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可以轉回
可供里,股抄票和債券都可以將減值轉回,無非就是轉回的地方不一樣,債券可以通過損益(資產減值損失)轉回,股票只能通過「其他綜合收益」轉回。
原因:防止企業借機調整(操控)利潤,進而誤導報表使用者
股票的價值變動快,如果允許其減值轉回通過損益的話,企業很容易借機操控利潤
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極少,想通過這個操控利潤不現實
B.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的問題
轉回時的金額肯定是已知的啊,否則你怎麼知道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價值恢復了?,具體金額就看題目,或是工作中的具體情況確定,但是原則是,轉回後的金額不得超過假設該資產不進行減值的情況下賬面的攤余成本。通俗點說就是如果該資產不進行減值的情況下是100.,那轉回日的金額就不能超過100
C.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減值轉回不能通過損益轉回,為什麼
可供出售的債務工具的減值通過當期損益即「資產減值損失」轉回;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的減值通過所有者權益即「其他綜合收益」轉回。
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債券的價值變動較小,通過損益轉回不容易被企業用來操縱利潤,所以可以通過損益轉回,而權益工具的價值變動容易出現較大的變化,容易被企業用來操縱利潤,所以權益工具的減值通過所有者權益轉回。
D.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如何轉回
減值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權益工具減值,一種是債務工具減值,兩者的處理不同
一、債務工具 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轉回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二、權益工具(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轉回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三、注意一下這里都只是轉回到原值,超過的部分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4)可供金融資產的轉回擴展閱讀: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同時,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余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處置以公允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
同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的余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余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E.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
這個是注會的會計例題 第二章金融資產的
原因你在 誤解一個概念 攤余成本 你翻書看看
再算攤余成本的時候記住要扣除 減值准備 (注會的考點)
F.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減值轉回問題(有例題)
已確認減值損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時有兩種做法:
可供出售內債務工具
借:可容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債券投資與權益投資的減值轉回不同處理,可以這樣支理解的,我們知道,雖然二者都是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屬性對其進行後續計量的,但是我們很顯然知道,以債券為投資工具的公允價值的變動額是很小額度,而權益工具則就不同了,很可以其變動卻是很巨大的,所以這就為企業從中利用這個公允價值的巨大變動額,甚至很有可能用人為的手段來製造該金融資產的減值,以達到調節利潤的目的,所以為了堵塞這個人為因素的可能性,會計准則就規定了權益工具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是不得通過損益轉回的。這就是其中的原因!
第3個分錄,價格變到6元時,確認資產減值損失,把之前計入到資本公積的臨時性損失和截止到9月30號的公允價值變動一並轉到資產減值損失。
對於4,題目中投資者買的是股票,所以不得從資產減值損失中轉回,3,4分錄是正確的。
G.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時不是在減值損失范圍內轉回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時是在原減值損失范圍內轉回的。
正常情況內下,資產發生減值時容,都是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反映的,因此減值都應該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轉回;
但是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是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於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期末的公允價值就是股票的市場價格,所以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價值波動較大。
為了避免出現利用股價、通過人為操縱故意抬高股價來粉飾公司的利潤的情況,准則規定權益工具投資發生減值不可以通過損益轉回,應當通過其他綜合收益轉回。
一般情況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方法是這樣的:
取得時,支付價款和交易費用都計入投資成本;按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都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不可計入當期損益;期末發生減值跡象時,
需要進行減值測試,若有證據證明發生了減值,應計提減值損失,計提的減值以後期間都可以轉回。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即公允價值持續大幅下跌,且預計將來短期內不會回升,應將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轉入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H.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確認減值損失後可否轉回轉回的一般會計處理是
以下是《企業會計准則講解》中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該轉出的累計損失,等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攤余金額、當前公允價值和原已計入損益的減值損失後的余額。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權益工具投資或衍生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也應當採用類似的方法確認減值損失。
2.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3.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在該權益工具價值回升時,應通過權益轉回,不得通過損益轉回。但是,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例23一15】20×5年1月1日,ABC公司按面值從債券二級市場購入MNO公司公開發行的債券10000張,每張面值100元,票面利率3%,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0X5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市場價格為每張100元。
20×6年,MNO公司因投資決策失誤,發生嚴重財務困難,但仍可支付該債券當年的票面利息。20×6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下降為每張80元。ABC公司預計,如MNO公司不採取措施,該債券的公允價值預計會持續下跌。
20×7年,MNO公司調整產品結構並整合其他資源,致使上年發生的財務困難大為好轉。20×7年12月31日,該債券(即MNO公司發行的上述債券)的公允價值已上升至每張95元。
假定ABC公司初始確認該債券時計算確定的債券實際利率為3%,且不考慮其他因素,則ABC公司有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10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0
(2)20X5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公允價值變動
借:應收利息30000
貸:投資收益30000
借:銀行存款30000
貸:應收利息30000
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為零,故不作賬務處理。
(3)20X6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
借:應收利息30000
貸:投資收益30000
借:銀行存款30000
貸:應收利息30000
借:資產減值損失200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200000
由於該債券的公允價值預計會持續下跌,ABC公司應確認減值損失。
(4)20X7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回轉
應確認的利息收入=(期初攤余成本1000000一發生的減值損失2000000)x3%
=24000(元)
借:應收利息 30000
貸:投資收益 24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6000
借:銀行存款 30000
貸:應收利息 30000
減值損失回轉前,該債券的攤余成本=1000000一200000一6000=794000(元)
20X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950000(元)
應回轉的金額=950000一794000=l56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6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156000
I. 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是否可以轉回,轉回的途徑是什麼 急急急
可以轉回。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通過資產減值損失轉回會計分錄如下:
借:持有至到內期投資減值准備容
貸:資產減值損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後轉回需要分情況進行:
1、債務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可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2、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公允價值上升計入資本公積,會計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可供金融資產的轉回擴展閱讀
資產減值准則規范的企業非流動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主要都是些長期資產,具體包括以下資產:
1、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2、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3、固定資產。
4、生產性生物資產。
5、無形資產。
6、商譽。
7、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
J. 求助,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轉回問題!!!
答案中的是「更正分錄」,是把錯誤分錄更正回來,不是寫出正確分錄,這兩種分錄是不同的,我一開始也搞混了。實際應該抵減資產減值損失不是只有150萬元嗎,原題中抵減了650萬元不就意味著多抵減了資產減值損失500萬元了嗎,而這多抵減的500萬元正確的處理是應該轉到資本公積中,所以就是把多抵減資產減值損失的500萬元轉到資本公積中,這樣理解就容易多了。所以第一組分錄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500
貸:資本公積 500
第二組到第四組分錄是說,由於多抵減了資產減值損失500萬元,導致多算了本年利潤500萬元,由於當年利潤已結轉,所以盈餘公積也多算了50(500*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