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哪些信託公司是A類,哪些是B類,哪位大神有信託公司分類,請賜教,感謝,在線等
2018年初評中斬獲A類的公司包括,百瑞信託、華能信託、華潤信託、江蘇信託、交銀信託、民生信託、平安信託、廈門信託、山東信託、上海信託、外貿信託、五礦信託、興業信託、粵財信託、中航信託、中融信託、中鐵信託、中信信託、中原信託、重慶信託及紫金信託等21家。
2018年信託公司行業評級結果定為B類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光大信託、國聯信託、國元信託、湖南信託、華澳信託、建信信託、雲南信託、中江信託等等。
所謂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是中國信託業協會從行業角度對信託公司做出的綜合評價,由協會自行組織,每年評一次,信託公司會被劃分為A、B、C三個等級。
2015年末,《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指引(試行)》(下稱《指引》)下發,將信託公司劃分為:A(85分(含)~100分)、B(70分(含)~85分)、C(70分以下)三級。
(1)信託行業包括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營銷信託產品,應當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遵循風險匹配原則、審慎合規原則,加強信託產品、營銷行為合法性、合規性審查管理,加強信託產品風險等級評定,在有效評估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需求的基礎上;
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信託產品,不得誤導投資者,不得通過對信託產品進行拆分等方式,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低於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信託產品,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信託公司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
信託公司向自然人委託人首次推介信託產品或與其簽署信託文件之前,應當告知投資者如實提供身份證明文件,要求其填寫包括調查問卷、風險揭示書等形式的書面文件或在身份認證後通過法律認可的電子形式等方式;
評估其風險承擔能力,並要求其在信託文件中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承諾信託財產來源的合法性。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信託業協會-新聞中心
❷ 信託公司業務包括哪些類型
主要來有以下業務:資金信託源;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從資金來源來看,有固定業務和信託業務。從委託人的多少來看,信託業務又可分為單一資金信託業務和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從受託人的管理角度來看,信託業務可分為主動管理業務和通道業務。
❸ 信託業的行業現狀
經過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記發牌的信託投資公司普遍經過了資產重組,卸掉了歷史的債務包袱,充實了資本金,改進了法人治理結構,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革新了市場經營觀念,增強了抗風險能力,夯實了發展的基礎,提高了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以誠信為前提條件的信託業必將逐步獲得社會的認可。 進入2001年,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信託業基本結束了長達三年的 「盤整」格局,躍出谷底,步入規范運行的軌道。
2002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2002]第5號令,根據《信託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再次對《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內容較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開展的可操作性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使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起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信託新業務品種的操作程序、受託經營各類債券承銷等方面的展業空間有了實質性突破。
按照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直接作為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而無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設計信託業務品種可完全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而無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批核准。
《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於2002年6月13日正式頒發,並在7月18日正式實施,進而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集合信託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撐。至此,由《信託法》、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文件和規定構建起來的信託公司規范發展的政策平台已經趨於完善。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最近,信託業界對圍繞信託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業務發展方向傳出的一系列新的觀點(下簡稱「新觀點」),反應較為強烈。新觀點提出了涉及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信託業務、關聯交易、資本金、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資金信託合同份數、異地信託等八項措施,核心是固有業務壓縮、信託業務規范、關聯交易清理。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關於固有業務,新觀點要求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定位下,信託公司應取消現有業務范圍中的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業務,並將投資業務范圍界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自用固定資產投資和短期投資(包括股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等),原則上取消實業投資,充分保證資產的流動性。
具體操作上,信託投資公司可採取公司分立、業務剝離、公司轉制等方式逐步壓縮固有業務,限期達到上述要求,同時信託公司不得辦理存款、資金拆入、發行債券、資產回購等任何形式的負債業務。不得以經營資金信託或者其他業務的名義吸收存款。降低對外擔保比例,限定不超過凈資產的一定比例。
對於信託業務,新觀點要求對信託業務范圍進行梳理,大致分為信託業務和兼營業務。信託業務按信託產品進行描述,如資金信託計劃、企業年金信託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等;兼營業務包括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投資咨詢、證券承銷、代保管等投行業務和中介業務。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財產用於貸款和賣出回購業務。
