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信託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哪些
信託公司常見的經營范圍包括: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內信託;容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
(十二)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十三)從事同業拆借;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B. 湖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
1、資金信託;
2、動產信託;
3、不動產信託;
4、有價證券信託;
5、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專信託;
6、作為投資基金或屬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7、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8、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9、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10、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11、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C. 信託公司的經營模式是什麼他們是怎麼賺錢的
信託公司抄一般是國家控股襲的,每個省1到2家。
他們一邊由項目部收集項目,用債權,夾層,股權等方式投資到社會的各個領域中,另一邊通過發行信託理財產品來募集資金。
信託公司在發行理財產品上和銀行有些相似,但是銀行可投資的領域非常有限,而信託公司是所有金融機構里投資范圍最廣,投資方法最多,風控最嚴格的。
通常信託公司會通過收取項目的管理費達到盈利的,一般為項目融資額的3%/年。
D. 天津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版托;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權托;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
(十二)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十三)從事同業拆借;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E. 交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
1、資金信託;
2、動抄產信託;
3、不動產信託;
4、有價證券信託;
5、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6、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7、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8、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9、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10、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11、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
12、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13、從事同業拆借;
14、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F. 信託公司可以跨地區經營嗎,信託公司由誰監管,受益人
當然可以,很多信託公司的分部遍布全中國。信託公司由監管銀行的銀監會監管。
G. 我國信託機構業務經營范圍主要有哪些
信託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
信託公司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1)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2)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3)受託經營法律、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4)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5)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
(6)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7)代保管業務;
(8)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9)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10)公益信託業務;
(11)信託公司所有者權益項下依照規定可以運用的資金,可以開展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和投資等業務;
(12)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包括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的同業拆借業務等。
H. 國家那個文件具體明確了信託公司不能設立異地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信版托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權辦法》明確規定,信託公司不得在注冊地之外的異地設立分支機構,不能在注冊地以外區域進行產品營銷,2012年開始可以在異地進行直接銷售,但還是不能設立分支機構
I.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 信託公司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信託公司可以經營的范圍其實很廣,不過每個信託公司申請的范圍不大相同,信託公司可以申請經營的業務范圍有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J. 什麼是信託投資公司 他們主營經營業務范圍是什麼
信託公司是按照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政策和其他有關的信託法規的規定,設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其設立條件主要有: 1,符合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章程; 2,具有符合國家信託法規的注冊資本 3,符合規定的股東,具有投資額和經營權; 4,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 5,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吸收下列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信託存款,具體如下: (1)財政部門委託投資或貸款的信託資金存款; (2)企業主管部門委託投資或貸款的信託資金存款;(3)勞動保險機構的勞動保險基金存款; (4)科研單位的科研基金存款; (5)各種學會、基金會的基金存款。 目前國內的信託公司如:中泰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山東省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