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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融資與國內融資

發布時間:2021-07-14 00:21:49

❶ 國際融資

http://blog.sina.com.cn/u/1233721385

融資即資金融通,是指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資金的借貸和籌集活動,它包括存放款、商業借貸、金融信託、有價證券的發行與轉讓、外匯交易等等。對於商業銀行來說,解決好資金融通問題,是一個永恆的主題。在商業銀行所開展的國際業務中,國際融資業務構成了其中的主要內容;恰恰也是在迅速發展的國際融資領域,產生了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的法律問題。

一、 國際融資的發展
可以說,真正意義上的大規模國際融資開始於二戰以後,隨著戰後各國經濟的恢復和增長,國際經貿往來迅速發展,國際資金融通規模也隨之日益擴大。在日趨全球一體化的現代經濟中,各國間資金的流通也更加國際化、自由化。作為不同國籍經濟主體之間的融資活動,國際融資有其自身的特點,例如當事人應按照國際融資法、習慣法、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進行融資活動;國際融資要受到國內配套資金和本國外匯收支的制約等。較常見的國際融資方式有國際商業貸款、國際項目融資、出口信貸、證券發行、國際金融信託、金融期貨等。
80年代中後期以來,國際融資更是產生了質的變化,呈現出全新的特點:
首先,隨著技術手段的長足發展以及各國紛紛實行資本自由化,世界各國和地區的金融市場已經結為一體、同步運作。融資活動以電子速度在全球范圍內全天候進行。金融市場一體化使得各國在經濟上更加相互依賴,一國金融發生變化往往會影響其他國家,甚至波及全球金融市場。
其次,近年來國際金融創新發展極快,新的金融產品日出不窮,全球資本市場金融擴展超越經濟增長的趨勢日漸明顯,結果金融資產總量及其增長率與實際生產總量及其增長率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有相當巨額的資金在金融市場上追逐投機利益,造成金融風險的加大。
第三,國際融資日趨證券化和多樣化,傳統的銀行貸款在國際資本市場籌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下降,以國際股票和債券發行為主的證券化籌資作用不斷加強,各種新的融資工具應運而生。
第四,國際融資本質上是資本的無形交易,比實物交易具有更大的風險。最近,隨著網路技術和金融電子化的發展,這種擬制無形交易的高風險性更是日益凸現。進入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動盪不寧,危機發生頻率之高、後果之嚴重,都是前所未有的。92年,英鎊受游資沖擊後被迫大幅貶值,退出了歐洲匯率機制。94年墨西哥爆發嚴重的金融危機;97年初,阿爾巴尼亞也陷入了金融危機;97年下半年,東南亞金融危機更是震動世界,隨後韓國、日本也被不同程度地捲入了這場危機。除了這些國家、地區性的金融危機以外,商業銀行在國際業務中遭遇重大風險的新聞也是接連不斷:95年,尼克·里森投機金融衍生交易失敗造成英國巴林銀行破產;同年,日本大和銀行也爆發了類似事件,損失數十億美元;93年,我國也發生了某銀行分支機構被騙開100億美元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的惡性事件。
以上說明,當今國際資金融通全球一體、規模巨大、方式多樣、風險較高,這就要求各國通過法律對國際融資進行相互協調的、有效充分的監督規制;也要求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融資業務時遵守相關的法律、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提高法律意識,加強自律管理,以便更安全高效地發揮國際融資的作用。

