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買房後為什麼我(買家)手裡沒有銀行的貸款合同
我也沒有,找他們要了兩回。第一次銀行說給了開發商辦事員,辦事員說銀行沒有給他回,他們相互答踢皮球。第二次他們兩方達成一致,直接說那個東西沒有用。也找不出來,當初好像是簽了四份。也不知道到底有用沒用,買個手機3000塊,人家也開張票哇!唉,這世界上沒有什麼合法不合法,只有強大與弱小。信用就是被這些人一點一點的磨滅完的。
『貳』 貸款合同丟失後果有哪些
購房合同、購房貸款合同都丟了,一般不會有什麼後果的:
1、因為就算是別人撿到合同拿到房管局也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因為是一套房屋只有一個產權,如果要求更名過戶也必須要有當事人即產權人親自到場辦理。
2、買賣合同只是對雙方的購房起一個約定約束作用,產權證都辦下來了,它的作用基本就結束了.
解決方法如下: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採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裡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叄』 中國銀行貸款沒有貸款合同,什麼都沒有
如辦理中行個人商業貸款後還未領取貸款合同,建議您向貸款經辦網點進一步咨詢領取合同書。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肆』 房貸辦下來了,銀行沒有給我貸款合同怎麼辦
雙方協商處理,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是必須要給的。對方不提供,可以起訴對方。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伍』 我的貸款合同沒有了
找公證處要存檔,花五元錢工本費,十五元錢手續費就可以再要他做一份,(有的地方很黑,據說得幾百),沒必要找銀行
『陸』 購房貸款的合同不見了怎麼辦
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
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採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
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需要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聲明。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被注銷。這時,盡管購房合同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