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租賃方式有哪幾種
常見的有三種,直租、回租、經營性租賃。
直租是出租方直接購買設備然後租給承租方,租期完成轉讓所有權。
回租是出租方想承租方購買設備後再租給承租方,租期完成後轉讓所有權。
經營性租賃是出租方擁有設備租給承租方使用,到期可取回、可續租、可轉讓
Ⅱ 融資租賃業務的種類有哪些
種類:
(1)直接融資租賃
(2)經營性租賃
(3)出售回租
(4)轉租賃
(5)委託租賃
(6)分成回租賃
融資租答賃是指:
(1)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2)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
(3)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Ⅲ 融資租賃有以下幾種類型:( )
1、直接融資租賃
由承租人指定設備及生產廠家,委託出租人融通資金購買並提供設備,由承租人使用並支付租金,租賃期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設備所有權。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和收取租金為條件,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取得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這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
2、經營性租賃
由出租人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與收益。使用這種方式的企業不以最終擁有租賃物為目的,在其財務報表中不反映為固定資產。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選擇經營租賃方式。
3、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時又稱售後回租、回租賃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4、轉租賃
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5、委託租賃
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
6、分成租賃
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在確定租金水平時,是以租賃設備的生產量與租賃設備相關收益來確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動的利率來確定租金,設備生產量大或與租賃設備相關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則少
(3)融資租賃有幾種類型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Ⅳ 融資租賃的業務類型有哪些
種類:
(1)直接融資租賃
(2)經營性租賃版
(3)出售回租權
(4)轉租賃
(5)委託租賃
(6)分成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
(1)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2)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
(3)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Ⅳ 融資租賃公司主要有哪幾種形式
公司的組織形式:純內資,純外資,中外合資,業務的話最基本的形式是直租和回租,其他形式大多是這兩種形式演變而來的。直租:融資租賃公司幫你買你想買的設備,然後租給你用,你按約定的時間還款就行了。核心在於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融資租賃公司,你只要使用權,而且設備的維護,修理等費用都是你的事情。回租:你有設備,但是你急需錢,你可以找融資租賃公司,把設備賣給他,然後你再把設備以融資租賃的形式租回來繼續生產,你以後按約定的時間金額,還款就可以了。相當於盤活了你的資產,帶來了現金流。附上直租和回租的定義:自租:指租賃公司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國際或國內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向設備製造廠家購進用戶所需設備,然後再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一種主要融資租賃方式。這種直接租賃方式,是由租賃當事人直接見面,對三方要求和條件都很具體、很清楚。直接租賃方式沒有時間間隔,出租人沒有設備庫存,資金流動加快,有較高的投資效益。售後回租: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周轉。回租的對象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Ⅵ 融資租賃有哪幾種形式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對承租人所選定的租賃物件,進行以其融資為目的購版買,然後再以收取租權金為條件,將該租賃物件中長期出租給該承租人使用。融資租賃的形式有:簡單融資租賃、杠桿融資租賃、委託融資租賃、項目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國際融資轉租賃等。
Ⅶ 融資租賃類型包括哪些
為取得租賃物件,出租人首先全額融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租賃物件,按照固定的利率和租期,根據承租人占壓出租人融資本金時間的長短計算租金,承租人按照租約支付每期租金,期滿結束後以名義價格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賣給承租人。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的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融資轉租賃 租賃公司若從其他租賃公司融資租入的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二承租人,這種業務方式叫融資轉租賃,一般在國際間進行。此時業務做法同簡單融資租賃無太大區別。出租方從其他租賃公司租賃設備的業務過程,由於是在金融機構間進行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只是依據購貨合同確定融資金額,在購買租賃物件的資金運行方面始終與最終承租人沒直接的聯系。在做法上可以很靈活,有時租賃公司甚至直接將購貨合同做為租賃資產簽訂轉租賃合同。這種做法實際是租賃公司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租賃公司做為第一承租人不是設備的最終用戶,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賃物件的折舊。 返還式租賃 返還式租賃是簡單融資租賃的一個分支,它的特點是承租人與租賃物件供貨人是一體,租賃物件不是外購,而是承租人在租賃合同簽約前已經購買並正在使用的設備。承租人將設備賣給租賃公司,然後做為租賃物件返租回來,對物件仍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設備的買賣是形式上的交易,承租企業需將固定資產轉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返還式租賃強調了租賃融資功能,失去了租賃的促銷功能,類似於「典當」業務。企業在不影響生產的同時,擴大資金來源,是一種金融活動。 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一種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出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杠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隨之增大。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稅務租賃 稅務租賃的主要做法與直接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其特點主要是:因租賃物件在承租人的項目中起著重要作用,該物件購買時在稅務上又可取得政策性優惠,優惠部分可折抵部分租金,使租賃雙方分享稅收好處,從而吸引更多的出資人。一般用於國家鼓勵的大中型項目的成套設備租賃。在發達國家,因工業化程度發展到一定程度,稅收的好處逐步取消,後兩種做法使用的越來越少。 百分比租賃 百分比租賃是把租賃收益和設備運用收益相聯系的一種租賃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繳納一定的基本金後,其餘的租金是按承租人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實際參予了出租人的經營活動。 風險租賃 風險租賃是指在成熟的租賃市場上,出租人以租賃債權和投資方式將設備出租給特定的承租人,出租人獲得租金和股東權益作為投資回報的一項租賃交易。簡而言之,風險租賃就是出租人以承租人的部分股東權益作為租金的一種租賃形式,這也正是風險租賃的實質所在。 結構式參與租賃 這是以推銷為主要目的的融資租賃新方式,它吸收了風險租賃的一部分經驗,結合行業特性新開發的一種租賃產品。主要特點是:融資不需要擔保;出租人是以供貨商為背景組成的;沒有固定的租金約定,而是按照承租人的現金流量折現計算融資回收;因此沒有固定的租期;出租人除了取得租賃收益外還取得部分年限參與經營的營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