二、 國際融資法的特點
國際融資法就是調整國際上各經濟主體之間的資金融通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從內容和性質上看,國際融資法應該屬於民商法的一個分支,但它又具有顯著不同於傳統民商法的特點,因此不少人主張應該把國際融資法看作是一個正在形成和發展中的獨立法律部門。必須指出的是,國際融資法之所以具有不同於其他法律部門的特點,是由其調整對象——國際融資關系的特性所決定的。
一般認為,國際融資法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主體的廣泛性
國際融資法的主體范圍非常廣泛,國家、國際經濟組織、法人、非法人團體以及自然人都可以參與融資活動,成為融資法律關系的當事人,享有一定的權利並承擔一定的義務。
(二)調整對象的多樣性
融資法的調整對象是由於融資關系主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活動而發生的各種關系。由於融資關系的主體非常廣泛,融資法的調整對象也就顯現出復雜多樣的特點。既有國家與國家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政府貸款;也有國家與國際經濟組織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世界銀行的貸款。既有法人與法人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國際商業貸款;也有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外匯存放款。國際融資活動可以發生在各種主體之間,也不受國界的限制,因而融資關系是相當多樣化的。
此外,隨著金融創新的迅猛發展,融資方式也日益多樣化,不斷推陳出新。每一種新的融資方式的出現,往往就意味著形成了一類新的融資關系,也就相應地需要有一類法律規范來調整。現實中,融資關系日愈復雜多樣,新的金融工具不斷推出,使現有的融資法律制度經常落後於金融實踐的需要。
(三)淵源的復雜性
國際融資法具有復雜的法律淵源,這是國際融資法本身最為顯著的一個特點。所謂法律淵源,0一般是指法律規范的存在和表現形式,常見的有制定法、判例法、習慣和法理等等。國際融資法的淵源可以分為法律、習慣、慣例及慣行做法三個層次,包括國際法和國內法兩個方面。
1、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法律:
目前國際上尚沒有專門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統一制定法,但是各國關於建立國際金融組織的國際條約和協議中往往含有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法律規范,這是國際融資法律的重要構成部分。現代國際金融制度以1944年布雷頓森林會議所建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為基石,因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是國際金融領域內非常重要的國際條約。另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金融組織與其成員國之間或各國之間簽訂的正式協議(如各國相互之間簽訂的借貸協議),也是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在這些正式協議或者國際金融組織的協定(對所有成員國具有約束力)中一般都對融資的基本政策、原則以及融資對象作了規定,對法人或個人之間的國際融資活動具有直接的影響,所以說它們是國際上調整融資關系的法律。
在國內法上,各國制定的含有調整國際融資關系規定的成文法律、法規,如借貸法、證券法、信託法和投資基金法等等,都是國際融資法的國內法淵源。另外,進行融資活動一般也應遵守各國民商法中所確立的基本原則。目前,我國並未制定專門的「融資法」,而是採取針對某種融資方式制定單行法規或條例來調整,如97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銀團貸款暫行辦法》。值得指出的是,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內法對國際融資具有類似示範法的明顯影響,這是由其金融實力和歷史因素所決定的。
2、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習慣(Custom)
習慣是國際融資法上一種重要的法律淵源。在一定意義上,國際習慣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國際法淵源,因為盡管有很多的國際條約,但在一般國際法的內容中,國際習慣還是占較大的部分,即便國際條約往往也要以國際習慣為背景來加以解釋和理解。
實踐中,「習慣」經常與「慣例」相混用。其實,國際慣例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國際慣例就是指國際習慣,即《國際法院規約》上所指的「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國際習慣必須是各國認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慣例,因此具有習慣法的效力。廣義的國際慣例則既包括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習慣,也包括尚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一般「慣例」。
二戰後,對國際商務慣例的整理總結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這些經過整理歸納的慣例影響日漸擴大,作用日漸顯著,因而逐漸為各國普遍接受,認為具有類似習慣法的約束力,這種慣例就逐漸轉變為習慣。在國際金融領域,象國際商會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現行為1993年第500號出版物)和《托收統一規則》,對於調整商業銀行的國際結算具有重大作用,得到了世界范圍內的普遍承認,可以說,這種國際慣例已經上升為國際習慣。
3、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際慣例(Usage)和慣行做法(General Practice)
在國際經貿領域,慣例和慣行做法也是重要的法律淵源。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並沒有作為習慣法而被各國普遍接受。因而它們不具有國際習慣那樣明確的效力,需要經當事人作出的約定方能確立其法律約束力。可以說,國際習慣和慣行做法的效力,來源於當事人的共同協議和自願選擇。沒有當事人的合意採用,它們的約束力就很難成立。
在國際融資活動中,當事人除了要遵守相關的國際融資法律和習慣以外,一般也都遵守有關融資的國際慣例。由於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際慣例是對長期以來國際融資活動中形成的約定俗成的做法的總結概括,只要當事人認可,即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慣行做法是指在長期的普遍實踐中形成的習慣做法。與慣例相比,慣行做法往往還未經過歸納整理,上升為成文的慣例,因此其影響力較慣例為弱。但是,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將慣行做法約定在合約中,也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故慣行做法也可成為一種法律淵源。
在國際融資實踐活動中,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往往大量地被當事人所採用,其根本原因是它們能夠便利交易,減少和避免國際經濟交往中的誤會和紛爭,縮短締約過程,提高國際融資活動的效率,便於解決爭議。因此,各國當事人在國際融資中一般都願意選擇採用已有的慣例和慣行做法,特別是那些經過歸納整理、具有較大影響的國際慣例。

