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ppp項目和傳統項目有什麼區別
PPP模式
PPP模式並非單純的一種融資模式,而是對各類項目參與主體(政府、投資人、建設方、咨詢方等)、項目篩選與策劃、項目論證、項目資產、項目公司結構、融資方式、利益分配、風險分擔、效果評價等要素的整體安排。
在具體融資方面,PPP模式可以根據項目情況的不同集成運用不同融資模式。
簡言之,PPP模式中社會資本進入到項目的全過程(准備期、投融資期、建設期、運維期、移交期),而公共部門更多發揮公共服務、監督管理的宏觀層面的作用。
傳統項目模式
傳統項目模式如BOT、BOO、BT的運用,往往是項目業已經過公共部門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後,社會資本通過參股、投標等方式參與到項目中;公共部門則獨自掌控項目各階段的進展,但又在某些階段中與私營部門獨立。
另一方,傳統項目模式更多重視建設的融資,而較少關注運營、維護階段的社會效果及其評價。
⑵ PPP項目入庫與不入庫的主要區別是什麼,目前
在2016年12月之前,項目可能只需要入財政部的項目庫。至2016年12月21日,發改委發文《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後,PPP項目不僅需要入財政部的項目庫,還需要入發改委的項目庫。
《財政部財金[2015]166號》中明確提出,未入庫的項目,不能列入各地的PPP項目目錄,不能通過財政預算安排支出。
2016年10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傳統基礎設施領域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工作導則》,第六條明確: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重大建設項目庫)基礎上,建立各地區各行業傳統基礎設施PPP項目庫,並統一納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傳統基礎設施PPP項目庫,建立貫通各地區各部門的傳統基礎設施PPP項目信息平台。入庫情況將作為安排政府投資、確定與調整價格、發行企業債券及享受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項政策的重要依據。
君合律師事務所黃山、丁興鎮文章分析稱,如果沒有入庫,則PPP項目原則上無法使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安排財政撥款(包括中央預算內的投資、專項建設基金、中央專項債券籌集的專項建設基金、其他中央財政建設性基金及其他有關PPP項目的專項政策)。後期也無法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
如果區級項目,入市庫相當於拿到了市財政的擔保,變相的告訴金融機構說,我這個項目最後的還款風險較低,同理入省庫和入國家庫,基本等於有了更高一級的政府給你做了信用擔保,最實惠的好處就是你這個項目未來的融資成本會比較低,因為風險低
⑶ ppp項目是什麼意思
ppp項目是公私合營模式的項目。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公私合營模式(PPP),以其政府參與全過程經營的特點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PPP模式將部分政府責任以特許經營權方式轉移給社會主體(企業),政府與社會主體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政府的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減小。
PPP模式比較適用於公益性較強的廢棄物處理或其中的某一環節,如有害廢棄物處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與填埋處置環節。這種模式需要合理選擇合作項目和考慮政府參與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圍與程度,這是值得探討且令人困擾的問題。
⑷ 為什麼ppp項目國家要社會資本投資,國家自己投資,收益都歸自己不好嗎
因為國家財政預算都是有數額限制,並不是改革開放前計劃經濟什麼都由政府來干,不管是賺錢還是賠本都是一個樣。
第一,PPP是一種新型的項目融資模式。PPP融資是以項目為主體的融資活動,是項目融資的一種實現形式,主要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項目經營的直接收益和通過政府扶持所轉化的效益是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項目公司的資產和政府給予的有限承諾是貸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資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營資本參與到項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這也正是現行項目融資模式所鼓勵的。政府的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進行全程合作,雙方共同對項目運行的整個周期負責。PPP融資模式的操作規則使民營企業能夠參與到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確認、設計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來,這不僅降低了民營企業的投資風險,而且能將民營企業的管理方法與技術引入項目中來,還能有效地實現對項目建設與運行的控制,從而有利於降低項目建設投資的風險,較好地保障國家與民營企業各方的利益。這對縮短項目建設周期,降低項目運作成本甚至資產負債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現實意義。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民營資本「有利可圖」。私營部門的投資目標是尋求既能夠還貸又有投資回報的項目,無利可圖的基礎設施項目是吸引不到民營資本的投入的。而採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給予私人投資者相應的政策扶持作為補償,如稅收優惠、貸款擔保、給予民營企業沿線土地優先開發權等。通過實施這些政策可提高民營資本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積極性。
