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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型pe基金

發布時間:2021-06-02 13:42:56

信託基金與契約型基金有哪些區別

契約型基來金和信託的區源別:
共同點:其都是資產管理行業下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本質上都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不同點:
信託具有的優勢及劣勢:
1、優勢
(1)可直接放委貸
(2)可設立信貸資產證券化
2、劣勢
(1)人數限制:信託的人數不得超過50人
(2)投資范圍有限
契約基金的優勢及劣勢:
1、優勢
(1)人數優勢:投資者人數可以為1-200人。
(2)投資范圍廣
(3)無雙重稅負
(4)設立、變更程序簡單
(5)可以作為股東進行登記
(6)退出方式多樣化
2、劣勢
(1)投資不可以直接放委貸
(2)不可以直接設立ABS
(3)不具備法人資格

② PE基金是什麼

PE基金什麼是私募股權投資(PE)基金?私募股權投資(PE)基金是什麼意思?
Private Equity(簡稱「PE」)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依國外相關研究機構定義,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資已上市公司的股權(如後面將要說到的PIPE),另外在投資方式上有的PE投資如Mezzanine投資亦採取債權型投資方式。不過以上只佔很少部分,私募股權投資仍可按上述定義。
廣義的私募股權投資為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相關資本按照投資階段可劃分為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發展資本(development capital)、並購基金(buyout/buyin fund)、夾層資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資本(turnaround),Pre-IPO資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後私募投資(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債權distressed debt和不動產投資(real estate)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狹義的PE主要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並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而這其中並購基金和夾層資本在資金規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國PE多指後者,以與VC區別。
這里著重介紹一下並購基金和夾層資本。
並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
並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並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並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並購基金經常出現在MBO和MBI中。
夾層資本,是指在風險和回報方面,介於優先債權投資(如債券和貸款)和股本投資之間的一種投資資本形式。對於公司和股票推薦人而言,夾層投資通常提供形式非常靈活的較長期融資,這種融資的稀釋程度要小於股市,並能根據特殊需求作出調整。而夾層融資的付款事宜也可以根據公司的現金流狀況確定。夾層資本一般偏向於採取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優先股之類的金融工具。
私募股權基金起源於美國。1976年,華爾街著名投資銀行貝爾斯登的三名投資銀行家合夥成立了一家投資公司KKR,專門從事並購業務,這是最早的私募股權投資公司。迄今,全球已有數千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KKR公司、凱雷投資集團和黑石集團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PE的主要特點如下:
1. 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 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2. 多採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上,多採用普通股或者可轉讓優先股,以及可轉債的工具形式。
3. 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4. 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 ,這一點與VC有明顯區別。
5. 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
6. 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
7. 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
8. 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
9. 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並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
私募基金是如何運作的
在成熟市場——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中國的私募基金也很類似。
私募基金的主要運作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承諾保底,基金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相應地設定底線,如果跌破底線,自動終止操作,保底資金不退回。第二種是接收賬號(也就是說客戶只要把賬號給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戶可自動終止約定,對於贏利達10%以上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這種運作方式主要針對熟悉的客戶和大型企業單位。通常情況下,私募基金會承諾比公募基金高得多的收益水平。
