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18.86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1.11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7.75
(7)2009年1月5日
借:銀行存款50
貸:應收利息50
(8)2009年1月20日
借:銀行存款99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8.86(7.75+11.11)
投資收益5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1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18.86(36.3-8.55-8.89)
H.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ABC公司有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000
(2)20×5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公允價值變動: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30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為零,故不作賬務處理。
(3)20×6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30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 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由於該債券的公允價值預計會持續下跌,ABC公司應確認減值損失。
(4)20×7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轉回:
應確認的利息收入=(期初攤余成本1 000 000-發生的減值損失200 000)×3%=24 000(元)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24 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6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減值損失轉回前,該債券的攤余成本=1 000 000-200 000-6 000=79 4000(元)
20×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950 000元
應轉回的金額=950 000-794 000=156 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6 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156 000
I.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20X15月6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02
應收股利 14
貸:銀行存款 1016
20X15月10日 借:銀行存款 14
貸:應收股利 14
20X16月30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8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8
20X1年12月31日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
20X2年5月9日 借:應收股利 2(400萬X0.5%)
貸:投資收益 2
20X2年5月13日 借:銀行存款 2
貸:應收股利 2
20X2年5月20日 借:銀行存款 98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
投資收益 22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02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
數字單位我全用的萬元,你自己在後面圈四個零。這么長一題,連一分都不給,夠摳門了。
J.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10)20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