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標後可以對投標文件中的單價調整嗎
不能更改。投標單位內部處分相關責任人吧。為了挽回損失只能提高現場管理水平來抵消這部分虧損了。或者就是施工時,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提出變更,對該設備型號進行變更,換了個新設備那價格肯定不一樣了,這樣也能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1)中標後價格能否更改擴展閱讀: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廉潔承諾書:
為了保證政府采購活動的公平競爭,促進廉政建設,我公司承諾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做到遵守法紀、法規和廉政建設各項規定,誠實守信,堅決拒絕商業賄賂,不發生如下行為:
向采購中心工作人員及其家庭成員提供以下不正當利益的主動行賄行為:
(1)以任何理由送給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高檔禮品;
(2)報銷或支付應由其個人負擔的費用;
(3)宴請或邀請去營業性娛樂場所活動;
(4)其它行賄及提供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和他人串通投標,或者利用不正當手段謀求中標。
(1)中標後價格能否更改擴展閱讀來源:網路-投標文件
⑵ 中標後合同可否更改中標單價
如果簽訂了··那麼溝通了 沒簽的話· 你那麼多問題的話 你就申請律師要求細查合同~~~
⑶ 中標價能在結算時更改嗎
是啊。如果較大變更是由甲方提出或設計缺陷導致是可以更改的啊。不管別的施工單位的事情,因為這是甲方過失導致損失。而且合同第23條在訂立的時候應該也由明確規定啊。合同價款的調整必需參照合同中寫明白的。比如說合同中約定的風險范圍:①自2008年5月起六個月期間材料(設備)市場價格的波動;② 工程量在一定范圍內的變更對綜合單價的影響;③所有結構部分預埋件的材料價格④措施項目費用包干使用(不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增減而調整)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綜合考慮在投標報價內,不作調整。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的結算辦法:
1)、工程量按審計部門審定後的工程量按實調整。
2)、自2008年5月起算六個月後材料市場價格出現異常波動,主要材料(設備)價格漲跌超出承包商可預見的范圍時,材料單價可以調整。調整方法為:在項目實施期間,若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材料指導價上漲超過開標時材料指導價的10%,10%以內(含10%)部分由承包商承擔,10%以外由發包人承擔;若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材料指導價下跌超過開標時材料指導價的5%,5%以內(含5%)部分由承包商受益,5%以外由發包人受益。
3)、除專業分包工程外,分部分項單項工程量變更超過±15%,並且該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總分部分項工程費的1%的,增加部分工程量或減少後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綜合單價可作適當調整。應按照如下辦法確定:由承包人提出,經監理、發包人及審計部門審定後作為結算依據。
4)、由於設計變更部分、額外增加部分以及簽證部分造成新增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結算原則為:
(1)投標書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投標書中已有的綜合單價結算;
(2)投標書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投標書中已有的類似的綜合單價作相應調整後結算;
(3)投標書中無類似綜合單價,結算原則為:由承包人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施工方投標書所報的人工、材料、機械價格、取費費率並參考原子目投標報價與對應標底綜合單價相比的優惠讓利幅度編制綜合單價及分析,經監理、發包人及審計部門審定後作為結算依據。
5)、施工期間發生的零星點工,其工資單價按 40 元/工日(僅計定額編制費、安監費及稅金)計算,如遇人工工資單價的政策性調整,則差額部分按政策規定調整。
6)、所有暫定價材料結算時只調整實際材料價格與暫定材料價格的差額及差額部分實際發生的規費和稅金,其它不予調整。
⑷ 中標後價格就不能改了嗎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投標價格屬於實質性內容
⑸ 物業公司通過正規招投標中標後能否更改中標價格
當然不能更改中標價格啦!
不然投標報價不是一句空話。
當然中標後,可以通內過提供合理化維修管理建議來容達到追加的目的。
如通過物業巡檢,發現哪兒哪兒要維修,可以進行具體的維修報價。
這個是在物業投標書之外的追加服務。
具體的物業維修,具體報價。這是合理的。
⑹ 中標公示後合同價格可以變更嗎
1、中標通知書發出後,合同簽訂前,對於評標委員會可能未修正的算術性錯誤,招標人進行核實並修正,若修正後總價高於中標價,用中標價,修正後低於中標價,用修正後的價格(修正方法以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執行),若中標單位接受修正,按中標人違約處理,招標人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2、合同價格方式只有:固定單價合同、總價包干合同這兩種。招標文件上規定是哪一種,合同就要嚴格執行,不得更改。
3、增加的這部分工程的調差,如果在投標文件中有這個項目的綜合單價,按投標報價中執行,有類似的項目,按類似的執行,沒有的按當地的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和計算規則和材料信息價組價。這個相關內容在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裡面就要約定清楚。
4、結算時結算實際發生的工程量,以上述所述的資料作為結算依據可以,但必須是在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且取得各方簽字認可的。如果進行訴訟,要找證據,在經得甲方同意後,可踏勘施工現場,確保已經發生。
⑺ 投標的價格是不是可以更改
在投標前 通過決策 可以對已經完成的報價進行修改
但是已經遞交了投標文件的
投標的報價是不可以更改的
中標之後 經過業主同意或者於業主單位協商後
報價可能會有調整
⑻ 有關中標單價能不能修改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專法和本條例的規屬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因此我覺得是不可以改的
⑼ 中標後能更改中標價格嗎
不能了額、已成定局、怎麼還會有更改的餘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