綜上,各國關於建立國際金融組織的條約和協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區域性開發銀行(如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規則和決議,國際金融組織和國家間或各國之間關於融資活動而簽訂的協議,各國關於國際融資的法律規定,調整國際融資的國際習慣,國際融資實踐中形成的相關慣例和慣行做法等,所有這一切構成了一套對國家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的國際融資法律制度。必須強調的是,在國際融資法上,制定法意義上的成文法律並不多,即便有也往往只作一些政策性、原則性規定。在國際融資實踐中,真正起到具體規范作用的是大量的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在國際融資活動中,那些頗具影響的國際習慣、慣例、不成文的協議或慣行做法、甚至當事人之間通過磋商達成的「君子協議」式的默契往往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很大的效力,這正如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官員格林所指出的那樣,「為取得在經濟問題上的諒解可以不必訴諸嚴格的『游戲規則』」。

三、對國際融資的依法規制和依法自律
正如上文所強調指出的那樣,國際融資是一個發展很快、復雜多樣、風險較高但又缺乏明確、完善的法律規制的領域。不可否認,由於科技和金融創新的推動,國際融資也不斷推陳出新,帶來許多新的法律問題,制定法形式的國際融資法律往往跟不上實踐發展,也不可能對很具體的實際問題作出預見和規定。所以,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事實上成為國際融資法的主體部分,在很大程度上發揮規制國際融資實踐活動的重要作用。在國際融資活動中採用這些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無疑有利於便利交易,提高安全,降低和避免風險。但是,這些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往往又非常復雜,專業性很強,必須經過專門學習和訓練才能比較好地掌握。而且對於非發達國家的金融從業人員來說,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對這些有關國際融資的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的了解更是基礎薄弱。因此,鑒於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在實務中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專業性,我國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學習國際融資法和從事國際業務時必須對它們給予充分的重視和注意。
各國政府或國際組織通過制定法律,締結條約和編纂整理國際習慣、慣例不斷完善對國際融資活動的有效規制,這只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國際融資活動的當事人,尤其是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融資時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識,加強依法自律,這樣才能更加有效安全地發揮國際融資的作用,預防和避免金融風險的發生。因為,在國際融資法中,大量的規范是以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的形式存在的,需要當事人通過在合約中的約定才能確立其效力。「有約必守」(pacta sunt servanda),這是一條民商法的基本原則。各國法律一般都規定:依法訂立的契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當事人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我國《民法通則》和《涉外經濟合同法》也有這樣的規定。因此,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適用的慣例和慣行做法作出明確的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畢竟,如果當事人自己沒有法律意識,毫不自律,那麼將很難防範風險的發生;即便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恐怕能做到的也只有事後補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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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相對於國內融資來說,國際融資的風險較大,但為什麼國際企業還要積極進行國際融資呢

風險越大,利潤越大

❹ 國際融資的國際股票融資特點

(1) 永久性。這是由股票融資這一方式決定的,由於股票沒有期限的限定,股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退股,因此,引進的外資能夠成為永久的生產性資金留在企業內,而不至象一般合資或合作企業一樣,會因合同到期或意外變故,外方抽回資金而使企業陷入困境。特別是通過發行B股融資,籌資國吸引的外資只會增加而不會減少,B股只能在外國投資者之間進行交易而不能賣給國內投資者,因此籌資國所籌外資就較為穩定,該國吸引外資的數量也不會受到游資的沖擊。
(2) 主動性。通過股票吸引外資,籌資國可運用法律和政策性手段約束投資者的購買方式、購買種類、資金進出的方式、稅率等,並做出相應的規定,籌資國還可以自主決定哪些行業、企業允許外商投資,哪些不行,從而正確引導投資方向。
(3) 高效性。國際股票融資有利於對外發行股票的企業在更高層次上走向世界。國外股票持有者從自身的利益出發,會十分關心企業的經營成果,有利於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盈利水平。而企業因股票向外發行,無行中提高了國際知名度和信譽,有利於企業開拓產品銷售市場,開展國際化經營。
3.海外投資基金融資
海外投資基金融資的作用在於使社會閑散的資金聚合起來,並在一定較長的期間維系在一起,這對融資者來說相當有益。此外,穩健經營是投資基金的一般投資策略,因而投資基金對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也相當有益。

