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救,我爸媽46歲想生二胎,20歲的我要如何勸他們
我爸媽46歲想生二胎, 20歲的我要如何勸他們?
「我家老大聽到我們考慮要一個孩子後,馬上提出『要生可以,以後分財產時,我可要多分』,這讓我和我老婆都很震驚。」不久前,江西南昌李先生說道,此前他買了一套房已經是在兒子名下,而如果真的再生一個,必將引來日後財產分割之爭。
李先生是一名公務員,兒子已滿18周歲。國家出台政策說允許生二孩,他和年過40的妻子便在飯桌上討論起來,看是否再生一個。
「我兒子一聽馬上不耐煩了,『你們都這么大年紀了,還要生小孩,生出來和我相差那麼大,誰會認為是我弟弟或者妹妹哈,說不定會說是我生的,我怕誤會。』」李先生說,當時聽到兒子這種想法之後,夫妻二人都驚訝,隨後,兒子更是冒出一句「如果你們實在想生,你們先保證到時候分財產時,要多分我一些。」
李先生說,兒子的這些想法讓他和妻子都不敢再往下想。
自國家出台政策說允許生二孩 ,不少家庭開始醞釀生二孩,而更多的夫妻並未考慮到,二孩生下後,家庭財產問題處理的復雜性。
律師肖文軍表示,有了二孩後,父母應根據兩個子女的身體健康狀況、年齡差距,以及未來對父母照顧情況等,及時對家庭財產作出合理的調整安排。
「按照法律規定,有了第二個孩子後,父母所有的財產一般都會被平均分割為兩份,大娃日後所得的財產自然會縮水一半。」肖文軍說,子女的繼承權是平等的,無論是男娃還是女娃,都有繼承權的。
「在家庭有了第二個孩子後,財產的處理就變復雜了。」律師羅久保告知,已經通過遺囑、保險、家族信託等方式對未來財產作出處理的父母如果考慮要二孩,則應考慮是否對上述約定進行更改。根據《繼承法》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如今,很多家長因各種原因將房產辦理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有的甚至是嗷嗷待哺的嬰兒。南昌市民陳先生說,包括他自己在內,許多朋友先以子女的名義購買房屋,將資金轉移到孩子名下。
「現在麻煩來了,打算要二孩的夫妻如果要處理這些財產分割,是件頭疼的事情。」羅久保律師說,根據法律規定,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購房後,該房屋便成為其個人財產,父母無權擅自處理。即便是為了孩子的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產,父母也須提供合法證據。否則,日後一旦孩子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其合法權益,父母和房產中介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另外,如果家長以孩子名字購買的房屋、存款或買大額保險均系生前贈與行為,即財產登記於孩子名下所有權應歸孩子所有。根據《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的規定,家長並非上述所列財產的所有權人,因此不存在遺產分配問題。
生二孩:
婚前協議保證書等都要修改
要生二孩,不僅僅是要對財產進行事前安排,還有其他一些問題需要提前修改。
●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往往約定的是雙方之間財產歸屬的問題,但是並沒有細致考量孩子們和家庭需求變化問題。那個占據財富主動權的一方,或者瀟灑約定AA制的夫妻雙方,現在要考慮的問題是,重新定位彼此在家庭中的位置和責任,修正相關條款。
●婚內財產約定
有這種約定的家庭並不少,原因五花八門,但總的目標是財產、情感都能規制好。現在決定再添一孩,家庭花銷、子女撫養、教育籌劃豈能迴避?那麼,就得重新把約定條款拿出來曬一曬,改一改了。
●保證書
這類《保證書》通常都是一方犯錯後作的所謂懲罰性承諾,每一個條款是否有效還不一定呢!所以,借著商量生二孩,再把《保證書》拎出來重寫寫,說不定可以順帶矯正無效條款,從而真正成為保障。不要鄙視這種做法,誰的生活誰知道,誰的日子誰來過。
●保險
如果你是個有風險意識和整體規劃的人,勢必早就給自己和配偶買了保險。現在新問題來了,記得更改受益人信息哦,未來的二孩寶貝需要你付出更多的金錢和精力!追加些保險,也是必須的了。
B. 尼桑陽光怎麼樣
國內上市時間為2010年12月下旬。
在動力方面,新陽光除了搭載全新的CVT無極變速箱外,其發動機單元首次採用了1.5L排量的HR15發動機。這與瑪馳所採用的發動機完全相同,但是新陽光上的這台HR15發動機是重新經過調校的,功率略有提升。其最大功率為82kW,最大扭矩139Nm,相比瑪馳的動力參數來說,最大功率高出了3kW,最大扭矩高出了1Nm。
新陽光的中控台與瑪馳有著極高的相似度,除了中間的兩個方形空調出風口以及音響控制系統外,其它地方兩車基本上是完全相同的。而在造型完全相同的方向盤上我們也發現了不同之處,在瑪馳高配車型提供的多媒體控制按鍵並沒有出現在陽光上面,陽光的中控台同樣有一些拼湊的感覺,音響系統和騏達頤達車型十分相似,而設計感出色的圓形空調控制系統則是來源於瑪馳的出色設計。無鑰匙進入和一鍵啟動這些配置並不是象徵性的出現在頂配車型上,只要購買中間配置的豪華版即可擁有它們。