與VC等概念的區別:
PE與VC雖然都是對上市前企業的投資,但是兩者在投資階段、投資規模、投資理念和投資特點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區別如下:
很多傳統上的VC機構現在也介入PE業務,而許多傳統上被認為專做PE業務的機構也參與VC項目,也就是說PE與VC只是概念上的一個區分,在實際業務中兩者界限越來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機構如凱雷(Carlyle)也涉及VC業務,其投資的攜程網、聚眾傳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資。
另外我們也要搞清PE基金與內地所稱的「私募基金」的區別,如上所述,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資於未上市的公司股權,而我們所說的「私募基金」則主要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向投資者籌集資金,進行管理並投資於證券市場(多為二級市場)的基金,主要是用來區別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公募基金的。
中國資本市場中的PE:
如以狹義PE概念衡量(即把VC排除在外),則如前面所述,中國大陸出現PE投資是很晚的事情。1999年國際金融公司(IFC)入股上海銀行可認為初步具備了PE特點,不過業界大多認為,中國大陸第一起典型的PE案例,是2004年6月美國著名的新橋資本(New bridge Capital),以12.53億元人民幣,從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購深圳發展銀行的17.89%的控股股權,這也是國際並購基金在中國的第一起重大案例,同時也藉此產生了第一家被國際並購基金控制的中國商業銀行。由此發端,很多相似的PE案例接踵而來, PE投資市場漸趨活躍。
2004年末,美國華平投資集團等機構,聯手收購哈葯集團55%股權,創下第一宗國際並購基金收購大型國企案例;進入2005年後,PE領域更是欣欣向榮,不斷爆出重大的投資案例,其特點是國際著名PE機構與國內金融巨頭聯姻,其投資規模之大讓人咋舌。首先是2005年第三季度,國際著名PE機構參與了中行、建行等商業銀行的引資工作,然後在2005年9月9日,凱雷投資集團對太平洋人壽4億美元投資議案已經獲得太平洋保險集團董事會通過,凱雷因此將獲得太保人壽24.975%股權。這也是迄今為止中國最大的PE交易。另外,凱雷集團收購徐工機械絕對控股權的談判也進入收尾期,有望成為第一起國際並購基金獲大型國企絕對控股權案例。
此外,國內大型企業頻頻在海外進行並購活動,也有PE的影子。如聯想以12.5億美元高價並購IBM的PC部門,便有3家PE基金向聯想注資3.5億美元。此前海爾宣布以12.8億美元,競購美國老牌家電業者美泰克(Maytag),以海爾為首的收購團隊也包括兩家PE基金。
在中國,PE基金投資比較關注新興私營企業,由於後者的成長速度很快,而且股權干凈,無歷史遺留問題,但一般缺乏銀行資金支持,從而成為PE基金垂青的目標。同時,有些PE基金也參與國企改革,對改善國企的公司治理結構,引入國外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提升國企國際化進程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目前在國內活躍的PE投資機構,絕大部分是國外的PE基金,國內相關的機構仍非常少,只有中金直接投資部演變而來的鼎暉(CDH)和聯想旗下的弘毅投資等少數幾家。這一方面由於PE概念進入中國比較晚,另一方面PE投資一般需要雄厚的資金實力,相對於國外PE動輒一個項目投資幾億美金,國內大多數企業或個人只能自愧不如,鮮有能力涉足這個行業。
現在國內活躍的PE投資機構大致可以歸為以下幾類:
一是專門的獨立投資基金,如 The Carlyle Group,3i Group etc;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機構下設的直接投資部,如Morgan Stanley Asia, JP Morgan Partners ,Goldman Sachs Asia, CITIC Capital etc;
三是中外合資產業投資基金的法規出台後,新成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如弘毅投資,申濱投資等;
四是大型企業的投資基金,服務於其集團的發展戰略和投資組合,如GE Capital 等;
五 其他如Temasek,GIC。PE投資中國之驅動力及當前不利因素
中國高速成長的經濟和不斷完善的投資環境,無疑是PE投資中國的巨大驅動力,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中國作為「金磚四國」(BRICs,即巴西、俄羅斯、印度和中國英文首寫字母連寫而成)之一,持續、高速增長的經濟蘊藏了巨大的投資機會。
2.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全國信息化程度提高,大大改善了投資的硬體環境。
3.法律體制逐步健全:《公司法》和《證券法》的修訂,創業投資相關法律也將要制訂。
4.加入WTO後更多行業將向外資私人資本部分全面開放,如零售業、金融業和電信業等。
5.資本市場的不斷健全:中小企業板的設立(創業板前奏),股改(全流通的實現)。
6.國企改制,國退民進,國家鼓勵中小國企實施MBO為PE提供了巨大機會。
不利因素有,一,國內的退出機制仍不理想,沒有創業板,全流通亦有待解決。二,近日外管局出台的兩個文件(11號文和29號文)對離岸資本運作,紅籌上市等國外退出方式有負面影響。目前國內PE基金投資套牢的案例不少。第三,國內有些行業對外資及私人資本投資比例亦有限制。第四,在法律環境方面,目前《公司法》有些規定對PE投資不利,比如對外投資比例設限,雙重征稅,有限合夥制的缺失等。最後,國內誠信體系不健全,誠信意識有待完善。
中國PE業務展望:
處於工業化轉型期高速發展的中國經濟和不斷完善的投資環境,為PE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尤其在以下幾個領域,PE更加有用武之地:
1.為日益活躍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並購、擴展提供資金。
2.內地企業境內境外公開上市前的Pre-IPO支持。
3.銀行及公司重組。
4.近10萬個國企的改革,國企民營化將是未來PE 的關注點。PE基金有望從以前被動的少數股權投資進入到購買控制權階段,甚至是100%買斷。華平對哈葯的投資,以及凱雷集團談判收購徐工機械,都是順應了這一新趨勢。
5.跨國境的收購兼並。隨著國內企業的壯大和國際化意願的日益強烈,越來越多的國內企業將走出國門進行境外收購兼並,而這也為PE基金提供了廣闊的業務機會。
6.其他領域如不良資產處理,房地產投資等等也為PE提供了絕好的機會。

