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誰知道外匯管理局的上級主管部門是哪裡呀
呃,沒準是臨時工,而且政府部門總比不上銀行來得態度好。
㈡ 請問1994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是誰
殷介炎
1990.12-1994.01
朱小華
1994.01-1995.09
㈢ 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分別是哪些
首先,覺得首先我覺得你對中國政府的機構設置還不是很清楚,先跟你說一下:
1.海關和國稅,是由國務院直屬的行政機關
而金融,廣義的金融包括很多,如果是銀行的話,是由人民銀行總行管轄
另外還有三個國務院直屬的事業機關,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這三個加上銀行,才是廣義的金融管理.
至於外匯管理,我記得以前好像是由國家部委管轄的外匯管理局管轄的吧
2.海關和國稅本身就是行政機關,最高管理機構為海關總署和國稅總局
3.金融,最高管理機構應為中國人民銀行,這是行政機關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這三個都是國務院直屬的事業單位
4.外匯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回答完畢,可以再看一下中國政府網,看了你就會了解的..
http://www.gov.cn/gjjg/2005-08/01/content_18608.htm
㈣ 人民銀行與外匯管理局是什麼關系
中國人民銀行是外匯管理局的上級主管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4)國家外匯管理局領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第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行長一人,副行長若幹人。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由國務院總理任免。
㈤ 中國外匯局副部長和中國外匯局副局長那個官大
部長都是比局長大的,因為部長是正廳級,局長是科級,比如公安系統,中國公安部部長回,省公安廳廳長,答市公安局局長,如果是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隊長都比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都要大,一個是刑偵,一個是治安,單位上有黨委,政委都比局長還大,以此類推
㈥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的機構領導
李超:中復國人民銀行營制業管理部黨委書記、主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主任。
單強: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黨委委員、副主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副主任。
姜再勇: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黨委委員、副主任。
賀同寶: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黨委委員、副主任。
楊 立: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付喜國: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黨委委員、副主任。
嚴寶玉: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黨委委員、副主任。
郝敬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助理巡視員。
㈦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副局長是什麼級別司長是什麼級別
國家外匯管來理局的副局長是自正廳局級,司長是副廳局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7)國家外匯管理局領導擴展閱讀:
實行職位分類制度,使對公務員的考試錄用可以根據不同職位的特點和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從而達到因事擇人、人事結合的目標。
職位分類為考核工作提供了客觀的標准,職位分類有利於貫徹專業化原則,可以避免學非所用、用非所長的現象,有利於合理地使用人才。
㈧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方上浦國家簡介
國家外匯管來理局副局長方源上浦簡歷
經濟學碩士,副研究員。歷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所長;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辦公室主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綜合計劃處處長、資金融通中心主任;福建興業銀行黨組成員、副行長;福建興業銀行黨委副書記、常務副行長;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長;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2006年6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
㈨ 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是什麼關系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
運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調節國家的宏觀經濟,比如貨幣政策的公開市場業務,調節准備金率、再貼現率等等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管理外匯的機構,控制國家的外匯核銷等進出口業務的貨幣流量等涉及外匯的關系
兩者相輔相成,共同為國家的經濟、貨幣平穩做貢獻
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採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三)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四)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六)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七)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八)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宏觀調控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包括: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按照規定審批、監督管理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的業務的命令和規章;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經理國庫;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依法從事有關的金融業務活動;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由外匯管理局的第九個職能和人行的最後一個職能可知: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㈩ 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幾個副局長.
3位
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鄧先宏2017年5月3日逝世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方上浦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楊國中[9]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鄭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