新陽光的油耗很有可能會略低於目前騏達頤達的水平,全新的HR15DE發動機排量更小,其還具有燃油雙噴射系統和雙C-VTC系統。此外4擋自動變速箱也將會被一款全新的CVT變速箱所取代,其在高度行駛時可以提供高達7.3:1傳動比從而降低油耗水平。
新陽光的車身尺寸達到4426mm×1696mm×1514mm,雖然仍小於頤達,但是兩者的尺寸也可謂是極其接近,所以說十代陽光是一款緊湊型車,相信沒有人會質疑。而對於它是三廂瑪馳的傳言,相信看到實車後這個說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品牌:
日產
生產廠商:
東風日產乘用車公司
參考價格:
2011款
82800元
車型尺寸:
4426x1696x1518
油耗:
官方油耗(L):6.1(綜合)實際油耗(L):7.8
高時速:
1.5L手動:
175KM/h
1.5L自動:
165KM/h
加速時間:
1.5L手動:
12.5S
1.5L自動:13.5S日產的發動機是有口皆碑的,豐田的銷量,日產的技術,如果技術不過關是造不出日本國寶級超級跑車GT-R的。日產陽光以前和老藍鳥是差不多的,後來停產,現已改頭換面搭載和瑪馳一樣的1.5升發動機,但由於採用cvt無級變速,所以比瑪馳還省油,最低6.1個油。價格不貴,有天籟的風范,就是一個輪胎小,整車質量輕。應付日常代步自駕沒問題。
C. 中國為什麼沒有遺產稅
簡單說為什麼不征遺產稅:
1.遺產稅佔比財政收入比重很小;
2.富人有更多避稅手段專,並不能屬有效縮小貧富差距,反而可能又淪為"工薪稅";
常見的各種籌劃手段有家族信託、生前贈予、慈善、保險等等,徵收遺產稅國家的富豪們的稅負並沒有太高。
3.遺產稅會導致資本外流至無稅地區,加大與其他國家的經濟差距;
4.遺產稅的征管成本很大,遺產稅是建立在對個人征稅體系非常完善的基礎之上,目前我國還做不到。
綜上,一個對財政收入貢獻不大,徵收成本巨大,又不能充分調節收入差距的稅種,可說是得不償失,目前不會開征。徵收遺產稅,在目前情況會導致大量資金外逃,國家經濟流失,而且,遺產稅,想要解決貧富差距,手段太單一,不能有效的化解矛盾一是稅源上。
中國尚處在市場比起西方國家來說並不發達。雖然出現了一部分較富裕的人,但總體來講還是少,稅源不容樂觀,而且這部分人財產的情況比較分散隱蔽,很難掌握他們的真實財產情況;
二是百姓對遺產稅的意識還較淡薄,容易引起糾紛等。
三是在徵收上拿到的資源有限,缺少相應的管理系統。
四、中國傳統文化影響。
D. 邁克爾傑克遜的遺產歸誰了
遺產全權委託邁克爾·傑克遜家庭信託基金處理,受益人分別是三個孩子和傑克遜的母親凱瑟琳,其父親喬被排除在受益人之外。
其他遺囑:
根據傑克遜的這份遺囑,一場關於三個孩子的監護權究竟歸誰所有的爭論塵埃落定。傑克遜的母親凱瑟琳·傑克遜成為三個孩子的監護人,如果凱瑟琳·傑克遜因去世等原因無法覆行這一責任,黛安娜-羅斯將成為監護人。
(4)家族信託修正擴展閱讀:
2009年6月25日流行歌星邁克爾·傑克遜因心臟病發作在洛杉磯分校醫療中心一家醫院去世。死因是私人醫生康拉德·莫里注射了致命劑量的異丙酚造成邁克爾·傑克遜心臟病突發死亡。莫里於2011年11月7日被洛杉磯高等法院判過失殺人罪,入獄四年。
死因調查:
英國《世界新聞報》宣稱獨家取得傑克遜的死亡證明,指出他猝死,法醫雪瑞兒·麥克威利在7月7日開立的死亡證明未註明死因,8月31日法醫克里斯托弗·羅傑簽署的死亡證明載明是「兇殺」,傑克遜生前的私人醫生莫里將以過失殺人罪名起訴,已聘請不久前才替一名護士打贏類似官司的律師邁克爾·佛萊納加為他辯護。
在這份證明中,明確顯示他是被謀殺致死。最原始的證明是2009年7月7日開具的,但當時並沒有表明死因。事後在8月31日進行了修正。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邁克爾·傑克遜遺囑
E. 可轉換信託基金是什麼意思大體怎麼個組成構架
盡管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的確立在很大程度上彰顯了我國證券市場法治化的進一步深入及對中小投資者保護的進一步加強,然而該制度組成規則的不明確及某些內容的缺失也同時產生出一種不和諧的聲音,如制度功能定位之不周及因制度缺失而體現的行業自律性差等,因此,以市場約束為導向,以該制度應有的效應為基柚,以制度引進的精神與形式之契合來匡正目前所存在的缺憾已成為當務之急。
