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籌資費用要從籌資總額中扣除
因為實際只籌到這些錢
金融機構開的融資費用增值稅發票,進項不能抵扣。與貸款業務相關的費用都是不能抵扣的。
Ⅲ 關於企業融資費用稅前扣除
15號公告第二條關於企業融資費用支出稅前扣除問題:"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取得貸款、吸收保戶儲金等方式融資而發生的合理的費用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作為財務費用,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在15號公告發布前,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取得貸款、吸收保戶儲金等方式融資而發生的費用支出如何進行稅前扣除,沒有具體規定,現有的法律法規只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34號)中對借款利息扣除的規定。本條進一步明確了各中融資費用的稅前扣除及扣除的原則。
君合信財稅視點通過分析15號公告的第二條可以明確以下兩點:
一、企業融資費用支出的對象進一步擴大,除了借款費用允許稅前扣除外,發行債券、取得貸款、吸收保戶儲金等事項產生的費用支出,也可以按照會計准則規定當期一次性或計入資產成本隨資產的折舊或攤銷獲得均勻地稅前扣除。
二、結合會計准則和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資本化的條件如下: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
三、15號公告本條未提及利率問題,因此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根據《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鑒於目前我國對金融企業利率要求的具體情況,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並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中,應包括在簽訂該借款合同當時,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業提供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該金融企業應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可以從事貸款業務的企業,包括銀行、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是指在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擔保以及企業信譽等條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業提供貸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業公布的同期同類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業對某些企業提供的實際貸款利率(只要企業能提供金融證據,即可按照該利率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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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銷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銷時,計入財務費用,應該可以稅前扣除的。。。
Ⅳ 融資成本18%能在稅前扣減多少
融資租賃公司也屬金融機構,
融資成本18%能在稅前扣除。
Ⅵ 企業融資費用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七條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扣除。
第三十八條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第三十九條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Ⅶ 融資租賃價外費用扣除
售後回租形成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21號准則第十一條規定,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第十六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採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計提租賃資產折舊。第三十一條規定,售後租回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予以遞延,並按照該項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
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將一台辦公設備以公允價值13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乙租賃公司,該設備出售前賬面原值150萬元,已提折舊30萬元(該設備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殘值為0,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同時合同規定,甲公司自2012年1月1日將設備租回,租期4年,每年末支付租金40萬元,租賃期內銀行同期利率為8%,期滿該設備所有權歸甲公司。
1.2011年12月31日,向乙公司出售該設備:
借:固定資產清理1200000
累計折舊 300000
貸:固定資產 1500000。
2.收到設備款時:
借:銀行存款 13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200000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
100000。
3.2012年1月1日,向乙公司租回該設備,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較低者作為資產入賬價值(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400000×PVA8%,4=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300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30000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1600000。
4.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線法分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4年內每月應攤銷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金額為100000÷4÷12=2083.33)。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融資租賃)
2083.33
貸:管理費用 2083.33。
5.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線法計算折舊(1300000÷4÷12=27083.33)。
借:管理費用 27083.33
貸:累計折舊27083.33。
6.2012年~201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4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
7.2012年末按照融資費用分攤率8.86%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115180元:
借:財務費用 11518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115180。
由於租賃設備入賬價值是公允價值(如果入賬價值是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則以當期利率8%作為融資費用分攤率),因此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400000×PVAr,4=1300000(元)。
可在多次測試的基礎上,用插值法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
當r=%時:
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當r=9%時:
400000×3.2397=1295880元<1300000元
因此8%<r<9%,用插值法計算如下:
(1324840-1300000)÷(8%-r)=(1324840-1295880)÷(8%-9%)。
計算得出r=8.86%,即融資費用分攤率為8.86%。2013年~2015年,每年第四步~第六步會計分錄同2012年,第七步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不同,通過計算分別為89944.95元,62474.07元,32400.98元。
8.期滿該設備所有權歸甲公司。
借:固定資產——自有固定資產 1300000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300000。
售後回租形成融資租賃的稅務處理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的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
1.增值稅和營業稅。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開具銷售發票,業務中的出租方必須是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具體為銀監會許可的金融租賃公司和商務部許可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且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只適用於承租人,對於出租人仍須繳納營業稅,如果屬於「營改增」試點地區的租賃公司,還可以就收到的利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承租方可抵扣進項稅額。由於目前「營改增」稅收政策關於融資租賃業務的規定尚不明確,在此不再贅述)。
2.企業所得稅。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案例中每年每月實際提取的折舊為1300000÷4÷12-2083.33=25000(元),全年會計計提25000×12=300000(元),與稅法要求一致,不需作納稅調整。本例中當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大於公允價值時,在資產折舊上,稅務與會計上無差異;否則,就會產生異。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300000元,稅法上要求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4年的租期內平均在稅前扣除,即每年可扣除300000÷4=75000(元)。2012年~2015年,每年會計上做財務費用中分攤進來的未確認融資費用115180元、89944.95元、62474.07元、32400.98元需要作相應的納稅調整,多記的需作納稅調增,少記的需作納稅調減,而分攤進來的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2083.33×12=25000(元),則不需要納稅調整。
Ⅷ 發行信託方式融資發生的融資費用如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是否能在企業進行當前費用剔除
1, 不符抄合資本化條件的,應作為財務費用(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實際工作中,有些企業可能通過信託公司向銀行融資,銀行又通過發行債券方式吸儲,這樣就會產生企業向信託公司支付手續費,向銀行支付代理費,向債券購買者負擔利息的情形。根據本公告的原則,上述的借款費用都可以扣除。
2,正常收稅時:借應交稅費,貸銀行存款
重復收稅時:借其他應收款或專項應收款貸銀行存款退回時做反向分錄
稅務局有可能把這筆已批但沒有下撥給企業的退稅款自動反應到金稅系統里。
像這種三方協議劃款的,扣款失敗後24小時或時間在長一點,但是別過納稅征繳期,進行銀行查賬,如果未劃款成功,再次進行納稅申報,但是注意,千萬別多點擊劃款,容易造成多交款,在退就很繁瑣了。如果還是不行,找專管員反應情況,爭取取消三方協議。
Ⅸ 融資費用可以在土地增值稅前扣除嗎
1、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時候,首先可以在收入中扣除的是取得土地所有權所支付的金額,一般包括地價款、有關費用和稅金。2、支付的有關費用應該包括交易服務費用。特此回答!
Ⅹ 銀行融資相關費用應在什麼科目列支
1.擔保費是為借款而發生的,屬於借款費用的范疇。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借回款費用的處理,屬於經營期間答不應計入相關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借記應計入財務費用,貸記銀行存款。
2.屬於發生的與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有關的借款費用,按規定在購建或者生產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前應予以資本化的,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視資產的不同,分別計入「在建工程」、「製造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
3.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後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以及規定不能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4.是否可以稅前扣除取決於借款費用計入資產還是費用。
如果計入到資產中,隨資產的折舊或攤銷扣除;
如果計入到費用中,當期直接扣除。
5.計入「財務費用」的當期可以一次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