第四,PPP模式在減輕政府初期建設投資負擔和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門和民營企業共同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由民營企業負責項目融資,有可能增加項目的資本金數量,進而降低資產負債率,這不但能節省政府的投資,還可以將項目的一部分風險轉移給民營企業,從而減輕政府的風險。同時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
PPP模式的組織形式非常復雜,既可能包括私人營利性企業、私人非營利性組織,同時還可能包括公共非營利性組織(如政府)。合作各方之間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不同層次、類型的利益和責任上的分歧。只有政府與私人企業形成相互合作的機制,才能使得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異的前提下完成項目的目標。
PPP模式的機構層次就像金字塔一樣,金字塔頂部是政府,是引入私人部門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有關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對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一個完整的政策框架、目標和實施策略,對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過程的各參與方進行指導和約束。金字塔中部是政府有關機構,負責對政府政策指導方針進行解釋和運用,形成具體的項目目標。金字塔的底部是項目私人參與者,通過與政府的有關部門簽署一個長期的協議或合同,協調本機構的目標、政策目標和政府有關機構的具體目標之間的關系,盡可能使參與各方在項目進行中達到預定的目標。這種模式的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政府或者所屬機構與項目的投資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相互協調及其在項目建設中發揮的作用。PPP模式是一個完整的項目融資概念,但並不是對項目融資的徹底更改,而是對項目生命周期過程中的組織機構設置提出了一個新的模型。它是政府、營利性企業和非營利性企業基於某個項目而形成以「雙贏」或「多贏」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參與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其運作思路如圖所示。參與各方雖然沒有達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總收益即社會效益卻是最大的,這顯然更符合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宗旨。
PPP模式案例
北京地鐵4號線在國內首次採用PPP模式,將工程的所有投資建設任務以7∶3的基礎比例劃分為A、B兩部分,A部分包括洞體、車站等土建工程的投資建設,由政府投資方負責;B部分包括車輛、信號等設備資產的投資、運營和維護,吸引社會投資組建的PPP項目公司來完成。政府部門與PPP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協議,要根據PPP項目公司所提供服務的質量、效益等指標,對企業進行考核。在項目成長期,政府將其投資所形成的資產,以無償或象徵性的價格租賃給PPP 項目公司,為其實現正常投資收益提供保障;在項目成熟期,為收回部分政府投資,同時避免PPP項目公司產生超額利潤,將通過調整租金(為簡便起見,其後在執行過程中採用了固定租金方式)的形式令政府投資公司參與收益的分配;在項目特許期結束後,PPP項目公司無償將項目全部資產移交給政府或續簽經營合同。
⑸ PPP項目是什麼意思
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的合作項目。
PPP項目是政府與社會資本的一場婚姻。在走出去的PPP項目中,我們中國公司作為來自東道國境外的社會資本,為了確保在未來的幾十年的項目周期內享受一場融洽、穩定的婚姻,以及在出現危機的時候確保一個比較主動的地位,應該在戀愛期(項目前期就從法律、合同以及投資架構設計方面)就做好鋪墊。
(5)不融資還是ppp項目嗎擴展閱讀: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簡寫,中文直譯為「公私合夥制」,簡言之指公共部門通過與私人部門建立夥伴關系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一種方式。
雖然私人部門參與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已有很長歷史,但PPP術語的出現不過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們廣為使用的術語是Concession、BOT、PFI等。PPP本身是一個意義非常寬泛的概念,加之意識形態的不同,要想使世界各國對PPP的確切內涵達成共識是非常困難的。
德國學者NorbertPortz甚至認為試圖去總結PPP是什麼或者應該是什麼幾乎沒有任何意義,它沒有固定的定義,並且也很難去考證這個含義模糊的英文單詞的起源,PPP的確切含義要根據不同的案例來確定。
⑹ ppp項目融資是,是不是施工方全部墊資的嗎
