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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資金來源

發布時間:2021-07-18 18:02:47

『壹』 [高分求案例]高分求一個MBO的案例

MBO產生於傳統並購理論,在西方國家有近20年的發展歷史。今天,作為資本運作的一個重要手段,MBO正在中國悄然興起。
MBO的興起取決於外部經濟環境,我國國有股減持以及國有企業的抓大放小政策為MBO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經濟背景和發展契機。針對中國的具體情況,如何解決公有企業"產權模糊、產權主體缺位"的難題,MBO在理論上提供了一條較為可行的思路。正當我國對國有股減持方式以及產權改革方案困惑彷徨的時候,MBO的出現不失為一個積極的嘗試。由於在實踐中還存在種種障礙和疑慮,所以斷言"MBO將成為未來中國產權改革的主流方式"還為時過早。但中國企業的產權困境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在經濟體制改革的背景下隨著不同利益主體地位和相互關系的衍變而不斷變化,時至今日每個公有企業的產權結構都有自身的特點,只有符合本企業具體情況的改革方案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目前我國MBO不乏成功的例子,例如粵美的、宇通客車、深圳方大等,如果說這些大的上市公司MBO案例具有某種特殊性或條件性的話,那麼對於一般的非上市國有中小企業或國有企業某個部門的收購,則具有更加普遍的意義和可操作性。

實現一個蛻變

一夜之間從企業的管理人員成為企業的所有者,成為擁有一定資源基礎的創業者,這種"不可思議"的蛻變無疑是令人神往的。但MBO項目要想成功實施並不是那麼簡單,只有找准合適的機會、選擇適當的途徑、控制內在的風險才能保障項目的成功。

1.什麼樣的企業或部門適合管理層收購
MBO既是一種資本運作的工具,又是一種企業管理方式上的變革,收購只是手段,整合才是關鍵。由此可見整合對MBO實施成功的重要性。整合一般分為兩個方面:內部整合和外部整合,前者指公司組織結構、財務結構及經營管理本身的調整與整合;後者則是指公司針對資本市場的運作和調整。經過整合,公司要實現改善經營管理、獲得穩定現金收入並通過資本市場的運作最終使投資者獲得可觀的投資回報。

一個能成功地實施MBO的企業或部門,必須具備一些基本的特點:第一,該企業或部門應該具備管理效益的空間。只有當企業管理者的報酬與他們所創造的價值之間有較大的差異時,實施MBO後,才能使管理者的潛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出來,有利於企業的發展。管理者成為所有者之後,能夠把這部分潛力轉化為企業的效益。第二,企業管理層的素質必須很高,有事業心。管理層必須是一個團結的團隊,領導者之間目標一致,有很好的合作心態。第三,企業所處行業傾向於成熟產業,且企業債務負擔不是很重。第四,企業經營管理層在企業管理崗位上的工作年限較長,經驗豐富,各方對其管理能力均表認可,有利於MBO活動的開展。第五,第一大股東的股權比例應該較低,這樣可使收購的費用不是特別高,有利於管理層控股,也利於MBO的實現。

2.尋找合適的融資渠道
MBO是杠桿收購方式的一種,而杠桿收購的特點決定了融資在整個收購過程中將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在我國,落後的金融體制和不發達的資本市場限制了許多融資渠道,因此目前較為常見的方法就是抵押貸款和引入風險投資,如前面所提到的MBO案例中,只有一部分的款項是自有資金,其餘都是通過抵押貸款和風險資本解決。當然,不同的融資渠道也導致了不同的實施過程和風險程度,因此,MBO實施主體應該根據自身所具有的客觀條件和信用地位來選擇融資方式。

3.規避政策和法律上的風險
在MBO剛剛起步的中國,很多法律和制度上還缺乏清晰的規定,因此,目前MBO活動有很多細節還介於合法與不合法的灰色地帶。如法律規定禁止銀行貸款給個人從事股權投資的活動,同時也禁止公司用資產或股票作為抵押貸款從事股權投資。

在MBO的實施中,管理層和職工通常需要共同設立一個殼公司並以法人的名義展開收購活動,而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有2~50人的限制,當然職工可以以職工持股會的名義介入,但職工持股會屬社會團體的性質,是非盈利性的組織,不能夠進行投資活動。同時,殼公司對原公司的收購行為是一種股權投資,對於股權投資,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顯然這一點在MBO實施過程中也很難滿足。

針對這樣一種客觀環境,MBO的實施主體一方面要適當地規避法律或制度上可能的障礙,另一方面也需要和當地政府及主管機關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合作,以確保MBO能順利進行。

案例

顧是在2001年收購科龍的,MBO時他是科龍的絕對領導人.

