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你會如何幫助一個盲人
在公共場所幫助盲人。你要知道在機場、火車站、商場這些大型公共場所應該如何幫助盲人。人們通常的做法是抓住盲人的手,再拉著盲人走。但是,請一定記住,你是在幫助一個人,而不是在拉行李箱。最好的方法是,在行走時讓盲人抓住或摸著你的手肘。手肘的活動會讓盲人感覺到行走的方向、高低和速度。如果你慢下來,盲人就會知道面前可能有障礙物。
㈡ 信託產品分類有哪些
面對市場中的各種信託產品分類,市民在選購時要關注三個問題:銀行代銷的是哪家信託公司的產品,信託產品分類諸多的資金投向是哪裡,信託產品是否具有可靠的擔保。
據天津數字報刊2月18日報道,「預期年收益率9%-12%」,一家銀行營業大廳里的公告牌吸引了很多市民駐足。據了解,這類由銀行代銷的信託理財產品由於預期收益率能跑贏CPI,近來已吸引了不少投資者追捧。由於投資「門檻」在百萬元以上,有些資金量不足的市民還動起了「組團」購買的念頭,但銀行人士表示,這種做法並不可取。
目前市場上信託產品分類主要有以下三種:
房地產信託:這是最為常見的信託產品分類,在產品設計中一般會把已建成房產或土地進行超值抵押,把房產建成後的銷售收入或租金收入作為信託收益。原來這類產品期限較長,現在一般只有一至兩年。但隨著國內房地產政策的調整,此類產品的風險較大。
融資租賃信託:期限一般在3年以內,門檻相對較低,預期收益率介於房地產信託和基礎設施信託之間。該類信託計劃的商業模式為:信託公司向生產商購買設備,並將設備以融資租賃的方式租賃給承租人,將獲得的租金等收入回報委託人。
基礎設施信託產品分類:這是一種風險較小的信託產品分類,主要用於地方政府的基礎設施建設。由於有政府信用作保障,甚至得到當地立法機關的認可,批准同意將信託計劃還貸資金本金和利息納入同期年度財政預算。因此,此類信託具有資金需求量大、有政策扶持或優惠、風險較小,收益穩定、市場影響力大等特點。
㈢ 信託業靠什麼在混業經營中奪回競爭優勢
在證監會推出《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及配套實施細則修改向社會徵求意見等系列新政面前,以資產管理為核心業務的信託公司將日漸失去對信託這一制度安排所產生的專屬紅利,信託公司正面臨大資管混業背景下空前激烈的分業競爭。 在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修訂辦法中,面向高凈值客戶的限額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將對信託公司業務產生沖擊。前者的投向將在一般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基礎上,擴充到允許投資商品期貨等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的品種,利率遠期、利率互換等銀行間市場交易的投資品種,以及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商業銀行理財計劃、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等金融監管部門批准或備案發行的金融產品,這個業務的投向與目前信託公司的資金池業務相重合,但券商在研究和渠道方面比信託佔有優勢。 對於定向資產管理計劃而言,修改建議中明確指出,對於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單一客戶,可與證券公司共同商定投資范圍,只要符合法律規定並與證券公司風險匹配,其實質是放開證券公司從事類似信託公司的單一類業務(即信託公司的通道類業務),但證券公司在風險計提凈資本比例上比信託公司低,因此會比信託公司要求更低的信託通道費率。這對目前信託行業將形成較大的沖擊。 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將從今天起執行,對信託公司產生沖擊的也是兩類業務:一類是基金公司資產管理直接投資現金、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商品期貨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無需設立專業子公司和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其中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包含信託受益權,相當於新規後的基金公司可直接通過資產管理計劃投資高收益信託受益計劃,其投資范圍與目前信託的資金池投向類似; 另一類是基金公司通過成立專業子公司,建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投向為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該規定相當於發行類似融資類的信託資產管理計劃,直接爭奪屬於信託專屬的信託計劃涉及的業務,直接搶食信託公司業務。據了解,各基金公司眼下正紛紛准備成立專業子公司,從事專項資產管理業務,招商基金已在深圳前海籌備注冊成立專業子公司,來自基金公司的競爭已進入實質操作層面。 多面夾擊下,給信託帶來好日子的制度紅利正逐步衰退,信託業競爭環境嚴峻。為了在未來全方位提高產品創新能力、資產管理能力和客戶開發能力,爭取獲得在競爭中的比較優勢,提高自身能力、凸顯比較優勢已迫在眉睫。眼下最要緊的,是進一步拓寬信託產品的涉及面,發揮自身的產品優勢。畢竟,信託公司在選擇產品所涉及的交易對手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和大量現實積累,突出產品的設計和選擇優勢,將使信託公司具備較強的比較優勢。此外,需盡快將過去偶然的、單一的項目合作模式轉變成與融資企業的戰略合作夥伴式的合作模式,為融資企業提供一攬子融資計劃,滿足企業不同層面的融資需求。由於證券、基金也可投資信託公司信託受益權以提高收益率,信託公司資金池業務優勢已不復存在,因此必須在研發和專業投資管理能力方面有實質性的提高,才可能贏得投資上的優勢。信託公司未來面臨的只是競爭對手增多,並不意味著信託業務的取消,所以,只要加大創新力度,還有生存空間,為此必須進一步擴充像遺產信託、醫療信託等新型領域。在未來資產管理業務趨同化的大潮下,行業內存在同業競爭,行業之間也存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信託公司如能利用現階段的優勢「高築牆、廣積糧」,占據人才資源高地,在未來的資產管理行業的爆發期便能贏得先機和勝算。 總之,從目前證券、基金的創新業務的開展情況看,信託公司的主要競爭來自證券公司的單一信託的通道業務爭奪和基金公司專業子公司的集合信託競爭,信託未來遇到的情況可能是單一業務的通道費率急劇下滑和集合類產品競爭對手的成倍增加,大資管時代的來臨,必然加劇現金管理類業務的競爭。不過,換一個角度來看,現階段信託公司所面臨的競爭在短期內並不會構成實質性的威脅,畢竟證券和基金的主業不在於此,新試點也只是從結構安排的角度來促進業務的開展。因此,信託公司理應專注於做好自身的事情,切勿盲目擴張,一切通過提高自身能力去應對未來競爭。
