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行權融資」是什麼意思
所謂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股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的廣泛性,既可以充實企業的營運資金,也可以用於企業的投資活動;債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借錢的方式進行融資,債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首先要承擔資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後要向債權人償還資金的本金。債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決企業營運資金短缺的問題,而不是用於資本項下的開支
⑵ 贏權融資是什麼意思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專經營狀況、資金擁有屬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
參考資料: http://ke..com/view/22199.htm?ss=如果您對我的答復感到滿意,希望採納,我會把這當成是您對我的鼓勵,謝謝信任
⑶ 融資股權分配
一般而言,技術(包括管理技能)最多隻能佔30%乾股,另外項目又屬於你個人版的,這塊也權最多隻能佔30%乾股,所以你一分錢不拿可以佔到60%乾股。其餘人出資只能按照比例分配剩餘的40%乾股。理論上是這樣,但現實是,一可能你的合夥人根本不了解技術和項目參股的比例,二是就算是懂一些,也不可能讓你每項都佔到最多的30%乾股。而且人都希望利益最大化,你認為你有項目和管理,但他們會認為他們出全額資金,你一份沒拿,各自都會認為「我」才是關鍵。尤其是跟朋友,這個更難搞,當然你可以找天使基金,不過那個可能會被騙項目,也可能會得不到太多的股份,天使基金本身也是靠壓榨創業人來盈利的。
最好的方式是,你搜集好資料,開誠公布地和投資人談一下,看技術和項目他們能最多讓你分別佔多少乾股。
當然如果對方實在達不到你的要求,反正項目和管理都是你在做,可以先簽三年合作協議,等你有資本了,以後可以一個人重頭再來,畢竟錢好找,項目和經驗難找,主動權最終還是在你這邊。
這樣可以么?
⑷ 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的區別,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的區別
融資方式,即企來業源融資的渠道。它可以分為兩類: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前者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後者主要指股票融資。債務性融資構成負債,企業要按期償還約定的本息,債權人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對資金的運用也沒有決策權。權益性融資構成企業的自有資金,投資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有權獲得企業的紅利,但無權撤離資金。
⑸ 分公司能具有對外融資權利嗎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不能對外融資。 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在其經營的財產范圍內可以進行擔保。
⑹ 融資和股權之間有多少差別
股權融資,公司付出股份給投資方,對應的就是公司現有股東對公司的控制力下降,同時未來公司成長的部分收益被讓渡給投資人。好處就是公司通過股權融資得到的錢理論上是不需要償還的,就算虧光了創業者也不必擔心。
債權融資:就是公司付出的是利息,需要考慮的東西非常直接,公司借錢賺到的利潤能不能超過你貸款的利息。
如果創業者認定融來的錢所創造出的收益可以超過貸款利息,且投資公司也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建議向投資公司貸款,貸得越多賺得越多。其他一切情況下,都只能選擇股權融資或其他的融資方式。
⑺ 什麼是股權融資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專行為。可以發生在公開的交屬易市場上,也可以發生在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場合,還可以發生在股份的非公開轉讓場合。
⑻ 具有獨立融資權的非法人企業客戶是什麼意思
非法人企業,又稱企業非法人,指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從事專營利性生產經營活屬動,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企業非法人主要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等。
非法人企業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能獨立支配和處分所經營管理的財產,但經營單位可以刻制印章、開立往來帳戶、單獨核算、依法納稅,也可以簽訂商業合同並作為執行人。
⑼ 請問股權融資和收購有什麼區別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版標的經濟行為權;並購是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並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並購一般是指兼並和收購。兩者的區別在於:首先,收購屬於並購的一種形式;其次,並購除了採用收購的方式,還可以採用兼並的方式,兼並又稱吸收合並,是指兩個獨立的法人兼並和被兼並公司,通過並購的方式合二為一,被兼並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消亡其財產和債權債務等權利義務概括轉移於實施並購公司,實施兼並公司需要相應辦理公司變更登記;然而收購則是收購者取得了目標公司的控制權,目標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並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購者為公司時,體現為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