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作為一個普通的百姓,可以買外匯嗎,怎麼買賣外匯
普通老百姓是可以購買外匯的,但是沒人每年只有等值五萬美元的外匯限額,只需憑身份證即可去當地開展有外匯兌換業務的銀行辦理結匯和購匯。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1)境外買外匯擴展閱讀: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⑵ 國家直接印錢買外幣,外匯不就充足了,就可以買大量國外的資源,這樣為什麼不可行
這幾天我也在想這個問題。我的想法是,一個國家的外匯都是通過外貿得到的,也專就是外匯屬是拿本國的產品賣給外國,換得錢。如果靠自己開動印鈔機,隨便印鈔,然後拿去換外匯,肯定不行的,如果行,那不是太輕鬆了?想想也不可能。還有你的錢換成了外匯,對方就有你國家的錢,那他就可以買你國家的東西。如果他擁有很多你國家的錢,可以搞亂你的國家金融秩序。
⑶ 國內人能否在國外市場上買賣外匯論述題
購買外匯方法和地方:
1、選擇開戶銀行:在進入「個人外匯買賣」之前,根據個人偏好選擇開戶銀行,進入個人外匯買賣開戶。
2、開戶並存入外匯: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到銀行開立外匯買賣帳戶,簽署《人個實盤外匯買賣交易協議書》,存入外匯,也可以將已有的現匯帳戶存款轉至開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銀行;辦理網上交易和電話委託交易開戶手續。
如果採用櫃台交易,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沒有開戶起點金額的限制,工商銀行、建設銀行開戶起點金額為50美元;如果採用電話交易,交通銀行的開戶起點金額為300美元等值外幣,工商銀行的開戶起點金額為100美元等值外幣。
3、確定交易策略和制定交易計劃。
4、建立日常的匯市信息來源渠道:比如,非專業的外匯投資者:建議加入專門性的門戶網站成為免費會員,資金大而不能自己操作的投資者,可以委託專業公司和交易員管理您的外匯資產,省時省力省心,坐享投資之利。
(3)境外買外匯擴展閱讀:
外匯買賣特點:
1,交易時間長:由於全球外匯市場連續24小時在運作,因此,外匯交易的時間最長。只要銀行能夠提供服務,居民個人可以進行24小時的外匯買賣。
2,匯率波動大:由於目前全球匯率體制主要是浮動匯率,加之國際外匯市場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因素以及各種突發事件的影響,匯率波動已經成為一種正常現象,有時甚至會出現大幅波動。國際外匯市場匯率漲跌幅沒有限制。匯價波動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既帶來機遇,也帶來風險。
3,交易方式多樣、靈活:目前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可以通過銀行櫃面服務人員、電話或者自助交易設備等方式進行。
4,買賣的貨幣均為自由兌換的貨幣:由於美元是國際外匯市場交易的媒介貨幣,多數外匯買賣都涉及到美元,如美元/日元、歐元/美元、英鎊/美元、美元/瑞士法郎等。在歐元面世後,歐元與主要可兌換貨幣之間的買賣也日益受到市場的重視。
5,買賣報價與國際慣例相同:銀行在國際外匯市場即時匯率(國際外匯市場報價是雙邊報價,銀行同時報出買入價和賣出價,正常情況下買賣價差大約為5個基本點,買賣價差為銀行盈利部分)基礎上擴大買賣價格的差距(買賣價差),產生個人外匯買賣價,並隨著國際外匯市場行情而變動。
6,資金結算時間短:當日可進行多次反向交易,起息日採取T+0方式,即居民個人可以把當天買入(賣出)的貨幣當天賣出(買入),交易次數沒有限制。
⑷ 國內和國外買賣外匯的區別
國內外匯買賣,投資者要在進行外匯買賣的各大國內銀行開設外匯買賣賬戶,使內用等額資金購買按照匯率容標價的外國貨幣,等到合適時機,在銀行賣出。沒有杠桿使用,要大額資金操作,交易的周期較長,交易風險不固定。國外外匯買賣通過外匯經紀商開設賬戶,直接到全球商業外匯銀行交易,可以多方向操作,採用的是信用保證金交易方式,交易的風險和倉位可控,交易成本更低。
⑸ 外國人在中國可以購買多少美元外匯
按照國家外匯管理政策,中國銀行對境內個人客戶和境外個人客戶結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個人年度結匯總額為5萬美元。因為政策隨時都在變化,可以打國有銀行客服詢問
⑹ 在境外購外匯算不算洗錢
你好,不算的。只要是正軌平台合法的購買外匯就行了。根據目前掌握的案例材料的特點,專我們從兩方面分析屬歸納了外匯領域洗錢活動特徵:
一、各類地下錢庄的動作特徵和交易手法。現有關地下錢庄的案例因其發生的所在地域不同而在其交易和動作上呈現出不同特徵例如,黑龍江省的地下錢庄多以現金方式進行交易的邊貿活動有關,而福建、浙江等東南沿海省份的地下錢庄則主要利用了這些地區來自僑匯的豐厚民間外匯資金。