2005年7月《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稱為「《辦法》」)的通過,標志著我國已構築起了以《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以下簡稱「《收購意見》」)、《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實施辦法》等文件為基礎的,以中小投資者保護為中心的基金保護法律制度。後續修訂的《證券法》第134條所規定的「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這一內容,更是使這一制度披上了合法性與正當性的外衣。雖然這一制度的「閃亮登場」給原來一直處於低迷狀態的證券市場注入了一支法律的「強心針」,同時也迎來了學界與實務界人士一片如潮之好評,但筆者認為,這一新生制度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並非是至善至美的,公正的評判是,它仍存在這樣或那樣值得我們檢討、反思與改進的地方。對此,筆者分析如下。
一、功能上的定位——一個目標定位欠完整性的問題
「法律必須回應現實發展的要求」決定了任何制度的構建都承載著特定歷史時期的使命與社會公眾的迫切訴求。對於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之功能,《辦法》在第1~2條開宗明義地表明:「為建立防範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有序、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是指按照本辦法籌集形成的、在防範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中用於保護證券投資者利益的資金。」籍此,不難發現,我國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功效有二:其一是經濟補償功能;其二是信心支撐功能。
盡管上述功能的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保護基金事後賠償的實質,但是它也人為地掩蓋了一個「公開的秘密」,即作為與存款保險制度及保險購買人保護制度相應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的真正功能並不在於事後的賠償性救濟,而在於破產預防。這一立論就揭示出了一個潛在的命題,即該制度的主旨是圍繞事先性監管與行業自律所展開的。實際上,各個國家的存款保險公司所蘊含的對銀行業之監管權也是對這一理論的反證;然而,《辦法》並沒有賦予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後稱「基金公司」)專門性的針對證券行業的監管權,而只是在其職責部分的第7條設定了4項間接相關的內容:一是監測證券公司風險,參與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二是組織、參與被撤銷、關閉或破產證券公司的清算工作;三是發現證券公司經營管理中出現可能危及投資者利益和證券市場安全的重大風險時,向證監會提出監管、處置建議;四是對證券公司運營中存在的風險隱患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糾正機制。這樣一種職能的定位至少說明在對證券公司經營危機的救助上,「基金公司」是被動善後型,而非主動出擊型。盡管法律規則的目的在於定分止爭,但是從秩序持續性的維護與和諧關系的營造來說,「事前的防範勝於事後的救濟」是法律制度設計中真正常青性的主旋律。如美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SIPC)在運作的30餘年時間中,理賠總額也不過43億美元,這說明建立投資者保護基金的根本功能是通過制度效應恢復和提升投資者對證券市場之信心 [1]。因此,筆者認為,在未來該制度的完善與創新中,我國有必要增補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相應的監管功能,從而使之與其經濟補償功能及信心支撐功能相輔相成地組合成一個系統性的整體。
二、組織模式設計——一個「得形而忘意」的問題
根據設立模式之不同,國外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大體可分為兩種運作模式,即獨立模式和附屬模式。前者即指成立獨立的投資者賠償公司,由其負責投資者賠償基金的日常運轉,如目前的美國、英國、愛爾蘭、德國等國家都是採取這一模式,而其中又以美國SIPC最具代表性。該公司成立於1972年12月30日,為一個非營利性的會員制公司,所有符合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5(b)條的證券經紀商和自營商都可成為該公司的會員。從其組織結構看,該公司的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5位董事經參議院批准後由美國總統委任。為了保證代表性及公司預期職能的發揮,在這5位董事中,3位來自證券行業,其它2位來自社會公眾。另外的2名董事則分別由美國財政部長與美聯儲委員會聯合指派。在公司的權力架構中,有一大亮點更是值得我們關注,即基於切實保障中小投資者的權益,公司董事會的主席與副主席由總統從社會公眾人士中進行任命 [2]。