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行政單位,比如財政局什麼的到銀行一般開什麼戶,是專戶嗎要准備哪些資料
開設專戶,《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基本建設資金。
(二)更新改造資金。
(三)財政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信託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十)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第十九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一)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二)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三)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四)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七)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八)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九)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② 公司社保要新開戶,需要帶哪些資料
公司社保要新開戶,需要攜帶的資料是: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
(2)開戶社會保障資金賬戶批文擴展閱讀:
公司社保要新開戶具體流程
1、首先應該把相關的資料准備齊全:主要包括: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以及其他社保部門需要的材料;
2、公司必須在所在城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網站上進行公司社會保險的登記操作,並且按照要求列印社保官網自動生成的《預登記文件》。部分地區可能需要在網上登記後,約號前往社保中心
3、需要准備這些文件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三份、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三份、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三份、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單位公章、法人章】
4、拿著列印的【預登記文件】,以及第3點中所述材料,前往指定社保中心(通常是單位注冊地址所在區的社保中心)現場辦理社保登記。社保登記完成後社保中心會發放《社保登記證》。並按要求購買和激活企業社保數字證書。
③ 投標方提供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本人是個體戶沒有社保,所以這證明怎麼開呢
可以找家人力資源公司代開證明。
證明的寫法格式如下:
證明
姓名:,性別:,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經查實,至某年某月某日止,某某從未參加過社會保險。
特此證明。
某某機關(公章)
某年某月某日。
(3)開戶社會保障資金賬戶批文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證明各地根據當地政策都會有所不同,總的來說,大同小異。下面以南京市為例,給大家簡單介紹下社保繳費證明的規定。
目前,用人單位及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已成為各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認證的重要內容。為做好開具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工作,加強對開具對象的跟蹤管理,現將有關規定明確如下:
一、對個人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由申報服務一科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對需加蓋中心公章的,經申報服務一科科長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二、對單位需出具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稽核一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在審核其參保繳費情況後開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同意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對參保面不足、繳費明顯不實、有欠費的單位,稽核一科應要求其立即進行自查整改,對暫時無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對象,實行跟蹤管理。
三、對單位因參加企業年金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申報服務二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和書面申請,根據《轉發部社保中心〈關於規范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通知〉》
(蘇社險管[2006]19號)規定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未按規定參保繳費的在表格中註明情況),經分管主任和主任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四、科室的業務公章須專號對人,綜合科須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況登記以備核查。
④ 「單位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記錄」是什麼,去哪能出具這個,開具需要什麼資料
要去社保所的辦事機構去辦,帶上公司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社保登記證,自己的身份證,有可能需要公司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可能需要),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需蓋章)
⑤ 社保開戶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登錄本地社保局,首先網上進入社保局-單位網上服務-注冊單位網上賬號 這是最先開始的。後面就需要准備以下資料。人工回答和以下所看到的回答基本一致。
1、《深圳市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申請表》(通過網上申報成功後列印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辦理工商登記的用人單位)/有關政府文件或批文(機關事業
單位)/民政等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在非工商部門登記
成立的用人單位)/其他由主管部門頒發的批准設立文件等證明文件(其中屬於宗教事務部門的還需
出具教職人員身份證明及其他規定材料);
3、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載入了統一信用代碼證的,此項無需提供);
4、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或開戶銀行印鑒卡原件;
5、經辦人身份證。
多謝,讓大家看到
⑥ 開具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證明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的材料有很多,下面具體列舉:
1、納稅申報報表、稅票、繳款書;
2、社會保險申報表、繳款書;
3、單位交納的所得稅、增殖稅等;
4、社會保障資金一般是要求提供單位的入社保帳戶的證明,納稅申報報表、稅票、繳款書,社會保險申報表、繳款書,需要這些。
1、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或者少征稅款。
2、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4、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5、稅務機關徵收稅款和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
6、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在納稅問題上同稅務機關發生爭議的時候,必須先按照稅務機關根據稅法確定的稅款繳納稅款及滯納金,然後可以向上一級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復議。
⑦ 你好 可以給我發個社會保障資金證明嗎招投標用的。謝謝 1650870545QQ郵箱
1、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記錄需要到社保大廳列印有員工明細的清單,因為還要作為投標人的技術、服務人員證明材料。單獨提供網上列印的銀行回單可能導致不被承認。
2、依法繳納稅收的完稅證明,可以是網上的納稅銀行回單。
投標文件中的一個技術人員對應一份用工合同一份社保證明 人員是你們公司的人員證明你們公司給他交社保了 證明他是你們公司的正式員工, 所以沒有辦法給你發。祝你早日中標
⑧ 到銀行申請專用賬戶需要什麼材料
應該只用身份證就可以。
⑨ 黨委組織部在銀行開立專用帳戶需要什麼手續
組織部如果想支取現金不需要經人民銀行審批,開戶時需要提供上級黨組織或單位成立組織部的批文,負責人的身份材料即可。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三)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四)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五)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七)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八)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九)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一)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
(十二)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本條中的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9)開戶社會保障資金賬戶批文擴展閱讀: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銀行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的,應自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
第二十六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及其身份證件,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