③ 請分別解釋一下信託型私募基金和結構型私募基金

信託型私募基金復:通過信託制計劃,進行股權投資或者證券投資,也是陽關私募的典型形式

組合(結構)型私募基金:為了發揮公司式,契約式,虛擬式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④ 公司型基金,合夥型基金與信託型基金到底有何區別

證券投資基金依據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為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目前,我國的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則以美國的投資公司為代表。

信託型投資基金:即契約型投資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依據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訂立的基金契約,發行基金單位而組建的投資基金。

1、契約型基金是依據基金合同設立的—類基金

在我國,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設立;基金投資者自取得基金份額後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依法享受權利並承擔義務。

2、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資公司

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設立,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擔有限責任』分享投資收益。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主要區別:

(1)法律主體資格不同

(2)投資者的地位不同

(3)基金組織方式和營運依據不同

合夥型基金的設立,就是注冊一家新的合夥企業,一般是有限合夥企業。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的股東人數,其實這個時候應該不能叫股東了,准確講應該叫合夥人,合夥人的人數是兩個到五十個。而且,有限合夥企業至少要有一個普通合夥人,也就是 GP。

有限合夥企業的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夥」的字樣。

⑤ PE類信託和私募基金之間有什麼聯系

近期信託市場上比較熱門的地產投資基金信託,就是 PE 與信託的合作產物。
信託制只是私募股權基金中的一種表現形式而已,二者之間還是有比較大的差異。

⑥ 信託可以做私募PE的LP嗎如果可以,那麼PE投了項目之後,如果項目上市,這個應該是有障礙的吧

1.信託可以做私募的LP嗎?
目前肯定不可以。
①監管層面:2008年的《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中證監會規定了企業ipo之前股東中不能有信託計劃,但沒有對PE的LP是否是信託計劃予以規定,就從字面上來說,這個方案本身是有可行性的。但是,由於PE投資具備高度的不確定性,因此監管部門就監管的角度是不允許IPO之前PE背後有信託計劃的,並由銀監會直接監控,所有此類信託計劃不予報批。但目前中信信託,平安信託等從2011年開始就設立了相關的GP,在等待政策開放。
②信託層面:集合信託計劃由於有隱形的兌付要求,基本都是以債性的項目為主,股性的項目也是自有一些交易對手非常強大,比如萬科等,的房地產類較為常見,且此類項目容易測算回報率,回報率相對穩定,期限相對固定,與PE所對應的高回報高風險不對應,因此就信託本身而言他也不會對外接此類工作。也較少信託會有此類的創新業務部門。再者,如監管對其打開,信託對交易對手的選擇也會非常嚴厲,一般他們自己設立GP為主,不會採用外部的GP,一個強大的GP肯定是有募集能力的,需要找尋信託做募集的,通常而言募集能力非常有限,GP本身實力一般不會太強。因此信託本身選擇和這樣的機構合作的可能性就非常小。
③類似項目:近來由於信託業的火暴,不少PE也轉型做固定收益類的有限合夥,有的通過合夥制企業嵌套在信託里,即FOT(信託計劃都為單一信託,信託公司不承擔事實風險,有一定可能性誤導客戶);也有通過信託嵌套在合夥制私募基金里,即TOF,(金谷信託,之前與其股東信達資產旗下的投資公司有過此類型的產品)。這兩者的形式由於很大程度上誤導了客戶,最終還是要信託承擔責任,因此此類業務只要涉及到募集,做集合的,不管是FOT,TOF一律叫停。

2.有什麼好的解決處理辦法?
民營的PE要通過信託募資這個念頭還是早點打消吧,體制是不允許貴族和平民聯姻,這樣的例子在中國金融市場數不勝數。即便你們聯姻了,你們的孩子能否到這個世界上還是困難重重,有這個精力和時間對付這樣的事情,不如採用更為按部就班的方式做好PE。
如今的PE業經過了發芽到全面PE,同時IPO的低迷,與PE的時間周期來看,目前做PE確實有較好的前景,好多之前的PE都要謀求退出,現在新的PE都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到一些經過三五年培養的優質企業。就募集的角度而言,PE本身為私募,是對特定人群的,這就要求GP本身的管理者具備一定的知名度,(這也是為什麼薛老漢等人,用微博等工具加強自己知名度的原因之一),管理合夥人能依賴自己良好的投資業績和知名度引來資金,這是最常規的。
如果一個PE不具備上述能力,那麼本身他就是屬於風險較高,且不確定性較強的PE,但也不是不具備募集的可能。最好的方式就是聯姻一些民間的第三方理財。以GP配股的形式找到這些募集能力非常強的人,讓其不僅享受到募集期內的固定財務顧問費用,更讓其與GP的成長連體,這個方式是可以嘗試的。(其實紅杉資本前期募集資金也是依賴於諾亞財富這個第三方理財的)。只不過現在單純的代銷給第三方的動力是不夠的,因此配股的方式是有效的刺激其為PE募集的動力。

