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女子1千萬銀行存款不翼而飛一案,最後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而根據最近在網上出現的一份判決公決書,裡面顯示著一名80後的女子在,我們在中國建設銀行執行的1,000萬元的存款竟然不翼而飛的,法院最終的判決是們向這位受害人賠償450萬存款,以及相應期限內的活期存款利息。
受害人是住在遼寧沈陽市的大區裡面,而在2016年4月28號的時候,受害人答應了正在光大證券工作的朋友的請求,將自己的1,000萬元存入廣州建行利亞港之行。而在法院書裡面顯示著,當時受害人向當時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表示要存款業績請求,並且要求受害人將存款支行中,而他們雙方也是約好了期限是為半年,並且許諾我們受害人高額的利息。
隨後我們的這名受害人也是將這個犯罪機構告上了法庭。而法庭最後的判決就是讓這個執行給我們的受害人賠償450萬元,以及一些相應的活期存款利息。所以如果我們要存一些比較大額的錢的話,還是要去正規的銀行進行存款,不要去聽一些朋友的建議,然後進行存款。
❷ 80後女子因巨款丟失狀告建行,法院判決的依據是什麼
身後女子應巨款丟失狀告建行,那麼法院判決的依據是什麼呢?
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法院查明了李某被詐騙的基本經過,其犯罪分子以高利息等為誘餌,詐騙李某將資金存入建行利雅灣支行處,再仿冒李某的委託劃款授權書,通過第三方扣平台,將李某的存款劃走。而且李某在審庭中表示,因為沒有開通簡訊提醒功能,後面才發現閑岸賬戶內存款全部被轉走,法院認為,該兩犯罪嫌疑人是通過中間人聯系,包括李某在內的被害人,通過提高較高的年利息,使得被害人將存款存入指定的銀行,並索取被害人開戶行的名稱,客戶姓名,身份證,銀行卡賬號全款等信息。
但是建行利雅灣支行承擔本案件監管責任,應當賠償李某450萬元以及來自2016年4月29日寄自具體償還之活期存款貸款利息,若凝某事後可獲得超出448萬元部分收取贓款的權利,歸屬於建行利亞灣支行。
❸ 在建行的理財產品所有建行的支行都知道我理財了多少錢這是怎麼回事
這是因為建行的各個支行的網路都是互通的。也就是說,你只要是在建行的理財產品。在建行的各個支行都可以辦理或查詢。
❹ 本人80後 月薪3000左右 存款 200000 想知道 怎麼理財
銀行都是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制定的利率,在哪家銀行存款,利率都是一樣的。 越長利息越高,提前終止減少利息。如果有可能要提前使用部分資金,又想要高利息,不妨分批分段存入:如每月存一筆定期一年的,一年後就每月有錢可取,利息是一年定期的比零存整取高。依此類推。可以考慮各銀行理財產品,時間短,利率比銀行同期利率要高,但多是五萬起點,不能提前終止
❺ 為什麼說防範假理財產品要靠賣者有責買者謹慎
民生銀行北京分行航天橋支行昔日號稱全國私人銀行客戶最多的支行。但如今,該支行150名私人銀行高端客戶認購的30億元保本保息理財產品,被爆是支行長張穎個人違法出售。民生銀行18日表示已向警方報案。金融市場一片嘩然。此事的最終解決有賴於案情細節認定,但總的原則是「賣者有責,買者謹慎」。
其實,在「賣者有責,買者謹慎」的原則下,只要有一些基本制度安排,就能避免很多假理財產品。例如,商業銀行應該像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一樣,定期向客戶報送紙質或電子版存量資產清單和資產變動清單。假理財產品如果不在其列,客戶就能及早發現,倘若依然懵懂不察,銀行責任也會大為減輕。而銀行內部明確各級人員許可權,形成互相制約、監督,風控合規稽核審計環環相扣的機制,也是根本的良治之道。
❻ 在銀行不同支行辦理理財業務還需要重新開卡嗎
不需要!!