❺ 中國國際融資委員會資金營運部 是不是騙子

中國國際融資委員會是由國內外投資機構、金融研究機構和工商企業,依法自願結合組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際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宗旨: 根據國際金融態勢及我國的金融政策方針,充分發揮社團組織的作用,依託政府,面向市場,全心全意為中國企業提供服務。充分利用國內外資金資源,建立全國性的政府招商和企業融資平台;促進我國實施區域經濟一體化戰略、實施我國政府制定的投融資戰略;協助各級政府改善投融資環境、擴大對外宣傳,積極引進國外資金,提高吸引外商投資的質量;推廣多元化融資途徑,為外商來我國投資和我國企業項目融資及到海外上市、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提供有效服務;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為繁榮經濟、促進社會進步服務。 主要業務: 一、積極宣傳我國的金融政策和投融資環境; 二、廣泛聯系境內外相關商會、投資機構、經濟財團、投資人建立構築推進全球性資本和資源有效結合的資訊平台; 三、充分利用國內外投融資資源,使優質項目與國內外資金准確、高效對接,緩解國內優質項目多而國外資金難進國內資本市場的矛盾,解決國內項目的資金瓶頸; 四、建立與國外投資機構和投資人的合作機制,為企業進行合資、合作提供咨詢、服務; 五、為政府和企業提供金融市場信息、優質項目融資渠道、項目開發與管理、大型項目資金運作策劃等服務; 六、為企業提供項目融資及後續管理所必須的會計、審計、監理等咨詢服務; 七、對國內外投融資問題進行調研和研討,積極推動投融資環境和融資方式、方法的改進; 八、提供財務、金融及風險管理的信息和專業咨詢; 九、辦理其他與本會宗旨有關的事項。 服務優勢: ●強大的合作夥伴 1、國內外金融機構、相關社會團體和研究機構; 2、在華投資的有影響力的國際著名中介機構、專業機構、跨國公司和機構投資人; 3、有關專家、學者和在金融工作領域有影響力的實際工作者。 ●善於理論思考和實務運作的管理團隊 ●豐富的操作經驗和良好的服務理念

❻ 國際融資的運用

多渠道的吸引外資,積極穩妥地培育國內資本市場是我國發展經濟的戰略之一。為更好的發展經濟,我國不僅在國內廣泛籌集資金,也將國際融資作為籌集資金的重要方式。我國主要採取吸收外國直接投資,國際金融機構借款,國際商業銀行借款,國際債券,國際股票等融資方式。
我國發行國際債券開始於1982年1月22日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日本債券市場,首次發行了100億日元私募債券期限12寬限期5年從1982年1月29日起計息年利率為8.7%半年息一次寬限期後每年還款8%,此後的幾年間中國在國際債券場都很活躍這一階段的發行條件較好利率接近倫敦同業拆借利率期限一般在7年以上。
我國利用股票進行國際融資是從1991年上海、深圳兩地發行的B股開始的,到1994年底共有50餘家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資者發放B股,上市總額達30多億人民幣,籌集外資數億美元。目前我國企業發行的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在香港上市的H股和紅籌股、在美國上市的N股、在英國上市的L股以及在新加坡上市的S股都屬於國際股票。
為了推動我國國際融資的發展,更好地發揮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作用,應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外商直接投資和對外債的管理,在外商直接投資方面要盡一步完善外商投資的導向,將更多的外資引向中西部、基礎設施、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在對外借債方面,要在計劃管理、債務監測、借款使用、管理法規進一步加強和改善。