事實上,交割和融資是兩個獨立名詞。交易流程--交割一、實物交割的概念和作用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商品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制度。雖然最終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這極少量的實物交割將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聯系起來,為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條件。在期貨市場上,實物交割是促使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趨向一致的制度保證。當由於過分投機,發生期貨價格嚴重偏離現貨價格時,交易者就會在期貨、現貨兩個市場間進行套利交易。當期貨價格過高而現貨價格過低時,交易者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期貨合約,在現貨市場上買進商品。這樣,現貨需求增多,現貨價格上升,期貨合約供給增多,期貨價格下降,期現價差縮小;當期貨價格過低而現貨價格過高時,交易者在期貨市場上買進期貨合約,在現貨市場賣出商品。這樣,期貨需求增多,期貨價格上升,現貨供給增多,現貨價格下降,使期現價差趨於正常。以上分析表明,通過實物交割,期貨、現貨兩個市場得以實現相互聯動,期貨價格最終與現貨價格趨於一致,使期貨市場真正發揮價格晴雨表的作用。一些熟悉現貨流通渠道的套期保值者在實際操作中,根據現貨市場的有關信息,直接在期貨市場上拋出或購進現貨,獲取差價。這種期現套做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種種非價格因素所帶來的風險,客觀上起到了引導生產,保證利潤的作用。
⑺ ppp項目與傳統項目的差別是什麼
ppp項目可以避免費用超支、減輕財政負擔、互利共贏、風險分配合理
⑻ PPP項目是什麼意思
PPP項目是政府與社會資本的一場婚姻。在走出去的PPP項目中,我們中國公司作為來自東道國境外的社會資本,為了確保在未來的幾十年的項目周期內享受一場融洽、穩定的婚姻。
以及在出現危機的時候確保一個比較主動的地位,應該在戀愛期(項目前期就從法律、合同以及投資架構設計方面)就做好鋪墊。
2014年國務院、財政部和發改委層面推動PPP模式的原因也各有差異,國務院為了響應中央號召,通過PPP模式繼續保增長和維持經濟活力,同時改進管理體制;財政部則主要是為了化解以融資平台為主形成的政府債務,並推動供給側改革。
發改委推動PPP模式的動機與國務院類似,通過固定資產投資保增長,也為了解決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短缺問題。
(8)不融資還是ppp項目嗎擴展閱讀:
適用PPP的項目具有如下特點:
1、對建設和交付期間高效的風險管理有要求的重要投資項目,可能是單個大項目,也可能是一系列可復制的小項目。
2、社會資本有交付所需設施和服務的專門知識,能夠實現物有所值。
3、政府可以將服務需求定義為產出/成果要求,以便准確地形成合同,保證社會資本能夠高效率地、公平地和可被問責地長期提供公共服務。
4、政府和社會資本之間的風險分配能夠清晰地界定和落實。
5、設施及其服務的自然屬性在長期的壽命期內可以定價。
6、項目規模足夠大,以確保前期准備工作和招投標談判等交易成本能夠與之相稱。
7、技術和其他方面穩定,不易受短期快速變化的影響。當項目涉及的設施受快速發展的技術影響時,PPP合同能做出相應的調節安排。
8、合作期限是長期的,同時固定資產長期可使用。
⑼ 什麼叫PPP項目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稱PP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運作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拓展資料:
PPP的模式特點
第一,PPP是一種新型的項目融資模式。PPP融資是以項目為主體的融資活動,是項目融資的一種實現形式,主要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項目經營的直接收益和通過政府扶持所轉化的效益是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項目公司的資產和政府給予的有限承諾是貸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資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營資本參與到項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這也正是現行項目融資模式所鼓勵的。政府的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進行全程合作,雙方共同對項目運行的整個周期負責。PPP融資模式的操作規則使民營企業能夠參與到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確認、設計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來,這不僅降低了民營企業的投資風險,而且能將民營企業的管理方法與技術引入項目中來,還能有效地實現對項目建設與運行的控制,從而有利於降低項目建設投資的風險,較好地保障國家與民營企業各方的利益。這對縮短項目建設周期,降低項目運作成本甚至資產負債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現實意義。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民營資本「有利可圖」。私營部門的投資目標是尋求既能夠還貸又有投資回報的項目,無利可圖的基礎設施項目是吸引不到民營資本的投入的。而採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給予私人投資者相應的政策扶持作為補償,如稅收優惠、貸款擔保、給予民營企業沿線土地優先開發權等。通過實施這些政策可提高民營資本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積極性。
第四,PPP模式在減輕政府初期建設投資負擔和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門和民營企業共同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由民營企業負責項目融資,有可能增加項目的資本金數量,進而降低資產負債率,這不但能節省政府的投資,還可以將項目的一部分風險轉移給民營企業,從而減輕政府的風險。同時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