❼ 民生銀行「假理財」案落錘什麼結果
時隔半年,曾轟動一時的銀行理財「飛單」大案——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16.5億「假理財」案監管處罰落錘。罰款2750萬,3名責任人被給予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但事實上,這些客戶購買的根本不是民生銀行理財產品。此後,民生銀行官方發布一則「關於理財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朋友圈海報指出:「截至目前,我行『非凡資產管理系列』個人理財產品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兌付了本金及收益。」
由此或可推斷,前述「份額轉讓」產品中所包含的理財,應該不是類似的民生銀行自營或總行審批合規代銷的理財產品。
民生銀行事後公開表示,根據民生銀行初步掌握的線索,民生銀行「假理財」案系張穎通過控制他人賬戶作為資金歸集賬戶,編造虛假投資理財產品和理財轉讓產品,其本人或指使支行個別員工尋找目標客戶,非法募集客戶資金用於個人支配,有一部分用於投資房產、文物、珠寶等領域,所募集資金未進入民生銀行賬務體系。
內控機制存在漏洞
案件發生後,民生銀行副行長石傑表示,北京分行根據客戶反映的信息排查發現,航天橋支行行長張穎使用偽造的理財合同和銀行印章,騙取客戶的理財資金,是一起由個人道德風險引發的操作風險事件,涉嫌違法犯罪。
一位接近民生銀行「假理財」案內部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航天橋支行案件爆發並非「爆倉」,而是民生銀行內部自查發現的。他稱,這反映出民生銀行在內控方面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總行打不開分行、支行的「黑匣子」。
在某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看來,幾百萬的理財產品,資金一旦進入銀行賬戶,銀行中後台不可能沒有監控,此外對於大額資金的轉出也有監控。由此可見,「假理財」案的資金很可能根本就沒通過銀行賬戶;而如果是用別的銀行卡,在民生銀行網點刷POS機買理財也令人匪夷所思。
民生銀行事後公開表示,造成此案的主要原因,一是個別基層單位內控機制和內控管理存在漏洞,合規意識有待於進一步提升,合規體系建設和合規文化培育也有待持續強化。二是個別人違反制度,違規操作是此案件的主因。這也反映出分行日常業務檢查的力度和頻率不夠,檢查的及時性不強,對風險隱患缺乏必要的敏感度。三是分行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未能發揮應有的防範和制約作用,特別是對關鍵崗位和人員的道德風險管理有所缺失。
石傑表示,民生銀行內部已經召開全行專項會議,要求全體員工吸取教訓,高度重視案件背後的問題,認真落實銀監會「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銀行業市場亂象」等專項治理要求,嚴格執行制度,徹底堵塞漏洞,深入排查隱患,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據了解,目前,民生銀行內部迎來一場復雜的系統改革,包括私人銀行管戶系統嵌入理財產品中,全流程監控客戶在分行、支行的情況;客戶投資額度到一定層級後會交給在總行私人銀行中心登記備案監控,以杜絕「飛單」情況。
騙子就應該收到懲罰。
❽ 80後女子1000萬銀行存款不翼而飛
是的,據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80後女子李某在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利雅灣支行的1000萬元存款「不翼而飛」,法院終審判決,令該支行向李某賠償450萬元及相應期限內的活期存款利息。
此前,法院一審認定李某在涉案交易過程中存在泄漏個人及賬戶信息的過程,給犯罪嫌疑人進行扣款操作提供了機會,同時認定建行利雅灣支行在涉案借記卡的扣款交易過程中已經正確履行自己的義務,並不存在過錯,也沒有違約行為。
2020年9月16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為,建行利雅灣支行有違其在儲蓄合同中應負的資金安全保障義務,但李某對於本案損失也存在一定過錯,因此建行利雅灣支行與李某應按各自過錯承擔本案損失。
(8)80後女支行長偽造理財擴展閱讀
犯罪分子以公司名義與第三方支付簽代劃扣協議:
經法院查明,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曾祖士以其實際控制的好得偉業公司、意鐵公司、博順達公司,先後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天翼公司、銀盛公司、暢捷通公司、中投科信公司簽訂代劃扣協議。
上述第三方支付公司運用電子支付平台-企業賬戶支付功能,為好得偉業公司、意鐵公司、博順達公司提供「充值、提現、轉賬、支付」等服務。
其後,曾祖士、王微沂合謀,由王微沂負責發展客戶到銀行存款,曾祖士負責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對客戶存款資金進行劃扣,所得資金共同分贓。
此後,王微沂、曾祖士以存款高息等為誘餌,誘騙被害人將資金存入相關銀行,再由曾祖士偽造《委託劃款授權書》等手段,通過上述劃扣平台將被害人存款劃走,騙取包括李某在內的被害人財產。
銀盛支付公司向法院提交《情況說明》則顯示,「李某與好得偉業公司簽署的《委託扣款授權書》,是我司從李某賬戶扣款的依據之一。因我司系統無法對李某與好得偉業公司前述的《委託扣款授權書》有效時間進行識別和判斷,人工也無法對李某與好得偉業公司簽署的《委託扣款授權書》有效時間進行限制。在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3日我司與好得偉業公司持續合作期間,我司持續按照好得偉業公司發起的扣款指令從李某賬戶進行資金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