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調B公司走管理費用,那麼A應是否應該給B開發票以什麼樣的名義開發票謝謝!
B公司走管理費用,那麼A應是否應該給B開發票?
工資都不用開發票的,將有領款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作為原始憑證,入賬就可以了。
如果該工資發放表已經在B入賬,可以復印一份給A就行了。
B公司應該以什麼樣的名義付給A公司,又應該怎樣去記賬?
就是以員工借調或借用名義要這筆錢。A公司不能計入本企業費用成本,由B公司計入費用。
B公司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等 (借調的員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工資
支付A公司時
借:其他應付款-工資
貸:庫存現金 等
B. 關於借調人員房租費用、伙食費用的賬務處理
按照樓上說的計入管理費用的相應科目就可以了
雖然是借調 但是費用由子公司承擔
C. 工作借調能抽取管理費嗎
正常情況下,工作借調是很平常很常見的一個促進公司發展的行為,所以整體上來說只要是有利於公司的發展的。對應的成本都是可以考慮的。只要你們在借調過程中。你銘文約定或者是口頭約定的形式來把這個管理費說清楚就可以了。畢竟這個一旦涉及到金錢的過程。就需要多考慮,多思量。
D. 關於借調人員的工資待遇如何規定的有那方面的依據
借調人員的工資待遇要具體看待。
首先,要看你的借調文件里關於薪資待遇的條款是怎麼規定的;
其次,要看你原單位及借調後單位對借調人員的薪資待遇有沒有具體的相關規定。
如果這兩方面你都找不到明確的條款的話,你想討回差額是難度比較大的!因為你的勞動合同關系並沒有轉移,履行的也是借調手續,不是換崗!而且一般行政單位的工資待遇是分的比較細的,有很多跟年限、資質、編制有關,所以你沒法准確的套用「同崗同酬」概念。
希望上述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 事業單位辦公經費和借調人員關系的問題
兩種辦法解決:
1、借調人員到原單位報帳;
2、向財政局申請、把借調人員人頭經費撥付到你單位帳戶上、借調人員可在你單位報帳。
F. 關於借調期間的薪水問題
如果沒有明確的書面協議,那麼除了薪資和固定津貼以外,別的東西是可以不給你的。
所謂固定津貼是指寫入勞動合同的每月固定補貼,比如飯貼等等。如果交通費和通訊費沒有寫進合同,那麼公司給你是你的運氣,不給你的話,你沒有任何可以申訴的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因為有的公司關於這些費用有相應的員工守則來處理)不能作為強制支付的依據。因為這些制度只對公司內部管理上有效,並沒有法律效力。
G. 借調待遇
這個問題應該看你們當初借調時的約定,你們借調後的工資由誰發的?你們借出後對方是否支付給你們原單位費用?如果約定工資是借入單位發的,原來單位還收到借調費用,那麼他們就無權扣你們的工資;如果你們借出後工資還是原單位發的,他們也沒有收任何費用,那麼他們只要不少發你們的工資,其他當然是他們處理了;如果你們借調單位確實需要,這么多年了,你們應該要求他們把你們正式調過去啊。
H. 人事部關於借調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問題的法律依據。
一般情況下是按照你原有的工資計算,該給補貼的給補貼,該計加班費的計加班費。如果被借往特殊崗們,從情理上來講,需要支付給你該崗位的補貼(諸如高溫補貼、夜間津貼等),但無法律文件支持。
通常情況下,在借調期間,被借調員工通薪資福利仍屬原任機構體制內的人員,並享有原任單位提供的員工應享有待遇;但在個別情況下,其薪津與福利亦有可能依借調單位體制有所調整,或由借調單位將薪酬反饋給原單位進行發放,由借調單位與被借調單位協商解決。
(8)融資借調費擴展閱讀:
借調,是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而採取借調工作人員的形式。通常由借調單位和被借調單位之間簽訂借調合同。合同中一般應明確規定被借調者的人數,借調事由,借調期限,借調期間的工資待遇、勞動保險和生活福利待遇。借調合同期滿,被借調者仍回原單位工作。借調期間工齡連續計算。
借調的目的通常有以下三種:
1. 借調單位欠缺具有某種才能的人員,而恰巧被借調人員卻擁有相關才能,經上級機構安排後,借調人員暫時離開原任單任,並到借調單位任職。在這種情況下借調的人員通常都是專業的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
2. 借調單位屬臨時性質,在完成某事工後即行解散。為免整個計劃皆交由臨時員工進行,部份人員會由不同部「借」到借調單位工作,直至事工完成,各借調員工會返回原單位工作。
3. 借調屬員工才能發展計劃的一部份,讓員工接觸不同單位的工作,增廣見聞。員工會在指定時間派駐往借調單位,並在借調期後返回原任單位工作。
I. 報銷從其他項目部借調來的人員車費餐費等費用怎麼入賬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
J. 借調人員在借調期間是否享受借調單位的加班費,獎勵工資等福利費
你好,應該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