後一模式即由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協會等自律性組織發起成立賠償基金,並負責該基金的日常運轉工作。採取此模式的有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及我國香港、台灣地區。那麼,這兩種樣板孰優孰劣呢?筆者認為,法律是一種地方性的知識,一個民族的法律制度是與這個民族的生活方式緊密相聯的;因此,究竟採用何種模式可能是一個因民族的共同意識和共同精神而異的選擇問題,然而無論如何論之,選擇的結果必須應能順應本民族發展的內在要求。就基金的管理模式而言,它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一個國家金融市場的狀況、金融風險意識水平、邊緣性的法律制度環境及制度所能體現出的效率。晚近以來,設立統一的基金並交由單一的組織管理,在擴容資金,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時為投資者提供「一站式」的索賠服務已為大勢所趨 [3]。
對於組織模式問題,很顯然,我國吸納了獨立公司模式,如《辦法》第9~11條規定:「基金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董事長由證監會推薦,報國務院批准;董事會為基金公司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決定內部管理機構設置,任免高級管理人員,對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重大事項作出決定,並行使基金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基金公司董事會按季召開例會。董事長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聯名提議時,可以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決議,由全體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客觀來說,模式只是一個形式問題,制度構建的要害在於其所能夠達到的預期結果,在於這個制度是由什麼樣的規范來充實,在於是由什麼樣的程序來保證,即不以「形式論」,而以「目的論」。因此,從這個角度來估量,若我們意圖對中國目前的這種模式作出一個比較客觀且公正的定論,那麼就必須透過形式來把握其內容。在中國金融法治化的過程中,由於欠缺本土化的金融制度與金融法治資源,美國金融法及其創新所折射出的理念一直是我們廉價的亦步亦趨的對象,如1995年我國金融業經營大分的格局就沾有美國1933年《銀行法》的印跡,2003年金融業大分而小合的調整便或多或少地折射出1999年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分久必合」的精神。雖然借鑒或模仿使我們的立法者與決策者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既省心又省力」的事半功倍之效果,然而由於「西學東漸」並沒有實質性地置換或改良內藏於中華民族心理的傳統價值觀念,所以往往我們只是「得形而忘意」。《辦法》所創制的獨立模式及其實踐便是我們再次「踏進同一條河流」的又一個縮影。其原因如下:其一是董事會組成不當。雖然《辦法》規定「基金公司」董事會為9人組成,然而企業登記資料卻顯示,該公司的董事會由來自中國證監會、央行、財政部及上證所、中國證券登記公司的8名董事構成 [4]。盡管我們可以推知這種偶數的配置可能是出於各方力量均衡之考慮,但是它卻會導致在票數相同時議而不能決的結果。雖然依慣例,在此境下,董事長可多投一票,但是此舉卻與公司法的基本原理相悖,因為從公司法原理考究,董事長只是董事會的召集人和法定代表人,其表決權重應與其它董事無異 [5];其二是角色定位的不準。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創立之目的在於保護中小投資者,維護與強化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因而該公司董事會成員及其法定代表人便應具有強烈的「主權在民」與「平民化」色彩。也正是基於這一初衷,在美國SIPC里便專門設置了社會公眾型的董事席位,且董事會正副主席都必須由平民化的社會公眾擔任。然而,遺憾的是,我國「基金公司」里的董事會成員清一色地由具有「品級」的官員充任,這不僅體現了強烈的「官為民作主」的傳統「父母官」理念,而且也間接地向本就先天發育不良的證券市場傳遞了一種「政府導向而非市場導向」的聲音。雖然我們可以從「基金公司」資本金來源上為這種官僚化的組織結構的正當性提供一種辯護,但要注意的是,未來公司基金的補充還要更多地依於會員會費的繳納。筆者認為,目前的這種單一化的權力架構不僅直接削弱了社會公眾的話語權和基金可能運行的獨立性,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彰顯出了不同職能部門之間在利益均沾上的尋租心態與嚴重依賴政府之心理。