2000年,科龍電器所在地,容奇鎮,發生了一件決定科龍命運的事——容奇鎮與緊鄰的桂洲鎮合並成立容桂鎮。行政區劃的調整帶來了政府領導的連鎖變更。新來的鎮委書記是原順德市北滘鎮的鄧偉根,原容奇鎮副鎮長徐鐵峰則被選定擔任鎮長。

在此之前,容奇鎮鎮政府通過下設的容奇鎮經濟發展總公司(後更名「容聲集團」)一直對科龍電器保持著絕對控股地位。期間雖然歷經潘寧與王國端的人事更迭、不同領導者在經營上的策略搖擺、以及裙帶企業擠占科龍電器利潤等種種問題,科龍依舊在1999年完成了56億元的營業總額。當年,科龍冰箱產量國內第一,全球第五,空調產量亦排名國內第五。然而,隨後在2000年發生的這場政府改制,讓科龍走進了一場漩渦。

改制後出任容桂鎮鎮長職務的徐鐵鋒,原系科龍的法人代表。據《財經》事後報道,徐鐵鋒與新來的鎮書記鄧偉根不合,又加之他曾一直冀望容桂鎮書記一職卻敗於鄧偉根,因此,徐鐵鋒履新不久,即生去意,於2000年6月辭去鎮長一職,「下海」出任科龍總裁。

但讓徐鐵鋒沒有想到的是,他的下海有些生不逢時。2000年正是國內家電業競爭激化的一年,曠日持久的價格大戰讓科龍損失嚴重。再加上徐鐵峰本人疏於品控,上任當年便發生產品質量事故,回收冰箱逾萬台。結果,科龍當年巨虧億元。

此時,顧雛軍出場了。

顧雛軍是在科龍股價跌破發行價的背景下出現在容桂鎮鎮政府面前的。據當時的媒體報道,科龍的巨虧已經讓榮桂鎮鎮政府將其視為燙手的山芋。書記鄧偉根亦向媒體表示,科龍歷史問題嚴重且現狀堪憂,再由政府把持已無前途,只要接手之人能夠把企業留在容桂,為政府貢獻稅收,解決就業,政府便可以退出。就這樣,2001年10月,顧雛軍與容聲集團簽約,以每股2.73元的價格收購20.64%科龍電器股份,成為科龍第一大股東。

顧雛軍入主科龍之後的事,我們已經多次在媒體上見到。他掌控科龍的四年間,第一年巨虧,繼而在第二年、第三年轉盈,其本人也榮登《財富》百富榜,並成為「2003年CCTV年度經濟人物」,隨即,第四年再虧。正是最後2004年的虧損引發了輿論爭議,也引來了中國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顧雛軍旋即案發。

郎咸平在質疑格林柯爾收購時曾經質疑,顧雛軍通過進入收購公司管理層,大幅提高企業運營費用,提高公司虧損幅度進而壓低收購價格。

郎咸平炮轟顧雛軍席捲財富 MBO想說愛你不容易

『貳』 MBO是什麼

MBO(ManagementBuy-Outs)即「管理者收購」的縮寫。經濟學者給MBO的定義是,目標公司的管理者與經理層利用所融資本對公司股份的購買,以實現對公司所有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的改變,實現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經營者合一的身份主導重組公司。

(2)mbo資金來源擴展閱讀:

出現MBO目的

長期以來,中國的一些國有企業缺乏效率的問題,經營者的長期激勵和選擇的問題均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入,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必須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重組,實現國有資本從一般性競爭部門向戰略部門集中。

另一方面,在改革開放初期成立的一些所謂「民營集體企業」,一直沒有出資者主體,企業的發展壯大主要靠銀行貸款和企業的自身積累,由於產權不清造成企業發展滯緩的問題亟待解決,這就為國內MBO提供了可能。

從目前來看,國內進行管理層收購的作用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解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問題,促進國企產權體制改革。

二、是解決民營企業帶「紅帽子」的歷史遺留問題,實現企業向真正的所有者「回歸」,恢復民營企業的產權真實面目,從而為民營企業的長遠發展掃除產權障礙。

三、是幫助國有資本從非競爭性行業中逐步退出。

四、是激勵和約束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減少代理成本。因此加強中國管理層收購題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資料:網路-MBO

