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弟在北京上班,他們公司由於涉嫌非法融資現在全天員工都被關進了看守所,說是協助調查10天了怎麼還不出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非法融資的特點: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 非法融資20萬巨款,要判刑多少年
應該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版期徒刑或者權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是集資詐騙就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l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犯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主要看案件具體情況,定什麼罪名,這個情況可能會判處好幾個罪名
以上內容是小編我在 大律師網 那邊看到的律師解釋。希望能幫到你
3. 非法融資兩千萬會判刑多少年
1、非法集資兩千萬,無論是個人犯罪還是單位犯罪,都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四十九條、《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1、刑法規定:
犯集資詐騙罪處5年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上20萬元下罰金;情節嚴重處5年上10年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上50 萬元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情節特別嚴重處10年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上50萬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犯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情節區分:
上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分別指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嚴重情節及數額特別巨大或具有其特別嚴重情節說非法集資詐騙數額並本罪量刑唯依據具體科刑時既耍考慮集資詐騙數額大小又要考慮行人犯罪情節否貫進行非法集資詐騙否組成集資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給被集資人造成經濟損失給社會造成影響等等及犯罪分子貫表現、罪態度和退贓情況綜合評價其行社會危害性程度區別對待予量刑
至於數額巨大、特別巨大起點參照《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規定人集資詐騙20萬元上單位50萬元上便認定數額巨大;人詐騙100萬元上單位250萬元上則認定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4. 非法融資3000萬會死刑嗎
不會判決死刑,最高無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回有為目的,使用答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 融資2000萬怎麼判刑
融資2000萬元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只有非法融資才能涉嫌犯罪,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涉及非法集資的罪名有二個: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集資詐騙罪。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集資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6. 非法融資怎麼判刑 判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對集資詐騙罪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或者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第一百九十九條對部分金融詐騙罪的死刑的規定,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第二百條對單位犯金融詐騙罪的處罰的規定,單位犯本節弟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自2011年1月4日起實施)
第三條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在150人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7. 女子涉嫌集資詐騙超12億死刑改判無期為什麼
原標題:最高院未核准集資詐騙犯蘇葉女死刑鄂爾多斯市中院重審改判其無期徒刑
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3日電(記者湯計劉懿德)涉嫌集資詐騙12.29億多元,實際集資詐騙5.53億多元的蘇葉女,因犯集資詐騙罪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2013年的一審、二審中判處死刑,但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復核中認定蘇葉女有自首情節,將案件發回重審;2017年1月3日上午10時,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蘇葉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1月25日依法作出(2012)鄂刑二初字第19號刑事判決,判處蘇葉女死刑,被告人蘇葉女不服,上訴至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高院於2013年10月17日依法作出(2013)內刑二終字第24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復核中認定蘇葉女有自首情節,於2015年3月30日依法作出(2013)刑二復74503010號不予核准刑事裁定,將蘇葉女案發回內蒙古自治區高院重新審判。
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又於2015年10月22日裁定,將蘇葉女案發回鄂爾多斯市中院重新審判。鄂爾多斯市中院依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於2016年6月2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鄂爾多斯市中院重新審理查明,2006年被告人蘇葉女開辦俏姿美容院後,在沒有資金保障的情況下,以投資煤礦為由,以月4-5分的利息為條件,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並將吸收回來的資金融資給了高俊亮。後因高俊亮無法返還本金及利息,造成蘇葉女巨額資金虧空。蘇葉女為了償還前面借款人的本金及利息,虛構事實,以投資煤礦、酒店、開發別墅項目、資金周轉等名義,以支付月4-5分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進行非法集資。
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蘇葉女向集資參與人王莉琴、高翠娥、柴桂娥等327人非法集資人民幣12.29億多元,扣除退還本金及支付利息數額,實際騙取5.53億多元。在集資過程中,蘇葉女因害怕出事燒毀了2006年至2009年10月間的賬目及借款條。
被告人蘇葉女融到巨額集資後,部分用於成立公司、農家樂、養生館、火鍋城,部分用於投資養殖場、煤場,支付蘇自來等人還本付息。同時,用巨額集資款為自己購買房產、車輛(大部分抵頂他人)。集資期間還購買各種首飾、手機靚號、福利彩票,參與賭博等。
2011年9月20日,蘇葉女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蘇葉女非法集資的情況下,在蘇葉女集資過程中,為蘇葉女提供銀行賬戶、存取集資款、收取和退還集資款、出具借條、虛假宣傳、核對賬目,累計幫助蘇葉女吸收資金人民幣12.29億多元。其中任文祥從張雪飛、李雲等10人處低利息非法吸收5679200元,高利息放給蘇葉女,收取利息差價。2011年10月16日被告人任文祥經電話傳喚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案發後公安機關查封蘇葉女及相關涉案房產22處,部分無手續未查封。扣押汽車三輛,現金140萬元及部分黃金首飾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蘇葉女在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投資煤炭、開發酒店、別墅等事實,營造其實力雄厚的假象,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採用詐騙方法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
蘇葉女集資詐騙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集資詐騙的事實,構成自首。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蘇葉女非法集資的情況下,為被告人蘇葉女提供賬號、存取集資款、核對賬目、虛假宣傳,幫助蘇葉女非法集資,同時其從張雪飛等10人處非法吸收資金高息放給蘇葉女,收取利息差價,其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院依法以被告人蘇葉女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任文祥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元。同時依法判處查封、扣押的涉案資產依法退賠各集資參與人。
8. 非法融資怎麼定罪,怎麼判罰
看集資的數額來定罪的,數額較大就判重點最高可判無期或死刑,一百萬就算是數額較大了
9. 賴小民一審被判死刑,他究竟犯了哪些天理難容的罪行
賴小民一審被判死刑,是因為他犯下的罪行都是天理難容的,受賄金額巨大,向別人索賄,重婚罪,貪污罪,最終數罪並罰,一審被判死刑,雖然後期有戴罪立功的表現,但是不足以彌補犯下的錯,所以還是死刑。因為賴小民的受賄犯罪數額巨大,情節比較嚴重,從主觀上來說,惡性比較深,一共有二十二起犯罪事實,其中三起受罪金額分別在兩億元,肆億元,陸億元以上。此外,賴小民還主動向他人索賄,利用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的職權,為他們謀取不正當利益,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引起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所以應該予以嚴懲。
賴小民還提供了下屬人員重大的犯罪線索,而且經查證後都屬實,這些都有重要的立功表現,但是綜合賴小民犯罪行賄的事實,性質的嚴重性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並沒有對其做出從寬處理,判處賴小民死刑。
10. 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二審獲死刑,該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據天津高法官微消息,2021年1月21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先前的判決中,認定賴小民受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7.88億余元,貪污人民幣2513萬余元,賴小民有配偶而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對賴小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經法院研究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另外一點就是與他勾結的那群人是不是有被繩之以法,收受賄賂肯定不是單方面的,必然有不少願意和他捆在同一根繩子上的行賄方。目前判決及相關新聞里都沒能找到對他們的交代,相信很多人在這判決結果正式出來之後也很關注這些靠行賄謀求不法利益的不良分子們的下場。特別是有沒有什麼資信較差的企業經賴小民操作順利拿下巨額融資款,導致珍貴的國有資產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