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麼買信託產品
對於信託產品來說,一般的推介地為發行地,本地客戶可以直接到信託公司購買,異地的客戶也可以參與認購。
程序大致如下:
1、電話預約,與信託公司溝通後了解信託產品和認購時的要求;
2、在信託公司通知劃款後,投資者將資金劃入信託公司的信託資金專戶;
3、信託公司查到款項進賬記錄後與投資者確認,並將空白的信託合同快遞至投資者指定地點;
4、投資者在信託公司的指導下自行填寫合同後將信託合同在規定的時間內快遞至信託公司;
5、信託公司在核對無誤後在信託合同上加蓋公章並寄回給投資者,完成認購過程。
對於信託公司請銀行代理的產品,信託公司會請銀行全權處理信託產品的推介與認購,此時的異地客戶認購的具體操作程序須與代理銀行聯系獲知。
❷ 信託產品購買渠道都有哪些
看門狗財抄富為您解答。
信託產襲品購買渠道有以下幾種。
1、信託公司直銷,投資人直接跟信託公司簽合同,而且一般來說有實力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在收益上面會比較有吸引力。不足之處就是產品的選擇上面比較單一,只能選擇這個信託公司的產品,而且也比較難做比較。
2、找銀行,信託公司經常跟銀行合作,而且很多的銀行產品也是直接對接的信託資產。在銀行買的話,好處就是銀行幫你篩選了一部分信託產品,而且銷售規模比較大。目前銀監會對這塊監管比較嚴格,在銀行看到的信託基本額度都是在300萬以上。不過這塊需要注意飛單的情況發生,要認准產品到底是銀行自己代銷的,還是客戶經理自己找來的。
3、找第三方的理財機構,這塊目前逐漸成為了信託代銷的主流,在這里的信託公司產品也比較全,可以更廣泛的進行產品的選擇,也可以方便用戶進行比較。而且,三方理財機構在信託產品的推薦上也可以做到相對中立,可以幫助客戶找到更合適的產品。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公司會以信託的名義推薦一些其他的資產,聲稱其收益更高更有保障。但其並不是信託產品,或許實際上是個有限合夥項目。
❸ 想要買點信託產品,該怎樣購買
您好!我是宜信理財經理小堯,目前宜信會給把客戶推薦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會向您直接銷售信託產品。您是哪裡的?
❹ 怎麼買信託產品最安全
針對不同的信託產品會有不同的風控措施,主要有:抵押、質押、擔保和結構化設計等
。有的產品只採用一種風控措施,有的產品同時採用多種風控措施。投360理財顧問提醒投資者購買信託產品時要注意:抵押或者質押物的價值,這個是由融資方將其動產或不動產(房產、股權等)抵押或質押給信託公司,若融資方無法按期支付信託產品的本金及收益,信託公司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以保障投資人的利益;擔保:對於沒有抵押(或質押)或者抵押率比較高的,信託公司往往會要求融資方對信託財產提供相應的擔保,也要看看相應擔保方的資質。還有就是信託產品的投資對象,信託公司的投資偏好及融資方的經營狀況。購買信託產品時一定要選擇合適的渠道,挑選一個不錯的理財機構。
❺ 信託產品怎麼買
信託購買流程大致如下:
1、選擇中意的信託產品,將資金打到制定的對公賬號(打版款時一定要注意);權
2、到信託公司簽訂合同,並准備好身份證、銀行卡、打款憑證(復印件);
3、合同簽訂後,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自己拿走,信託公司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投資確認書寄到。
❻ 如何購買信託產品
信託購買流程大致如下:
1、選擇中意的信託產品,將資金打到制定的對公賬號(打款時一定要注意);
2、到信託公司簽訂合同,並准備好身份證、銀行卡、打款憑證(復印件);
3、合同簽訂後,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自己拿走,信託公司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投資確認書寄到。
❼ 在哪裡買信託產品好
您好,若通過我行購買,請您登陸我行主頁,點擊理財產品(網頁中間),查詢一下,哪款理財產品比較適合您,或者您可以到網點咨詢理財經理的相關建議。溫馨提示:購買之前請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
❽ 購買信託產品有沒有什麼要求為何基本買的都是有錢人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
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什麼是信託:
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上述定義基本體現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責任有限性和信託管理連續性這幾個基本法理和觀念。
按資金來源方式分為:單一資金信託和集合信託
按合作主體分為:銀信合作,證信合作(陽光私募,結構化信託)等
按資金投向方式分為:政府融資平台項目(各類基建保障房等),工商企業管理類,地產類(商業、住宅),股權質押、股權投資(PE管理類),藝術收藏品,礦產等
按資金募集方式分為:私募和公募
按產品結構投向又分:單一(100萬起步),TOT(信託投向信託,起步30萬,50萬都有)
分類方式很多,不需要糾結,主要看投向的主體,風險越小產品越容易被市場接受,一般政府融資平台的項目都是納入財政預算的,相對來說風險最小,再其次是國企或者國企擔保的,再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擔保,再次就是地產、收藏品、礦產等
信託不能只看收益,還要看抵押物等因素,綜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