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資融資的渠道有哪些
渠道1:銀行貸款。銀行貸款被譽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在創業者中很有「群眾基礎」。
信用貸款,指銀行僅憑對借款人資信的信任而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須向銀行提供抵押物。
擔保貸款,指以擔保人的信用為擔保而發放的貸款。
貼現貸款,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而融通資金的貸款方式。
提醒創業者要做好打「持久戰」的准備,因為申請貸款除了與銀行打交道,還要經過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中介機構等。而且,手續繁瑣,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出問題。
渠道2:風險投資。風險投資是一種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風險投資家以參股的形式進入創業企業。風險投資比較青睞高科技創業企業。
提醒風險投資家他們更關注創業企業的贏利模式和創業者本人。
渠道3:民間資本。民間資本的投資操作程序較為簡單,融資速度快,門檻也較低。
提醒很多民間投資者在投資的時候雙方應把所有問題擺在桌面上談,並清清楚楚地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此外,對民間資本進行調研,是融資前的「必修課」。
渠道4:創業融資寶。創業融資寶,是指將創業者自有合法財產或在有關法規許可下將他人合法財產進行質(抵)押的形式,從而為其提供創業急需的開業資金、運轉資金和經營資金。該融資項目主要針對「4050人員」,以及希望自主創業的社會青年群體。貸款期限最長為半年。
提醒創業融資寶的融資「力度」不是很大,因此,解決創業資金問題一般要經過幾輪融資後才能實現。
渠道5: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一種以融資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表面上看是借物,而實質上是借資,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償還。
提醒融資租賃這種籌資方式,比較適合需要購買大件設備的初創企業,但在選擇時要挑那些實力強、資信度高的租賃公司,且租賃形式越靈活越好。
2. 高科技企業的融資困難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主要有五方面原因。
一是宏觀經濟環境變化。近年來伴隨著人民幣升值、勞動力成本上升、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需求下降等外部環境的變化,使中小企業外部經營環境惡化,特別是2008年下半年以來,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世界性金融海嘯對中小企業的影響正逐步顯現,並且由外銷為主的企業向內銷企業蔓延。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不通暢。我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尚未建立,雖然開設了中小企業板塊,但上市融資的標准並不低,而且今年以來發行審核速度放緩,發行市盈率降低,境外市場不振,影響企業海外上市融資,從而使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額大幅減少。國內創業板遲遲未推出不但影響了一批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也挫傷了創業投資對中小企業的投資熱情。
三是中小企業先天不足。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資產規模、盈利能力、財務規范性、經營管理水平、從業人員素質、抗風險能力等方面都有較大的差距,特別是可抵押物少,不利於獲得金融機構的融資。
四是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企業與資金提供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解決信息不對稱主要靠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我國社會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中小企業與商業銀行或其他投資者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難以獲得融資支持。擔保體系可部分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但多數擔保機構規模較小、實力弱,難以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必要、及時的擔保服務。
五是金融機構配套服務未跟上。由於中小企業貸款筆數多、金額小、收益低、擔保困難,單位貸款額的管理成本高且風險較大,造成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惜貸」、「慎貸」。部分國有大型銀行總行雖然制定了小企業貸款業務發展的總體指導意見,但相關配套政策及細化措施並未出台,缺乏專門的適應小企業特點的評級和審批制度。大多數銀行機構尚未建立起針對小企業貸款的科學合理激勵機制,如要求貸款投放「零風險」,經辦人為第一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等,迫使信貸人員抵制承辦對小企業貸款業務,另外,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創新太少 。
高科技企業,意味著高收益,同時也具有高風險項目,這是銀行融資最大的障礙。
3. 融資方式和渠道有那些
中小企業的十二種有效融資方式
目前各地實行和創新出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以下12種:
一、綜合授信:
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二、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三、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四、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五、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六、出口創匯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七、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後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3年以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並承擔代償責任。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八、個人委託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融資業務新品種--個人委託貸款。即由個人委託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序是:1.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2.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3.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4.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5.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貸款。
