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融資 > 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

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

發布時間:2021-05-31 16:13:42

❶ 不良資產行業傳統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

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資產重組、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的通知。

(1)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擴展閱讀

不良金融資產、不良金融資產處置、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是指:

(一)不良金融資產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營中形成、通過購買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貸資產和非信貸資產,如不良債權、股權和實物類資產等。

(二)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金融資產開展的資產處置前期調查、資產處置方式選擇、資產定價、資產處置方案制定、審核審批和執行等各項活動。與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相關的資產剝離(轉讓)、收購和管理等活動也適用本指引的相關規定。

(三)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不良金融資產剝離(轉讓)、收購、管理和處置的相關人員。

❷ 不良資產處置需要哪些證件

第一條為規范不良金融資產處置行為,明確不良金融資產處置工作盡職要求,防範道德風險,促進提高資產處置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以下統稱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本指引中的不良金融資產、不良金融資產處置、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是指:
(一)不良金融資產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營中形成、通過購買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貸資產和非信貸資產,如不良債權、股權和實物類資產等。
(二)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金融資產開展的資產處置前期調查、資產處置方式選擇、資產定價、資產處置方案制定、審核審批和執行等各項活動。與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相關的資產剝離(轉讓)、收購和管理等活動也適用本指引的相關規定。
(三)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不良金融資產剝離(轉讓)、收購、管理和處置的相關人員。
第四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金融資產時,應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規定,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基礎上,努力實現處置凈回收現值最大化。
第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全面規范的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業務規章制度,完善決策機制和操作程序,明確盡職要求。定期或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時,對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業務規章制度進行評審和修訂。
第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熟悉並掌握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本指引有關規定。
第七條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與剝離(轉讓)方、債務人、擔保人、持股企業、資產受讓(受託)方、受託中介機構存在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或經認定對不良金融資產形成有直接責任的,在不良金融資產處置中應當迴避。
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不得同時從事資產評估(定價入資產處置和相關審核審批工作)。
第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問責制,規定在不良金融資產剝離(轉讓)、收購、管理和處置過程中有關單位、部門和崗位的職責,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本指引規定的行為進行責任認定,並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❸ 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將引進問責制嗎

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將引進問責制 不良金融資產剝離、管理和處置中也存在一些較為嚴重的道德風險,引發了一些違法違規案件,導致銀行業資產流失。銀監會近日召開的主席會議稱。在這次會議上,銀監會審議並原則通過了《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簡稱《指引》),要求在銀行不良資產處置中採取嚴格的盡職問責制。 當日會議還透露,《指引》對資產剝離收購、管理到處置各個環節,都提出了基本盡職要求,對潛在的風險點進行提示,並為不良金融資產處置創新預留空間。 銀監會提出,要逐步實現銀行不良資產的專業化清收。同時要求,不良金融資產處置工作人員與債務人、保證人、持股企業、資產受讓(受託)方、受託中介機構存在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或經認定對不良金融資產形成有直接責任的,在不良金融資產處置中應當迴避。並要求,明確界定交易前、後手及多次交易參與方的法律責任與權力,建立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責任認定製度和程序,規范責任認定行為,嚴格處置工作的盡職問責制。

❹ 房地產項目中土地成片開發和包片開發是一個意思嗎招投標和競投標區別

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有三種:協議、招標、拍賣。在這三種方式中,
招標和拍賣具有公開性、競爭性,一般不存在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現象;協議出讓由
於沒有引入競爭機制,土地由誰使用,特別是土地出讓金的確定,具有主觀因素。非法低價
(包括無償)出讓主要發生在以協議方式出讓土地的行為上,因此規范協議出讓最低價標准
至關重要。
區別是否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現主要依據以下規定:1992年原國家土地管理局
出台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土地使用權轉讓、
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1995
年又出台了《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確定辦法》規定,協議出讓最低價根據商業、
住宅、工業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級別的基準地價的一定比例確定,具體適用比例由省、自
治區、直轄市確定,確定協議出讓最低價應當綜合考慮征地拆遷費用、土地開發費用、銀行
利息及土地純收益等基本因素。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出讓金不得低於協議出讓最低
價,協議出讓最低價是衡量是否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標准。然而,在實際工作中,由
於出讓土地類型、目的,取得土地利用狀況等的差異,依靠以上原則確定的協議出讓最低價
標准來衡量是否低價出讓國有土地已遠遠不夠。一方面是可操作性低,出讓土地有可能是新
增建設用地直接協議出讓;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交土地出讓金;再者,
還有可能是企業改制涉及的土地出讓等。
不同情況地價內涵不一,繳納土地出讓金標准也應該有很大差異。首先,僅按不同用途
基準地價的一定比例確定的協議出讓最低價標准,無法滿足不同土地情況出讓地價的需要,
難於操作,致使有些地方公布的協議出讓最低價標准形同虛設。第二,具體出讓地塊地價內
涵往往與協議出讓最低價地價內涵不一致,二者不具有可比性,若以此確定協議出讓土地出
讓金,既有可能導致國有土地資產流失,也往往會出現侵犯原土地使用者權益的情況。第三,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劃撥土地
使用權價格可作為企業權益計入企業資產,劃撥土地需轉為有償使用土地的,按出讓土地使
用權價格與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差額部分核算出讓金,這已不大適用於按上述文件規定確定
的協議出讓最低價標准。
②最低價確認方法
協議出讓最低價不能簡單地由基準地價的一定比例確定,應分門別類針對具體出讓土地
類型及地價內涵制定標准。
新增建設用地協議出讓最低價確定。