針對我國「有形而無意」的獨立模式,作者的修正意見是,既然美國版本為我們參考與印證的對象,那麼我們所需要仿造的不止是「形」,而更應是其「神」,因此,有必要對目前「基金公司」的董事會進行「平民化」與「親民化」的改革。為了達到此目的,可進行如下設想:其一是在目前法定的9個董事會成員中,進行官方與非官方董事的適度抗衡性配置,如官方董事4個,非官方董事5個;其二是「平民化」的董事可考慮從社會公眾、證券公司、證券行業自律組織中進行選拔;其三是確立話語權平民化把握的理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公司對外意思表示的主體,因而為了體現「基金公司」一定限度的自律及親民化,作者認為我國也有必要確立基金公司董事長從平民化董事中進行選任之原則。實際上,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其終極目的都在於再造出一種抗衡機制,從而實實在在地體現投資者的話語權,並進而傳導出保護基金應有的功能。
三、資金不足與費用分擔不公——一個「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及顯失公平的問題
依據《辦法》第12~14條之規定,「基金公司」的資金主要源於以下幾項:一是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在風險基金分別達到規定的上限後,交易經手費的20%納入基金;二是所有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證券公司,按其營業收入的0.5~5%繳納基金。經營管理、運作水平較差、風險較高的證券公司,應當按較高比例繳納基金。各證券公司的具體繳納比例由基金公司根據證券公司風險狀況確定後,報證監會批准,並按年進行調整。證券公司繳納的基金在其營業成本中列支;三是發行股票、可轉債等證券時,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收入;四是依法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和從證券公司破產清算中受償收入;五是國內外機構、組織及個人的捐贈;六是其他合法收入。
雖然從上述六大內容來看,「基金公司」的資金來源廣泛,但相對於龐大的證券市場來說,在遭受風險之時,與可能的損失相權,這些資金也會表現得捉襟見肘。而且,目前的現實狀態已表現出了一些端倪:其一是據現實情況的測算,2005年《辦法》第12條所規定的前三項收入來源僅20多億人民幣,且在成立以來,證券保護基金為處置風險券商已支出了近300億元款項 [6]。其二是雖然國務院給投資者保護基金確定了680億人民幣的額度,並先由央行進行墊付,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筆款項最終是要償還的 [7]。實事上,《辦法》第13條也證明了這一點,該條規定:「基金公司設立時,財政部專戶儲存的歷年認購新股凍結資金利差余額,一次性劃入,作為基金公司的注冊資本;中國人民銀行安排發放專項再貸款,墊付基金的初始資金。專項再貸款余額的上限以國務院批准額度為准。」其三是雖然《辦法》安排的債券融資可一解「基金公司」資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但是債必須本息償付的本質屬性決定了其資金的非長久佔有性。這一特點無疑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金公司」的財務包袱。
此外,費用分擔上的安排也存有欠公平之嫌,如雖然《辦法》原則性地借用「經營管理、運作水平、風險度」等作為券商具體費用承擔比例考核的因子,但是在欠缺比較客觀且具可操作性證券風險級別評估體系的情形下,以上因子的准確性與真實性是無從考證的,這就可能使這些有形的標准處於一種形同虛設的尷尬境地。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為了保證適度充足的金融資源能發揮最大化的效果,一般都對投資者保護基金設定一個資金數量的上限,或設定費用徵收持續的時間,如德國即規定,若賠償基金現有資金足以支付投資者的債權請求,在監管當局同意後,則會員機構可減少或停止繳納會費;葡萄牙為了防止會員機構負擔過重,則對會員的年度會費最高額進行限定;然而不言自明的是,我國目前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對此還缺乏全局性的思考。