九、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十、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融資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十一、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設備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設備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企業使用。當企業在合同期內把租金還清後,最終還將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通過金融租賃,企業可用少量資金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可以邊生產、邊還租金,對於資金缺乏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加速投資、擴大生產的好辦法;就某些產品積壓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促進銷售、拓展市場的好手段。
十二、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
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4. 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模式現狀
(一)高新技術企業存在很大的信貸風險
高新技術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主要面對的風險有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技術風險是指由於企業所應用或擬採用技術的不確定性以及技術與經濟互動過程的不確定所引起的收益與損失的不確定性。企業所應用的技術與經濟活動過程的互動所引起的損益是不確定的,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存在較高的技術風險。而市場風險則是指在高新技術企業的市場實現環節中,由於市場的不確定性而給企業帶來的收益與損失的不確定性。高新技術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再投入市場的過程中,存在不能完全了解市場的需求情況及消費者購買力程度等因素,因此存在較高市場風險。較高的技術風險與市場風險增加了高新技術企業潛在的信貸風險,使其有較高的融資風險。
(二)高新技術企業的內源融資能力較差
內源融資來源包括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折舊計提。目前高新技術企業的盈利能力較差,導致資金流入較少,從而使得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相對較少;固定資產折舊率政策的不合理導致折舊計提的少,從而導致企業內源融資能力較差。
(三)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單一
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單一,嚴重依賴銀行間接融資,而銀行貸款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擔保要求嚴格,無形中提高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貸款門檻。高新技術企業要想從銀行貸到款,在自身擔保物不足的情況下就只能求助於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出於自身利益和風險的考慮,也不願意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擔保,或者即使提供擔保也規定了較高的擔保賠付率,甚至高達100%,這也就更加大了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的負擔。高新技術企業的成熟期,融資結構較合理,但考慮到企業的性質和特點,負債率仍然較高。該階段企業經營業績穩定,資產收益率高,資產規模較大,可抵押的資產越來越多。例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7-09年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0.84、0.82、0.91,且短期負債的比重都在0.95以上,而該行業的近一期的平均負債率僅為0.36,高額的負債成本加之金融危機的影響,使企業幾乎連年虧損約1.18億,08年只盈利0.1億,09年又虧損1.45億,如果不及時調整融資結構和加強公司管理,企業將面臨嚴重的風險。
(四)企業契約的不完備性與股權結構的不合理性
企業契約是其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具有不完備性。當今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股權分置現象嚴重,雖然今年來國家對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問題進行了改革,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股權結構依然存在不合理之處。具體表現為:一是股權分置較為嚴重,經過改革後雖有成效,但與發達國家的股權分置情況相比,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現象依然很嚴重。二是股權集中程度過高,過高的股權集中度可能導致小股東利益受到大股東的侵害。大股東們控制董事會與管理決策的權力也隨之增大,導致企業決策的不公平性。股權結構的不合理和契約的不完備性導致大股東處於控股地位,經常通過董事會、授意接管等治理機制控制整個上市公司的融資決策,採取以股權為主的融資方式。
(五)經營風險和獲利期限長是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的一大障礙
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創新活動很難開展是因為其風險大,周期長,資金來源量少,管理太難,相對於國外來說,國外企業見效快,也說明了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活動是高風險的。