二、通過地下錢庄等渠道從事非法買賣外匯交易的目的。從進行非法買賣外匯交易的目的的角度看,現有的一些非法買賣外匯案例可歸為利用非法外匯買賣進行虛假投資、出口退稅詐騙、清洗財資以及涉嫌清洗走私所得等幾類。望採納~
⑺ 國家購買外匯用的錢是從國內外兌換的外幣嗎外匯是不是相當於借款要還嗎用什麼還
我國外匯來源兩大塊,一是貿易項目,二是資本項目,貿易項目指全部產品和服務出口賺的外匯,資本項目指全部外商投資,外商投資要拿外匯進來吧,這兩部分外匯進來時都要換成人民幣存在你的人民幣帳戶上,待要用時再用人民幣換外匯.那麼商業銀行用人民幣兌換來的外幣就構成了一國的外匯儲備.它只是出口企業和外商手裡人民幣的等值外匯形式,
一國的外匯儲備只是出口企業和外商手裡人民幣的等價外匯形式,國家要動用它,也要用RMB來換取,而RMB的背後也是已創造財富的貨幣體現.
⑻ 外匯兌換的境外支付
如果個人需要少量的外匯兌換用於境外支付使用,可以在銀行購買外匯。根據2006年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出台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境內個人賣出外匯或購買外匯(即結售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個人在一年當中購買等值5萬美元以內的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限額的,除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外,還需提供需要支付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
⑼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嗎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境外買外匯擴展閱讀:
台灣男子非法私下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今年50歲的台灣人庄某,十多年前來到廣州做面料生意。在經營過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戶和台灣商人有生意聯絡,便萌生了做新台幣和人民幣兌換生意,從中賺取差價的念頭。
2011年,庄某讓親友到工行等幾大銀行為其辦理20餘張銀行卡,又讓親友到台灣永豐銀行辦理了數張銀行卡。2011年7月,庄某開始在廣州的寓所內,利用上述銀行卡從事人民幣與新台幣的網上兌換業務,並僱傭甘某為其轉賬。
據庄某交代,當台灣有客戶需要匯錢到大陸時,他便讓對方把錢打至上述辦好的台灣銀行卡上,然後他按照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高的匯率,支付人民幣給客戶的大陸下家;如果大陸客戶需要匯錢至台灣,他便以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低的匯率操作,從中賺取差價。
經調查,從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開立的44個個人賬戶中,剔除賬戶之間互相來往金額後,對外經營人民幣及新台幣兌換業務的轉入金額近9.27億元人民幣,轉出金額近9.98億元人民幣,共計約19.25億元人民幣。庄某實際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該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轄。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庄某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考慮到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已追回違法所得100餘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買賣外匯,仍為其劃轉資金,其行為也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人民網-台灣男子非法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⑽ 工行網銀可不可以買入外匯然後將買入的外匯匯到國外
請您登錄網上銀行,選擇「全部-貴金屬.外匯.商品-結售匯-購匯」功能辦理購匯業務;購匯後,請內您選擇「全部容-匯款-向境外銀行匯款」功能,根據頁面提示向境外匯出外幣。
溫馨提示:經辦幣種以頁面顯示為准,如結售匯金額超過年度總額(等值5萬美元),請持材料到指定網點辦理。
(作答時間:2020年1月28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