針對以上不足問題,筆者的建議如下:其一是將對違規券商及高層管理人員的罰沒資金納入收入來源的范疇 [8],如法國投資者賠償計劃就規定,違規的投資公司將向基金支付罰金,罰金歸入賠償基金之中;其二是既然會費(我國不作此稱謂)是收入的主要源流之一,那麼如何提取會費便是一個需要斟酌的問題。雖然採取「一刀切」的方式有利於量化管理,但是也有背於公正合理之原則。目前,我國採取的是以「營業收入」為標准。筆者認為,在該問題上,我們可以本著權利義務相配的原則,務實地採取綜合化標准來確定會費的多寡。考慮的指標包括券商的資產規模、券商客戶的數量、雇員數量、利潤額的高低、券商的經營管理水平及風險情況等,如此不僅可以兼顧費用分攤之公平,而且也可以弱化證券機構可能僥倖存在的逆向選擇風險;其三是公平地收取所得稅。目前,我國對國有股與法人股的所得不征稅,而只對流通股徵收所得稅,這一顯失公平的做法是值得探討的。從理與法出發,應考慮對非流通股的資本所得征稅,並全額撥入投資者保護基金,甚至可以考慮從非流通股資產中強行撥出部分資產作為投資者保護基金之可能 [9];其四是確立基金適度與充足之原則。由於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最終目的在於強化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信心,若資金過多,則不僅會造成有限資源的一定浪費,而且也加重了券商的負擔。所以,在保證資金比較充裕的情況下,對費用的徵收有必要確立「靈活性原則」。如基金總額已達一個理想度,則可以減征或少征或停徵。
F. 現在的人都害怕有錢人嗎
那麼錯了,個人的感覺,恰恰相反,我看到有錢人,我就不怕他,怕他干什麼?我又不靠他的錢來來吃飯的,對不對?我也不去恭維他
化妝品[huà zhuāng pǐn]
科普中國 | 本詞條由「科普中國」科學網路詞條編寫與應用工作項目審核
審閱專家 包申旭
根據2007年8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化妝品是指以塗抹、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散布於人體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膚、毛發、指趾甲、唇齒等,以達到清潔、保養、美容、修飾和改變外觀,或者修正人體氣味,保持良好狀態為目的的化學工業品或精細化工產品。
2020年6月16日,《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已經2020年1月3日國務院第7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
中文名
化妝品
外文名
Cosmetics/skin care
依據
《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
頒布時間
2007年8月27日
作用
使人變得美麗漂亮
精品薦讀
國產「大牌」化妝品
作者:時拾史事
快速
導航
發展歷史監督條例品種分類作用效果化妝品的使用保養准則化妝品的安全使用相關資料網購注意事項
簡介
基本解釋
化妝品(huà zhuāng pǐn):為了美化、保留或改變人的外表(例如為了表演)而用於人體的調劑(除肥皂),或為了凈、染、擦、矯正或保護皮膚、頭發、指甲、眼睛或牙齒而用的調劑。
英文翻譯
cosmetics[2]
發展歷史
古代
在原始社會,一些部落在祭祀活動時,會把動物油脂塗抹在皮膚上,使自己的膚色看起來健康而有光澤,這也算是最早的護膚行為了。由此可見,化妝品的歷史幾乎可以推算到自人類的存在開始。在公元前5世紀到公元7世紀期間,各國有不少關於製作和使用化妝品的傳說和記載,如古埃及人用粘土捲曲頭發,古埃及皇後用銅綠描畫眼圈,用驢乳浴身,古希臘美人亞斯巴齊用魚膠掩蓋皺紋等等,還出現了許多化妝用具。中國古代也喜好用胭脂抹腮,用頭油滋潤頭發,襯托容顏的美麗和魅力。
礦物油時代
上個世紀70年代,日本多家名牌化妝品企業,被18位因使用其化妝品而罹患嚴重黑皮症的婦女聯名控告,此事件既轟動了國際美容界,也促進了護膚品的重大革命。早期護膚品化妝品起源於化學工業,那個時候從植物中天然提煉還很難,而石化合成工業很發達。所以很多護膚品化妝品的原料來源於化學工業,仍然有很多國際國內的牌子還再用那個時代的原料,價格低廉、原料相對簡單、成本低,所以礦物油時代也就是日用化學品時代。
天然成分時代
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皮膚專家發現:在護膚品中添加各種天然原料,對肌膚有一定的滋潤作用。這個時候大規模的天然萃取分離工業已經成熟,此後,市場上護膚品成分中慢慢能夠找到的天然成份!從陸地到海洋,從植物到動物,各種天然成份應有盡有。有些人甚至到人跡罕至的地方,試圖尋找到特殊的原料,創造護膚的奇跡,包括熱帶雨林。當然此時的天然有很多是噱頭,可能大部分底料還是沿用礦物油時代的成分,只是偶爾添加些天然成分,因為這裡面的成分混合,防腐等等仍然有很多難題很難攻克。也有的公司已經能完全拋棄原來的工業流水線,生產純天然的東西了,慢慢形成一些頂級的很專注的牌子。
就是有一家話說的好,不要高看有錢人,他不會給你換一份井,不要小看窮人,你也沒給她花錢
G. 寶駿510怎麼樣
有CTv自動波嗎?