(六)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夠明顯
政府支持力度不大。雖然我國已經加大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投入和科技支持力度,但由於科技開發周期較長、風險較大,也使政府難以承受,我國政府目前還沒有形成規模的專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專項發展基金,政府的支持相當有限,以政府引導建立的信用擔保體系並不完善,沒有真正的發揮其作用,沒有為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提供便利的融資通道。
5. 高新技術企業銀行信貸融資模式現狀
你好,高新技術企業銀行信貸融資模式現狀:
(一)高新技術企業存在很大的信貸風險
高新技術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主要面對的風險有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技術風險是指由於企業所應用或擬採用技術的不確定性以及技術與經濟互動過程的不確定所引起的收益與損失的不確定性。企業所應用的技術與經濟活動過程的互動所引起的損益是不確定的,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存在較高的技術風險。而市場風險則是指在高新技術企業的市場實現環節中,由於市場的不確定性而給企業帶來的收益與損失的不確定性。高新技術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再投入市場的過程中,存在不能完全了解市場的需求情況及消費者購買力程度等因素,因此存在較高市場風險。較高的技術風險與市場風險增加了高新技術企業潛在的信貸風險,使其有較高的融資風險。
(二)高新技術企業的內源融資能力較差
內源融資來源包括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折舊計提。目前高新技術企業的盈利能力較差,導致資金流入較少,從而使得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相對較少;固定資產折舊率政策的不合理導致折舊計提的少,從而導致企業內源融資能力較差。
(三)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單一
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單一,嚴重依賴銀行間接融資,而銀行貸款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擔保要求嚴格,無形中提高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貸款門檻。高新技術企業要想從銀行貸到款,在自身擔保物不足的情況下就只能求助於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出於自身利益和風險的考慮,也不願意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擔保,或者即使提供擔保也規定了較高的擔保賠付率,甚至高達100%,這也就更加大了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的負擔。高新技術企業的成熟期,融資結構較合理,但考慮到企業的性質和特點,負債率仍然較高。該階段企業經營業績穩定,資產收益率高,資產規模較大,可抵押的資產越來越多。例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7-09年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0.84、0.82、0.91,且短期負債的比重都在0.95以上,而該行業的近一期的平均負債率僅為0.36,高額的負債成本加之金融危機的影響,使企業幾乎連年虧損約1.18億,08年只盈利0.1億,09年又虧損1.45億,如果不及時調整融資結構和加強公司管理,企業將面臨嚴重的風險。
(四)企業契約的不完備性與股權結構的不合理性
企業契約是其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具有不完備性。當今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股權分置現象嚴重,雖然今年來國家對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問題進行了改革,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股權結構依然存在不合理之處。具體表現為:一是股權分置較為嚴重,經過改革後雖有成效,但與發達國家的股權分置情況相比,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現象依然很嚴重。二是股權集中程度過高,過高的股權集中度可能導致小股東利益受到大股東的侵害。大股東們控制董事會與管理決策的權力也隨之增大,導致企業決策的不公平性。股權結構的不合理和契約的不完備性導致大股東處於控股地位,經常通過董事會、授意接管等治理機制控制整個上市公司的融資決策,採取以股權為主的融資方式。
(五)經營風險和獲利期限長是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的一大障礙
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創新活動很難開展是因為其風險大,周期長,資金來源量少,管理太難,相對於國外來說,國外企業見效快,也說明了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活動是高風險的。
(六)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夠明顯
政府支持力度不大。雖然我國已經加大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投入和科技支持力度,但由於科技開發周期較長、風險較大,也使政府難以承受,我國政府目前還沒有形成規模的專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專項發展基金,政府的支持相當有限,以政府引導建立的信用擔保體系並不完善,沒有真正的發揮其作用,沒有為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提供便利的融資通道。
6. 科技型企業融資模式創新模式有哪些
一、金融制度創新
1、加大直接融資力度
發展資本市場是基礎設施投融資創新的基本保障。要逐步解決資本市場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要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資本市場改革和創新的力度,要更大范圍鼓勵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市政公用企業發行債券融資;要加快市政債券的發行試點;要鼓勵地方優質公用事業上市企業在國內外資本市場融資,通過融資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行再投資建設;要鼓勵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長期資金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2、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