『叄』 融資的渠道是什麼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規模的擴大,單純依靠內部協助企業融資已經很難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外部協助企業融資成為企業獲取資金的重要方式。外部協助企業融資又可分為債務協助企業融資和股權協助企業融資。
從籌集資金的來源的角度看,籌資渠道可以分為企業的內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1、內部籌資渠道
企業內部籌資渠道是指從企業內部開辟資金來源。從企業內部開辟資金來源有三個方面:企業自有資金、企業應付稅利和利息、企業未使用或未分配的專項基金。一般在企業並購中,企業都盡可能選擇這一渠道,因為這種方式保密性好,企業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風險很小,但資金來源數額與企業利潤有關。
2、外部籌資渠道
外部籌資渠道是指企業從外部所開辟的資金來源,其主要包括:專業銀行信貸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其他企業資金、民間資金和外資。從企業外部籌資具有速度快、彈性大、資金量大的優點,因此,在並購過程中一般是籌集資金的主要來源。但其缺點是保密性差,企業需要負擔高額成本,因此產生較高的風險,在使用過程中應當注意。
借款籌資方式主要是指向金融機構(如銀行)進行融資,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負債。向銀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稅前沖減企業利潤,從而減少企業所得稅。向非金融機構及企業籌資操作餘地很大,但由於透明度相對較低,國家對此有限額控制。若從納稅籌劃角度而言,企業借款即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效果最佳。

『肆』 MBO在中國行的通嗎

MBO是英文ManagementBuy-out的縮寫,意為管理層收購,主要是指公司的經理層利用借貸所融資本或股權交易收購本公司的一種行為。通過收購使企業的經營者變成了企業的所有者。由於管理層收購在激勵內部人員積極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業經營狀況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因而它成為20世紀70-80年代流行於歐美國家的一種企業收購方式。對中國企業而言,MBO最大的魅力在於能理清企業產權,實現所有者回歸,建立企業的長期激勵機制,這是中國MBO最具鮮明的特色。

從目前來看,國內進行MBO的作用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解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問題,促進國企產權體制改革;二是解決民營企業帶「紅帽子」的歷史遺留問題,實現企業向真正的所有者「回歸」,恢復民營企業的產權真實面目,從而為民營企業的長遠發展掃除產權障礙:三是幫助國有資本從非競爭性行業中逐步退出;四是激勵和約束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減少代理成本。由此可見,MBO被賦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從國內外的MBO實踐中可以看出,MBO並非適合所有的企業。實施MBO的企業至少要具備三個條件;首先,企業要有一定的管理效率空間;其次,企業處於競爭性較強的行業,如家電和一些成長性較好的高科技企業;第三點是企業要有優秀的管理層團隊,這也是MBO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

我國MBO的運作
由於國情、法律體系、資本市場發育程度等全方位的差異,我國MBO與美國存在很大差異(見表1)。因此,可以說我國MBO處於發端階段。

在這種背景下,政策難以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MBO法規,一切都在嘗試中。我們只能結合已經發生的案例闡述國內MBO的一些關鍵環節。

(一) 收購准備階段
MBO收購前准備工作包括:第一,與有關政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在「分級管理,分級所有」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中央政府企業對MBO的態度傾向保守,而地方政府對於大型企業MBO也比較保守,對於中小型企業MBO則比較開放,特別是對經營不好的企業將可能給予更多支持,但管理層多不想收購。由於各企業在當地重要程度的不同、企業管理層對企業貢獻的不同、對政府影響力的不同,因此現在獲得政府批準的成功的案例並不一定在任何情況下都適用。因此在選擇目標公司方面應注意:一是現任管理層對於目標公司有比較突出的貢獻,MBO具備一定的社會基礎;二是運行比較規范;三是現任管理層在當地政府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屬於比較強勢的人物;四是企業經營業績突出,同時又屬於競爭性較強而非具備壟斷性質的行業。已經成功的MBO中如宇通客車、粵美的、鄂爾多斯都具備這樣的特徵。第二,組建收購團隊。MBO收購團隊在收購過程中可能是比較難協調。MBO在目前的情況下,帶有一定獎勵色彩,因此收購團隊的組成、收購比例的大小很可能在一個原本團結的管理層內部引起爭議,甚至起到某種破壞的作用。因此,如何客觀的確定范圍、圈定比例非常重要。在此,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歷史貢獻、現有職位與未來經營團隊的互補、擴大收購資金來源等等,同時也需要相對民主和公開的決策程序。如深方大,董事長和管理層分別組建了自己的公司以進行收購,較好地協調了相互的利益。在這方面通常還可以考慮多種方案:一是管理層融資收購;二是管理層領導下的職工收購;三是職工全員收購;四是聯合產業投資者共同收購;五是外部經理人收購或外部與內部經理人共同收購。