H. 金融MBA和普通MBA有哪些區別
我這里給你說說國際MBA和國內在職MBA的區別:
我們絕大部分人都是在國內長大,接受國內的教育比較多,所以我們對國內的教育情況比較了解,相對於國外的MBA我們了解的就不是太升入,即便現在讀MBA成為流行的趨勢,但任就有許多人不理解國內外MBA的區別,在這會猶豫選那個,下面有小編為大家整理國內外MBA的差別。
1.MBA歷史原因
中國MBA的是從80年代初開始的,到現在為之也僅僅三十年歷史,國外的MBA教育已經有百年的歷史,在伴隨西方經濟成長的過程中,以MBA為代表的商科教育經歷了不斷的修正和完善,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符合西方經濟發展的教育思路。
中國的MBA教育起初作為研究生教育的一種,是歸屬與整個中國研究生教育體制的一部分的,而中國原本的教育體制是為計劃經濟服務的,後來經濟上轉型以後,教育模式的轉型相對滯後。
這對於研究型的普通研究生教育項目來說問題還不明顯,但對於要緊密和市場和經濟鏈接的MBA教育來說就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
即使,一部分商學院的院長希望深度改革自己的辦學模式(比如招生模式),也會遇到政策上的障礙,要顧慮到全校一盤棋的一些政策,現在即使MBA教育指導委員會希望改革MBA教育中的一些環節,也會遇到其它專業學位的阻力。比如,MBA招生目前還在採用每年考試1次,成績一年有效這樣的模式,而不是採用類似GMAT的一次考試,在期限內有效的模式。
所以,MBA教育思路上的滯後,是來源於體制層面的歷史原因造成,要改變這樣的情況需要時間。
2.MBA師資
其實師資的問題還可以理解為學術的問題。
總體上,國內的MBA師資水平,學術水平還在一個起步期。除了頂尖的幾個商學院以外,絕大部分的中國商學院的整體師資水平都無法滿足MBA學生在學術上對MBA教育的要求。
MBA教育不同於普通碩士研究生教育的最大區別之一在於,學生們不僅僅需要在理論上有扎實功底的概念型老師,還需要在商業現實中有豐富實踐的經驗型導師,更理想的話還需要有可以分享商業智慧的藝術型導師。
在明茲博格的《管理者而非MBA》這本書中也提到過類似的三個維度。對於MBA這樣的綜合商科教育來說,對師資和學術整體要求是全方位的。首先需要國內商學院的決策者有決心從原有相對迂腐的師資選拔體制中沖出來,其次,需要時間。 但整個MBA教育中,師資的確是一個非常重要但又容易被忽視的一個關鍵點。
3.MBA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MBA打破了這一體制內的格局, 目前我國通過自主招生MBA這一渠道獲得碩士學位的方式:中外合作MBA或者海外商學院國內辦學MBA,按照國際通行的標准進行自主招生的模式,部分院校也實行直接面試。畢業可可獲得海外碩士學位證書,教育部權威認證其學歷學位,國際公認。
這一渠道的開通,有效滿足了我國在職人員對高層次學位教育的迫切需求,為我國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的培養和終身學習型社會的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4.MBA報考方式
國內MBA是需要參加12月聯考(全國統考),雙證,要考過筆試和復試才能被學校錄取,考過率不高。12月聯考更側重於應試能力
國際MBA是免聯考的,大多是由中外雙方院校自主確定考試錄取方式。免聯考的自主招生則更側重於學生的工作背景和發展潛質。
5.MBA學費
國內MBA學費一般在5萬-60萬不等。
國際MBA學費一般在6萬-40萬不等。
6.MBA授課方式
國內MBA:以傳統的講授,注重考試,有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者授課方式不同,全日制MBA脫產學習,非全日制MBA在職學習,邊工作邊學習,一般為每月的周六日或者隔周去學校上課)或集中授課(每1-2個月集中到指定地點授課1-2次)。
國際MBA:採用的是國外的體制,更注重實戰和體驗,開放式的教學,更多的讓學生參與。學習時間相對自由,一般為一個月兩天(雙休日)不耽誤正常工作。
7.MBA頒發證書
國內MBA:國內錄取學校頒發研究生學歷證書和工商管理學位證書。
國際MBA:海外商學院獨立辦學MBA和中外合作MBA由外國學校頒發學位證書,符合條件的院校,教育部可頒發學歷學位認證,全球通用。
8.MBA學制要求
國內MBA:國內聯考MBA一般在3-5年,聯考MBA一般學習時間是2-3年,在國內招生院校內學習。