對於城市基建設施而言,所需資金額度較大,而不少地方的中小城市商業銀行,往往無法滿足。這是與它們的資本實力、科技水平、機構布局以及資本充足率、單一客戶貸款比例等監管指標有關。如果一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佔用了中小銀行的大部分貸款資金,將不僅影響銀行的風險管控,也會影響到銀行的盈利水平。與全國性商業銀行相比,城市商業銀行自身的生存壓力較大,競爭弱勢明顯,缺乏進一步發展壯大的後勁和空間,無法為該地區的城市建設融資工作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
因此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可以發揮其在撬動社會資金中的杠桿作用。相關省份省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以省級大型企業集團為基礎,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通過介入和做大地方性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擔保公司等,發揮其在城市建設中的強大投融資功能。適當時機,可以通過商業銀行改制重組上市,保險資金進入基礎設施投資領域等,發揮這些機構在資本市場的強大融資功能,推動和支持城市基礎設施的融資和建設。
3、加快金融產品創新
政府應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金融服務機構結合地區實際,進行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的創新,同樣對於規制可以採取「摸著石頭過河」的策略,通過放鬆規制來激勵創新並在創新中改善和強化規制。建立良好的友好型、優勢型的市場化籌融資環境,不斷創新融資手段。為使城市建設能夠融到足夠的建設資金,融到低成本的建設資金,應積極推進信託、資產證券化、產業基金等金融工具,搭建城市建設市場化籌融資平台。
二、信用制度創新
1、加強政府的示範與推動
在信用主體結構中,政府信用是最大的信用,市場信用、企業信用、個人信用及整個社會信用都是基於政府信用來推動和發展的。因此,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必須首先以樹立政府信用為重點,充分發揮政府信用社會信用建設中的無可替代的示範激勵作用。為此,政府職能的基本定位要迅速「權力政府」轉變為「責任政府」,以規范、高效的行政服務創建政府信用;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解決好依法行政,誠信行政的問題;要將信用環境的建設列入地政府政績考核目標,促使地方政府大力推動和建設金融基礎設施,發展和維護全社會的信用平台。
2、加強信用制度建設
在美國,已經生效的金融市場信用管理法律有公平信用報告法、公平債務實施法、平等信用機會法等十多項。這些法案構成了美國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正常運轉的法律環境。目前,我國尚未出台一部針對地方政府信用的專項法律來規范地方政府的行為(如《政府信用法》、《公平信用報告法》等),以突出政府必須守信利民的執政觀念,並有效遏制和懲戒政府信用缺失行為。我國作為一個信用建設的後發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才剛剛起步,漏洞明顯,法律的嚴密性欠缺。地方政府可以從我國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對信用機構的設置,信用管理體制的模式,信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政府、商業銀行以及其他主體在信用體系設中的地位、權利與義務以及失信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做出明確的規定細則和補充,從而為有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礎。
3、加快建立信用公共資料庫
信用資料庫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必的基礎設施。要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把分散在政府各部門、銀行、工商機構的個人的、企業的信用信息收集起來,成為一個信用信息公共資料庫,此基礎之前,逐漸把信息庫組的信息擴大到公檢法機關,實現政府、金融機構、業、個人等信用信息在一定范圍內的共享共用,使失信者無處可藏可騙,守信者處處可得到授信。地方政府應加快做到完全開放徵信公共服務平台各類信用信息,平台資料庫埠與國家徵信服務平台正式對接,與國內其他各地區信用信息資料庫互連互通,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守信得益、失信難行的良好環境。
4、要加強信用中介機構建設
信用中介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信用中介包括信用調查公司、信用徵集公司、信用評價公司、信用擔保公司、信用保險公司等,其立業的根本都是獨立、公正、客觀、平等地以客觀身份為社會各界提供信用產品或服務。既要通過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扶持信用中介的建立和發展,又要切實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強化職業道德規范,對不講信用,出具虛假評估、審計、驗資等報告,擾亂市場秩序的,要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清理;對觸犯法律的,要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 企業融資方式有哪些
企業融資相對可行的方式:
1、債權通道有:銀行獲得各類法人信用貸款只要信用良好都版可貸,各類抵權押貸款各大銀行都有類似產品可以直接去銀行官網了解,第三方金融機構推的融資租賃、供應鏈金融都可以去了解一下。
2、股權融資有:通常直接到機構官網進行BP投遞,如果沒有回復則表示你的項目還達不到他們機構的投資標准,加線下沙龍活動但這種一般在經濟較發達地區容易接觸到,如果接觸不到投資人資源可以去一些能直接找投資人對接的融資平台,向投資人直接發起投遞溝通申請,到雲對接試試。
3、政策融資:如果你的高尖人才手握高科技項目現在各地政府都有對這些人才和項目直接進行落地獎勵數額也不小。
8. 科技型企業如何融資
科技型企業要注意的是首先必須立項!立項後當地一般都有一些政策或資金扶持,然後拿著立項報告去銀行貸款或向風投融資都會容易的多,因為立項就確認了你們的高科技企業和高科技項目的身份。我們就剛剛完成1000萬的貸款和政府100畝土地的扶持性劃撥。
對了,還要提醒樓主一下,在我們這里,高科技企業必須在企業注冊後一年內申請完成,否則過期不予受理。不知道你們那裡情況如何,請千萬不要錯過時間,盡快去當地發改委和科技局進行全面立項咨詢,每個地方的程序可能會有一些差異,我就不多羅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