(二) MBO的操作細節
1、 確定收購主體
目前,在收購主體方面,常規的操作是在合理協調內部關系的前提下,由主要管理者作為私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SPC)作為收購主體。這種方法的優點在於其簡單明了,易於操作。但是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對外投資許可權受到《公司法》的限制;二是稅收問題。通過設立SPC收購,將面臨雙重征稅的問題,如果股權變現,則SPC應繳納公司所得稅,而分配給個人股東時,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最高可以達到45%,將會大大降低收益。在實踐中,為規避稅收和資金來源等問題,部分公司開始藉助於《信託法》,由信託公司出面代表管理層實施收購,如麗珠集團,雖然最終沒有獲得批准,但為後續的類似操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2、收購定價
MBO定價目前已經成為收購過程中最敏感的問題。其中關鍵環節是:第一,優惠程度。由於購買股權者是對本企業做過重要貢獻並且企業將長期依賴的管理層或員工骨幹,無論是從情感上還是企業長期利益上,都需要給予一定的優惠;第二,國有資產保值問題。政府在考慮國有企業MBO時,其中一個重要的意識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因此,定價問題是雙方的利益平衡點。

由於收購方是對企業有重大貢獻的管理層,同時收購存在潛在的促進企業發展的積極因素,所以各個地方政府大多制訂了不同的優惠政策,主要是通過直接獎勵、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等形式來間接實現(見表3)。可見,企業進行MBO的價格,最主要取決於當地政府以及大股東的實際的支持力度。

不過,現在部分企業的管理層在收購定價問題上採取了比較激進的立場,如鄂爾多斯管理層對集團的收購、山東勝利集團的收購。由於收購價格低於凈資產,已經引起了社會廣泛的爭議。而勝利股份的收購定價也已經在有關的審批中被糾正。
從長遠的角度看,目前MBO如果著眼點僅限於對存量資產的劃分,而不在於通過MBO所形成的在企業治理結構、管理效率等方面的體制性優勢帶來的增量效應,MBO很可能演變為國有資產流失的一種途徑,最終陷入誤區,使得這場歷史性的變革成為一場鬧劇。
3、收購資金來源
MBO的前提是解決收購資金來源問題,這是成功實現收購的關鍵。由於管理層出資一般比較有限,為實現杠桿的效應,收購融資就成為一項具有高度技巧的工作,需要在一系列融資安排如贈送、借貸、信託融資、分期付款等手段中選取合適的手段和手段組合。
由於MBO的高杠桿性質,大量的融資意味著較高的成本。因此,在收購融資中管理層應該審慎判斷企業目前的資產負債狀況與贏利前景,制定合適的償還融資的計劃,避免最終股權被債權人追索,喪失了MBO的原本含義。

(三) 中介機構在MBO中的作用
目前活躍在MBO中的中介機構主要是律師和會計師,券商在MBO中的作用還並不突出,相信隨著MBO成為一種潮流,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逐漸成熟,MBO將成為券商又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當然,前提是券商在MBO中能夠成功擔負起相關的為客戶創造價值的使命。
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87/8324/784050.html

『伍』 私募MBO基金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私募MBO基金存在的問題有:
一是法律地位問題。私募MBO基金從創始之初就在管理上像其他私募基金一樣實際上就沒有辦法做到完全規范。比如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基金管理人與管理層簽訂的合同一般都是無效合同,不能得到法律保障。盡管私募MBO基金的地下活動規模很大,然而國家畢竟還沒有正式承認其合法地位。