⑦ 信託型私募基金的什麼是信託型私募基金

目前中國私募基金的模式主要有三種:公司型、有限合夥型和信託型。公司型私募基金是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組建投資公司,由特定投資者認繳出資成為公司股東形式的私募基金。公司型私募基金的優點在於投資者就是公司的股東,在公司章程的規定下權利和義務非常明確;但缺點同樣明顯,因為其運營成本較高、退出程序比較繁瑣以及多重征稅。私募基金採用較多的另一種模式是有限合夥型,其法律依據就是2006年修訂的《合夥企業法》。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的最大好處在於對合夥企業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只徵收投資者的個人所得稅,減輕了投資者的稅負。
最近幾年,信託也逐漸吸引住了私募基金的目光。傳統的信託由三方當事人組成: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託付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對財產進行管理或者處分。而信託型私募基金是以傳統信託為結構設立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該信託計劃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通過信託合同明確投資人(既是委託人也是受益人)與信託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由信託公司將投資人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或運用。信託公司運用信託資金可以進行證券投資,也可以進行債權、股權、物權及其他方面的投資,但必須與信託計劃文件約定的投資方向與投資策略一致。另外,在我國還存在大量的非信託契約型私募基金,即由基金管理者與投資人簽訂一個簡單的協議,為投資人提供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投資理財服務。這類「地下」私募基金也是最不規范的,由於沒有相關法律的保障,投資人往往風險較大。

⑧ PE投資跟信託投資有什麼區別

  1. PE(全稱:Private Equity)投資是指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的基金,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國內通常把PE翻譯成狹義的股權投資,即「私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面向有風險辨識能力的自然人或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以非公開發行方式,來募集資金

  2. 信託投資(TrustInvestment),是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用自有資金及組織的資金進行的投資。以投資者身份直接參與對企業的投資是目前中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一項主要業務,這種信託投資與的委託投資業務有兩點不同;

    第一,信託投資的資金來源是信託投資公司的自有資金及穩定的長期信託資金,而委託投資的資金來源是與之相對應的委託人提供的投資保證金;

    第二,信託投資過程中,信託投資公司直接參與投資企業經營成果的分配,並承擔相應的風險,而對委託投資,信託公司則不參與投資企業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續費,對投資效益也不承擔經濟責任。其按照信託投資的主體劃分,可分為國家信託投資、地方信託投資、企業和單位信託投資、個人信託投資四類。

⑨ pe基金是什麼

PE基金主要是指投資於非公開發行的公司股權的基金。

國內通常把PE翻譯成狹義的股回權投資,即答「私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面向有風險辨識能力的自然人或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以非公開發行方式,來募集資金。

其實,把Private Equity(PE)翻譯成「私募股權投資」,似乎Private的意義在於資金募集渠道是非公開發行。這實際上存在一種誤解,應當更多從投資角度來理解。

(9)信託型pe基金擴展閱讀:

1、投資期限長

不論是股票還是房產,投資者持有的時間都不長。而PE投資一般需要五到七年。

2、PE投資的金額大

3、潛在收益高

4、風險大

因為PE投資最終收益的實現主要靠收購、兼並和上市。其中的變數很多,波動大,再加上投資期限長,PE投資風險很高。

⑩ 信託基金與PE私募基金有什麼不一樣

首先,信託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依據《信託法》成立的以信託計劃為載體的集合資金形態, 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因此可以說,信託產品首先有信託法,然後實際上跟公募基金是差不多的。
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即所謂「灰色的」)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不會出現捐款跑路的情況。
接著幫您澄清私募基金的概念。按照是否面向一般大眾募集資金,基金分為公募與私募,目前中國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主要有:
1、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股勝資產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當資產、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
2、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目前較少,如星浩投資);
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
4、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綜上所述,PE是私募基金的類型之一。
至於您另外一個問題:有的私募基金會委託證券公司營業部銷售產品,方便的話可以到您信得過的券商營業部進行咨詢。
在購買產品的過程中,您需重點留意這家私募公司的主要管理者之前的投資操作業績、公司人員組成情況與背景、公司投資標的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扶持政策、所簽署的協議中關於投資者投資回報以及管理人員管理費用的支付條件等,並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綜合考慮。
希望以上回答能使您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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