而對於關聯交易,則進行限制——取消善意關聯,禁止逆向關聯。關於善意關聯,信託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自己或者關系人的有價證券;將不同信託賬戶下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信託與固有賬戶、信託財產專戶之間不得辦理沒有交易背景、沒有簽訂協議或合同的款項劃撥、墊付甚至混用。
關於逆向關聯,即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向關聯方融出資金,轉移財產,不得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融資,不得接受關聯方股權作為信託財產進行受益權分割。
關於信託份額限制,新觀點還對取消200份限制,允許開展異地信託業務,資本金浮動管理,以及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等做出了相關規定。對取消資金信託合同200份和異地信託業務的限制,順應了金融領域對外全面開放後信託業務的發展趨勢。
「新觀點」令信託公司找不著北
多年來一直對信託業十分關注,不斷提及自己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得益於信託的上海遠景投資有限公司張遠景懷著對信託業的良好期盼,對上述新觀點詳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信託的本質是設計,信託業務具有多樣性,對信託業務的過多限制,是否有利於信託公司生存和發展?取消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經營等業務,信託公司的金融性將大打折扣,而以保證資產流動性為目的,對實業投資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資金投資實業未嘗不可,投資實業並非資產不流動,資產證券化的結果同樣可以保證資產流動性。信託業務一定要具有多樣性、流通性,其多樣性表現在,除傳統資金信託外,亦有企業年金信託、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教育信託、公益信託、離岸信託、產業投資信託、投資理財等,而信託產品流通性表現為,流通是風險的最好防範,增強流通才能降低風險,更好地吸引投資者,因此如何設計信託產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託產品證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證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張遠景說,信託業務和非信託業務區分確定,有廣義、狹義之分,誰能說信託公司現有的兼營業務就不是信託業務?對受益權轉讓設限,妨礙了信託業務發展,也缺乏法律依據。而就關聯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關聯交易,而是關聯交易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應明確關聯交易過程中的兩個合法依據: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金融監管領域中的相關規定。
張遠景認為,美國的信託投資人多為自然人,中國更多的自然人成為信託投資人是趨勢,信託公司應做的是風險提示和按照約定經營。信託工具多為富人運用,他們應該具備較多的風險意識。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數,不是防範風險的辦法,而應在信託公司發展和風險防範上找平衡點。
他感慨,長期以來,信託公司一直在探討發展之路並不斷博弈,結果是五次整頓和隨之而來的一連串嚴厲監管。如今的信託公司面臨的問題是在十分狹小的空間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礎是什麼?他比喻,如今的信託公司處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魚,有水但不夠深,缺氧。既然放了水養魚,就要夠魚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養魚又不給足夠的水量和氧分,魚在水塘中必然會上竄下跳。
談到信託公司的出路時,張遠景說,伴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信託業務領域亦將得到擴大和延伸,對信託公司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信託公司改制或與商業銀行合並成為信託銀行,是值得思考的,這是美國、加拿大、日本、我國台灣地區等金融信託發達地區都相繼走過的道路。這將從根本上改變信託公司缺乏信用基礎,現金流不足,抗風險能力差的狀況,並能實施有效的商業銀行治理模式,徹底改變信託公司現狀。 2015年8月3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5年2季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顯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到15.87萬億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萬億元環比增長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長27.16%。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連續7個季度信託資產規模同比增長率逐季下滑後,首度迎來回暖態勢,信託業邁入「15萬億元時代」。
❹ 信託業務是什麼
信託業務是以信用委託為基礎的一種經濟行為,帶有一定的經濟目的。即掌握資金(或財產)的部門(或個人),委託信託機構代其運用或管理,信託機構遵從其議定的條件與范圍,對其資金或財產進行運用管理並按時歸還。由於信託業務是代人管理或處理資財,因此,信託機構一要有信譽,二要有足夠的資金。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國際上的金融信託業務,主要是經營處理一般商業銀行存、放、匯以外的金融業務,隨著各國經濟的發展,市場情況日趨復雜,客戶向銀行提出委託代為運用資金、財產,或投資於證券、股票、房地產的信託業務,與日俱增。國內的信託業務是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業務,主要包括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如利得財富。
1、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劃分:任意信託、法定信託;
2、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劃分: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錢債權信託;
3、以信託目的為標准劃分:擔保信託、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和處理信託;
4、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劃分:民事信託、商事信託;
5、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進行劃分:個人信託(生前信託、身後信託)、法人信託;
6、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准劃分: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
7、以受益人的角度對性拖的劃分:自益信託、他益信託、私益信託、公益信託;
8、以信託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准劃分:國際信託、國內信託;
9、以業務范圍為標准劃分:廣義信託、狹義信託;
❺ 信託行業公司有哪些
直接在網站來上搜會有很多虛假信息,源而且不全。需要通過查詢公司的網站進行查找,現在工作中一直在用天眼查,能直接搜關鍵詞查到相關行業,或者在網站底部有按行業查詢的版塊,最下方的快速鏈接裡面也能分類查找公司,點擊企業名錄進去,公司行業就有信託一欄,所有公司一覽無余,有pc端還可以下載手機客戶端,方便隨時隨地查找公司信息
❻ 信託四大類型
信託四大類型:
一、房地產信託