㈣ 信託制度在中國本土化特點和出現的問題
信託是英美法系的獨特產物,是英國人對世界法律體系作出的重大貢獻。英國的法學家梅特蘭曾說,「如果有人要問英國人在法學領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麼,那就是歷經數百年發展起來的信託理念,我相信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答案了。」他還指出之所以是最大的成就不僅僅是因為信託的發明,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在滿足新的需求和解決新問題的前提下不斷發展和變化的信託制度。[1]信託作為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所具有的獨特的制度功能「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對「受益人切實保障」[2]使其成為了一種世界性的法律制度,被大多數國家所接受,如美國、日本、韓國、台灣等。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
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時光的指針撥回到亞洲金融危機嚴酷肆虐的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鑒於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下稱「廣東國投」)不能夠支付到期債務,從即日起實施行政關閉。
在舉世矚目下,旋即又發生了一系列震動全球金融市場的事件:進入11月,廣東國投在香港的兩家子公司因資不抵債分別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盤;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廣東省高院和廣州、深圳中院分別作出裁定,廣東國投本部及其在境內的三家子公司共四家企業進入破產程序。
廣東國投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廣東國投破產的消息猶如石破天驚,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掀起巨大波瀾。
在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朱鎔基總理會見中外記者並回答記者的提問時強調,廣東國投破產是中國金融改革過程中的一個個別事件,但是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發出一個信息:中國政府不會為一個金融企業還債,如果這個債務不是由各級政府所擔保的話。
「我們如果象以前那樣,把廣東國投的債全部背起來也不是說完全沒有可能,但那樣做的後果將是極其危險的。廣東國投的債政府背了,廣東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國不少地方的企業外債,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憶往事,時任廣東省省長的盧瑞華感慨萬端。
時任廣東省常務副省長的王岐山 (現任海南省委書記)說:「廣東國投的債務並沒有像過去那樣由政府包下來,而是『誰的孩子誰抱走』,這一決定預示著一個重大變化,哪級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級政府解決,國家主權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業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廣東國投破產這一重大決策比喻作「揭房頂,開窗戶」之舉。事實證明,廣東國投破產,使得陰雲密布、危機四伏的金融界開始出現了松動,為全面化解我國金融風險「殺開了一條血路」。
廣東國投關閉直至破產事件,直接觸動了全國信託業的「脫韁野馬」開始「收韁」。1998年底,根據中央要求,對信託業的全行業整頓從中央到地方相繼啟動了。
廣東國際信託破產案說明, 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起因在於對當時法律的規避,而後逐漸地演變成為一種融資工具。那麼,我國要引進的是信託制度的哪個方面,是首先應當明確的。在財產管理制度方面,我國有合同制度、委任代理制度、遺產繼承製度等,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存在並發揮作用。作為財產管理的功能,信託制度似乎作用不大。但作為融資工具的功能,信託制度對於促進流通、加快資金使用效率有非常大的空間。另外,我國在信用管理、產權登記、訴訟證據的確認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還不完善,把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功能全盤引進將會造成制度的混亂。實踐證明,信託制度在我國財產管理方面沒有產生積極的效果。諾斯認為,所有經濟理論的基礎都是貿易收益。全球經濟一體化對於貿易規則的需求是一致的,在貿易和商業領域,信託制度的作用更容易實現。
信託制度不是要置換原來的制度,而應當是補充,同時填補原有制度的空缺。本文所說的本土化,就是在這個基礎上的制度創新。
㈤ 淚泣滴深池對什麼
池中有淚,花亦為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