二是基金存在的形式問題。由於產業投資基金方面的法律法規是近乎空白,因此私募MBO基金無法正式以「基金」的面目亮相,而只能被迫採用投資公司等形式。這種形式在稅收、融資渠道和途徑等多方面給私募MBO基金造成了限制。以各種名目改頭換面的形式(如實業公司、投資公司、咨詢中介公司、顧問公司甚至某個專用賬戶等)存在,又很容易使人與「非法集資」、「地下集資」等違反國家金融秩序的活動聯系在一起。
三是發展過速過熱導致融資失控。由於目前二級市場私募基金管理者的成分越來越復雜,資金來源的渠道也變得越來越復雜,越來越廣泛,甚至出現了大量的銀行資金變相流人私募基金。我國目前私募基金雖然尚未合法化、規范化,卻已經出現了發展過速和過熱的現象,私募基金依法照章解決MBO融資問題的基礎受到了動搖。
四是增大了風險陛。由於目前中國資本市場特別是證券投資市場內幕交易嚴藿,操縱股市的現象比較普遍,這一點不同類型重組的公司在市場上的表現和反應,以及其業績的變化之間具有明顯的相關性上就能說明這一點。由於私募基金目前的表現存在著巨大的系統性風險,甚至有時危及了社會信用的基礎,因此,這些問題阻礙了私募基金自身的發展,從而也阻礙了它成為一條解決MBO融資問題的有效途徑。
五是成本增高。目前正在籌建的這些實際意義上的私募MBO基金,沒有一個是以MBO基金的名稱直接登記的,而大都是打著投資基金的名義。根據現行的法律,這些基金是不能直接把錢借給其想支持的企業管理者,隨之而來的就是利息問題。他們必須通過銀行或信託公司等進行委託貸款來把錢交到貸款者手裡。這樣一來,盡管MBO基金可通過不斷進行短期貸款的方式將長期貸款的利息降為短期貸款的利息,但管理者也必須按照央行規定的最低標准向基金支付利息,從而,加大了成本,加重了管理者的負擔。

『陸』 MBO是什麼意思

MBO 是管理層收購(Management Buy-Outs)的縮寫。

管理層收購是公司管理層利用高負債融資買斷本公司的股權,使公司為私人所有,進而達到控制、重組公司的目的,並獲得超常收益的並購交易。屬於杠桿收購的范疇,但其收購主體是管理層。

與一般的企業買賣和資產重組強調收益權即買賣價差和資本運營的增值不同,除了強調收益權之外,還強調控制權、共享權和剩餘價值索償權。收購對象既可以是企業整體,也可以是企業的子公司、分公司甚至一個部門。

(6)mbo資金來源擴展閱讀:

目的

長期以來,中國的一些國有企業缺乏效率的問題,經營者的長期激勵和選擇的問題均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入,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必須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重組,實現國有資本從一般性競爭部門向戰略部門集中。

另一方面,在改革開放初期成立的一些所謂「民營集體企業」,一直沒有出資者主體,企業的發展壯大主要靠銀行貸款和企業的自身積累,由於產權不清造成企業發展滯緩的問題亟待解決,這就為國內MBO提供了可能。

從目前來看,國內進行管理層收購的作用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解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問題,促進國企產權體制改革;

二是解決民營企業帶「紅帽子」的歷史遺留問題,實現企業向真正的所有者「回歸」,恢復民營企業的產權真實面目,從而為民營企業的長遠發展掃除產權障礙;

三是幫助國有資本從非競爭性行業中逐步退出;

四是激勵和約束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減少代理成本。因此加強中國管理層收購題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柒』 在公司中什麼是「MBO」

什麼是MBO ?

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者收購」的縮寫。經濟學者給MBO的定義是,目標公司的管理者與經理層利用所融資本對公司股份的購買,以實現對公司所有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的改變,實現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經營者合一的身份主導重組公司,進而獲得產權預期收益的一種收購行為。由於管理層收購在激勵內部人員積極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業經營狀況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因而它成為20世紀70-80年代流行於歐美國家的一種企業收購方式。對中國企業而言,MBO最大的魅力在於能理清企業產權,實現所有者回歸,建立企業的長期激勵機制,這是中國MBO最具鮮明的特色。

從目前來看,國內進行MBO的作用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解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問題,促進國企產權體制改革;二是解決民營企業帶「紅帽子」的歷史遺留問題,實現企業向真正的所有者「回歸」,恢復民營企業的產權真實面目,從而為民營企業的長遠發展掃除產權障礙:三是幫助國有資本從非競爭性行業中逐步退出;四是激勵和約束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減少代理成本。由此可見,MBO被賦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從國內外的MBO實踐中可以看出,MBO並非適合所有的企業。實施MBO的企業至少要具備三個條件;首先,企業要有一定的管理效率空間;其次,企業處於競爭性較強的行業,如家電和一些成長性較好的高科技企業;第三點是企業要有優秀的管理層團隊,這也是MBO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

MBO的內涵

管理層收購MBO在證券市場發達的國家曾經風靡一時,在國外已有20多年的歷史,但在中國,MBO近些年才開始試行並逐步興起。由於MBO在明確產權、強化激勵等方面可以對企業管理、尤其是對管理者產生積極作用,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准備著手實施MBO,我國更有專家將2003年定為MBO年。目前,我國已有宇通客車、粵美的、深圳方大、佛塑股份等上市公司試行了MBO方案。

