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復C、D
【答案解析制】本題考查信託公司的投資業務。按照《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信託公司的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但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貳』 信託與股權私募基金有什麼區別
1、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而信託的投資關聯體一般不限,有普通工商企業,也有上市公司。
2、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這一點與VC有明顯區別,但與信託投向類似,信託計劃的資金投向一般用於優質項目或優質公司。
3、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固定收益類信託計劃一般投資期限1 至2年,除了信託制的PE。
4、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固定收益類信託一般流動性也比較差,在信託存續期間一般不可以贖回或申購,信託計劃清算後本息才收回。
5、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這一點與信託也類似。
6、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信託產品主要由信託公司發行並參與融資方管理,保障到期還本付息。
7、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有IPO、售出、兼並收購、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信託的退出方式,一般有回購權益、股權、債權或直接還貸的方式,來還本付息,信託計劃就可以清算退出了。
『叄』 設立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收入作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五條規定,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分得的剩餘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於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中按該股東所佔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剩餘資產減除股息所得後的余額,超過或低於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五條「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餘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肆』 放入信託公司的錢,信託公司用於放貸,我公司應作長期股權投資,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作投資收益
信託資產不是存在著所有權的轉移嘛~在信託存續期間這筆錢是屬於受託版人的,你們享只有約定收權益。重點在於所有權轉移。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是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重點在於控制。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則不應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重點在於短期。
所以,很顯然的都不能用~
給你這個網址,你去看看吧 上面講的挺詳細的~就是有點多~
『伍』 什麼叫股權投資信託產品 收益率如何
愛就投股權眾籌平台客服001 為你解答:
信託公司將募集的信託資金,以受讓股權、增加資本金等股權投資方式運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開發等項目或具有良好成長前景的企業,以持有股權獲得的收益(包括通過股權轉讓和分紅等方式獲得的)作為信託收益來源。
股權投資的對象一般是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
股權投資信託產品分類
1、房地產夾層融資
信託公司針對優質房地產項目,將信託資金以受讓股權或增資的方式進行投資。並對信託產品採用結構化設計,通過受益權分級、股權溢價回購、以核心資產提供擔保、實際控制人連帶責任保證或到期轉讓安排等多種措施,在對信託產品內、外部信用增級的同時,使信託資金獲得相對固定的收益回報。
2、房地產股權投資
將信託資金以封閉式股權投資的方式直接投資於經過精心挑選的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通過科學、高效、規范的管理完成項目整個開發運作過程,以良好的投資業績作為信託資金的收益回報,使投資者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充分享受房地產行業的高成長成果。
3、私募股權投資(PE)
信託公司通過發行信託募集資金,將信託資金投資於符合銀監會私募股權投資指引和本公司私募股權投資標準的各類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並對私募股權項目進行管理,最終通過公司上市、協議轉讓、股權回購或解散清算等各種退出渠道實現投資收益。
『陸』 信託可以投資股權嗎
可以的,信託可以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實業投資中選擇投資標的,是唯一的橫跨三大市場的金融機構。
『柒』 請問高手,信託集合產品可以投資未上市股權嗎,就是會對要上市的企業有影響嗎
OK高手來來了。嘿嘿。。。
是可以自的,這種在信託行業叫股權收益集合信託。是只受資方用受限股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原始股或者非流通股作為質押資產來向信託公司申請融資,信託公司在嚴格審核風險之後會暫時持有該股份,一直到合同到期日,該公司在以合同價格或者上市時的流通價格來回購。這樣信託公司從中贏利,不知道我說的你懂了沒,不懂沒關系在問我就可以。
還有你問的那個說對上市企業有沒有影響,答案是有的。個人認為是有利得影響,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的運作時需要大批量的流通資金的,所以通過信託融資,可以很好的解決上市公司的流通資金問題,而且回購方便,對自己行使企業股權也沒有影響,還有就是在信託合同期間,信託公司持有股權時,一般不行使股東權利,除非有特定的大事件需要緊急裁決是在形式股東權利。所以信託公司的暫時持股,不會對上市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產生影響。反而解決了上市之前的資金需要。
不知道我說的清楚不?如果清楚,請把分給我,謝謝。
『捌』 信託公司擁有這么多客戶,為什麼不做PE,信託計劃能做PE投資擬上市公司股權嗎
PE的主要退出渠道就是IPO,擬上市公司准備IPO之前是不允許股東中有信託計劃的。
銀監會於2008年對信託投資私人股權有相關規定,即《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
《指引》對私人股權信託投資對象、信託公司業務資格准入、投向限制等作了具體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信託的第三方投資顧問資格也給予明確指引。不過,雖然銀監會對信託私人股權投資給予明確肯定,信託私人股權投資仍受到不能直接參與擬上市公司IPO的限制。
《指引》指出,私人股權投資信託可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及中國銀監會規定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信託業務活動。
《指引》還明確,信託公司以固有資金參與設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的,所佔份額不得超過該信託計劃財產的20%,用於設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的固有資金不得超過信託公司凈資產的20%。在信託存續期間信託公司既不能轉讓這部分受益權,也不能以該受益權為標的進行融資。
另外,《指引》對投資顧問的資格也有明確規定,投資顧問應滿足以下條件:持有不低於該信託計劃1%的信託單位;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軟硬體設施;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投資立項、盡職調查及決策流程;主要團隊成員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業績記錄良好等。
《指引》對信託公司開展私人股權投資業務給予了肯定,並將起到規范這一業務發展的作用。但是,信託股權投資的退出機制仍是一大難題。目前,中國證監會通過窗口指導,不允許信託公司的信託產品直接參與擬上市公司IPO過程。
『玖』 股權信託投資形式融資,應怎樣賬
股權投資信託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即委託人)基於對信託公司(即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資金或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以受益人的利益大化為原則、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對項目公司進行的股權投資。
股權信託的特點是什麼
1.終以股權作為信託財產。初始信託財產可能是公司股權、資金或其他財產,如果信託財產是後兩者,經過受託人的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將(逐漸)轉換成為股權形態。
2.委託人可以是單一主體或是集合主體,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3.根據信託合同的約定,股權管理和處分權可以部分或全部由受託人行使。在股權信託關系中,受託人可能擁有部分股權管理和處分權,此時受託人行使股權的投票權和處分權時要按照委託人的意願進行;受託人如果擁有全部股權管理和處分權,此時受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價值判斷對股權進行獨立的管理和處分。
4.股權投資信託是信託機構「受人之託,代人投資」,其核心目標是投資回報,而不主要是對目標公司進行控制。股權投資信託的實質是資金信託。股權管理信託是信託機構「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股權,其核心內容是股權表決權和處分權的委託管理。股權管理信託的實質是財產信託。
『拾』 如何理解股權信託,股權信託的兩種類型
股權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轉移給受託人,或委託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交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該資金投資於公司股權。
股權作為財產權的一種,可以成為信託財產。
股權信託中,如果受益人為企業的員工或經營者,則稱為員工持股信託或經營者持股信託。
基本的股權信託關系主要有兩種,一是股權管理信託,即委託人把自己合法擁有的公司股權轉移給受託人管理和處分;另一種是股權投資信託,即委託人先把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信託給受託人,然後由受託人使用信託資金投資公司股權並進行管理和處分。在股權投資信託中,受託人以信託資金等所投資的公司股權,其所有權自然地登記在受託人的名下,信託財產則由初始的資金形態(逐漸)轉換成了股權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