❼ 國際融資的海外投資基金融資特點

(1)海外投資基金的共同特點是,以開放型為主,且上市銷售,並追求成長性,這就有利於具有持續贏利能力和高成長潛力的企業獲得資金,得到快速的發展。
(2)投資基金不能夠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這就避免了投融資雙方利益失衡,融資方資產流失及喪失控股權等弊端。
4.外國直接投資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中出現了兩個引人注目的現象:其一、國際直接投資超越了國際貿易成為國際經濟聯系中更主要的載體;其二、國際直接投資超過了國際銀行間貸款成為發展中國家外資結構中更重要的構成形式。
外國直接投資的發展過程出現的最大特點就是,發達國家和地區不僅是外國直接投資流出的主角,也是外國直接投資流入的主角。自外國直接投資產生伊始,發達國家和地區就是外國直接投資的主角。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發展中國家在外國直接投資發展中地位一度有所提高,1993年,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流出佔全球的比重在達到了16.1%,對外直接投資流入佔全球的比重在1994年達到了39.9%。然而,20世紀90年代後期,這一趨勢卻又急轉直下,發達國家重新占據主導地位。
外國直接投資發展的另一個特點是發達國家之間相互投資非常活躍。1995-1999年,美國和西歐的相互投資由840億美元增加到2863億美元,增加了240.8%。其中,美國對歐盟的投資由488億美元增加到582億美元,歐盟對美國的投資由351億美元增加到2281億美元,分別增加了19.3%和549.9%。由於美國和歐盟間相互投資的迅速增加,其相互投資占外國直接投資的比重(按對內直接投資額計),就由1995年的25.3%提高到了1999年的33.1%。
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是企業以協議、合同等形式從外國企業、公司、個人等直接吸收資金,是國外投資者不通過中間金融機構而由投資者直接到其他國家和地區進行的投資活動。
1.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形式
(1) 外商獨資經營企業
(2)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3)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2.吸收外商直接投資應注意的問題
(1) 確定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合理數量。
(2) 選擇合理的出資形式與出資比例。
(3) 明確投資過程中的產權關系。
(4) 注意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的成本與收益的權衡。
(5) 在與外商進行直接投資時,還要注意項目的技術水平。
(二)間接融資
1.外國政府貸款
外國政府貸款是由貸款國用國家預算資金直接與借款國發生的信貸關系,其多數為政府間的雙邊援助貸款,少數為多邊援助貸款,它是國家資本輸出的一種形式。
特點:
(1)貸款條件比較優惠,貸款期限長,利率低。政府貸款具有雙邊經濟援助性質,按照國際慣例,政府貸款一般都含有25%的贈予部分。據世界銀行統計,1978年世界各國政府貸款平均年限為30.5年,利率為3%。具體來看,日本政府項目貸款轉貸期限一般為30年,利率2.2%左右;德國政府貸款轉貸期限一般為20年,利率0.75%-3.25%。
(2)貸款與專門的項目相聯系。比如,用於借款國的交通、農業、衛生等大型開發項目。
(3)由於帶有一些政治因素,有時規定購買限制性條款。所謂購買限制性條款,是指借款國必須以貸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購買提供貸款國家的設備。
(4)政府貸款的規模不會太大。政府貸款受貸款國國民生產總值、財政收支與國際收支狀況的制約,其規模不會太大,而且,一般在兩國政治外交關系良好的情況下進行。
2.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是由一些國家的政府共同投資組建並共同管理的國際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旨在幫助成員國開發資源、發展經濟和平衡國際收支。其貸款發放對象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對發展中國家提供以發展基礎產業為主的中長期貸款,對低收入的貧困國家提供開發項目以及文教建設方面的長期貸款,對發展中國家的私人企業提供小額中長期貸款。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特點是:
(1)貸款條件優惠。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一般利率較低,期限較長,如國際開發協會,主要是對低收入的貧困國家提供開發項目以及文教建設方面的長期貸款,最長期限可達50年,只收0.75%的手續費。
(2)審查嚴格,手續繁多,從項目申請到獲得貸款,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
3.國際商業銀行貸款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是指從國外一般商業銀行借入自由外匯。它按其期限的長短不同分為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短期貸款是指企業為了滿足對流動資本的需求或為了支付進口商品的貸款而借入資金的一種銀行信貸。其特點是期限較短,用途不限,無須擔保,形式靈活,手續簡便。中長期貸款是指企業為了滿足對固定資產投資的需要而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其特點是期限較長,風險較高,借貸雙方須簽訂協議並有借款人所在國政府擔保。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特點有三個,一是貸款用途不受限制,企業可以自由使用;二是貸款供應充足,企業可以靈活選用幣種;三是與發達國家國內同類貸款相比,其利率較低。
4.國際借貸融資
國際借貸融資是一個或幾個國家、金融機構、公司企業將一定數額資金,按約定利率和期限貸給借方,並按約定期限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信用活動。
國際借貸從資金來源上一般可劃分為: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政府貸款、國際商業銀行貸款。
5.國際項目融資
國際項目融資是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是指以境內建設項目的名義在境外籌措資金,並以項目自身的收入資金流量、自身的資產與權益,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方式,也是無追索或有限追索的融資方式。
(1).BOT方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建設一經營一轉讓方式。是政府將一個基礎設施項目的特許權授予承包商(一般為國際財團),承包商在特許期內負責項目設計、融資、建設和運營,並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利潤,特許期結束後將項目所有權移交政府。實質上,BOT融資方式是政府與承包商合作經營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特殊運作模式。在我國又叫「特許權融資方式」。
(2).國際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又是金融租賃,是指當項目單位需要添置技術設備而又缺乏資金時,由出租人代其購進或租進所需設備,然後再出租給項目單位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總額相當於設備價款、貸款利息、手續費的總和。租賃期滿時,項目單位即承租人以象徵性付款取得設備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只有使用權,所有權屬於出租人。
融資租賃的方式有:衡平租賃、回租租賃、轉租賃、直接租賃等。
6.出口信貸
出口信貸是出口國政府為了支持和鼓勵本國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提高本國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所採取的對本國出口給予利息補貼並提供政府信貸擔保的中長期貸款形式。同時,出口信貸也是為鼓勵本國銀行對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或其銀行)提供利率較低的貸款,以解決本國出口商資金周轉困難,或者滿足外國進口商對本國出口商支付貨款需要的一種融資方式。
出口信貸的形式主要有:賣方信貸、買方信貸、福費廷等。
(1).賣方信貸
賣方信貸是在大型成套設備貿易中,為使進口商能以延期付款的方式購買設備,由出口方銀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中長期信貸。
(2).買方信貸
買方信貸是在出口國的出口信貸機構擔保下,出口國銀行直接向進口商或進口商銀行提供中長期貸款,使得進口商得以對出口商以現匯支付方式結算貨款。
(3).福費廷
所謂福費廷就是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設備貿易中,出口商把由進口商承兌的、並經進口商銀行擔保,期限在半年以上的遠期匯票,無追索權(WithoutRecourse)地出售給出口商所在地的金融機構,提前取得現款的一種資金融通方式。