MBO在西方發起的動因主要是解決經理人代理成本等問題,意在解決公司的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及企業的資產結構。而我國的產權制度不同於西方的產權制度,這就決定了中國MBO的動因和特點決然不同於西方。同時,MBO在西方的興起也是因為可以綜合應用各種完善的融資工具的結果,而我國證券市場目前還缺乏有效的融資工具,因此在中國現階段的MBO操作與國外的MBO操作必然有著明顯不同的特點。本文試圖結合我國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分析MBO理論及其操作實踐,力圖詮釋我國本土化的MBO方案,希望對MBO感興趣的企業能夠從中獲益。

管理層收購,又稱「經營層融資收購」,國內一般譯為管理者收購、管理層收購或管理層融資收購,即為管理層利用杠桿融資對目標企業進行收購,具體來說是指目標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營層利用借貸所融資本或股權交易收購本公司的股份的行為,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進而達到重組本公司目的、並獲取預期收益的一種收購行為,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在傳統並購理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的並購方式,是企業重視人力資本提升管理價值的一種激勵模式。通過收購,企業的經營者變成了企業的所有者,完成由單純的企業管理者到企業主人的轉變。MBO的實行,意味著對管理作為一種資源價值的承認。通常,上市公司管理層和員工共同出資成立職工持股會或上市公司管理層出資成立新的公司作為收購主體,一次性或多次通過其授讓原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國有股份,從而直接或間接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

MBO通過設計管理層既是企業所有者又是企業經營者的特殊身份,希望企業在管理層的自我激勵機制,以及在高負債的外部約束下充分挖掘企業潛力,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也就是說,MBO最重要的目標是「做大蛋糕」,管理層在「蛋糕」的增量中利用融資杠桿獲得超額利潤,同時給MBO融資的一方也在增量「蛋糕」中獲得高額回報。

管理層收購的基本出發點是解決企業內部激勵機制問題,降低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託代理成本。解決內部激勵、降低委託代理成本的方式有許多種,而MBO是最直接的一種方式。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一直在探索解決國有股減持的方法,MBO在我國是近兩年出現的新生事物。直觀來看,在目前我國國有企業面臨內部激勵不足和扭曲的情況下,管理層收購不可避免地成為解決我國國有企業激勵不足的一種選擇。在我國國民經濟改革的大環境下,可能會更有成效。

根據被收購公司不同的資產結構、經營層的收購意願,以及被收購公司原股東的轉讓意願,MBO的操作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a.經營層收購股東的公司
b.經營層收購母公司下屬的子公司
c.經營層收購母公司下屬的業務部門
d.經營層收購母公司

MBO的優點
第一,避開了相關法律對諸多問題特別是股票來源的限制,使持股方案能順利實施;
第二,管理層和其他員工自己出資認購公司股份,既能保證激勵,又能保證約束;
第三,轉讓的法人股,相對成本較低;
第四,以協議方式進行轉讓,價格高於公司每股凈資產,容易獲得國資管理部門的許可。

什麼企業適用MBO

MBO作為一種嶄新的並購技術,並非適用於所有的企業類型。在實際應用中,企業需要綜合考慮自身的行業屬性、歷史沿革、發展現狀和市場前景等因素,全面評估收購的可行性,以保證收購的順利進行和收購後企業的成功運作。

成功實施MBO的企業具有如下特徵:

1、競爭性行業。

實質而言,MBO是企業民營化的過程,也正基於此,對於具有壟斷性和資源性的行業,如電信、能源、交通,並不適用MBO,因為這些行業關系國計民生,關系著一個地區乃至國家的經濟命脈,不可能將其置於少數人的掌控制之下。相對的,競爭性行業更適於MBO的應用,因為其經營者與所有者合一的特性令代理成本降低、市場反應與決策速度加快,進而令企業更易於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國有經濟必須進行戰略性的大調整,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這「有所不為」為相關企業的MBO提供了可能性。

2、大股東支持。

管理層收購所服務企業的股份,出讓方一般是企業原來的大股東,因此,大股東的支持成為MBO成功運作的前提,尤其涉及收購國有股份時,這種支持更顯關鍵。相對的,若管理層的收購行為未獲支持,將直接增加收購的成本,延緩收購進程,並對MBO後的企業經營造成陰影。

