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詐騙案一般多久會開庭
批准逮捕後一般情況會在3個月內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偵查2個月審查起訴1個月),案情復雜延長的話就說不準了,但最多不應該超過12個月。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但是案情復雜,經過批准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為一個月(即一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但是檢察院認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時間為1個月,可以補充偵查兩次。
㈡ 團伙詐騙涉案金額200多萬從犯涉案4萬現在取保候審開庭會判實行嗎
從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㈢ 一個p2p理財公司出事了,團隊長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公司倒閉了法人承擔責任,與其他人無關。
㈣ 理財公司被立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我是中層管理,現被取保,能判緩刑嗎
實踐中,能取保的還是有挺大機會判緩刑的,建議開庭時態度好一點認罪。
㈤ 理財詐騙案 金額低於100萬 經偵大隊暫不立案偵查
詐騙案經偵大隊最低3000——10000元以上可以立案。這是最新的司法解釋規定標准。你可以直接收集證據去法院告他,到時候會有變賣不動產賠償給你的,到時能不能賠償全部的損失就得靠運氣了。
公安機關不立案,你還有幾種途徑可選擇,一是要求檢察院監督,二是自己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三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偵報案,立案的材料及流程案件流程大致如下:
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報案;
2、報案需要准備一系列的報案材料,警察審核以後符合立案條件便可以立案;
3、立案後公安機關便進行偵查以確定事實和收集證據;
4、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便會將案件移交檢察院;
5、檢察院受到材料後會審查起訴,經審查若構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詐騙罪法定構成要件不滿足或證據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訴,若初步認為構成犯罪變會向法院提起公訴;
6、提起公訴後,最後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5)理財團開庭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一百七十六條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㈥ 美團金融要給我開庭
如果你確實借了錢,真的不還是有可能的,但是他們也只是申請開庭,或者還沒有起訴呢,我想這也應該是他們催收的手段,上面還留了電話,你可以和他們協商,看看利息有沒有超過24%,對於超過的部分你可以不負擔,他們也是願意協商解決的。但如果真的協商不成,他們也可能會起訴,如果起訴,你一般會敗訴的,因為他們有專業的團隊,證據應該都很扎實,到時候還要對你強制執行,還不了錢的話,還要上徵信,錢也不多,能還就協商還了。
㈦ 建國以來最大銀行資金盜用案開庭,最終判罰結果如何
銀行可以實現金錢的流通,所以說銀行有很大的權力。很多銀行都是國有企業,只有小部分是私營企業。自從建國以來,銀行也出現過一個大事件,那就是最大銀行資金盜用案,被盜用了42個多億,所以說是比較令人令人震驚震驚的。不過最終判罰結果是判了12年。
挪用公款的數目再多,最終也是一場浮雲,因為國家還是會將你挪用的公款給追繳上來。最後被盜用的42個多億的資金只收繳上來了20多個億。
㈧ 開庭是什麼意思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准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hold a court;open a court session] 法庭審理案件
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其中,公開審理是原則,不公開審理是例外或補充。以民事訴訟為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由此可知,離婚案件一般也公開審理,但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其決定權在於人民法院。
法律之所以規定「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是因為離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審理中可能會涉及到個人隱私、感情上的一些不願意公之於眾的內容。因此,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法庭一般都會允許。
(8)理財團開庭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仲裁條例》規定的仲裁的庭審准備程序包括:
(1)仲裁機關收到申請書後,經審査,符合條例規定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不符合規定的,應在七日內通知申訴人不予管理,並說明理由
(2)案件受理後,應在5日內將申訴書副本發送被訴方,通知其在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書和有關證據。
(3)仲裁辦案人員認真審閱申訴書、答辯書和有關證據,擬定調查提綱,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書面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規定的仲裁的庭審准備程序包括:向被訴方寄送申訴人的仲裁申請書及其附件、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組成仲裁庭;仲裁庭開庭審理前30天通知雙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