❽ 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融資方式

(一)直接融資 1.國際債券融資 國際債券即發行國外債券,是指一國政府及其所屬機構、企業、私人公司、銀行或國際金融機構等在國際債券市場上以外國貨幣面值發行的債券。國際債券主要分為歐洲債券和外國債券兩種。
2.國際股票融資 國際股票即境外發行股票,是指企業通過直接或間接途徑向國際投資者發行股票並在國內外交易所上市。
3.海外投資基金融資 海外投資基金融資的作用在於使社會閑散的資金聚合起來,並在一定較長的期間維系在一起,這對融資者來說相當有益。此外,穩健經營是投資基金的一般投資策略,因而投資基金對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也相當有益。
4.外國直接投資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中出現了兩個引人注目的現象:其一、國際直接投資超越了國際貿易成為國際經濟聯系中更主要的載體;其二、國際直接投資超過了國際銀行間貸款成為發展中國家外資結構中更重要的構成形式。
(二)間接融資 1.外國政府貸款 外國政府貸款是由貸款國用國家預算資金直接與借款國發生的信貸關系,其多數為政府間的雙邊援助貸款,少數為多邊援助貸款,它是國家資本輸出的一種形式。

國際工程項目融資是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它是依靠項目自身的未來現金流量為擔保條件而進行的融資。項目融資具有下列幾個特點:
1、至少有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資金提供方三方參與。
2、資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項目自身,而非法融資與其有本質不同。項目融資是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即如果將來項目無力償還借貸資金,債權人只能獲得項目本身的收入與資產,而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資產卻無權染指。 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主要區別在於,按照傳統的融資方式,貸款人把資金貸給借款人,然後由借款人把借來的資金投資於興建的某個項目,償還債款的義務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經營的項目的成敗,因為借款人尚有其它資產可供還債之用。但按照項目融資的方式,工程項目的主辦人或主辦單位一般都專門為該項目的籌資而成立一家新的項目公司由貸款人把資金直接貸給工程項目公司,而不是貸給項目的主辦人,在這種情況下,償還貸款的義務是由該工程項目公司來承擔,而不是由承辦人來承擔,貸款人的貸款將從該工程項目建設投入營運後所取得的收益中得到償還,因此,貸款人所看重的是該工程項目的經濟性,可能性以及其所得的收益,項目的成敗對貸款人能否收回其貸款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而項目成敗的關鍵是項目公司在投資項目的分析論證中要有準確完備的信息來源和渠道,要對市場進行周密的細致的調研分析和有效的組織實施能力,要全面了解和熟識投資項目的建設程序,要有預見項目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應採取的相應對策,這些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工作,在國際上一些大型的投資項目,通常都由一家專業的財務顧問公司擔任其項目的財務顧問,財務顧問公司作為資本市場中介於籌資者與投資者之間的中介機構憑借其對市場的了解以及專門的財務分析人才優勢,可以為項目制定嚴格的,科學的,技術的財務計劃以及形成最小的資本結構,並在資產的規劃和投入過程中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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