3、管理層對企業發展做出貢獻。

在MBO實踐中,很少有管理層與第三方競價收購的現象,這多是因為出讓方已與管理層在事前達成默契,而這種默契的基礎是管理層多年來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很多企業在發展歷程中自然形成了「企業領袖」和「核心決策層」,而這一般也得到大股東(往往也是出讓方)和當地政府的認可。為保證企業經營的連續和穩定,在股權出讓時優先考慮管理層作為受讓方,而且在轉讓價格上也或多或少地體現了對管理層既往業績與貢獻的承認。

4、經營現金流穩定。

MBO作為一類杠桿收購,意味著管理層需要依靠借貸手段籌措收購所需的絕大部分資金,也就意味著MBO之後的較長時間內,管理層需要承擔較大的還本付息的壓力。這就要求MBO的標的企業或管理層能夠掌控的其他經濟資源,在整個還本付息的期間提供相對穩定的現金流量,以保障收購資金的順利償付。我們強調「經營」現金流,意指主營業務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以盡量避免投融資業務中諸多不可控因素可能對資金償付產生的風險影響。

除上述內容,企業在評估自身MBO的可行性時,還需要考慮未來幾年的資本支出壓力、財務杠桿的運作空間,以及管理效率進一步提升的可能性。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後,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設計MBO的實施方案,個性化的方案與實施環節的細化對MBO的成功更為關鍵。

MBO是我國國有企業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引進探索的一種產權制度改革方式。然而幾乎從實行之日起,一些經濟學家就從未停止過對這種方式的質疑。一些專家認為,在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角色尚未到位的情況下,大規模實行管理層持股容易給企業帶來五大風險:一是定價環節中的風險,例如行政干預,協議轉讓等;二是信息不對稱,暗箱操作的風險,例如,先做虧公司再低價購進;三是收購者融資渠道不明的風險;四是運作風險;五是收購主體合法性不能保證的風險。所以應當立即停止。
MBO在中國國企產權改革中受到置疑有幾個原因:首先,MBO在國外的使用得不多,比如在美國只有1%的企業實施了MBO,而國內部分學者在對MBO不是很了解,大力鼓吹這種方式 ;其次,MBO變成了MBI;再次,地方政府以某種條件做交易,對國有資產沒有按程序進行核價,也沒有引入公平競價的機制就低價把國企出售給私人 。
在西方國家,股票是全流通的,可以在公開市場上溢價收回。現在國內的MBO是用銀行的錢收購國家的資產 ,這和國外做法非常不同。而且中國上市公司的國有股不是全流通的。真正意義上的MBO應該是溢價收購在外的股份,即Management Buy Out (MBO),國內的做法是收購不能流通的國有股,成了MBI (Management Buy In)了,而且還自己制訂價格 ,這樣的MBO極有可能被當作一個掠奪國有資產的最便捷方法來使用。

MBO(manger by object)
目標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MBO)系Peter Drucker於1954年所提出,是一種以建立目標體系為基礎的管理程序,特別強調員工與上司共同參與設定具體確實又能客觀衡量成果的目標。
MBO系將組織整體目標藉由參與管理,逐層轉化為各階層與各單位的子目標,形成一目標體系,同時以訂定的目標做為激勵員工的工具,定期回饋上級共同討論進行績效評估,是一種完整的規劃與控製程序。
1.目標管理的關鍵之一就是對上一級目標的分解,如果目標不能夠分解到具體可以實施的程度,目標管理就無法推行;

2.為什麼目標不能夠分解下去呢?

原因1: 管理人員對於目標的理解和分析不夠,造成目標不能分解到底;

原因2: 管理人員方法不正確,沒有使用群策群力的手法;

原因3: 宣傳培訓力度不夠,相關人員不清楚做什麼?怎麼做?

原因4: 沒有相應的激勵措施,相關人員的積極性無法調動;

3.你們的原因是不是這些呢,如果是的話,解決的方法應該是針對以上原因,

首先,對上一級的目標進行綜合分析,最好是上下級共同討論,特別是上司,要向下屬說明目標的具體性質和要求的程度,盡量能夠量化;

其次,召集相關人員進行「頭腦風暴法」討論分解目標,一定要群策群力,不能閉門造車;

再次,向相關人員宣傳、解釋目標的真正要求和含義;

最後,如果沒有考慮激勵措施,應該使用激勵措施,定出完成目標的激勵,從而提高相關人員的積極性;

『捌』 企業管理層收購資金來源的優勢有哪些

1、優點很多,如激勵效果極度明顯,解決所有人缺位問題……
2、缺點就一個,但可以對抗所有優點:國家要求過分嚴格,說白了就是不讓這么做,國有企業老闆出具收購國有資產的資金來源,就這一點基本難倒所有管理層。
3、MBO的限制,是基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民營企業不會搞MBO的,然而國有企業MBO的全部優點,其實都是借口,實際目的就是侵吞國有資產,基本不存在其他的目的。