目前政府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思路是建立在長效機制上的:完善保障房機制、提出房產稅立法、針對不同城市分類調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產權住房、改革工業用地、提高農地增值收益等。這一系列長期制度建設將會有效抑制投機性需求,促進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因此,房地產信託要想繼續發展,應仔細分析不同城市的剛需、供求情況。另外,在保障房、工業用地改革、農地項目,以及倉儲物流、工業園區等方面也需多關注。
二、基礎產業信託
基礎產業類信託,是指資金投資於基礎產業領域的信託,基礎產業包括基礎工業和基礎設施兩部分。因基礎設施類項目要遠遠多過基礎工業類項目,因此基礎產業類信託又被叫作基礎設施建設類信託,簡稱「基建信託」。又因所涉項目多為政府項目,且多以項目代建方對地方政府的債權作為質押,還款來源主要為政府償還債務,相當於無形中形成了一種政府信用擔保,又被稱為「政信合作」類信託,投資者認可程度很高。基礎產業類信託自2011年下半年開始,在所有信託類別中佔比趨於穩定。截至2013年末,全國基礎產業信託產品5960個,業務存量規模26028.55億元,2013年新增3917個,規模1.43萬億。
三、工商企業信託
工商企業類信託,是指資金投資於工商企業的信託。工商企業指生產工業產品(商品)的一般性生產型企業,提供產品(商品)流通服務的商業、貿易企業等。工商企業信託的資金用途通常為補充企業的流動資金需求,其發行規模與我國的宏觀經濟形勢密切相關。經濟不景氣,企業融資需求萎縮,加之難以承受較高的融資成本,因此工商企業收益較其他類信託低,在一段時間內,比重都不如地產和基礎產業類信託。但是,隨著國家經濟的逐步回穩,以及政策鼓勵支持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信託作為擁有「金融全牌照」的工具,通過靈活的投資方式,整合多種金融工具,大大助力了工商企業發展,尤其是融資更為困難的中小企業。
四、金融市場信託
金融市場類信託,是指資金投資於金融領域的信託,具體又分為投向證券市場、金融機構及金融產品等細類。因金融市場類信託與金融市場動態息息相關,所以2010-2011年銀監會出台的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相關政策,以及股市的持續低迷,都使得這兩年金融市場類信託規模不大。但2012年,由於監管政策趨緊,商業銀行信貸規模受限的情況下,銀信合作業務得以快速擴張。據格上理財統計,截至2014年2季度末,金融市場類信託資產余額達到3.05萬億(含陽光私募基金)。
❼ 信託業務的分類有哪些
1、事務信託
所有事務性代理業務,包括融資解決方案、財務顧問、代理應收應版付款項權、代理存款等,都是事務信託。
2、資產證券化信託
顧名思義,是指從事資產證券化的信託產品。
3、同業信託
同業信託就是資金來源和運用都在同業里,主要包括通道、過橋、出表等。
4、股權信託
是指投資於非上市的各類企業法人和經濟主體的股權類產品。這類業務的主要風險是公司的成長性風險,盈利點是股權增值與分紅。
5、債權信託
把資金借給對方,約定到期和收益的產品,就是融資類信託。債權信託目前佔比70%左右,這類業務的突出風險是信用風險。
6、標品信託
是指標准化產品,一般是可分割、公開市場流通的有價證券,包括國債、期貨、股票、金融衍生品等。這類業務的主要風險是市場風險,盈利點則是價差、投資收益。
7、財產信託
是指將非資金信託的財產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幫助委託人進行管理運用、處分,實現保值增值。
8、公益信託、慈善信託
公益信託比慈善信託范圍大一些,但慈善信託法律體系較為完備,慈善法第一次把信託公司作為單獨的法律主體寫進法律。
❽ 信託公司是做什麼業務的
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業務。主要包括以下五點:
(一)信託業務類:信託存款、信託貸款、信託投資、財產信託等。
(二)委託業務類: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委託投資。
(三)代理業務類: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項、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監督、信用簽證、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代保管、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等。
(四)租賃業務類:直接租賃、轉租賃、代理租賃、回租租賃等。
(五)咨詢業務類:資信調查、商情調查、投資咨詢、介紹客戶、金融業務咨詢等。
(8)信託行業包括擴展閱讀: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信託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七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開展公益信託活動。
第十八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按照信託目的、信託財產的種類或者對信託財產管理方式的不同設置信託業務品種。
第十九條,信託公司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投資、出售、存放同業、買入返售、租賃、貸款等方式進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信託公司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
第二十條,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
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信託公司不得開展除同業拆入業務以外的其他負債業務,且同業拆入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20%。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信託公司可以開展對外擔保業務,但對外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
第二十三條,信託公司經營外匯信託業務,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接受外匯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❾ 十大信託公司包括哪些
看你用什麼方式排名了,信託公司有很多排名方式
一、綜合排名(是按照回經營環境、資產管答理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和隱性擔保能力作為排名依據的,權重比依次為10%、30%、30%和40%):
1.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
3.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4.中誠信託有限公司
5.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
6.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7.新華信託有限公司
8.西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9.中糧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0.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二、按注冊資本金排名:
中信信託
平安信託
中融信託
興業信託
交銀信託
華寶信託
華信信託
愛建信託
華能信託
昆侖信託
三、按信託資產總額
1中信信託
2興業國際信託
3大業信託
4中融國際信託
5華潤深國投信託
6中誠信託
7建信信託
8對外經濟貿易信託
9山東省國際信託
10華能貴誠信託
四、按產品收益率排名
1昆侖信託
2甘肅信託
3華寶信託
4杭州工商信託
5中誠信託
6民生信託
7四川信託
8金谷信託
9新華信託
10西藏信託
基本上這幾個還算比較有參考價值,需要其他的信息也可以再問我,希望能被採納~
❿ 信託,到底是個什麼行業
資產管理行業。受人之託,代人理財。這就是信託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