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今天剛上市的股票,比如發行價10元,第二就漲到20元,請問能不能賣的啊
今天上市的話,它的漲跌是沒有限制的。你是以發行價中的新股,在上市當天可以直接賣出。還有股票是T+1的你今天買的明天也可以賣,新股是沒有漲停的,你已經說了是第2天嘛!那就可以去賣了撒!呵呵
⑵ 新股上市開盤價為什麼有的漲20%有的漲44%
現在新股上市收盤前都是44%左右的 不過盤中會臨時停盤 所以盤中漲停會出現20% 32%這樣的漲幅 但是臨時停盤後還是會漲到44%
⑶ 創業板原始股價格20元一股對嗎
A股股票的面值大多數是1元,但不會以1元賣給股民的,它會以「發行價」賣給申購的股民,如果不參與申購或申購沒中,則只能在上市時買了。發行價每隻股票價格都不一樣,你可以上新浪、搜狐等門戶網站的證券/新股中看近期有什麼新股上市,具體申購日是哪天,上市日是哪天。如果你還沒有開滬深股票賬戶,如果你不是通過滬深股票賬戶申購原始股,如果有人以每股20元向你推銷創業板原始股,你100%是碰到騙子了,千萬別上當。
⑷ 為什麼有股票漲20%
在A股市場上,普通股其漲跌幅為10%,一些被特別處理的個股其漲跌幅為5%,但是出現以下情況,會導致一些股票的漲跌幅可以達到20%:
1、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因此,對於一些普通股,在上市的第一天可以漲20%。
2、科創板的個股漲跌幅為20%,首次公開上市發行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這意味著科創板的個股可以漲20%。
3、注冊之後的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也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5日之後,個股漲跌幅限制為20%,這意味著在注冊制之後,創業板的個股也可以漲20%。
⑸ 為什麼新股發行一般開盤價要比發行價高20% 另外集合競價按成交量計算是什麼意思 具體解釋集合競價 謝謝
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比發行價高20%:作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滬深交易所2013年12月13日發布了新修訂的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制度和停牌措施。上市首日新股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僅為發行價的上下20%。
集合競價是指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或機構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股票買賣委託申請的行為。深交所在下午14.57—15.00期間,也有一次集合競價的設置。
集合競價主要產生了開盤價,接著股市要進行連續買賣階段,因此有了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位成交。而全國各地的股民此時還在連續不斷地將各種有效買賣指令輸入到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也在連續不斷地將全國各地股民連續不斷的各種有效買賣指令進行連續競價撮合成交,而無效的買賣指令主機不接受。
⑹ 新股上市第一天規定漲20%嗎
上交所規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其中,14:55~15:00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當日開盤價的120%且不得低於當日開盤價的80%。按照這一規定,滬市新股上市首日144%的漲幅已經是股價的「天花板」。同時,上交所還規定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以上(含),將停牌30分鍾;上漲或下跌20%以上(含),將停牌至當日的14:55。深交所也將新股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圈定為發行價的上下20%。與滬市不同的是,深市將上市首日的收盤價,由之前的「集合競價」改為「集合定價」,即以14:57前最近成交價為定價,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買賣申報進行一次性集中撮合。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以上(含),就將停牌30分鍾;上漲或下跌20%以上(含)的話,就將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的14:57。
⑺ 新股首日以20%的委託價,能不能買到股票風險有多大
20%的價格風險不大,需要第一時間支單,及9點25分之前,一般情況不容易買到,主要看申購的價格是否太過高估!
⑻ 股票上市價格在哪看比如現在20一股 發行時的上市價在哪找到
選輸入股票代碼後按確認,再按F10,可以看到此股所有的基本資料,包括上市時的價格,每年分紅擴股情況等。
⑼ 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限制是多少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進入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120%,但為超過144%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參與連續競價)
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盤中臨時停牌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4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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