國際MBA:免聯考MBA通常學制在1.5-2年。
9.MBA招生對象
國內MBA:相對年輕,剛畢業2-3年的考生較多,大多數是為了讀書找工作,對管理經驗也不做要求,更適合剛畢業不久的學生。
國際MBA:針對工作經驗在5-10年的企業中高層的管理人員,為了有更好的事業發展,不想參加聯考,也沒有精力備考。
10.MBA含金量
國內MBA:對於國內,都是以自己的教育體系為主,有學位證和學歷證,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含金量當然高,升職加薪等都是可以的。
國際MBA:針對國際MBA項目,我國教育部有設立專門查詢備案的網站:涉外信息監管網,可查詢報考院校是有有資格認可,符合資格的院校的學位學歷得到中國教育部的認可以及國際公認,含金量相對來說比較高。
國際MBA由於沒有國外院校是沒有畢業證一說,拿到的是單證,但是對於能在國內教育部能查到的證書來說相當於學歷證和學位證,對於升職加薪、提升學歷門檻向更好的平台發展、項目申報、企業上市資審、移民加分等都是可以的。
11.MBA國際認證
MBA三大認證分別是AACSB、EQUIS和AMBA,分別由國際上三大商學院聯盟組織推出,目的是促進成員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1) AACSB有較重的美國痕跡,從啟動評估程序到通過認證,通常要5年時間,最長7年。在全職教授和研究產出上要求非常嚴格。
2) EQUIS有顯著的歐洲血統。該認證的過程如果一切順利,通過的時間為2年。該標准將學生的職業發展和個人生涯規劃單獨列項,並突出了商學院和企業與社會之間的互動。
3) AMBA不像AACSB和EQUIS針對商學院整體發展,涵蓋面較廣,AMBA只針對碩士以上課程。
12.其他認證、CAMEA認證
中國高質量MBA教育認證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和全國工商管理碩士教育指導委員會於2012年啟動。至此,首批五家單位率先通過該項認證,這標志著歷時近一年的中國高質量教育認證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國內MBA和國際MBA區別還是很大的,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院校。
I. 東風日產陽光車怎麼樣
好處:
1、經銷商優惠幅度一般都比較大,所以合資車的性價比比較高。
2、空間方面同級別合資車有優勢。
3、高速和低速如果是緩加油門,發動機噪音也不大。
4、發動機技術不錯,採用燃油雙噴系統,C-VTC雙噴系統,變速箱是世界知名的日本捷科特 CVT,省油可靠。
缺點:
1、由於自重偏輕,如果車速過快,120以上車速就會飄起來。
2、瑪吉斯輪胎硬度還可以,但胎壓偏高。
3、每次車過明顯的路坎,後備箱顛簸後就會有明顯的響聲。
4、受廠家控製成本,有些小件配置沒有,影響用車便利性,比如:後備箱無燈,副駕駛無化妝鏡,只有兩個喇叭,手動調節後視鏡,這些後期個人不方便加裝,因此建議東風日產今後可以增加這些成本不高的裝置。
購買之前在網上看過很多品牌和型號的車,6萬左右的轎車,國產直接憑外銷,不在考慮范圍之內。看過雪佛蘭賽歐的合資車,去試了一下,1.3的排量太小,後排空間太小,底盤太低。盡管豐田威馳底盤比歐版稍高,但後排空間也太小。
動力系統
05款新陽光依舊採用SR20型發動機,排量為1998毫升,雙頂置凸輪軸,16氣門全鋁發動機,最大功率高大107千瓦,最大扭矩183牛米,做工效率在同排量發動機中很突出。
採用鋁合金做發動機殼體,不但可以減輕整車質量,更省油,還有助於調整車輛重心,減輕前驅轎車固有的「頭重尾輕」狀況,改善車輛操控性能。
這款SR20發動機在2400rpm-5200rpm的區域內都可以提供170N·m以上的強大扭矩,提速異常兇悍。
勻加速情況下E-ATX4擋自動變速箱在2000rpm左右即會升擋,擋位銜接細膩而平滑,幾乎感覺不到換擋間歇;如果試用kickdown功能,在70km/h左右突然將油門踏到底,轉速指針會伴隨發動機的咆哮瞬間直沖6000rpm以上的紅區再回落至4000rpm左右,其強勁動力可想而知。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日產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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