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金融,財政,理財這四個之間有什麼聯系四個詞語是什麼意思
打個比方吧,你要驅車千里,經濟就是目的,金融就是跑車,財政就是汽油,理財就是駕駛技術。
若要驅動只要會點火就行,至於汽車結構、汽油含量構成無需懂得太多,老百姓只要能方便回家跑得比別人快就成,至於千里之外,知道就好,至於如何以最快最短時間到達就是專家級,大師級,骨灰級賽車手的事啦。
2. 有錢存銀行好呢還是買理財產品好呢
銀行定期存款沒有風險,但不保值。理財產品有風險,收益一般是預期的。怎麼選擇要看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高收益必定伴隨高風險
銀行理財產品不等於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的本質是金融投資產品,收益具有不確定性,預期收益或者是模擬收益,通常是歷史數據或模擬預測得出的,可能與過往收益有較大偏差,口頭宣傳不等於合同約定,不完全理解的產品,不能光聽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必須仔細閱讀產品合同.條款或相關說明,別人說「好」不等於就適合自己,投資理財不等於投機發財。
投資理財是一種長期的.理性的.專業的投資行為,不能投資過多集中於單一產品,有必要配合完成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一定要記住高收益必定伴隨高風險。
3. 財政資金能否購買保本理財產品
挪用公款啊大哥。。。中國這個環境沒出事什麼都是可以的。出事了就完蛋。
4. 理財和財政有何區別(我是外國人)
理財是管理財務,一般針對個人的財務針對管理,使其保值增值。
財政是行政概念,是對公共財務進行行政管理。
現在理財很流行。 多給點分撒。
5. 財政性存款提供質押違反什麼法律規定
沒有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
擔保法規定: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該條法只限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未禁止國家機關作為質押、抵押等擔方式中的資產主體)
第七十五條 下列權利可以質押:
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對存單作為權利質押,未對其所有權主體進行任何設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該條法指國家機關等相關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要證明擔保合同無效,應該指出違法哪條法律規定)
三、銀監會發布的《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未對可以作為質押的存單所有人提出限制性規定。
6. 財政就是通過各種投資行為進行理財為什麼錯
財政一種政府行為,包括政府的支出與收入,你說的這個是理財而不是財政
7. 財政撥款和銀行貸款能否辦理理財產品,協議存款,7天通知存款
如果是項目貸款,需要專款專用,會有專門的監管賬戶,不能購買理財。如果是一般的流動資金貸款,可以辦理
8. 財政撥款可以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嗎
我就是審計 部門的,剛審計出一個單位這個問題,屬於挪用專款,財政違法處罰條例第六條,你看看怎麼處理吧
9. 財政部門將財政性資金轉為定期存款及購買理財產品,違反了那條政策法規
這個已經形成了挪用。
你可以查閱一下國務院財政監督處罰條例,適用第六條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