❺ 銀監會《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第九條(一)中的"擔保肝情況調查"是什麼意思

絕對懷疑是打錯了
擔保情況調查,擔保物情況調查都可能啊。。。

❻ 不良資產處置的盡職檢查監督要求

第五十三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檢查監督制度,設立或確定獨立的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檢查監督部門或崗位,並配備與其工作要求相適應的盡職檢查監督人員。明確部門和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制定盡職檢查監督工作程序,規范盡職檢查監督行為。
第五十四條盡職檢查監督人員應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專業知識、監督能力和相關工作經驗,並不得直接參與不良金融資產剝離(轉讓)、收購、管理、處置、定價、審核和審批工作。
第五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支持盡職檢查監督人員獨立行使檢查監督職能。檢查可採取現場檢查或非現場檢查的方式進行。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或委託中介機構開展特定的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審計工作,並出具獨立的盡職審計意見。
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和阻撓盡職檢查監督人員的盡職檢查監督工作,不得授意、指使和強令檢查監督部門或檢查監督人員故意弄虛作假和隱瞞違法違規情況,不得對盡職檢查監督人員或舉報人等進行打擊報復。
第五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等工作進行的盡職檢查監督應至少每半年一次。重大項目應及時進行盡職檢查監督。
第五十七條盡職檢查監督人員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指引相關規定對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進行獨立的盡職檢查監督,評價各環節有關人員依法合規、勤勉盡職的情況,並形成書面盡職檢查報告。
第五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於盡職檢查監督人員發現的問題,應責成相關部門和人員糾正或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及時跟蹤整改結果。
第五十九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對盡職檢查監督工作的監督機制,對盡職檢查監督人員的盡職情況進行監督。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向銀行業監管機構報告盡職檢查監督工作情況。

❼ 不良資產處置的責任認定和免責

第六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責任認定製度和程序,規范責任認定行為,並執行相應的迴避制度。
第六十一條責任認定部門和人員應根據盡職檢查監督人員的檢查結果,對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是否盡職進行責任認定。責任認定部門和人員應對責任認定結果負責。
第六十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並報監管部門。重大違法、違規、失職責任處理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接收社會監督。
第六十三條具有以下情節的,將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
(一)自資產交易基準日至資產交割日期間,剝離(轉讓)方擅自處置剝離(轉讓)資產,放棄與剝離(轉讓)資產相關的權益,截留、隱匿或私分基準日後剝離(轉讓)資產項下回收現金和其他資產。
(二)資產剝離(轉讓)後回購剝離(轉讓)資產,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利用內部信息,暗箱操作,將資產處置給自己或與自己存在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機構或人員,非法謀取小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
(四)泄露金融機構商業秘密,獲取非法利益。
(五)利用虛假拍賣、競標、競價和協議轉讓等掩蓋非法處置不良金融資產行為。
(六)為達到處置目的人為製造評估結果,以及通過隱瞞重要資料或授意進行虛假評估。
(七)超越許可權和違反規定程序擅自處置資產,以及未經規定程序審批同意擅自更改處置方案。
(八)未經規定程序審批同意,放棄不良金融資產合法權益。
(九)偽造、篡改、隱匿、毀損資產處置檔案。
(十)未按照本指引規定要求盡職操作,致使不良金融資產的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值。
(十一)其他違反本指引規定要求的行為。
第六十四條對直接或間接干擾和阻撓盡職檢查監督人員的盡職檢查監督工作,故意隱瞞違法違規和失職該職行為,或對盡職檢查監督人員或舉報人等進行打擊報復的機構和人員,應認定並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
第六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盡職檢查監督人員在檢查監督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河私舞弊的,應認定並依法、依規從嚴追究其責任。
第六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盡職檢查監督和責任認定,有充分證據表明,不良金融資產工作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本指引規定勤勉盡職地履行了職責,不良金融資產處置一旦出現問題,可視情況免除相關責任。

❽ 看過《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還是搞不定老賴,想找催收平台幫催收,求推薦!

如果沒有實際經驗,看了《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也沒用的。找平台的話 我 推 薦催催寶。 當時是聽朋友 推 薦,在網 上 找了個叫催催寶的催收平台, 上 面 有2萬多的催客遍地全國,應該是催客最多的平台了。 發布 信 息後, 就 有催客接單了,沒過幾天 就 幫 我 追回了欠款,效率很高。 我 建議 你 試試催收平台, 上 面 都 是 專 業的催客,比 你 看《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靠譜多了。

閱讀全文

與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紅棗期貨漲跌聽板 瀏覽:283
財富管理中心信託 瀏覽:35
貸款風險事件處置預案 瀏覽:32
理財規劃師培訓中心 瀏覽:416
算賬理財 瀏覽:191
3月11日加元對人民幣匯率 瀏覽:659
天津中技樁業注冊資金是多少錢 瀏覽:435
期貨大貨 瀏覽:692
英鎊換外幣對人民幣最虧 瀏覽:913
外匯管製法 瀏覽:308
如何借外匯 瀏覽:680
歷年中國外匯儲備 瀏覽:192
荷包理財電話 瀏覽:927
股票飛龍在天 瀏覽:769
天邑股份投資5G 瀏覽:891
外匯培訓招聘 瀏覽:869
海通證券資金賬戶銷戶 瀏覽:560
一百人民幣兌換多少西非法郎 瀏覽:546
如何模擬外匯交易 瀏覽:66
股票的日記賬 瀏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