『玖』 洛克菲勒全球資本是什麼公司

美國洛克菲勒全球資本有限公司位於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市,是芝加哥世界貿易中心及芝加哥商會會員,是一家多年致力於以投資及資產管理、金融服務於一體的多元化經營的大型投資公司,在全球管理著120多家企業,380億美元的資產。
洛克菲勒擁有精英的國際投資銀行人員、專業的金融分析師團隊和資深的行業專家顧問,每天24小時,為全球企業、機構、政府客戶提供直接投資、基金管理、上市咨詢、投資銀行、兼並咨詢、資產管理、證券投資、財務顧問、私募等全方位、多元化金融服務。
洛克菲勒與摩根斯坦利、JP摩根、花旗集團、黑石集團、梅隆銀行、高盛集團、美林集團、匯豐銀行、萊曼兄弟等全球大財團及銀行始終保持著緊密的合作關系,洛克菲勒資金主要來源雄厚的自有資本、基金、股市、銀行、富有的個人及通過在美國發行各種不同的管理基金,商業信用證及債券等形式獲得。

隨著中國進入WTO後,國際金融投資逐漸全球化,全世界看好中國大陸市場經濟發展勢頭,中國已成為世界上最活躍的投資熱點。美國洛克菲勒全球資本有限公司經董事局多次研究最終決定,在中國北京設立代表機構。北京代表處已通過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相關政府機構嚴格的審批,於2007年8月20日正式成立,全權負責洛克菲勒公司在中國及亞洲項目運作的具體事宜,為中國及亞洲客戶提供直接投資、投資銀行、資產管理、證券投資、財務顧問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公司在中國及亞洲投資主要涉及能源、礦產、高科技、IT、房地產、新材料等相關領域。公司在中國及亞洲投資方式主要包括合資/合作、融資貸款、收購轉讓、財務顧問、風險基金、海外包裝上市、引進和利用國際先進技術/設備等。
重點關註:國家有關所處行業的政策、企業管理團隊的潛力及專
業化、預期現金流與收益、明確的退出渠道。
投資規模:對每家企業的投資額度通常在100萬至10000萬美元
之間,並可追加投資於業績良好的已投資企業中。洛
克菲勒能夠領導並組織其他的直接投資基金來滿足更
大規模的融資需求。
期限及方式:通常投資期為3至15年,以可轉換優先股投資於目標企業,持有少數股權。
投資類型:
A、投資與收購:通過投資擴大企業或收購促進成熟企業的進一
步增長;
B、上市前私募:以股權或類似股權的融資方式向即將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提供資金,以幫助公司進行上市前的海外重組;
C、管理層收購:幫助管理團隊收購公司或從公司原股東處收購非主營業務;
D、上市再融資:以可轉換債券或可轉換貸款的方式向已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提供融資。
投資行業:
除賭博、煙草、軍工及商品零售行業之外的任何行業。
可投行業: 計算機軟硬體、晶元半導體、光機電一體化、生物醫葯、新材料、化工能源、采礦、旅遊、房產、農業、製造業、電子設備
投資地區: 全國
可用投資金額總計: 1億~10億
最小投資額: 1000萬~5000萬
最大投資額: 1億以上
投資項目階段: 早期 、發展期 、成熟期 、PRE-IPO
退出方式: 股權轉讓 、IPO(上市) 、MBO(管理層回購)
項目要求: 股東結構:公司股權結構明晰,股東數量無限制;
經營歷史:具有一定銷售業績和利潤,特殊公司及行業除外;
公司性質:民營、三資及國有參股企業(政府允許部分股權與外
商進行合資、合作的);
行業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營業務突出,所在行業是允許
外商進入的行業;
資產規模:資產1000 萬人民幣以上,特殊公司資產額可不限;
銷售收入:年收入在 2000 萬元人民幣以上;
凈 利 潤:年凈利潤在 300 萬元人民幣以上;
年增長率:年銷售收入、年銷售利潤、年增長率在 15% 以上;
發展預期:預期可以達到指標的,且產品前景預測良好的;
公司優勢:具有資源、技術、市場、行業、人才及管理優勢的公司;

『拾』 關於市場經濟中MBO的違法行為

誰告訴你「在市場經濟學中反向MBO違法」?老鄭的問題是因為MBO的資金來源被認定為侵佔國有財產,不許從本公司融資是中國的規定,跟市場經濟學有什麼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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